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重新找到了工作和休息的平衡,在经历了几天人间地狱之后。她其实和艾玛相处的还不错,考虑到艾玛只是个爱哭还会拉屎放屁的小不点儿,乐乐会把“不错”的标准较之成年人的标准多少下调了一些。
不过,她也许因为忙于工作而灰头土脸,但乐乐不傻。肯尼迪家那个满头金毛的小子走进枪店还没有30秒,乐乐就看出来这小子不是专程来□□的了。她原本还想多看看热闹的,因为肯多只跟那小子聊了几句似乎就满意得不得了,而乐乐知道,肯多只对懂枪的人另眼相看。
但乐乐刚刚照顾完小孩子,脑袋嗡嗡作响,只想回家躺在床上睡个昏天黑地,直到饿醒再去买点儿炸鸡薯条之类的。因此热闹可以等一等再看,况且乐乐还想证明自己对金发帅哥的抵抗力呢。
好吧,她在骗谁,乐乐啥时候能抵抗住金发帅哥的魅力了。而且上次见面实在太仓促了,乐乐怀疑对方当时中暑了,所以看起来呆呆的。
这次那小子看着可不呆,跟肯多说话的时候很机灵呢。
乐乐靠着枪店旁边的小巷子掏出一盒橡皮糖来,一颗一颗往嘴里丢。她假装自己在乘凉,其实眼睛一直瞄着枪店门口,希望帅哥随时会出现,她就能多欣赏一会儿对方的美貌了。乐乐总觉得年轻的肯尼迪先生长得很眼熟,但也可能是乐乐看过太多金发美男的杂志,产生了某种错觉。
她同样注意到,巷子深处还有另一伙人,大概是毒虫之类的,乐乐瞟了他们一眼,对他们的肮脏交易丝毫不感兴趣。
不幸的是,那些家伙好像不这么认为。乐乐叼着橡皮糖站了还不到五分钟,就有个大热天穿夹克的傻逼朝她走了过来,踏着流氓专用的摇摆步伐,身上的香水、劣酒、大麻以及混合体味足够熏死一头猛犸象。
“哟,靓妹。”流氓露出灿烂的笑容,“下班了?”
“我老板是开枪店的。”乐乐叼着橡皮糖说,粉色的糖果在牙齿间晃来晃去,“你再不走,他就会拿着大狙出来给你们这些家伙一点颜色看看了。”这是真的,肯多最恨这帮人在枪店附近出没。而且这里离警察局后门只隔了一条街,乐乐并不担心真的会发生什么斗殴事件。
“你老板可不是惟一一个有大狙的人。”流氓意有所指。
乐乐考虑了一下是打一架,还是放弃看帅哥的机会,直接走人。打一架的话,就要冒险在帅哥面前露出本色,即便对于乐乐来说,第二次见面就暴露本性也有点儿太快了。她叹了口气,决定夹着尾巴做人,于是吐掉橡皮糖——沾染了流氓味儿,她都不想咽下去——抬脚朝马路对面走过去。
对方伸手抓住了乐乐的胳膊。大热天的,她只穿了T恤,所以这一下算是直接碰到了她的皮肤。
乐乐反手就是一记外摆拳,条件反射外加肌肉记忆,直接打得对方鼻血狂喷。他的兄弟们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在远处目瞪口呆地看热闹。乐乐看了看胳膊,倒是没戏剧性地留下肮脏指印之类的,她哼了一声,对捂着鼻子的流氓恶狠狠说道:“敢找我麻烦,我警察局的男朋友就把你扔进阿克雷山的疯人院。”
男朋友当然是虚构的,乐乐不觉得她姐姐的前男友会乐意在这种事情上帮忙。不过小流氓不知道,因此掂量了片刻之后,这家伙非常识相地带上小弟灰溜溜撤了。
乐乐掏出手帕擦了擦胳膊,转身准备去骑车——看帅哥的兴致差不多算是完了——结果就和不知啥时候从枪店出来的金发帅哥来了个面面相觑。
“……嗨?”乐乐觉得对方这样铁定是看见自己刚才暴力殴打小混混了,她在心里哀叹了一声,但至少维持了表面的镇定,“我不是毒虫,就这么一说。”
“我……你……”肯尼迪家的小子结结巴巴的,看着不太聪明的样子。
乐乐耸了耸肩,挽救了一句:“他先动手的。”但她觉着这话可能没什么帮助。就像她姐姐说的,自从她选择三天两头去健身房打沙袋开始,乐乐就没救了。
显而易见,男人不喜欢会抡拳头的女孩儿。
“拜?”乐乐又努力了一次,希望肯尼迪家的这位年轻人不要误以为自己是霸王龙之类的。
“呃,”对方终于回过神了,“你没受伤吧?”
“……是我打的他。”乐乐干巴巴地说,然后她决定夺回话题的主动权,如果她都当着帅哥的面揍人了,至少她要多和帅哥相处一会儿,“你叫里昂,我没记错吧?肯尼迪先生的孙子。”
里昂点了点头。
“我叫乐乐,记得我吧?”她朝里昂伸出手,对方赏脸地握了握,“想喝一杯吗?附近有家不错的冷饮店。”
“……好啊。”里昂以一种让乐乐觉得他其实心不甘情不愿的语气同意了她的邀约。
乐乐挺想告诉他其实自己可以请客的,不过她并不想冒犯对方的男性自尊之类的。
满十六岁以后姐姐曾经简要地跟她介绍过如何与雄性生物相处,不过乐乐已经忘记了大半,就记住一条不能抢着付账。
但至少冷饮很不错。店里开着冷气,空气闻起来香香甜甜的。乐乐买了杯巧克力奶昔,里昂喝的是柠檬水。
“所以你懂枪?”乐乐大概不应该挑起这种话题的,但她觉得现在挽回淑女形象已经太晚了,所以何不聊点儿她喜欢的。
“懂点儿。”里昂保守地说。
居然是个不爱吹牛的男人,真难得。乐乐一手撑着下巴,咬着吸管问里昂,“喜欢什么口径?”
“九毫米。”里昂简短地回答,然后反问,“你呢?”
“我爸不让我碰枪。”乐乐提起这事儿就郁闷,“满十八了都不让。”
“你满十八了?”里昂投以怀疑的目光。
乐乐翻了个白眼儿,“你满十八了?”
“我二十多了。”里昂下意识地回答。
乐乐哼了一声,“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姐姐经常说,我生下来就四十岁了。”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句话好像戳中了里昂的笑点,因为他大笑起来。乐乐喜欢对方的笑模样,虽然那不像是个充满愉快与欢乐的笑。
“我倒挺想知道那是什么感觉的。”笑完之后里昂摇着头说道。
乐乐咬住吸管盯着里昂,“你是个怪人。”她中肯地评价,如果姐姐在,肯定会说乐乐五十步笑百步。然后乐乐就会说她锅底还嫌壶底黑。
“所以你还有个姐姐?”里昂像是并不在意乐乐唐突的评语。
“嗯哼。”乐乐答应了一声。通常情况下,她会按照礼仪要求努力向对方提个类似的问题,因为据说普通人都对身边的朋友啊、伙伴啊之类的抱有好奇心。不过乐乐很少有这种感觉就是了,她从不在意别人家里有几口人、都是干什么工作的、孩子几岁了,诸如此类的问题。
但这一次,她还真的挺好奇的,于是她问里昂:“你呢?”
“我是独生子。”里昂回答。
“你真幸运。”乐乐情真意切地说,换来对方的一笑,这一次真诚了许多,不再带着那种愤世嫉俗似的感觉。
“你上次说你在赛博电子工作。”里昂笑完之后又对乐乐说,“那你现在给枪店的肯多打的工是第二份?”
乐乐点了点头。
里昂露出关切的神情,“缺钱花?”
“啊。”乐乐考虑了一下怎么含糊其辞,因为钱她还真的不缺,主要是她爸不缺,但乐乐不喜欢问她爸要钱,如果不是大学学费太贵她打工根本赚不来的话,乐乐都希望能自给自足。
“主要是闲的吧。”乐乐最后说道,“我其实不是本地人,来这里是找我姐姐过暑假,但她出差了。”
“有男朋友还会闲?”里昂微笑着问她,但那双眼睛里没什么笑意。
乐乐皱眉反问,“什么男朋友?”她已经把跟小混混撂的狠话忘了个一干二净了。
里昂说:“你在警察局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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