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美的蓝黑色钢笔字迹如曼妙的音符,奏出悦耳的小镇童谣,将他带回那年热浪滚滚的盛夏。

即便正值隆冬,即便白雪皑皑。

仍是于燥热中生出一丝沁透心脾的清凉。

跨过千山万水,翻过重峦叠嶂,他们终于在那方旧识之地,在一个偏远的农家小院重逢。

从“同桌”变成了“同事”。

从“旧相识”变成了“陌生人”。

既然她已不记得他,那便一起忘记过去,重新认识彼此吧。

“你好,”他率先自我介绍,“任之言。”

“你好,”她也依样自我介绍,“赵小栗。”

——我知道。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从过去到今日,他们之间的每一场因缘际会,都出自他的精心安排。

他于无人所知处,构思了无数遍,只为更从容的面对她。

那天的日光真美,于隆冬中绽放出春朝的暖意。

让人忘记今夕何夕,甘愿义无反顾地沉沦。

任之言以为,他很了解赵小栗。

毕竟,即便时隔数年,还是能一眼就认出她的字迹。

他笃定地递上一瓶冰糖雪梨,却被旁人拦了下来。

原来,她不再喝冰糖雪梨,而是更偏爱冰红茶。

任之言喝着那瓶她亲手选购又退回的、温热的冰糖雪梨,熟悉的口感,麻木的味蕾终于被重新唤醒。在此之前,他一度以为这家的冰糖雪梨换了配方,日日喝,却再无当年的味道。

今日方知,配方并未改变,只是添了点点苦涩。

九分甜的梨汁,苦涩微不足道。

十三年,看似很久远,其实不过弹指芳华,来不及思索,来不及作为,就倏忽而过,只剩下十指尖的数字。

数了又数,算了又算,当真是十三。

一点也没错。

不对——

夏日已过,早已迈入冬日,如此算来,该是第十四个年头了。

十四年,懵懂的少年已成长为沉稳的青年。

而那个女孩,仍蹲在角落里,小小一只,被温柔的光晕笼罩,专注平和,一如那年初见。

他摘下鸭舌帽,罩在她的头顶,为她圈出一片阴凉。

她扯了扯他的衣角,仰头望向他,阴影都遮不住她眼底的亮光。

天下竟有如此明亮的眸子,像有温度的水晶玻璃,初见时就被惊艳,多年后仍被摄魂。

当一个人情绪激动的时候,身体会微微颤抖,声带绷紧,整个人都不由控制,变得迟钝又敏锐。

任之言尽量让自己看上去自然,尽可能平静地与她交谈,尽可能专业地处理工作,可是他那失律的心跳早已出卖了他。

她投来的每一束目光都会让他身体紧绷,手脚慌乱。他想躲着她,不被窥见心境,又不由自主地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只有感受到她的气息,才能安心。

任之言初时以为,赵小栗没有戴眼镜,或许看不清自己的面目,他也能更淡然一些。后来才知,她是戴了隐形,看得反倒更清楚,让他的一举一动都无处遁藏。

旧日情愫,呼之欲出。

他只敢在她看不到的地方,偷偷打量她。

她变了,又没变。

近日见她,除去工作装,总是一身白衣,就连鞋子都是白色的。

此刻亦是。

几乎和这皑皑白雪混在了一起,不分彼此。

任之言记得,赵小栗过去更喜欢蓝色,那很衬她,就连简单的蓝色校服,都穿得很好看。

今日方知,原来白色也衬她,青丝散落在耳边,黑白分明,衬得眉眼更灵动了,气质也更清冷了。

温润平和,又拒人于外。

任之言小心地攥着薄薄一页纸的脚本,密密麻麻,星星点点,都出自她的笔触。

她还是喜欢用蓝黑色钢笔,写的数字“9”会带着小勾,像那首小镇童谣的音符,又像儿童绘本中找妈妈的小蝌蚪。

她书写的仍是“蚕头燕尾”“一波三折”的隶书,但字迹更沉稳了,又多了几分洒脱,不再是那个“谨慎诚敬”,诸事苛求完美的小女孩了。

她成长了,也学会了“妥协”——这是社会送给每个孩子的“成人礼”。

任之言知道,赵小栗的文笔很好。她曾为升旗仪式写过讲稿,她的作文曾被同学们争相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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