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Here Comes the Sun(pt.1)
POV: Geo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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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C.Miller大概五岁开始意识到自己不喜欢宗教和一切与宗教相关的东西。他觉得宗教教义是一坨狗屎,LDS是一切狗屎中最臭的那一坨。“神圣的责任”,“以爱与正义领导家庭”,“贞洁律法”,“Word of Wisdom”……他说不出来哪一条更让他恶心。这种感觉随着年纪增长越来越强烈,直到他恨不得一把火烧掉全世界所有的教堂和教会建筑。他相信只有烈火能焚烧罪恶,让这个世界回归真正的净土。
他做梦都想逃离这个地方。这个叫圣乔治的犹他州西南部的一个小城市,阳光强烈,干燥温暖,有红色砂岩和峡谷,长满低矮灌木的山坡。他熟悉这里每条街道,每个拐角,老圣殿尖顶上飞扬的风向标。它让他想到盐湖城最大的□□圣殿顶上的小金人,高耸的金光闪烁的天使形象,手里的号角朝沙漠的天空高高举起。他们叫他Angel Moroni,象征着福音的传播,末世的召唤和耶稣基督的再临。他还熟悉这里每个停车场在的地方,每座桥和每条河。他不止一次地站在停车场出口想随便出来一辆车把自己撞死。或者沿着维尔京河边,摸过一棵接着一棵稀疏的绵白杨,看着平静的水面上自己晃动的倒影。他想过就这样一跃而下,想过无数次。他不该出生,至少不该出生在这里,不该在这个家庭。
他的母亲Edith有一头长长的金色卷发,每一根都比教堂顶上站立着的气势凌人的天使更加耀眼,她碧绿的眼睛比犹他最著名的熊湖——落基山脉的加勒比海——更绿更清澈明亮。在这个小城,即便是整个犹他,Edith都是一颗璀璨夺目的明珠。他们说她应该上电视,去好莱坞做大明星,整个美国都会为她疯狂的,他们说。然而美丽的明珠在LDS永远不被允许发光,至少不可能在好莱坞的舞台上。家庭名誉,丈夫的名声,忠贞和信仰,永远重于任何她个人的光芒。还好Edith自己性格软弱,她只会对那个男人说yes. 无论任何事,无论任何要求,yes. 她温顺,怯懦,善良但毫无意义。她19岁嫁给了他父亲——那个男人。但实际上18岁就怀了孕。这让她没有选择,让她的家庭没有选择,在这个地方,在这个LDS主宰的世界,没有选择。她不能去堕胎,也不能嫁给别人。那个男人最开始只是盐湖城教会的主教团顾问,他年轻,英俊,忠于信仰,满口都是宽恕、尊重、爱、怜悯和劳动。在一个普通的安息日,他来到圣乔治布道。他对Edith一见倾心。然后他用了一些手段□□了她。
他们在教会的祝福中结为夫妻。对于LDS教众,婚姻不仅是今生的关系,圣殿仪式能让它成为“永恒婚姻”,延续到来世。家庭更是上帝计划的中心。很快他出生了。在他长大的那几年,Edith没有去上大学,为了抚养他。那个男人在教会步步高升,后面成了主教。他在主流LDS声名远扬,在比圣乔治更南的南部基要派中也有隐蔽的名气。他大概四五岁开始有了记忆,也许更早,但非常模糊。Edith常常抱着他唱歌,她的歌声非常动人,高亢优美。不幸的是,他除了继承了母亲的歌喉,还继承了她的长相。从很小的时候,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会赞叹他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孩子,“这是上帝的眷顾,让众神的宠儿降生在你们的家庭。”他们说。“你们该生更多的孩子,为了上帝。” 为了上帝,那个男人笑着重复。
他懵懂的听着那些夸赞的话,看着那些意味不明的眼神,Edith脸上幸福满足又忧郁的笑容。那个男人搂着她,手指慢慢摸过他的脸,眼睛和嘴唇。“乔治,我的儿子。”他把他抱起来举到天上,“瞧瞧他,是不是一个天使?”然后把他抱在怀里,吻他的额头和嘴唇。从他有记忆开始,那个男人就经常吻他,次数甚至超过吻他母亲。他一开始不知道这些吻和母亲对他的吻有什么区别,除了嘴里会有舌头伸进来之外。已删除。他会哭起来,会挣扎,然后会被打一巴掌。“你是我的儿子,乔治。记住,你和你的母亲都属于我。”
六岁那年,他有了一个妹妹。她很可爱,很漂亮,更像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以同样的热情喜爱这个女儿。直到他八岁那年,又是一个普通的星期天,他们没去教会,因为那个男人被邀请来学校做安息日演讲。所有人都对他报以热烈的掌声和敬意,叫他米勒主教,他的同学们对他说,乔治,快看你爸爸!你可真走运,有米勒主教这样的爸爸!……
很多人都和他说过类似的话。他感到迷惑,他真的算是个好爸爸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作为儿子,他看见他只感到恐惧想躲?妹妹出生后的两年那个男人没再触碰过他,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感到隐蔽的庆幸。他曾经忍不住问过Edith,他说,爸爸总会吻我,已删除。妈妈,这让我不太舒服,为什么?他记得她听到之后惊愕,沉默,然后惨白的脸色,掉到地上的茶杯,她慢慢站起来背对着他,浑身颤抖。她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的裙摆扬起又飘落,然后崩溃地坐在地上哭起来。他也哭了起来,他害怕极了,他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他跑过去拉着她的手,不停地摇晃,妈妈,你别哭了。他说,是我做错了什么吗?爸爸在惩罚我吗?….你别哭了。我不说这些了。对不起,妈妈……
演讲结束后,那个男人牵着他去停车场。一路都有人跟他们打招呼,他的老师们,教学校长,笑容满面地来握手,然后告诉他父亲他是个多么懂事乖巧的孩子,聪明自律,表现优异,忠于学校和教会。甚至他的校服领结也从来没像其他小朋友一样歪过哪怕一点。教会的唱诗班领队也说,他是一个有天赋的孩子,在歌唱上面,还有他对声乐的敏感,这是上帝的恩赐。…感谢上帝,乔治是上帝给我的最好的礼物。那个男人来接他的时候每次都彬彬有礼地说。然后等人群散去,他粗暴地把他拉进了停车场隐蔽的荒废的厕所。那里几乎没有人去。他把他按倒在马桶上,解开了皮带绑住了他的手,扯开他校服的领带缠住了他的嘴。他疯狂地挣扎,叫喊,但眼泪和口水糊住了他的喉咙,还有恐惧,铺天盖地的恐惧,那个狭小肮脏又散发恶臭的隔间就是那时候他的全部世界。
还有那个魔鬼,那一天开始他彻底不再把他当作父亲。已删除
到底什么是上帝?什么是恶魔?什么是家庭?什么是神圣的责任?什么是贞洁和忠诚?……他看着破败的窗口外面透出的那个远远的老圣殿的尖顶,虚脱又充满前所未有的愤怒,他从身体最深处想要呕吐。他趴在马桶上吐得颤抖,一地都是。
他不记得后面的事。只记得Edith和那个魔鬼第一次爆发了激烈的争吵,然后那个魔鬼打了她,用解下的腰带。他扑过去抱住她,又被她紧紧抱在怀里压在地上,他这辈子都忘不了腰带破开空气落下来的呼啸尖锐的风声。还有Edith滚烫的眼泪落到他脸上的温度,和她痛苦的呻吟。
然而反抗都是徒劳。那个魔鬼在教会只手遮天,LDS把教义看作一切。他们后来才知道,那个魔鬼在更靠近亚利桑那边界的希尔代尔和科罗拉多——在那里FLDS非常活跃,它长期控制着那里的宗教生活和地方政治——甚至私下里有多重婚姻。他还有别的孩子。别的“妻子”。他明面上遵守主流LDS的教义和规定,却在私下里违背教义和犹他州的法律,在和主流教会分裂多年的基要派践行他所谓的“上帝命令”的宗教意义上的多重婚姻。“这不是我想要什么,是主要求我这么做的,这是主赋予我的宗教责任。”同时他用各种手段隐瞒这一切,主流教会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伪君子和他狼狈为奸,互相遮掩。而犹他州最高法院甚至是在2006年才明确确认,宗教信仰不能成为重婚行为的法律抗辩。
这一切令人绝望。他很多次想拿起刀捅死那个魔鬼。如果有枪就好了。但是这些东西在这个家庭里是被严格禁止的,甚至连酒精烟草都是。还有咖啡和茶,也不能喝。他们一直被要求清心寡欲,遵守教会戒律,从小他都不被允许和女同学一起玩耍,或者放学一起散步。进入青春期之后那个魔鬼警告他,婚前必须禁欲,□□是可耻的。所有色情杂志,影片,性玩具,任何沾边的东西都不能在家里出现,否则他就打死他,再打死他未婚先孕道德败坏的母亲。已删除
但那个魔鬼对他的侵犯从未停止,他每次都会剧烈的反抗,从八岁那年,从未停止。他庆幸自己的身体长的很快,每长一点,他就多一分力气用来反抗。还有保护Edith和妹妹——当然他也侵犯自己的女儿。Edith从悲愤到绝望,到彻底放弃了希望。她想过自杀,又放不下年幼的子女,然后慢慢接受了现实。这让他无比愤怒和恐惧,他知道没人能救他了,母亲也不能。这是个地狱。这整个地方都他妈的是个地狱。他得离开。他一遍遍地告诉自己,他得离开。去随便哪里。去加利福尼亚,去洛杉矶。Edith一直向往那里,虽然她的明星梦早就被熄灭了,灰都没有了。这没关系,他可以继续,他要代替她圆她这个梦。
但是他走了,她和妹妹怎么办?她们更加无力反抗那个魔鬼。这让他痛苦不堪,无数次想要干脆自杀,河面上他自己的倒影像神话里的纳喀索斯让他移不开脚步。或者拿个火把冲到盐湖城最大的那座教堂,爬到顶上,一把火烧了那个最高的金色摩罗乃,看那个金人在火焰里融化,咀嚼这个想象能让他在深夜获得复仇的快感和颤栗。他很早就退出了教会的唱诗班。他站在那除了想吐什么都唱不出来。为此那个魔鬼狠狠地打了他一顿,骂他自作主张丢了他的脸面。他恨那个地方,恨唱过的所有歌。圣歌,狗屁!赞美,狗屁!上帝,狗屁!
但他喜欢唱歌。唱歌的时候他会想到小时候抱着他唱歌的Edith. 她脸上洋溢的笑容,温柔的眼神和怜爱。他用攒下的零花钱偷偷买了CD机和一些专辑,在深夜蒙在被子里听各种摇滚乐。让那些圣歌见鬼去吧,那些激烈的鼓点和尖锐的吉他弦音让他第一次感到自己压抑的愤怒有了共鸣。魔鬼当然不允许他们听这种音乐,这是无耻的音乐,败坏道德,腐坏大众。他冷酷阴狠地说,只有社会上最不入流的垃圾会做这种东西来哗众取宠。他们是上帝的罪人。
——罪人!他恨不得把那个魔鬼用刀一片一片剐了。16岁那年,一切终于有了转机。那个魔鬼私下里和FLDS的勾结终于被他在主流教会里的敌人捅了出来,因为他勾引了对方的妻子,对方怀恨在心,想方设法要击垮他。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一败涂地,很快被逐出教会。他没了地位,名声,也没了钱,因为钱都花在了那些情妇身上,他其他的“妻子”和孩子们。但Edith和他的妹妹被教会控制起来了,理由是未能履行神圣的职责,丈夫的罪恶与妻子的罪恶是一体的。这当然是狗屁,只是对方想要彻底的报复那个魔鬼。他想尽办法逃了出来。
他用身上攒的仅剩的钱,流浪汉一样流浪到洛杉矶。他从来没有想过,原来洛杉矶这么大。他以为他能够搭上一班公交车,然后让它带着他转一圈洛杉矶,就像在圣乔治那样。但他很快发现自己想错了。他迷路了,在这个巨大的喧嚣繁华的城市,他甚至分不清方位。他感到害怕,又无比羞愧和狼狈。他觉得自己的那个梦想微不足道又非常可笑。他觉得自己穿得像个墨西哥来的难民。走在街上,那些路过的女孩们穿的漂亮又暴露,长长的指甲,火红的头发,饱满的嘴唇,一个比一个像女巫一样诱人又火辣,他想和她们每个人上床。只是想想。可她们看过来的眼神叫他只想把自己埋到地上,他觉得自己像个悲哀的可怜虫。
他流浪了一周,钱都花光了,没钱吃饭,睡在公园里。他想回家,又想,哪里还有家?他听说一个叫The Smell的酒吧明天晚上有演出,听说有免费的酒水。也许还能有点吃的。于是他饥肠辘辘的捡了个地图,不幸的是当晚下起了大雨,地图都被打湿泡坏了。上帝总是跟他作对,就因为他不敬吗?他看着手里的湿透的纸屑绝望地想。他决定凭感觉去找。如果找不到,那么他就饿死在今晚。或者被大雨淋死在路边。这就是他的命。
然而上帝似乎第一次眷顾了他。他居然在那个眼睛都睁不开的雨夜里走对了路。他看到那个亮起的招牌,一闪一闪的短路着。周围也是乱七八糟的,涂鸦和垃圾到处都是。他深吸了一口气,推开了那扇门。
那扇毫不起眼的,破破烂烂的门。原来他的命运,他的整个人生,都等在那扇门后面。
他进去的那一刻,就被汹涌而来的吉他弦音给吞没了,还有震在脚底的鼓点。整个空间都回荡着激烈尖锐的riff,还有人群,他几乎差点后退一步,心脏却因为音乐里的浓郁激情和力量狂跳起来,那种他只在CD机里感受过的力量,此刻真实在现场响起,更加强烈无数倍。还没等到他看清昏暗视线中的一切,耳边的吉他声又戛然而止,跟弦断了一样。然后一切都好像安静了一瞬,他浑身湿透滴着水,匆匆瞥了一眼舞台上,朦胧中看到中间一个人站在灯光下,背着吉他,很高,长头发,一身黑,似乎直直地盯着他的方向。那个人背着光,烟雾绕着身形的轮廓,他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但有种奇异的力量拽住了他,他不由自主地坐在了一个面朝舞台的位置上,他想看清楚一点。但他感到有很多或明或暗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那种意味不明的感觉又来了,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雨水冰凉,在这个混乱狭窄热气蒸腾的地下酒吧,空气里都是威士忌和烟草的浓郁味道,还有一种他从没闻过的臭味。这是个完全不同于犹他和LDS的世界,陌生又危险,他只感到自己在不断出冷汗。一切都在他脸上滴落的雨水和烟雾中模糊,只有重新响起的riff和那个低哑模糊的声音随意地唱着什么,穿过整个酒吧清晰地响在他耳边。
他头晕眼花,不知道是饿的还是雨淋的,侍应生来了又走,他只想趴在桌上。直到一件带着热意的外套突然披到他身上,然后眼前多了一个人,后背隔绝了所有窥探的视线。他勉强抬头看过去,在烟雾后面对上一双轮廓深邃的浅琥珀色的眼睛。整个世界在那一刻坍缩到他们之间的狭小空间。Hey. You alright?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Are you taken?这是第二句话。
shameless asshole是他对这个人的第一印象。那双眼睛里的欲望和他长到这个岁数所见过的那些欲望没什么两样,无非是那双眼睛更好看点,也更直白和不加掩饰。他至今不理解自己为什么就这么轻易地被她哄骗着喝了那些威士忌,那是他16年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喝酒。然后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了些什么,他全都想不起来了,但他好像除了那些恶心的事什么都说了。空腹喝烈酒让他胃部绞痛,难受到只想缩成一团,身上发热,大脑更晕得像一团浆糊。然后有人慢慢伸手揽过他靠在自己身上,手放到他胃部缓慢地揉着,那个温度让他想躲开,但那个力度让他躲不开。乔治,乔治?喝点水。她的声音低低地响在他耳边,嘴唇若有若无地贴着他的耳朵,他整个人都感到一阵陌生的酥麻。然后那个显然别有用心的混蛋给他喂了点温水,还有一些牛肉辣豆浓汤,一勺一勺喂到他嘴里。饥饿让他全都吞了,嚼都没怎么嚼。然后她的脸突然放大了好几倍,那双眼睛在昏暗的光线里面看起来变成了深色,凑近盯着他的时候那种异域感更加浓郁了,简直让人头晕目眩。她不像美国人。他头昏脑涨地想,这家伙哪里来的?……然后她就吻了下来。
他们在角落的卡座里,背对着整个空间,这个混蛋把他灌醉了然后搂在怀里又吻又摸恐怕没人看见。他大脑空白,本能告诉他这个混蛋在猥亵他,他该起来狠狠地踹她两脚,踹到门口的地沟里去,叫她知道他不是好惹的……那只手从他的腹部慢慢往上摸过他的胸口,他的长发,脖子,然后放在他后脑,垫在他的脑袋和靠背之间。但除了张开嘴让她进来,他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嘴里不属于他的舌头恶劣地进出着作弄他,嘴唇被咬的发疼,视野都是模糊的,眼前只有那双眼睛盯着他,他感觉自己像被锁定的猎物。那里面燃烧的火焰,像是也烧到了他的身上,烧得他浑身滚烫又瘫软,跟那张泡在雨里的地图一样,他感觉自己也要化开来了。
…这是你的第一个吻吗?乔治米勒?这个混蛋贴在他耳边声音嘶哑得像他小时候得了重感冒一样,告诉我这是你第一个吻。他喘息着,靠在她肩上意识迷离,浑身都轻得像在飘。他从来不知道原来接吻是这种感觉,不是那个魔鬼带来的那种恶心和只想呕吐的感觉,这个吻无比美妙。但这是他第一个吻吗?不是了,不是了。甚至他不是……但他听见自己声音发颤地说了yes.
……他为什么要说谎?他无法自控地感到恐惧,他想到在犹他的一切,想到晨祷晚祷和教会反复提醒的“禁欲”“贞洁”“婚前洁净”…那些东西明明让他痛恨,他做梦都下决心要打破这一切,哪怕去做个男妓。但那时候他绝望地发现自己下意识地还是会想到这些东西。是这个混蛋让他想到这些东西,让他下意识地用那些来要求自己,然后他绝望地感到羞愧,那个魔鬼早就让他不洁净了。为什么要说谎?为什么不想让她知道?他不明白,是什么在起作用,是那些贞洁律法还是那双眼睛里的渴望。他第一次希望自己是如上帝要求的那样完美的,无瑕的。
她哄骗着他喝了酒,接了吻,后面还哄骗他上台唱歌,然后加入了她的乐队。Meds,什么见鬼的名字,而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个混蛋叫什么!台下的观众在稀稀拉拉地鼓掌喝彩,然后这个混蛋抱着他朝一个方向笑得无比灿烂。那个笑容晃眼得让他不能直视,于是他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看到舞台暗处坐在那些架子鼓后面的人。他模糊的意识也清楚地认知到对方的独特气质。一个年轻的,安静的,非常好看的男人。对方叼着一根烟,看着他们,然后对他点了点头,就手腕一翻接着打鼓了。他看起来很酷,又有些忧郁,身材很瘦,坐在那里不动的时候像个沉静的雕塑。跟这个混蛋简直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的人。那是Ritz,我们的鼓手。她凑过来低声说,我跟你保证他是最好的。
最好的。他点点头,酒精让他大脑模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后面的人身上,那你是最好的吉他手吗?…我不知道,她耸耸肩,眉眼的轮廓在灯光下面投出很深的阴影,她低声说,也许有一天会是的。她专注地看着他,有了你,也许能更快点。……就这样他加入了Meds. 后面他晕过去了。也许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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