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踩着军区大院的梧桐叶,一晃便是九年。

从1964年的秋风到1973年的盛夏,当年攥着水果糖的小娃娃,早已在紧绷又安稳的岁月里,悄悄抽条长开,长成了半大的少年少女。

今年,兆悦十五岁,身形纤细挺拔,眉眼长开后愈发精致,珍珠般细腻莹白的皮肤,全因她比这个年代所有女孩都更讲究,一眼望去便格外出众。

她平日里总微抬着下巴,脊背挺得笔直,自带一股不容靠近的气息,遇上看不惯、瞧不上的人和事,从不多言,只淡淡睨一眼便移开目光。

对身边朝夕相伴的三个人,才会露出几分不加掩饰的随性和亲昵。

这九年里,军区大院的孩子圈里,悄悄卷起了一股看不见的风浪。

起因不过是旁人每日都能看见的光景——兆家的姑娘,永远把日子过得规整又出色。

天不亮就起床练基本功压腿,上午雷打不动两小时钢琴,下午练舞蹈形体,傍晚还要跟着收音机练习朗诵发声,琴棋书画与文艺技能一样不落,样样都做到拔尖。

兆家条件好,父母又舍得投入,再加上兆悦本身聪明通透、记忆力超群,不管学什么都上手极快,久而久之,她便成了大院里公认的“标杆”。

刘予、杨铮、杭春明三家的大人看在眼里,谁也不愿自家孩子落于人后。

本就是门当户对的人家,又看着几个孩子从小黏在一起,索性顺着风气,纷纷给自家孩子添了学艺的任务。

刘予性子野,坐不住也静不下来,被家里按着学了绘画,可她对笔墨线条始终平平淡淡,没有半分热情,心里真正惦记的从来不是文艺,而是军营、是训练场、是真刀真枪的战场,一心想长大后扛枪上前线,做个真正的军人。

杨铮被家里送去学小提琴,修长的手指按在琴弦上,气质愈发沉静清俊,不过几年功夫,琴声便能引得大院里不少少女悄悄驻足。

年纪最小的杭春明最是受罪,一边被按着练舞蹈基本功压腿劈叉,一边又要跟着军区的战士学武术,常常累得龇牙咧嘴,却也硬生生坚持了下来。

兆悦依旧是人群里最扎眼的那一个,讲究刻在骨血里,衣服永远鲜艳平整,头发永远盘得整齐,喝水只用自己固定的搪瓷杯,练琴前一定要洗手,哪怕在这个朴素的年代,也把自己的日子过得精致妥帖。

她在外人面前从不过分亲近,唯独一次例外,是认识了同在大院的沈一娣。

沈一娣出身普通家庭,身形微胖,性格安静绵软,擅长拉大提琴,站在人群里毫不起眼,甚至常常被旁人忽略。

可兆悦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心头便猛地一动——这姑娘眉眼温和、神态憨厚,像极了她现代世界里最亲近的朋友。

向来只等别人靠近的兆悦,破天荒地主动上前搭话,慢慢与她走近,成了大院里少有人知的、她对外人唯一的温和。

除沈一娣外,兆悦依旧是那副高傲模样,对趋炎附势者不屑一顾,对虚伪做作者冷眼睨之,从不会为了迎合谁弯一下脊背。

四个从小黏在一起的伙伴,日子便在一天天互相交织中过去。

刘予越长越高,十五岁的年纪,个头已经快逼近一米七,依旧是利落短发,一身洗得干净的军裤军褂,走起路来风风火火,活脱脱一副假小子模样,爬墙上树、跑步打球样样在行,和温柔文静丝毫沾不上边。

兆悦总爱逗她,张口就是软糯又带着调笑的一句“阿予宝贝”,每次都能让刘予浑身起鸡皮疙瘩,搓着胳膊连声求饶,惹得旁边杨铮和杭春明忍不住笑出声。

杨铮是四人里年纪最大的,比兆悦大一岁,比刘予大一个月,早已褪去少年稚气,长成了眉目清俊、身形挺拔的少年。一身素色衬衫穿在身上,玉树临风,气质沉静又稳重,尤其站在树荫下拉小提琴时。

可他眼里从没有旁人,永远安静地守在几人身边,刘予和杭春明凑在一起就爱吵吵闹闹,每每争执不休,都是杨铮几句话轻轻缓和,不动声色就把矛盾化解干净。

杭春明依旧是四人里的活宝,性子跳脱,嘴甜爱笑,走到哪里都热闹一片。只是他心里,始终对兆悦有着一份近乎敬畏的顺从。

这件事的起因,还要追溯到他十二岁那年。彼时杭春明刚进入叛逆期,头一次不想再跟在兆悦身后跑腿,不肯帮她去大院门口的供销社买擦脸霜,硬着脖子顶了一句嘴。

兆悦没吵没闹,只是冷冷淡淡不再理他,整整一个月,迎面遇见连一个眼神都不给他,说话也不搭腔,走路直接绕开他。

这一场无声的冷战,把杭春明彻底整老实了。

他习惯了跟在兆悦身后,习惯了听她差遣,习惯了从她手里分到好吃的、好玩的,习惯了被她护着、带着,一个月的冷落,比任何打骂都让他难受。

等他终于腆着脸道歉认错后,便彻底对兆悦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兆悦一开口,他跑得比谁都快。

兆悦也爱逗他,天天像唤小太监一样张口就喊“小明子”,杭春明也不恼,乐呵呵应着,一口一个“悦儿姐”喊得又甜又顺嘴。

兆悦身上,还藏着许多这个年代没有的小习惯。

她爱调笑,爱随口说几句让人耳尖发烫的话,对刘予喊“宝贝”,对杨铮偶尔打趣两句,对杭春明更是随意使唤,却又大方得很,家里有什么好吃的、稀罕的小物件,从不吝啬分给三人。

她依旧爱看书,只是不敢再碰那些被禁止的书籍,只偷偷藏着一些允许范围内的读物,藏在床板下、衣柜角落,一有空闲就拿出来翻读。

而她心底最珍视的热爱——写作,也从未放弃。

她用攒了很久的钱票,换了一本厚厚的硬壳笔记本,走到哪里带到哪里,藏在书包最里层。本子里,没有大道理,没有敏感文字,只有她悄悄写下的儿童故事:一个流浪的小男孩,遇见一只同样流浪的小狗,一人一狗相依相伴,走过风霜雨雪,最终寻到温暖与安稳。

故事柔软,还未写过半,是她在压抑年代里,悄悄为自己留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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