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野马操田”是一个象棋术语,是一种残局,也是象棋四大局之一。它有一种先走一方容易获胜的假象,往往让先下的人误以为能破局而陷入圈套。
第1章
一觉醒来,我感觉到身体格外酸痛。
尤其是某些部位,好像被人拿锥子锥了一百遍一样,疼到我心坎上,酸到我每一块肌肉里。
仔细一想才记起来——
哦,我昨夜和一个男人实践了一晚上。
还是个陌生男人。
可这怪不得那个男人。
唉。
我是一个写耽美小说的网络作家,姓田,笔名叫“绝世小甜甜”。我本来以为,我作为一个男人,写两个男人谈恋爱,那不是日写两万手到擒来分分钟站在耽美小说金字塔尖上?
万万没想到啊,没想到。
我那一群女读者们成天在讨论区嗷嗷叫,叫着让我开车,让我写点真实的爱情动作感受给她们看看。
可是我活了二十年,没吃过猪肉,也没见过猪跑。想在网上找点资料观摩观摩,却苦于不得门路,连个学习的地方都没有。
可小说确实写到了High处,氛围已经烘托到位,两个男主角是时候实践了。
可我他妈的,根本不知道两个男人实践起来是什么滋味。本想瞎编一通,可看着女粉们哗啦哗啦给我打赏,说无比期待精彩全垒时,我又心软了。
请注意。
是心软了,不是别的地方。
在家抓耳挠腮坐立不安寤寐难眠寝食难安一整天后,我作了一个决定——
去happy吧找人实践一次,就当为艺术献身了。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凭良心讲——
我出去约、去实践,是为了求真、是为了满足我那广大女读者女金主们的要求,不过分吧?
好。
我知道你们一定觉得这是正常的。
那我继续说。
昨晚,我去了本市很有名的一个happy吧,名字叫“红与黑”。听说以前是叫“弯与直”,被人举报了才不得不改名。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我在happy吧里,遇上了一个极品男人。
就是昨天让我全身疼那个。
我进去的时候,那个男人正坐在吧台边和人说话。他看起来有点不耐烦,一张俊脸都皱起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走到吧台那边买酒的时候,我感觉他愣了一下。
他确实很帅,帅到整个酒吧四面八方各个方面都有偷偷打量他的人。他穿着一件寻常可见的白色衬衣,扣子解开两粒,整个人有种禁欲的性感。
不得不承认,我看他第一眼,也被他迷住了。
但我还是默默买了一杯血腥玛丽,坐到另一端的吧台去看舞池里的人跳舞,顺便等一场艳遇。
说实话,我很紧张。
虽然我知道自己的取向,但这是我第一次来happy吧,也是第一次守株待兔坐等践友。
酒吧里换了几首热情的音乐,我听得很high,忍不住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就在我起身想要去续杯时,一个穿着黑色背心戴着金链子的男人过来了。
金链子很俗气地问我:“小帅哥,一个人?”
我猜他这话的未尽之意是“你要是一个人就跟我走吧我保准让你□□令你有一个难忘而又美妙的夜晚”。
不要问我为什么懂这么多。
我毕竟,是个网文作家。
讲真的,我犹豫了一下。我知道我现在要是回答“一个人”,很有可能就能完成我的全垒经历了。
可是大金链子的长相,我这么跟你们形容——是看第二眼,我那杯血腥玛丽就要吐出来的程度。
就在我犹豫的时候,金链子可能以为我是在矜持,忽然伸手摸上了我的腰。
这个暗示意味太明显了。
可我还没说服自己跟他走时,我说的那个英俊男人过来了。
他把我一拉,护到身侧,用我们三个人都能听到的声音说:“怎么这么不听话?一会儿不看着你就跑。”
我:“……”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喝过血腥玛丽吗?就是一种用伏特加、番茄汁、柠檬片还有芹菜根混合到一起制作成的鸡尾酒。
我敢肯定我刚才喝的血腥玛丽用了最高度数的伏特加。
不然,我怎么突然晕晕乎乎,带着酒意贴到英俊男人怀里,软绵绵地叫他“哥哥”?
我一定!
是!醉了!!
金链子看我有“伴儿”了,还是这样一个极品,很快灰溜溜走了。
而我呢。
被英俊的大帅哥搂着腰,慢慢走到了门口。
他看起来有些不高兴,眉头总皱着。虽然搂着我的腰,但根本看也不朝我看,好像很嫌弃我的样子。
我一下子也来了脾气!
打扰我被人搭讪的人是谁啊,凭什么对我摆臭脸?
结果他反而不悦地问我:“你到这种地方来做什么?”
我??wwwwwwwww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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