大话是放出去了。
可苏敏从未碰过政务,一时间要代“苏相”赴堂议政,心里着实有些发怵。
一回家,她便抱着几份卷宗不撒手,又翻法纲条目,一板一眼做起笔记来。边写,边回想和兄长的那番话——
她问:“你要我传什么?你说,我记着。”
苏昀却道:“我有些初判,但你得听他们辩,看证据,自己拿主意。”
略微一顿,又道:“你真要代我发言,就记三条:先讲人心,再讲道理;守住立场,不贬对手;事不争理,理不争名。”
苏敏又默念了一遍,再次埋头到案纸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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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她一身素裙踏入公议堂时,所有的目光都聚了过来。
“是苏家嫡女。说是丞相病了,来代为旁听的。”“怎么让一个女子上堂?丞相怕不是病糊涂了......”
苏敏心里一紧,极力当没听见,从容地在九个旁听席的首位坐下。
不多时,中书轮值主事举目一圈,介绍列席者,末了看向她:“苏小姐代丞相而来,可要先说几句?”
苏敏已打好腹稿,自然起身,正要开口——
大理寺少卿田尚便拱手:“议堂章程第七,旁听席可递意见,不可擅言。”
苏敏一怔,主事立刻来圆场:“田少卿,此席是代丞相,乃是特请之位......”
田尚面不改色:“敢问可有节文为凭?”
苏敏沉下气:“那是自然。”
便从袖中取出一案,递上,“这是丞相手喻,请少卿与主事过目。”
主事忙摆手:“丞相一早就派人吩咐了,哪需......”
田尚却当真接了从头读到尾,又盯着款印细看。最后合上,结论:“确为丞相手书,苏小姐可以发言。”
苏敏心骂,这人有病吗?
面上却只淡淡一笑,欠身道:“小女子才疏学浅,今日蒙召代言,还望诸位多加指教。苏家素不敢专断一策,愿与诸位共商其是,以解百姓燃眉之急。”
一言既出,满座皆微点头。有人私语:“果是苏家教养。”
再看她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正色。
苏敏坐回位中,才觉手心里都是汗。略一定神,才展开第一份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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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案讲的是梁州某地擅自减免秋粮,御史以“废例”劾之。第二案则是一名寒门医工越辖救人,被控“滥医”。
苏敏默然听着,记着,逐一写下发言人的立场、主张与用语。写到田尚,听他道“要是一县困苦,就可自定赋额,那律例又有何用?”
便在纸上批了句:“法,冷,无情。”
“无情”二字下,又重重画了两笔,墨色几乎透纸。
如此到了第三案——
这一案讲的是赈粮分配。
建康南郊几村,一村富户多、存粮多,却按户口得了最多的赈粮。另一村灾情重、实口多,反得粮最少,因而据此告发。
这两村都苏敏去过,自忖有数,便起身陈词:“若一味看旧籍,可谓是‘纸上断命’。事关人命,何不以丁口实数为准?”
田尚却道:“依赈法,粮按登籍户口发放——户口未登,官不可发。苏小姐代丞相言事,却鼓励越规,实有误民之嫌。”
苏敏不满,反问:“这两村,你可去过?”
田尚答:“不曾。”
苏敏道:“我去过,昨天才去的。你若也亲眼看见,那灾村里寡母如何卖子求生,六旬老人如何收拾行李、准备逃荒——就不会这样说了!”
再转向主事,很快地一礼:“小女祈请,即刻派人按户实查,挨家送粮,不可再误!”
话音落下,堂中不少人点头,也有人蹙眉不语,都看主事如何裁断。
主事面色微动,缓缓道:“苏小姐所言,有情、有理......”
田尚却冷声接口:“但不合法度。”
他转向众人,朗声道:“赈法第十七条明定:灾期从宽,户以旧籍为据。若因一地一纸哭诉而改配额,是否也要容人伪哭诈哀、按街讨粮?”
再看向苏敏:“挨户查勘?光在建康灾村就逾千户,放眼天下,要用多少人力来查?若耽误了时机、饿死百姓,是你苏家担责,还是朝堂担责?”
末了拱手作结,掷地有声——
“慈心无可非议,但在议堂之上,不为私怜,只问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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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然输了!”
苏敏一边啃鸡腿,一边气鼓鼓地嚷着,“明明全场都点头了,连旁听席的人都说我说得对,结果主事还是裁成‘分配无误’——这还有天理吗!”
戴如君抱着乱动的苏澄喂饭,正手忙脚乱,随口问:“啊,是那个主事不对付么?”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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