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温特斯顿庄园画像组:斗嘴八十年,恩爱再续
八年的时间,像黑湖的水一样,表面看起来波澜不惊,底下却一刻不停地向前流淌。
温特斯顿庄园的月桂树已经长高了三尺,卡修斯·温特斯顿亲手种下的那棵老月桂树的枝条已经探到了二楼书房的窗户边缘,每逢春夏之交开出一串串淡黄色的小花,香气顺着风飘进整个庄园的每一扇窗户,连厨房里的莉莉安都说,今年的月桂叶比往年更香,用来烤饼干最合适。
但卡修斯已经看不到这些花了。
他是在埃琳娜十九岁那年冬天走的,很安详,在一个下着细雪的夜晚,坐在他那把专属扶手椅里,腿上盖着埃琳娜送他的企鹅图案毛毯,手里握着一杯已经凉透的红茶,壁炉里的火还在烧着,他就在那团温暖的火光里,安静地合上了眼睛。
奥罗拉的画像哭了一整夜,画框里的月桂树被她的眼泪浇得枝繁叶茂,画框外的家养小精灵们轮流守在画像前,给她递手帕,换热茶,用最柔软的羽毛笔轻轻擦拭画框上的泪痕。
“卡修斯,”奥罗拉在画像里用一种沙哑的、带着浓重鼻音的声音说,“你倒是走得干净,留我一个人在这破画框里对着这棵月桂树发呆。”
但她说这话的时候,手一直放在画框边缘那朵银色的鸢尾花图案上,那是卡修斯生前请人专门为她画上去的,说是“你年轻的时候最喜欢的花”。
卡修斯在画像里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的事了。
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站在一片他从未见过的月桂树林里,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洒下来,在地上铺开一片金色的光斑,空气中弥漫着月桂叶特有的清苦香气,和温特斯顿庄园花园里的味道一模一样。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发现自己穿着一件他年轻时最喜欢的深灰色长袍,手里还握着他那根从不离身的手杖,手杖顶端那枚银色的月桂叶纹章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你醒了。”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卡修斯转过身,看到奥罗拉正站在一棵月桂树下,穿着一件银绿色的长袍,和她年轻时一模一样,棕色的长发松松地编成一条辫子垂在肩上,那双翡翠绿的眼睛里带着他记忆中最熟悉的、混合着温柔和狡黠的光芒。
她朝他伸出手,掌心向上,像是她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里无数次对他做过的那样。
“你等了很久吗?”
卡修斯问。
“等了一辈子,”奥罗拉说,嘴角浮起一个他再熟悉不过的笑容,“但也不算太久。”
从那以后,温特斯顿庄园客厅壁炉上方那幅巨幅画框里,就多了一个人。
卡修斯坐在奥罗拉身边,脚边趴着一只画框里凭空出现的蒲绒绒,那只蒲绒绒的毛色是银灰色的,眼睛是和他那根手杖顶端一样的银色,卡修斯给它取名叫“拐杖糖”,因为它的毛摸着像糖一样软。
“你给一只画框里的蒲绒绒取名字?”
奥罗拉用一种嫌弃的语气说,“你生前都没这么无聊。”
“我生前没时间无聊,”卡修斯理直气壮地反驳,“现在我有的是时间。”
然后他们俩就开始了一场持续了整整一下午的、关于“画框里的蒲绒绒需不需要取名字”的辩论,辩论的结果是奥罗拉也偷偷给那只蒲绒绒取了一个名字,叫“月桂”,但她坚决不承认。
而欧内斯特·塞尔温和他妻子,是在埃琳娜二十二岁那年相继去世的,前后相差不到三个月。
欧内斯特走的那天,塞尔温庄园上空盘旋着一群渡鸦,它们在灰蓝色的天空中绕了三圈,然后朝温特斯顿庄园的方向飞去,最后落在黑湖岸边那棵老橡树的枝头,沉默地站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太阳落山,才一只接一只地飞走。
莱纳斯·塞尔温,在欧内斯特的葬礼上站在最前排,穿着黑色的丧服,手里拄着那根银柄渡鸦手杖,嘴角抿成一条线,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话。
但他离开墓地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到他弯腰捡起了一片落在墓碑前的月桂叶,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胸前的口袋里。
埃琳娜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轻轻握住了父亲的手腕。
塞巴斯蒂安·温特斯顿现在已经是一名傲罗办公室主任了,这个职位比他预想中来得早了一些,但没有人对此感到意外。
他在霍格沃茨七年级那年就以全优的成绩通过了傲罗入门考试,三年后因为在一场针对食死徒残余势力的追捕行动中表现出色被破格提拔为副队长,又过了两年,在一次涉及跨国黑魔法物品走私的大案中担任了现场总指挥,抓捕了七个涉案人员,追回了二十三件被走私的黑魔法物品,其中包括一件被列在魔法部最高警戒名单上的、据说是拉文克劳遗物的一枚银色发簪。
那枚发簪后来被证实与拉文克劳无关,但塞巴斯蒂安在追捕过程中展现出的战术指挥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让当时在任的傲罗办公室主任亲自写了一封推荐信,推荐他担任新的傲罗办公室副主任。
“塞巴斯蒂安·温特斯顿,”傲罗办公室主任在推荐信里写道,“是我见过的最有天赋的年轻傲罗。他的战术头脑像他的父亲一样敏锐,他的执行能力也像他的父亲一样果断。总之,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傲罗,没有之一。”
塞巴斯蒂安在收到推荐信的时候,坐在傲罗办公室的工位上,盯着那封信看了整整三分钟,然后他抬起头,用一种极其严肃的语气对坐在他对面的实习傲罗说:“你看到这封信了吗?”
“看到了,长官。”
“这封信说我是最好的傲罗,没有之一。”
“是的,长官。”
塞巴斯蒂安沉默了片刻,然后他低下头,用一种极其平静的语气说:“我妈妈知道了会怎么说?”
实习傲罗愣了一下,没敢回答。
“她会说,‘你终于做到了,但你上次回家的时候还是没把袜子放进洗衣篮里’。”
维斯塔·塞尔温现在是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的一名资深治疗师,专攻魔咒伤害科,她在这个领域发表了三篇被《今日变形术》和《魔咒研究年鉴》同时收录的论文,其中一篇关于“魔咒反弹后的神经性伤害修复”的论文,被圣芒戈的治疗师培训课程列为必读文献。
她每天的工作很忙,从早到晚,病房里总是挤满了病人,从被恶咒误伤的小巫师,到在魔法实验事故中受伤的魔法部职员,到被黑魔法物品反噬的倒霉收藏家,她见过各种各样的病例,处理过各种各样的伤口,从最简单的切割咒愈合,到最复杂的、需要连续施咒七十二小时的神经修复术。
她在这份工作中找到了她一直在寻找的那种东西,一种被需要的感觉,一种她在塞尔温家族从未真正感受到过的、被认可为“有用的人”的感觉。
“我不是塞尔温家族最好的治疗师,”她有一次在双面镜里对埃琳娜说,“但我是塞尔温家族唯一一个真正喜欢自己工作的治疗师。”
埃琳娜在双面镜那头听完,沉默了片刻,然后说:“维斯塔,你是我认识的最好的治疗师。而且你是我认识的最会给自己脸上贴金的人。”
“这两点不矛盾,”维斯塔用一种极其坦然的表情说,“我确实是最好的,我也确实只喜欢给自己脸上贴金。”
奥古斯都·塞尔温依然是魔法部部长,业界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说他太保守,有人说他太激进,有人说他太注重纯血家族的利益,有人说他太偏向麻瓜出身巫师的权益,但他本人对这些评价的反应是,在每周三的下午茶时间,坐在部长办公室里,一边喝伯爵红茶一边吃莉莉安定期寄来的月桂叶饼干,然后把那些评价他的报纸剪报全部收集起来,贴在一本名为“关于我,他们什么都不知道”的剪贴簿里。
“等我不当部长了,”他有一次对埃琳娜说,“我就把这本剪贴簿出版,书名就叫《他们说的全是错的》,然后在扉页上写一句‘献给所有误解过我的人,你们让我保持了每周三下午茶的好心情’。”
埃琳娜听完,用一种极其真诚的语气说:“奥古斯都舅舅,你是我见过的最记仇的魔法部部长。”
“谢谢,”奥古斯都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用一种同样真诚的语气说,“这个评价,我会把它收进剪贴簿的第二卷里。”
伊索贝尔·奥罗拉·塞尔温现在是国际魔法合作司的司长,这个职位是她在魔法部的职业生涯中升到的最高位置,也是魔法部历史上第一个担任这个职位的、拥有塞尔温姓氏和温特斯顿血统的女性。
她每天的工作量很大,从协调英国魔法部与欧洲魔法联盟之间的魔法贸易协议,到处理跨国魔法生物保护协定的修订,到参与国际巫师联合会的年度会议,她的日程表排得满满当当,连周末都经常被各种紧急会议和跨时区的视频通话占满。
但她坚持每周至少回家两次,一次是周三晚上,一次是周六全天。
周三晚上她会在温特斯顿庄园的客厅里和家人一起吃晚饭,然后坐在壁炉前和卡修斯、奥罗拉画像聊天,听他们抱怨画框里的天气变化太慢、画框外的月桂树开花时香气飘不到画框里、以及“拐杖糖”今天又吃掉了奥罗拉画框里的三朵鸢尾花。
周六全天她会在家里,陪阿尔文做作业,陪三个外孙在花园里疯跑,和莱纳斯一起坐在厨房的长桌前喝咖啡,讨论他最近在圣芒戈遇到的那些疑难病例,然后被莉莉安拽着去试穿新做的长袍,因为“司长大人您最近又瘦了,去年做的长袍腰部已经松了,莉莉安得重新给您改,不然您穿出去不好看”。
伊索贝尔每次被莉莉安拽着试长袍的时候,都会用一种“我到底是怎么从一个哑炮变成现在被一只家养小精灵逼着试长袍的国际魔法合作司司长”的表情看着天花板,然后乖乖地站在镜子前,让莉莉安在她身上比划那些新做的面料。
“莉莉安,”她有一次用一种极其无奈的语气说,“我是魔法部合作司司长,我去开国际会议的时候,没有人会注意我穿的长袍是不是合身。”
“莉莉安会注意,”莉莉安头也不抬地回答,手里捏着针线在她腰侧比划着,“莉莉安不能让司长大人穿着不合身的长袍去开会,那样莉莉安会睡不着觉的。”
伊索贝尔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叹了口气,然后伸出手,轻轻摸了摸莉莉安头顶那对小小的耳朵。
莉莉安没有抬头,但她的耳朵尖动了动,手里的针线走得更稳了。
莱纳斯·斯内普现在是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的院长,这个职位是他从一线治疗师一路升上去的,每一步都走得扎实而稳健,没有任何人质疑过他的能力和资历。
他每天的工作内容包括:主持医院的晨会、审核重大治疗方案、处理魔法部与医院之间的各类事务协调、参加国际魔法医疗研讨会、在每周一次的公开诊疗日亲自接诊那些从各地转来的疑难杂症患者,以及在每天的午休时间,坐在院长办公室里,关上门的十分钟里,用双面镜问问埃琳娜今天过得怎么样,三个孩子有没有闹腾。
而阿尔文·塞尔温,这个在温特斯顿庄园的月桂树和家养小精灵的围裙边之间长大的男孩,在八年前的夏天还是一个趴在客厅沙发上、手里攥着一枚黏土月桂叶、嘴角挂着口水痕迹睡熟的五岁小男孩,而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十一岁的、即将在九月踏入霍格沃茨城堡大门的新生了。
那封霍格沃茨录取通知书,是在一个七月中旬的早晨,由一只灰林鸮送来的。
那只猫头鹰穿过温特斯顿庄园客厅敞开的窗户,轻巧地落在茶几边缘,歪着头,琥珀色的眼睛锐利地扫视了一圈室内的人,然后松开了爪子。
那个厚重的、用厚重羊皮纸制成的信封飘然落在茶几上,发出轻微的“啪嗒”声。
信封是熟悉的淡黄色,用翠绿色的墨水书写着地址,地址的笔迹是一种独特的、微微斜体的华丽字体。信封背面,有一个蜡封,上面印着盾牌纹章,中间是大写字母“H”,周围环绕着一头狮子、一只鹰、一只獾和一条蛇。
收信人处,清晰地写着:
苏格兰,黑湖湖畔,温特斯顿庄园,西塔楼二楼走廊尽头左手边第二间卧室,阿尔文·塞尔温先生收
阿尔文·塞尔温站在茶几前,盯着那封信看了整整十秒钟,然后他抬起头,用一种混合着难以置信和强装镇定的声音说:“妈妈,我收到信了。”
伊索贝尔坐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已经凉透的咖啡,看着那封信,看着信封上那个她再熟悉不过的霍格沃茨纹章,看着自己儿子的名字被工整地书写在上面。
她的眼眶红了,但她没有哭。
阿尔文看着画框里的外祖父和外祖母,看着他们之间那种几十年如一日的斗嘴模式,然后他笑了,那个笑容带着一种和他妈妈一模一样的、明亮而温暖的光芒。
他转过身,走到伊索贝尔面前,伸出手,抱住了她。
“妈妈,”他把脸埋在她肩膀上,声音闷闷的,“我收到信了。我可以去霍格沃茨了。”
伊索贝尔伸出手,环住他的后背,把他抱紧了一些,然后她低下头,在他耳边用一种极其轻柔的、像是怕惊扰了什么珍贵东西的声音说:“你当然可以去。你姐姐当年也是在这个年纪收到信的。”
她说完这句话,自己也笑了。
那个笑容里没有苦涩,没有遗憾,只有一种被时间打磨过的、柔软而明亮的平静。
“再说了,”她松开阿尔文,双手捧着他的脸,用拇指轻轻擦掉他眼角那一小滴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眼泪,“你妈妈我当年没能去霍格沃茨,但你去了。你替我去看看那个城堡,看看那些会移动的楼梯,看看那个大礼堂的天花板,看看黑湖,看看那些你在《霍格沃茨:一段校史》里读到过的一切。然后回来告诉我,它们是不是和书里写的一样好。”
阿尔文看着她,翠绿色的眼睛里闪烁着一种混合着兴奋和期待的光芒,他用力点了点头,然后说:“我会的,妈妈。我保证。”
而此刻,在阿尔文身后,客厅的角落里,有三个小小的身影正排成一排,用一种混合着崇拜和羡慕的目光看着阿尔文手里的那封信。
最大的那个已经五岁了,长着一张和埃琳娜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但那双眼睛是斯内普的黑色,深得像黑湖底最深处的湖水,安静的时候像是在思考什么很深奥的问题,但一开口就知道,他只是在思考“今天中午能不能吃布丁”。
他叫卡修斯·斯内普,是埃琳娜和斯内普的长子,在埃琳娜十九岁那年的夏天出生的,那天正好是温特斯顿庄园的月桂树开花最盛的时候,整个庄园都弥漫着那种清苦而甘甜的香气,连圣芒戈的产房里都飘着一丝从窗外渗进来的月桂叶味道。
伊索贝尔说,那是卡修斯在挑日子出生,他选了一个整个庄园都能闻到月桂香的日子,因为他知道那是他妈妈最喜欢的味道。
斯内普在产房外的走廊里站了整整十个小时,从夜里站到天亮,从天亮站到中午,一根接一根地抽着魔杖变出来的香烟,那些烟雾在走廊里盘旋着,被窗外吹进来的晨风卷成细细的烟缕,飘向天花板,消失在那些古老的、被岁月打磨得光滑的石缝里。
当护士抱着那个皱巴巴的、裹在淡蓝色襁褓里的婴儿走出来,对他说“斯内普先生,母子平安”的时候,据说斯内普的手在接住那个婴儿的时候,抖了一下,—只有一下,然后他稳住了,用一种极其精准的、像是他平时在魔药课上用量杯量取药剂时的力度,稳稳地托住了那个小小的、软软的身体。
他低头看着怀里的婴儿,看着那张和埃琳娜几乎一模一样的、皱巴巴的小脸,看着那双紧闭的、还没有睁开的眼睛,然后他开口了,用一种极其沙哑的、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咙的声音说:“你好,卡修斯。”
卡修斯在那一刻睁开了眼睛,那双黑色的、和斯内普一模一样的眼睛,然后他打了一个哈欠,又闭上了。
斯内普看着他,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他低下头,在儿子的额头上落了一个吻,那个吻轻得像一片月桂叶掉落在水面上。
但卡修斯,卡修斯·斯内普,这个五岁的、长着一张和埃琳娜几乎一模一样的脸、但有一双斯内普的黑眼睛的男孩,现在正站在客厅的角落里,用一种混合着崇拜和羡慕的目光看着阿尔文手里的那封信,然后他转过头,看了一眼站在他身后的弟弟和妹妹,用一种极其严肃的、像是在宣布什么重要决定的语气说:“阿尔文舅舅要去霍格沃茨了。等我也收到信的时候,我也要去。”
“你还要等六年,”他的弟弟,阿布拉克萨斯·温特斯顿说,“六年很久。”
阿布拉克萨斯·温特斯顿,简称“阿布”,今年四岁,是埃琳娜的次子。
他的名字是斯内普坚持取的,因为“阿布拉克萨斯”是斯内普家族历史上一个很有名望的先祖的名字,但埃琳娜在听到这个名字的第一反应是“这个名字太长了,他以后写作业的时候,光写名字就要比别人多花三秒钟。”
“三秒钟不重要,”斯内普用一种极其认真的语气说,“家族传承重要。”
“那你叫他什么?阿布拉克萨斯·温特斯顿?这个名字写下来,羊皮纸都不够写。”
“可以缩写。”
“缩写叫什么?A.W.S.?听起来像是一种魔药配方。”
“那比‘阿布’好听。”
“阿布”这个称呼,是埃琳娜坚持叫的,因为“阿布拉克萨斯”对她来说太长了,“阿布”简单,好记,而且听起来像是一个“会做坏事但不会做太坏的事”的孩子的名字。
事实证明,她的直觉是对的。
阿布拉克萨斯·温特斯顿·斯内普,四岁,已经展现出了和他舅舅塞巴斯蒂安几乎一模一样的性格特质,聪明、狡黠、擅长用一张无辜的脸骗过所有人的信任,然后在所有人都以为他只是一个可爱的四岁小男孩的时候,做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比如,上个月,他把斯内普书房里那瓶珍藏了二十年的火焰威士忌倒进了厨房的汤锅里,理由是“我想试试看加了火焰威士忌的南瓜汤是不是更好喝”。
莉莉安发现的时候,那锅汤已经变成了深蓝色,表面漂浮着一层散发着酒精味的气泡,闻起来像是“一个醉酒的家养小精灵在壁炉里跳踢踏舞的味道”。
斯内普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那锅汤,看着站在汤锅旁边、用一种“我做了好事但我不确定你们是不是觉得我做了好事”的表情看着他的阿布拉克萨斯,沉默了很长时间。
然后他开口了,用一种极其平静的、像是他在魔药课上看到某个学生炸了坩埚时的语气说:“阿布拉克萨斯,你为什么要往汤里倒火焰威士忌?”
“因为我想试试看,”阿布拉克萨斯用一种理直气壮的语气说,“妈妈说过,做菜的时候要大胆尝试,不能怕失败。”
“你没做菜,你往已经做好的菜里倒酒。”
“那也是一种尝试。”
斯内普看着他,看着他那双灰色的、和他舅舅塞巴斯蒂安一模一样的眼睛,看着他那张和埃琳娜小时候几乎一模一样的脸,然后他叹了口气,转过身,用一种“我已经放弃了”的语气说:“下次想尝试的时候,先问问我。”
“问了你就会同意吗?”
“不会。”
“那我为什么还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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