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家族这回是真的慌不择乱,没派手下去把公告栏上那些账一张张撕干净。说真的,那已经撕不完了。从城门洞子一路糊到角斗场外墙,连喷泉边的石墩上都歪歪斜斜贴了数张。
私兵倒戈的消息更捂不住,每个换上蓝布袖章的私兵都有家眷,那些家眷又散在蒙德每一条巷子里,你怎么封锁?
全城的商贩联起手来断了他们的货,以前低眉顺眼的商人现在敢当着管事的面把门一关。态度算不上多硬气,但那扇门就是不再开了。管家回来把门摔得整栋楼都听得见,可摔门能填满空掉的粮仓吗。
不过乍一看,劳伦斯家还是稳的。角斗场的门票照卖,羽球节的彩带照样挂,贵族府里的宴席还在邀请宾客。他们只多做了一件事,往角斗场的地牢加派了一倍人手。那里面关着温妮莎的族人,是劳伦斯家攥在手里的最后一张牌。只要这张牌还捏着,她就不敢在第十二场之前翻脸。
羽球节就在这种僵持里来临。
这是蒙德城每年最闹腾的日子,传说是风神巴巴托斯跟蒙德先民玩出来的一场游戏。每年这天,人们会把一枚扎满彩羽的球高高抛起来,谁接住,谁就攥住一整年的好运。贵族和平民同场抢羽球,主人和奴隶并肩追,规矩是这么写的。
巴克的马车往广场边一停,随从们已经在人堆里给他清出一条道。劳伦斯家这几年从没失过手,年年都是巴克接球,年年都是贵族举杯。
今年不一样,羽球刚抛上半空,一道绿影子抢在他前头掠过了广场。
是温迪,谁也没瞧清他从哪冒出来的。他的脚在喷泉边沿上点了一下,整个人腾起来在半空捞住球,落地还顺带转了半圈,斗篷在身后甩出一道漂亮得不像话的弧线。回头冲人群眨眨眼,拔腿就跑,方向正冲着南广场商业区,不带半点犹豫。
两个卫兵迎面堵上来,他往左虚晃一记,人从右边滑过去了,顺带把摊位的遮阳布带塌下来,番茄滚了一地。府邸管家从运货通道斜插出来,扑了个空,一屁股坐进干草堆里。一只松鼠从屋檐跳下,被他顺手捞进帽里兜了半圈,又探出帽檐边。沿途的果篮、布匹、香料罐几乎全让他借来挡了追兵,每次眼瞅着要砸中,他身子一偏就滑过去,轻飘飘的,跟闹着玩似的。
巴克在广场上暴跳如雷,嗓子都喊劈叉了,喝令所有卫兵围堵。可他忘了,今年的羽球节和往年不一样,倒戈的私兵已经占了全城卫队的三分之一,剩下那三分之二里一大半在看热闹,真正追上去的没几个。
温迪拐进南广场商业区,回头扫一眼追兵,只剩两个,跑得还没他快。他正琢磨找个角落把球藏了开溜,一扭头,跟人撞了个满怀。
不轻不重,刚好把他弹退半步。
抬头,先看见赤色的发,被汗浸透了,编成一条粗辫子搭在肩前。再往上,对上一双赤色的眼睛正居高临下打量他。温迪认得这张脸。在角斗场看台上见过太多回了,挥剑又收剑,从来没刺过最后一刀。
温妮莎是来南广场给她妹妹买药的。琳德在奴隶营里烧了好几天,族人用冷水帕子给她敷额头,烧退了些,可咳得越来越凶。她手里攥着刚用角斗赏金换来的一小包药材,正急着往回赶,就被个抱着羽球的吟游诗人撞了个正着。
“你——”嘴刚张开,她先瞧见了他身后追来的巴克和卫兵。
巴克追得气喘吁吁,看见温妮莎,脚步骤然钉住了。他是劳伦斯家的嗣子,温妮莎是劳伦斯家最能打的角斗士,账面上,她算是他的财产。实际上呢,他怕她。一个亏心事干多了的人,面对一把随时可能出鞘的剑时,骨子里渗出来的那种恐惧。周围一下子静得有点诡异。他不确定那个抢了羽球的吟游诗人是不是故意撞上来的,但直觉告诉他,这里头有什么东西在暗处悄悄滋生,而他抓不到半点把柄。
巴克命令她让路。
温妮莎没动。
她又看了温迪一眼。这穿绿斗篷的少年正拿那双翠色的眼睛望着她,表情无辜柔弱。怀里还抱着那枚彩色的羽球,像被追急了终于找到一棵能靠一靠的树。她觉得这人有点面熟,可能在角斗场看台上见过,也可能是在别的什么地方碰见过。算了,先把眼前的麻烦解决掉再说。
巴克往前逼了一步,嗓子压低,话里全是威胁:“只剩最后一场了,温妮莎。打完你就能带你的人离开。现在给我让开。”
温妮莎还是没有动。她把妹妹的药包往怀里揣稳,然后直视巴克的眼睛。
巴克退了一步,最后带着卫兵撤了,把一句“你会后悔的”扔在风里。温迪从她身后探出头,目送巴克气急败坏的背影越走越远,然后仰起脸冲她笑,灿烂得不像话。
“谢啦,好心人,你叫什么?”
“温妮莎。”
“好名字,太适合写进诗里了。我叫温迪,蒙德最受欢迎的吟游诗人,要不要听我弹一首——”
“不用。”她干脆利落截断,迈步就走。
“那我能把你的故事写成歌吗?”
“不行。”
“为什么?”
“我的故事还没完。等它完结的那天,你想怎么写是你的事。”
当晚,温妮莎被捕入狱。罪名列了好几条:冲撞贵族嗣子,妨碍庆典秩序,公然违抗劳伦斯家族。这种罪名可大可小,全看劳伦斯家想在哪个尺度上量刑。巴克显然选了最重那一档,他知道自己使唤不动她,干脆绕开她,直接锁了她的手脚。他不敢在角斗场要她的命,但他可以用牢门把她拖住。第十二场就在明天,他赌她赶不上。
温迪摸进地牢的时候,门口守卫早被风送进梦里了,呼吸匀净得像摇篮里的婴儿。一个在角斗场上能拒绝刺下最后一剑的人,不该在笼子里等到天亮。他摸进甬道,一间间找,在最里头那间找到了她。
温妮莎靠墙坐着,双手搁在膝上,腕上戴着镣铐。铁链从手腕垂到地面,在月光底下泛着冷光。她看着温迪掏出钥匙捅开牢门,脸上没有惊讶,她抬起头看他的眼神,和看任何一个闯进她牢房的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温迪蹲下身,把钥匙插进锁孔。咔哒一声,锁簧弹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甬道里格外清脆。他推开车门,朝身后偏了偏头。
“你可以走了。门开了。现在跟我走,没人会发现。”
“不。”
温迪愣了一下。他没料到这个答案。
“那就把你们全族人都带上。我帮你们出城,不止你,是所有还困在蒙德城里的人。”
“还不行。”她说得斩钉截铁。
“到底是为什么?”他把钥匙往前递了半寸,眼里困惑。他见过太多渴望自由的人了,跪在神庙前祈求他赐福的信徒,在风暴中呼喊他名字的水手,被旧贵族压在底层却依然仰头望着天空的平民。他是千风之神,他打开过数不清的门。可这是头一回,有人把他亲手递上的钥匙推了回来。
温妮莎抬头看着他。她在角斗场上见过这个人太多回了,胜场时他坐在看台上层靠石柱的位置,拨着琴弦。她猜过很多次:可能是贵族雇的乐师,可能就是个爱看角斗的闲人。
“你想知道原因?”她攥紧又松开自己满是老茧的掌心,上头还留着白天握剑磨出的白印。“如果我跟你走出这扇门,劳伦斯家会把我全族挂在城墙上祭旗。如果我带着全族跟你走,我们就欠了你一条命,而我可能会用一辈子去还这条命,然后被一副新的枷锁铐住。你说的自由,和我想要的自由,根本不是同一种东西。你给我的钥匙,打不开我要砸碎的那副镣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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