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7章
在一处林子的入口,纳兰容若披着一件淡青色的斗篷站立在那里。
他就像一块雕雕细琢的玉,落入了皑皑白雪之中,清晰的让人舍不得去触碰,只能远远地欣赏。
他微微仰着头,看着树梢里的一点新绿,笑意中带着欣喜。抬手将新绿两侧的堆雪轻轻扫去,只留下芽尖上的一层薄冰,对他来说,就是对美和对生命的呵护。
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心里这么想,便这么做;
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决定了的事,就要守约。
一片叶,一个女子。
一壶心,一份珍重。
容若把指尖从树梢上移开,对着掌心哈了几口气,然后搓了搓手。
他就近踩着雪,带着几分纯真几分天然,像孩子一般,乐在其中。
容若在笑,笑着问明珠:
阿玛你在担心什么?儿又不是一点风雪都经历不得,儿现在不是好好的吗?塞外的风雪,跟京师的风雪本无别,有别的只是人的心情心境而已。
阿玛你说你怕儿来日伴君出征时,只会成为军营里的一道风景线,没法穿着一身戎装、驰马杀敌。儿想说,儿不是皇帝身边的置物品、也不是沙场后的观赏品,儿是个有血有肉有报国心的人!
所以儿要做个扛得起情怀、也扛得起天下的人。
你愿意相信儿吗?
容若瞧见不远处,有一个身影正在向这边来。
他有种预感,来的就是自己所等之人。
——我没有爽约,她也一定会来的。
他一直这般深深相信着。
果然是她,是宛卿。
沈宛看着眼前人,“公子,你是在等我吗?”
“嗯。”
容若点头:“连着来了几日,因为记得姑娘相邀我一起踏雪的话。京师有几处林子,要属这里意境最好,所以我来这里。不知道姑娘住所,想着只能在此再相会,所以我来这里。”
她油然而生出一股感动:“公子明明怕冷,还每天来吗?”
容若露出了令人安心的笑容:“我不能辜负任何人的期待。”
沈宛情不自禁地握住了容若冰冷的双手,她问他:“公子就不怕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踏雪和看雪的约定,都是编造谎言骗你的?”
容若似乎一点都不介意,只是自我反省道:“那也是我当日不好,没有应姑娘你当下的约的错。”
“公子,你真是个好人。”沈宛在不知不觉间热泪盈眶,“我还以为:世间男子真如师傅说的那样,个个虚情假意,自私自利呢。”
容若不爱评价别人。
他从来不直说谁好谁坏,也从来都不往别人口中的话里面挑优劣。
容若纯粹地做着自己,所以他是不会在乎沈宛的师傅教过她什么的。
反观宋应星——
亲人和友人都被多尔衮的部下所害所杀,这是事实。
在多尔衮死后,他就把对多尔衮的怨恨迁移到了纳兰一家身上,原因很简单:
多尔衮、多铎、阿济格三兄弟都死了,与之相关的人也全部都被顺治帝清算了,唯有娶了阿济格之女的纳兰明珠一家活了下来、而且还活的很好,宋应星怎么能咽的下这口气?
因此,宋应星不是不叫沈宛去接触明珠家的公子,而是时机未到。
等到机会来了,他就决定向沈宛亮出底牌,让她去当一颗棋子。
容若拉起沈宛手,与她一起往林子的深处走。
他说:“宛卿,等到了你,我觉得欢喜。”
*
林深处,有一温泉。
容若和沈宛坐在温泉边,看着一池氤氲雾气,听着声声珠玉之音。
“此前我有幸随着皇上和太皇太后一同前往温泉行宫,皇上嫌弃行宫的原名字不好听,就叫我当场取一个。我说叫做‘坐忘’如何?皇帝明知我的本意是取自《庄子》,想要表达:入汤坐忘,凝神遐想,身心具造,物我合一之意。他却故意跟我赌气,板着脸问我:‘你是想叫朕一坐下来就忘记孝顺皇阿奶吗?好大的胆子!’我就说:‘臣不是这个意思,请皇上不要强词夺理。’结果嘛,在太皇太后的调解下,皇上倒也没怪我。”
“你的身份很尊贵吗?可以跟天子和太皇太后一同出行。”
“我跟你说过,我只是皇帝身边的一个陪臣。自身并不究竟身份高低和门第盛衰那一套,有人愿意跟我相交,我就会以心相待。”
容若低头,把挂在腰间的一块容易暴露身份的配饰翻了个面。
“真巧了,我从字画店的周老板手里拿到了这个。”
沈宛从袖中拿出一样东西,“他说这是纳兰公子的亲笔,你肯定跟纳兰公子接触过吧?你来辨认辨认是不是真的?”
“我……”容若轻轻问,“我朝第一才子的亲笔手书,怎么到了姑娘你手里?
容若只记得,自己在笺纸上写完两行洋文之后,就被曹寅要了去。
曹寅明明说是要拿给皇上看的,怎就流出到民间去了?
那皇上到底看过没有?我写的是:
The wind, flowers, snow, and moon are not related to love. Encountering each other brings comfort to this life.
Whispering, nothing else to do tonight. we will jointly cultivate the river oath and mountain alliance.
沈宛回应道:“正好遇见了,心中有所触动,所以就拿下了。”
“拿下?”容若心中既好奇又惊喜,“是把纳兰公子的诗……抢到手的意思吗?”
沈宛点了点头。
“这是一首诗吗?”她又迫不及待地指着笺纸问,“你快告诉我上面写了什么。”
容若虽然手中没有笔墨,但是身上却正好带着自己写过的汉文诗诗稿。
他把诗稿拿出来给沈宛看,在她身旁念道:
“情非风花与雪月,
此生相逢以沫共。
轻声细语无旁事,
海誓山盟与君同。“
沈宛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
只好奇怪地问:“公子你怎么会有纳兰公子的洋笺的译文?”
容若寻了个借口道:“我跟他是朋友,他的诗、词、文章我都看过、记下过、誊写过。”
沈宛把汉文诗译文捧在掌心,爱不释手,对容若赞叹道:“公子,你写的字真好,比我们汉人写的都好。”
容若试探道:“那你觉得,我写的汉诗跟纳兰公子写的洋文,有没有相似的笔法?”
沈宛左手拿着汉诗,右手拿着洋笺,细细对比起来,好久才得出结论。
“像又不像,不像又像,公子你叫我陷入迷宫里面去了。”
“喏,洋笺上面有纳兰公子的印鉴,是真迹。”容若暗示道,“我倒觉得印鉴上面的文字,跟汉诗汉字相接近。”
“你在模仿他吗?”
面对沈宛的疑问,容若失笑,道:
“怎就只许我模仿纳兰,不许纳兰模仿我?”
*
天色渐晚,沈宛发挥本事燃起了一堆篝火。
雪落焰心,无声之后不见;风过柴堆,渐明渐灭渐如常。
星垂天幕,似泪似珠晶莹;枝谢琼妃,见浅见深见残霜。
容若没有过在这样的场景中偎依烤火的经历,所以他既耳目一新又倍加珍惜。他看着宛卿,觉得她跟自己遇见过的女子都不一样——
哪怕自己所有的“心甘情愿”换来的,都还是她的“一无所知”,自己也乐意空出时间来跟她相处。
挨冻,寒痛,私会,晚归,全是错事。
赏雪,观火,论诗,猜心,甘之若饴。
“早知道,我就跟阿玛和额娘说,今晚住朋友家中,不回。”
容若十指紧扣,放在膝盖上。
“公子处在家教森严的府邸里吗?”
“不算是,阿玛和额娘待我很好,好到我只能以完美无缺来回报。”
“人无完人,哪能不犯错?”
“我想,不犯错跟让人挑不出错,是一样的意思。”
“难怪我觉得,在公子你身上找不出可以挑剔的地方。”
“真的吗?我怕冷这一点,你也不挑?”
“一年冬天只有一季,身边有知己陪着的话,就不冷了。”
见容若起身,沈宛问:“那公子回去的晚了,打算怎么跟爹娘说?”
“我想想。在回去的路上想,到家之前总能想出合适的话来。”
送容若到马车边,沈宛理了理他的斗篷,珍重道:“公子一路顺风。”
容若对她点了一下头,踏入了马车的帘室中。
*
明月初升,街头的一个馆子里,禹之鼎和官云辞正坐在一起吃羊肉大葱馅儿的馄饨。
今晚云辞没有穿西洋衣裙,而是以一副正常的满清女子的打扮出现在心上人面前。禹之鼎也没有穿相应品阶的官服,而是一过了在如意馆中的坐班时间,就迅速换了便服去见云辞格格。
俩人都觉得街头的小吃要比宫内配给的份例之食材也合胃口,所以几乎是以一样的速度把馄饨吃完的。
从馆子里出来,禹之鼎对云辞道:“我出身贫寒,凭借画技得到明珠大人的引荐,进入朝廷奉职之后,又通过了内部考试,得到了皇上的钦点,成了御用画师。我跟明珠大人的公子容若是好友,觉得谢他跟谢他的父亲是一样的。”
“哦?”云辞奇道,“你拿了什么谢纳兰公子?”
“我带容若到街头的包子铺吃饭。我住的是皇上安排的官舍,没有什么钱,能请得起客的地方,也就只有民间的摊子了。”
“可是,朝中人人知道:明府气派,明珠有钱,纳兰公子高雅。”云辞像是预测到有什么事发生一般,“你就算是拿一幅画去明府酬谢,也比带纳兰公子去食人间烟火好啊!”
“当时我不知道明府的背景和容若的性情,只把明珠大人当恩人,把容若当朋友,就照着自己的想法做了。结果——”
“结果怎么样?”
禹之鼎窘迫道:“结果容若刚坐下,包子铺的老板就对着我一阵夸,说禹之鼎出息了,不但能在皇上身边奉职而且结交上了气度不凡的贵公子,简直是让小摊蓬荜生辉。我是老板的熟客,自然是熟悉他的风格,我正想跟容若解释,没想到——”
云辞紧张问:“没想到什么?”
“没想到老板竟然拿出搭在肩上的抹布来擦筷子,然后把擦好后筷子递给容若。”
云辞打断道:“明珠要是知道这事,能把你和包子铺老板一并抓起来打板子你信不信?纳兰公子是明珠捧在手心都怕化了的珍宝,平日里锦衣玉食,哪能受得了被反复用的抹布擦过的筷子?”
禹之鼎细细回忆道:
“容若伸出双手从老板手中接过油乎乎的筷子了,他像是道别具一格的风景线似的,声线温润地向老板道了谢。”
“等老板转身忙活别的事情以后,容若对我道:‘身在市井之中,就要做个市井之人,所以我不觉得自己哪里被老板冒犯了。只怪自己这一身华服和与生俱来的气质——拉开了烟火味与尊贵感之间的距离,让禹兄你以为我会介意。’容若说他不介意,下次我邀他出来,他还是会应邀。”
云辞听完,神情呆然。
“我说的都是真的,《明珠家事》里面有没有记载、或是换了什么方式来记载,我就不知道了。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把容若当成真朋友了。”
云辞开玩笑道:“禹画师,你长进了,初次带纳兰公子外出吃饭去的是街边摊子,初次带我吃饭去的是街边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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