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少女与《故乡的风》
“我十岁的时候,”杨旻说,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写了一篇作文,叫《我的故乡》。写我们镇上的老邮递员,怎么在台风天骑着自行车送信。写老商店的老板娘,怎么在除夕夜给流浪狗留了一碗肉骨头。写我父亲,怎么在毕业典礼上,给每个离开小学的毕业生写一首小诗。”
“老师很慷慨,给了我一百分,”她说,“还在作文后面批了一行字:你心中有山河。”
洛简一想象着那个画面:一个瘦小的女孩,坐在图书室的角落里,窗外是灰色的海,手里握着铅笔,眼里有光。
“那时候我就想,”杨旻的声音变得热烈了一些,像是回到了那个少女时代,“我要当作家。不是那种关在帝京的公寓里写都市爱情的作家,是要写这片土地、这些人、这些被遗忘的日常的作家。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在这个国家的角落里,有这样一群人在认真地活着。我想用文学……保护他们。”
“保护?”安桢问。
“对,保护,”杨旻点头,“那时候我觉得,文学是一种铠甲。商业的浪潮在侵蚀一切,电视、动漫、快餐文化……小镇上的孩子不再读《西游记》,他们看的是日本进口动漫;老人不再讲民间故事,他们看的是八卦综艺。我想,如果我写出足够好的故事,就能让他们重新看到本土文化的美丽。就能……守住一些东西。”
她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茶杯边缘。
“十五岁那年,我写了第一部长篇小说,《故乡的风》。写的是一个风见镇上的少女,在祖父去世后,继承了家里的大鼓,在祭海大典上敲响它,让整个小镇重新团结起来的故事。很老套,对吧?热血、亲情、传统、羁绊——典型的‘民族主义煽情’。”
她自嘲地笑了笑。
“但我写得很真诚。我把自己所有的爱都放进去了。我对小镇的爱,对父母的爱,对那片海、那些绿树、那面大鼓的爱。我写完后,手写了三份稿件,一份投给了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一份投给了某青少年杂志,一份……我亲手投进了我们县文化局的局长邮箱里,希望他能看一看。”
“结果呢?”李明庭问。
“结果?”杨旻低下头,“杂志编辑回信说:‘文笔稚嫩,题材陈旧,不符合现代青少年的阅读趣味。建议多参考畅销作品,加强戏剧冲突和恋爱元素。’文学大赛我连初审都没过,评语是:‘情感真挚但缺乏文学性,过于乡土化。’”
她停顿了一下,声音变得有些干涩。
“而那份投进文化局长信箱的稿件……半年后,我在一次县文化展上看到了它。署名的作者不是我,是局长的儿子。一个连完整句子都写不通顺的纨绔子弟。我的《故乡的风》,被改名叫《祭海大典》,内容被删改得面目全非,加入了一段莫名其妙的、和富家千金的恋爱戏,然后在展览上得了唯一的特等奖。”
“什么?!”洛简一猛地坐直了身体,“他剽窃你的作品?这么明目张胆!”
“不完全是剽窃,”杨旻苦笑,“局长说,那是‘在行政指导下进行的共同创作’。我的原稿是‘素材’,他儿子是‘作者’。我跑去质问,却连文化局的大门都进不了。我母亲去找他们理论,第二天,她管理的图书室就被以‘消防不合格’为由不限期关闭了。”
书店里安静得可怕。只有窗外的风声,像是某种遥远的叹息。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杨旻说,“在这个世界上,才华不是通行证。背景才是。权力才是。没有背景的人,连自己的作品都保不住。没有权力的人,连一句公道话都说不出来。”
她抬起头,看向洛简一,眼神里有某种深切的悲伤。
“但我没有放弃。那时候的我,太年轻了,太愚蠢了,也太……骄傲了。我觉得,只要我的才华足够耀眼,就没人能掩盖我。我要考进最好的大学,进入最高的文坛,从内部改变这一切。我要让那些庸才、那些剽窃者、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僚,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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