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很多的第一次,或因未知而惶恐不安,或因珍重而小心翼翼,或因迷惘而畏惧退缩。
对少年人而言,面对第一次喜欢的人,当然兼而有之。
惶恐不安,小心翼翼,畏惧退缩……
都是那个年龄独有的可爱。
起初或许只是源于朦胧的好感,会下意识捕捉对方的身影,日子久了,便成了一种习惯,好似装上了雷达探测仪,稍有蛛丝马迹,便能瞬间感知。
相处的每时每刻都被掰开揉碎,记在心上。点滴小事,细微情绪都会被无限放大,反复琢磨。会因为和对方多说了一句话而感到欢喜,会因为一次无意的肢体接触而心跳不止。会期待每一天的上课铃声,每一周的小组值日,每一次的课外活动……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爱意在无人所知处野蛮生长,当意识到时,已是蔓草难除,再也无处藏匿。
多年后,青春已逝,穿过岁月长河,回望往昔,才会懂得那段青涩年华是多么弥足珍贵。
然后感慨一声:当时只道是寻常。
无论如何,终会留有遗憾。
这就是青春,也是人生。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朗朗书声尚在耳畔回响,与清脆的铃声、纷乱的脚步交替重叠。
年少时,总觉得人生漫漫,望不到终点,可以迟疑,可以等待,可以将一颗真心捂热,然后双手奉上。
那时还以为人与人之间,是无尽的缘分,错过一次,还有无数次静候在前方。
却不知,所谓缘分,就如春日的榆钱,纷纷而落时若不伸手接住,便会迅速枯黄,只剩满目残骸。
当任之言觉察到漫天纷飞的榆钱时,已是暮春时节。
一通转学的电话打得他措手不及,他这才醒悟:金色沙漏早已翻转,细沙飞速流逝,几乎穷尽。
而他暗自喜欢了六百多个日夜的女孩,可能还没记住他的名字。
就好像出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默剧,而他唯一的观众却始终用丝带蒙着眼,对台上的一切浑然不觉。
——这是一件多么滑稽的事情啊。
爱意如巨浪般翻涌,扑向海滩,却连裙角都不曾沾湿,就悄无声息地退却了,被沙砾无情掩埋,不留下一丝痕迹。
像极了古往今来悲情男二的剧本。
安静守护,落寞退场。
自始至终,只感动了自己。
但,这不是他的性情。
他是呼啸的山风,而非静落的木叶。
他是璀璨的朝阳,而非寂寥的星月。
他向来坦坦荡荡,听从本心,这次也不例外。
任之言决定,要将这份珍藏已久的“爱意”宣之于口。
即便他们将天各一方。
正因如此,他才不必再做隐藏。
虽已下定决心,但他仍不知道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吐露心声。
一段心事说出口,往往只是一瞬的事情,可准备的过程却是漫长又小心翼翼的。
他不知道怎样表达才更妥帖,不至于吓跑她。
他设想了无数个方式,都被他一一否决了。
就这样一拖再拖,直到赵小栗叩开了他的家门。
素雅的眼镜架在鼻梁上,日光折射出的粉色光晕遮住了那一汪波光粼粼的清泉,却遮不住周身独有的气质。
姑且称之为“文气”吧。
——这是当下,他脑海中蹦出的词汇。
用以形容心中的她,再合适不过。
赵小栗的视力一直不好,今年尤甚。
他发现,这也是她始终记不住人的缘由。毕竟从未仔细瞧过,又怎会记住。
但是任之言的视力很好,所以他很难想象对方的世界是怎样的。
他摘下她的眼镜,戴在自己的眼前,试图感受她的世界。
却因眩晕而失败。
他始终不知,她的世界是否朦胧如雾色,笼罩于目前。又或者像暗夜观物,少了色泽。
无论何种,在他看来,都有一种独特的美感。
他一直觉得,世间万物,本就无须看清,看清也只是徒增烦恼而已。
倒不如迷迷糊糊,朦朦胧胧。
所谓难得糊涂,想来亦是同理。
她看不清板书,他可以把笔记借给她。她看不清号码牌,他可以小声提示。
哪怕她认不出他,他也可以一遍又一遍的自我介绍,不厌其烦。
这些都不重要。
他以为,他可以照顾她,一天两天,一年两年,甚至更久。
但她是独立的个体,从来不必依附他人。她想要用自己的双眼将这世界看得清楚,她不愿朦朦胧胧,糊里糊涂的过活。
这才是她的本来模样,谁也不能改变。
于是,她戴上了眼镜,看清了世事,也几乎看清了他。
那无处藏匿的,喷涌而出的爱意。
赵小栗举起桌上的纸张,目光如白日焰火,灼灼生辉:“你也喜欢玩数独?”
透过镜片,眼底是欢喜与雀跃,毫不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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