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瑶瑶感觉自己像是在海底游了太久。

那种窒息感是慢慢涌上来的——先是胸口发闷,像是被什么无形的东西压着,喘不上气;然后是耳边嗡嗡的响动,仿佛有深海的水流在鼓膜边回旋,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她想睁眼,眼皮却沉得像坠了铅。她知道自己是在做梦,又知道这不是梦。

万境之间的穿行,总是如此。

就在她以为自己要溺毙的瞬间,身体骤然一轻——

“哗啦!”

她猛地睁开眼,大口喘息,像溺水的人终于浮出水面。

然后她看见了那座城。

陈瑶瑶的呼吸停住了。

那是一座从海面上生长出来的城。不是建在岛上,也不是漂浮在水面——它就是直接从海里长出来的,晶莹剔透,在午后的日光下折射出万千种光芒,晃得人眼睛疼。

城墙是水晶的。

街道是水晶的。

远处的楼阁、近处的拱桥、连岸边停泊的小船,全都泛着半透明的光泽,像是一个巨人用一整块水晶雕出了整座城池,然后轻轻放在了海上。

“水晶城……”陈瑶瑶喃喃道。

发财从她怀里探出脑袋,湿漉漉的鼻子抽了抽,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它也不喜欢刚才那段“海底游”。打完喷嚏,它甩了甩脑袋,耳朵啪嗒啪嗒扇了两下,一脸幽怨地看向陈瑶瑶,那眼神分明在说:下次能不能走门?

云河站在她身侧,白骨伞收拢,伞尖轻轻点在身下的船板上。她们正坐在一艘小船的船头,船身是贝壳打磨而成,半透明,能看见船底下游过的彩色鱼群,红的黄的蓝的,一群一群从船底掠过,像在水里画彩虹。

“醒了就下船。”云河的声音依旧清冷,但目光在那座水晶城上多停了一瞬。

陈瑶瑶顺着她的视线看去,这才发现城的细节——那些水晶墙壁上嵌着珊瑚,红的像火,粉的像霞,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子,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屋顶铺的不是瓦,是层层叠叠的珍珠贝,在阳光下泛着虹彩,风一吹,贝片轻轻碰撞,发出叮叮咚咚的脆响,像有人在屋顶弹琴;远处有一座高塔,通体用整块砗磲雕刻而成,顶端镶着一颗拳头大的夜明珠,即便在白日也隐隐透着光,柔柔的,像月亮落在了塔尖。

“这是……什么境?”陈瑶瑶问。

云河没有回答。她垂眸看向伞柄——白鹤正在那里踱步,迈着两条小细腿,昂首挺胸,像巡视领地的将军。它走了两圈,停下来,跳了两下。

两下。

两重任务。

云河的眼皮跳了一下。两重任务,说高不高,说低不低,最是麻烦——意味着事儿肯定有,但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报酬大概也只够买两斤狗粮。

她低头看了看发财。发财正趴在陈瑶瑶怀里,用后腿挠耳朵,挠得专心致志,浑然不知自己主人正在心里盘算它的口粮。

“先找人。”云河说。

岸边泊着许多贝壳船,大的小的,新的旧的,像一群搁浅的贝壳趴在沙滩上。船夫们或坐或躺,有的在打盹,有的在闲聊,有的在补网,等着客人上门。

云河的目光掠过几张面孔,最后停在一个年轻人身上。

他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褐,袖口磨出了毛边,却洗得很干净。他正蹲在船头修补渔网,那双手很巧,梭子在网眼间飞快穿梭,一穿一挑一拉,行云流水,看得人眼花缭乱。

但陈瑶瑶注意到,他的眼神时不时飘向不远处的水晶城墙——那里有几个孩子在踢球,用麻绳扎成的鞠飞来飞去,笑声清脆,像一串串银铃铛在风里晃。

他的目光落在其中一个瘦小的身影上,就再也挪不开了。

“坐他的船。”云河说。

陈瑶瑶不解,但还是跟着上了船。船身晃了晃,发财吓得一把抱住陈瑶瑶的胳膊,耳朵竖得笔直。

船夫抬起头,露出一张晒成小麦色的脸,五官周正,笑起来有点憨:“客人去哪儿?城里还是外岛?”

“城里。”云河递过去一枚贝壳币——这是在绶国时公孙潜龙塞给她的,说“万境通用”,她当时还纳闷,公孙潜龙那个穷鬼哪儿来的钱,后来才知道是从郭狈身上顺的。

船夫接过贝壳币,眼睛亮了一瞬,随即又黯下去。他把贝壳币揣进怀里,埋头摇橹,小船便离了岸,向水晶城驶去。

橹划开水面,荡起一圈圈涟漪。海水清澈见底,能看见海底的白沙和珊瑚,偶尔有鱼群从船下游过,发财趴在船边,伸着脖子往下瞅,恨不得跳下去抓两条。

陈瑶瑶坐在船头,看着那些踢球的孩子越来越近。其中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尤其活泼,瘦小的身子在人群里钻来钻去,追着鞠跑得满头大汗。他跑得飞快,像条小泥鳅,谁也拦不住他。

船夫的视线一直追着那个孩子。

“那是你儿子?”陈瑶瑶问。

船夫一愣,随即笑了,笑容里有掩不住的骄傲,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客人好眼力。那是小鱼,今年六岁。”

“他踢得真好。”

“可不是嘛。”船夫摇着橹,语气里带着笑,“这孩子的脚法,比城里好些大人还强。我每天摇船回来,他就缠着我踢两脚。我跟他说,爹没本事,你好好练,等长大了……”

他说到这里,声音忽然低了下去,笑容也淡了,像被人拿走了什么东西。

陈瑶瑶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那几个孩子已经散了,小鱼一个人抱着鞠,蹲在城墙根下,望着城里的方向。

城里有座高台,隐约能看见有人在上面奔跑、跳跃、踢球。那些身影穿着鲜亮的衣裳,在阳光下像一朵朵移动的花。

“那是鞠场。”船夫说,“过几天就是蹴鞠王大赛。赢了的人,能进城见城主,拿到黄金宝藏。”

“黄金宝藏?”陈瑶瑶的眼睛亮了一下。

船夫苦笑:“都是这么传的。可十年来,拿了冠军的人,没有一个真正带着黄金离开。他们说,宝藏是有的,但得留在城里,替城主做事。”他顿了顿,声音更低了些,“我年轻的时候也想过赢得比赛,可若真是赢了,就得留在那座城里。我家世代都是一介渔夫,哪能跟城里人生活?嗨,不提了。”

他摇着橹,不再说话。

陈瑶瑶看着他低垂的侧脸,忽然想起德德镇的那些大人。他们也是这样,说起某些事的时候,声音会低下去,笑容会淡下去,眼睛里会有什么东西熄灭。

船靠岸时,小鱼跑了过来,一把抱住船夫的腿:“爹!爹!我今天踢进了七个球!比阿贵他们还多两个!”

船夫弯腰摸摸他的头,粗糙的手掌在小鱼脑袋上轻轻拍了拍:“好,好。”他从怀里摸出一块干粮,塞到小鱼手里,“去玩吧。”

小鱼接过干粮,却没有跑开。他仰头看着船夫,眼睛亮亮的,像两颗黑葡萄:“爹,你今年还去当裁判吗?”

船夫的手顿了一下。

“当。”他说,声音很轻,轻得像怕被谁听见。

小鱼高兴地蹦起来,抱着鞠跑远了,边跑边喊:“那我就能在城墙根下看见爹了!”

陈瑶瑶看着他的背影,看着那个小小的身影越跑越远,忽然想起德德镇的自己——那时候,她也曾这样无忧无虑过,不知道头顶悬着怎样的刀。

阙城的鞠场建在城中心,是用整块白玉铺成的方形场地,白得发亮,踩上去能照见人影。四周立着水晶栏杆,栏杆上雕着各种蹴鞠的姿势——抬脚的、跳跃的、转身的、扑球的,栩栩如生,像一群被定格的瞬间。

场子正中竖着一座高约三丈的球门,门中间开着一个两尺见方的孔洞,洞口镶着金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一只金色的眼睛,冷冷地俯视着整个鞠场。

陈瑶瑶站在看台上,看着那个小小的洞,心想:这怎么可能踢得进去?

两尺见方,还没她怀抱大。要从三丈外踢进去,还得穿过防守——这哪是踢球,这是往针眼里穿线。

云河站在她身侧,目光却落在鞠场对面的高台上。那里设着一把珊瑚宝座,宝座用红珊瑚拼成,扶手是两颗拳头大的粉色珍珠,在阳光下泛着柔光。

座上坐着一个异常高大的男人。

他穿着金线织就的长袍,袍子上绣着蹴鞠的图案,针脚细密,栩栩如生。他正低头把玩手里的玉杯,杯中的酒液是浅金色的,像融化的阳光。

城主。

他的身形比常人高出近两个头,肩膀宽得像能扛起整座城。面容倒算俊朗,眉骨高耸,鼻梁挺直,下巴上蓄着短须,修剪得很精致。

只是那双眼睛——

陈瑶瑶隔了这么远,都能感觉到那目光的凉意。不是凶狠,不是阴鸷,而是一种……居高临下的漠然。像人看蚂蚁,像猫看老鼠。他看人的时候,眼睛里没有对方,只有自己。

“蹴鞠王大赛,三日后举行。”一个尖细的声音在旁边响起。

陈瑶瑶转头,看见一个穿着彩衣的宦官,脸白得吓人,像是扑了三层粉。他手里捧着一卷帛书,扯着嗓子念:“凡年满十二、未满六十者,皆可报名。冠军觐见城主,得黄金宝藏——足千两!”

看台上响起一阵骚动。千两黄金,足够寻常人家过十辈子。

陈瑶瑶却注意到,有几个本地打扮的人,听见“千两黄金”时,脸上没有丝毫喜色,反而悄悄低下头去,像怕被谁看见。

宦官继续念:“本届大赛,共三十二人入围。初赛十六场,复赛八场,决赛一场。裁判由……”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人群,像在找什么。最后落在角落里一个穿着旧短褐的身影上。

“由船夫阿渡担任。”

陈瑶瑶心里咯噔一声。

那是载她们进城的船夫。小鱼他爹。

人群里响起窃窃私语,有人不满,有人困惑,但更多的是一种意味深长的沉默——那种“果然如此”的沉默。

阿渡从角落里走出来,低着头,一步一步走到裁判席上坐下。他的手指紧紧攥着膝盖上的布料,指节发白,像要把布料攥出洞来。

高台上,城主举起玉杯,朝阿渡的方向遥遥一敬,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那笑意很浅,却像一根针,扎在陈瑶瑶心上。

她忽然明白了。

裁判是他。

城主的孩子——那个站在宝座旁、十五六岁、一脸倨傲的少年——也是参赛者。

赌局早就设好了。

“让一让!让一让!”

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从人群后传来。陈瑶瑶回头,看见一个圆滚滚的身影正拼命往这边挤。

那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生得白白胖胖,脸颊鼓鼓的,像刚出笼的馒头,还冒着热气那种。他穿着一件明显小了的绸衫,扣子绷得紧紧的,仿佛随时会崩开。他满头大汗,汗珠顺着脸颊往下淌,手里还攥着一串糖葫芦,红艳艳的山楂裹着透明的糖衣,看着就甜。

“挤什么挤!”有人推了他一把,“死胖子,看不见前面没地儿了?”

少年被推得一个趔趄,糖葫芦差点脱手。他在空中晃了两晃,好不容易站稳,也不恼,笑嘻嘻地说:“对不住对不住,我就想看看报名处在哪儿。”

“你?”那人上下打量他一眼,嗤笑出声,“你这样的,踢得动鞠吗?”

周围响起一阵哄笑,像一群鸭子在叫。

少年依旧笑嘻嘻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挤得只剩两条线:“踢着玩儿,踢着玩儿。”

他一边说,一边继续往前挤。经过陈瑶瑶身边时,发财忽然从她怀里探出头,冲着少年“汪”了一声。

少年停下脚步,看着发财,眼睛一亮,那两条线瞬间睁成了两颗黑豆:“好俊的狗!”

发财得意地摇了摇尾巴,耳朵一甩,摆了个自认为很帅的姿势。

少年正要伸手去摸,一个高大的身影忽然从人群里冲出来,一把攥住他的手腕——

“阎鹤!”

那声音又惊又喜,带着几分难以置信,像丢了三年钱袋忽然在路边捡到。

陈瑶瑶抬头,愣住了。

公孙潜龙。

他还穿着绶国那身衣裳,灰扑扑的,沾满了尘土,头发乱糟糟的像鸡窝,脸上还有几道黑印子,活像刚从灶膛里爬出来。

但他的眼睛亮得吓人,死死盯着那个胖少年,像盯着失散多年的亲兄弟。

胖少年——阎鹤——也愣住了。他手里的糖葫芦啪嗒掉在地上,山楂骨碌碌滚出去,糖衣碎成一片。

他看着公孙潜龙,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消失,眼眶慢慢泛红。

“龙哥?”

公孙潜龙一把将他搂进怀里,狠狠拍着他的后背,拍得砰砰响:“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你在这儿!老子找了三个境,总算找着你了!”

阎鹤被拍得直咳嗽,眼泪却止不住地往下流,吧嗒吧嗒砸在公孙潜龙肩上。他推开公孙潜龙,用袖子胡乱抹了把脸,又笑起来,还是那种没心没肺的笑,只是眼眶还红着:“龙哥,你怎么来了?你不是说要灭什么小国吗?”

“灭个屁。”公孙潜龙的声音有些哑,像嗓子眼里堵了什么东西,“老子差点把自己灭了。”

云河静静地看着这一幕,没有说话,只是目光在阎鹤身上多停了一瞬。

陈瑶瑶看看公孙潜龙,又看看那个叫阎鹤的胖少年,心里涌起无数疑问。

发财不管这些,它正盯着地上那串摔碎的糖葫芦,耳朵耷拉下来,发出一声幽怨的呜咽。

黄昏时分,几个人坐在海边的一处礁石上。

夕阳把海面染成橙红色,像一大锅番茄汤。海浪轻轻拍着礁石,哗啦,哗啦,有节奏地响着。

发财趴在一旁,专心致志地舔阎鹤递给它的一块糖糕。那糖糕是软的,黏的,甜的,发财舔得满脸都是糖浆,胡子都黏成了一绺一绺,但它毫不在意,舔得心满意足,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阎鹤看着它,笑得很慈祥——一个十五岁少年对着一条狗露出慈祥的笑容,这场面多少有点诡异。

“讲讲吧。”公孙潜龙坐在他旁边,抱着胳膊,“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阎鹤沉默了一会儿,开口了。

他是临淄人——那是个人间境里的繁华城池,以蹴鞠闻名。他从小爱踢球,踢得极好,十岁就能赢过十五六岁的少年。可他也爱吃,越吃越胖,越胖越被人笑。

“胖猪。”他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他们都这么叫我。踢球的时候叫,不踢球的时候也叫。后来我就不爱出门了,天天躲在家里吃。”

公孙潜龙沉默着,拳头攥紧又松开,攥紧又松开,骨节咔咔响。

“可我爹说,你不能躲一辈子。”阎鹤笑了笑,笑容里有不符合年龄的沧桑,像个小老头,“他说,你要真想踢球,就别管别人说什么。球踢得好不好,跟胖不胖没关系,跟你心里有没有那股劲儿有关系。”

于是他又开始踢球。踢得比以前更好,好到临淄城里没人敢叫他胖猪——当面不敢。

后来他遇见一个游方的修者,说他根骨不错,问他愿不愿意去别的境看看。他想了想,点了头。

“我去了很多地方。”阎鹤望着海面上的水晶城,眼神有些悠远,像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可不管去哪儿,都有人叫我胖子。慢慢的,我也不在乎了。”

公孙潜龙问:“那你为什么来阙城?”

阎鹤沉默了一会儿,说:“因为这里的蹴鞠王大赛。”

“你想赢?”

“想。”阎鹤点头,眼睛里有光,那种光很亮,像灯塔,“我想让那些人看看,胖子也能拿冠军。”

公孙潜龙看着他,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又咽了回去。

“可你知道那是个局吗?”他压低声音,“城主的孩子也参赛,裁判是那个船夫,他……”

“我知道。”阎鹤打断他,笑了笑,“龙哥,我早就不傻了。可我想试试。”

他顿了顿,声音轻下去,轻得像要被海风吹散:“我娘走得早,我爹一个人把我拉扯大。他说,鹤儿,你要是有出息,就去闯;要是没出息,就回来,爹养你。我走的时候,他站在家门口,一直看着我的背影。我没敢回头。”

海风吹过来,带着咸涩的气息,灌进人嘴里,又苦又咸。

“我想赢一次。”阎鹤说,“赢了,拿了黄金,回去给我爹盖间新房子。他老了,腿不好,冬天总喊冷。”

公孙潜龙沉默了。他看着海面,看着那片橙红色的光,一言不发。

云河忽然开口:“你知道那个船夫为什么当裁判吗?”

阎鹤一愣,摇头。

“他有个儿子,六岁,叫小鱼。”云河的声音很淡,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那孩子踢球的天赋,不比任何人差。可他是船夫的儿子,这辈子都没机会参赛。”

阎鹤的眼睛慢慢睁大,那两颗黑豆变成了两颗黑葡萄。

“城主让他当裁判,是让他亲手毁掉儿子的梦想。”云河说,“判别人的儿子输,判自己的儿子出局。这样,小鱼永远没有理由怪他——因为他只是个裁判,不是那个能改变结果的人。”

阎鹤的嘴唇动了动,没有说出话来。

公孙潜龙猛地站起身:“这他娘的什么狗屁城主!老子去灭了他!”

“然后呢?”云河看着他,目光平静如水,“灭了城主,这城的规矩就变了?船夫就能送儿子参赛?你就能替阎鹤拿到黄金?”

公孙潜龙噎住了。

他张着嘴,像一条搁浅的鱼。他想起绶国的事。想起那三只死在他剑下的幼狼。想起郭狈那张扭曲的脸。想起母狼的眼神。

他慢慢坐下来。

“这次,先问清楚。”他声音低得像在对自己说,低得像在认错,“问清楚了再动手。”

陈瑶瑶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个莽撞的少年,好像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三日后,蹴鞠王大赛开赛。

三十二名选手,十六场比赛,一天之内决出胜负。场地是白玉铺就的鞠场,球门是那扇两尺见方的“风流眼”。规则简单:每队一人,轮流踢鞠,一炷香内,鞠穿过风流眼次数多者胜。

看台上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有穿绸衫的富人,有穿短褐的穷人,有抱孩子的妇人,有骑在父亲脖子上的孩童。所有人都伸长了脖子,盯着鞠场。

阎鹤第一场的对手是个瘦高的中年人,据说上届进了复赛。

哨声一响,中年人抢先出脚。鞠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精准穿过风流眼——那两尺见方的洞,从他站的位置看去,只有巴掌大。

看台上响起一阵喝彩,掌声雷动。

阎鹤站在场边,不慌不忙地嚼着不知道从哪儿摸出来的米糕。他嚼得很慢,很认真,像在品尝什么珍馐美味。

“该你了!”中年人冲他扬了扬下巴,一脸得意。

阎鹤咽下最后一口米糕,走到鞠前。他弯腰,拨了拨鞠,像在试探它的脾气。然后他直起身,吸气——

肚子收了回去,又弹了回来。

脚起,鞠飞。

那鞠在空中转了三圈,划出一道诡异的弧线,像被什么牵引着,从风流眼的左下方钻了进去——那个角度,那个位置,正常人根本踢不出来。

看台上一片寂静。

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喝彩,震得人耳朵嗡嗡响。

中年人的脸色变了,从得意变成震惊,从震惊变成难看。

接下来的一炷香,阎鹤踢了十七次,十七次全进。中年人踢了十五次,进了十次。

阎鹤赢了。

他走下场的时候,还不忘从怀里摸出另一块米糕,塞进嘴里。

第二场,第三场,第四场——

他一路赢下去。每一场都赢得轻松,每一场都让看台上的人目瞪口呆。那个圆滚滚的身影在鞠场上奔跑,胖是胖,可那双脚灵巧得像会说话,鞠到了他脚下,就像黏住了似的,怎么也丢不了。

他踢鞠的时候,整个人都变了。不再是那个笑嘻嘻的胖子,而是一个专注的、认真的、眼里只有那个鞠的人。

“我滴个乖乖。”公孙潜龙看呆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拳头,“这小子……这么厉害的吗?”

云河没有回答。她的目光落在裁判席上。

阿渡坐在那里,脸色一天比一天白。他的手一直攥着哨子,指节泛出青色,像得了什么病。每当城主的儿子——那个叫方鹤的少年上场时,他手里的哨子就会抖一下,抖得很轻,但云河看见了。

方鹤也赢了。

每一场都赢得很险,每一场都有争议。对手明明踢得更好,却总在关键时刻“失误”——踩到自己的鞋带,被阳光晃了眼,脚底一滑。

裁判的哨子一次也没响。

看台上的嘘声一天比一天大,可没有用。这里是阙城,城主的规矩就是天。嘘声再大,也改变不了任何事。

决赛那天,阳光很好。

天空蓝得像洗过,一丝云也没有。阳光照在水晶城上,折射出万千光芒,晃得人睁不开眼。

阎鹤站在鞠场东侧,方鹤站在西侧。看台上坐满了人,连水晶城的城墙上都挤满了脑袋,远远望去,像一串串葡萄挂在墙上。

高台上,城主端着玉杯,面带微笑。他的目光落在阎鹤身上时,多停了一瞬,那目光里有什么东西,让人看不透。

“决赛开始!”宦官尖声道。

哨声响起,方鹤先踢。

他的技术不差,看得出是名师调教出来的。第一脚,鞠飞起,穿过风流眼,进了。第二脚,又进了。第三脚,也进了。

看台上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大多是城里的官员和富商,他们拍得不情不愿,像完成任务。平民们沉默着,一言不发。

轮到阎鹤。

他走到鞠前,忽然回头,看了一眼裁判席。

阿渡坐在那里,低着头,手里的哨子几乎要被他攥断。他的肩膀在抖,很轻,很轻。

阎鹤收回目光,抬脚——

鞠飞起,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像被什么牵引着,穿过风流眼,稳稳落在对面。

干净利落。

看台上爆发出一阵欢呼,那是平民们的欢呼。

接下来的一炷香,成了两个人的表演。

方鹤踢,十次进八次。阎鹤踢,十次进十次。

方鹤踢,十次进七次。阎鹤踢,十次进十次。

比分咬得很紧,可谁都看得出来,阎鹤踢得更好。他的鞠像长了眼睛,不管从哪个角度踢,最后总能钻进那个两尺见方的洞里。

最后一炷香燃尽时,宦官尖声宣布:“比赛结束!阎鹤四十七进,方鹤四十进——阎鹤胜!”

看台上静了一瞬。

随即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那是平民们的欢呼,压抑了三天的情绪终于释放出来,像洪水决堤,像山崩地裂。有人跳起来,有人抱在一起,有人哭了出来。

方鹤站在场中,脸色铁青,像一块生锈的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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