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美的蓝黑色钢笔字迹如曼妙的音符,奏出悦耳的小镇童谣,将他带回那年热浪滚滚的盛夏。
即便正值隆冬,即便白雪皑皑。
仍是于燥热中生出一丝沁透心脾的清凉。
跨过千山万水,翻过重峦叠嶂,他们终于在那方旧识之地,在一个偏远的农家小院重逢。
从“同桌”变成了“同事”。
从“旧相识”变成了“陌生人”。
既然她已不记得他,那便一起忘记过去,重新认识彼此吧。
“你好,”他率先自我介绍,“任之言。”
“你好,”她也依样自我介绍,“赵小栗。”
——我知道。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从过去到今日,他们之间的每一场因缘际会,都出自他的精心安排。
他于无人所知处,构思了无数遍,只为更从容的面对她。
那天的日光真美,于隆冬中绽放出春朝的暖意。
让人忘记今夕何夕,甘愿义无反顾地沉沦。
任之言以为,他很了解赵小栗。
毕竟,即便时隔数年,还是能一眼就认出她的字迹。
他笃定地递上一瓶冰糖雪梨,却被旁人拦了下来。
原来,她不再喝冰糖雪梨,而是更偏爱冰红茶。
任之言喝着那瓶她亲手选购又退回的、温热的冰糖雪梨,熟悉的口感,麻木的味蕾终于被重新唤醒。在此之前,他一度以为这家的冰糖雪梨换了配方,日日喝,却再无当年的味道。
今日方知,配方并未改变,只是添了点点苦涩。
九分甜的梨汁,苦涩微不足道。
十三年,看似很久远,其实不过弹指芳华,来不及思索,来不及作为,就倏忽而过,只剩下十指尖的数字。
数了又数,算了又算,当真是十三。
一点也没错。
不对——
夏日已过,早已迈入冬日,如此算来,该是第十四个年头了。
十四年,懵懂的少年已成长为沉稳的青年。
而那个女孩,仍蹲在角落里,小小一只,被温柔的光晕笼罩,专注平和,一如那年初见。
他摘下鸭舌帽,罩在她的头顶,为她圈出一片阴凉。
她扯了扯他的衣角,仰头望向他,阴影都遮不住她眼底的亮光。
天下竟有如此明亮的眸子,像有温度的水晶玻璃,初见时就被惊艳,多年后仍被摄魂。
当一个人情绪激动的时候,身体会微微颤抖,声带绷紧,整个人都不由控制,变得迟钝又敏锐。
任之言尽量让自己看上去自然,尽可能平静地与她交谈,尽可能专业地处理工作,可是他那失律的心跳早已出卖了他。
她投来的每一束目光都会让他身体紧绷,手脚慌乱。他想躲着她,不被窥见心境,又不由自主地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只有感受到她的气息,才能安心。
任之言初时以为,赵小栗没有戴眼镜,或许看不清自己的面目,他也能更淡然一些。后来才知,她是戴了隐形,看得反倒更清楚,让他的一举一动都无处遁藏。
旧日情愫,呼之欲出。
他只敢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偷偷打量她。
她变了,又没变。
近日见她,除去工作装,总是一身白衣,就连鞋子都是白色的。
此刻亦是。
几乎和这皑皑白雪混在了一起,不分彼此。
任之言记得,赵小栗过去更喜欢蓝色,那很衬她,就连简单的蓝色校服,都穿得很好看。
今日方知,原来白色也衬她,青丝散落在耳边,黑白分明,衬得眉眼更灵动了,气质也更清冷了。
温润平和,又拒人于外。
任之言小心地攥着薄薄一页纸的脚本,密密麻麻,星星点点,都出自她的笔触。
她还是喜欢用蓝黑色钢笔,写的数字“9”会带着小勾,像那首小镇童谣的音符,又像儿童绘本中找妈妈的小蝌蚪。
她书写的仍是“蚕头燕尾”“一波三折”的隶书,但字迹更沉稳了,又多了几分洒脱,不再是那个“谨慎诚敬”,诸事苛求完美的小女孩了。
她成长了,也学会了“妥协”——这是社会送给每个孩子的“成人礼”。
任之言知道,赵小栗的文笔很好。她曾为升旗仪式写过讲稿,她的作文曾被同学们争相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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