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泡馍开在一又破又旧的老小区里,连个正经招牌都没有,店面不大,人也不多,仅零星坐满两桌,老板是个中年男人,操着一口正宗陕西话,见到孟尧支挺热情,一直拍皮球似的拍他的后背,把两人请进角落一张小方桌。

艾礼坐在板凳上,时不时掏出手机看一眼,刚放回兜里没多久,便又掏出来,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孟尧支什么都没问,就在旁边稀奇地观看表演。

表演尚未中断,老板端上来两个碗,每碗各躺两个白花花的馍,艾礼仍在盯着手机,孟尧支中途退场,开始一本正经地掰起馍来。

巴掌大的馍变成无数比黄豆还小的面团,在身前的碗里堆成一座小山,艾礼移开视线,看向自己碗里的馍,圆得很完整,圆得也很饱满。

孟尧支掰了半碗,艾礼才放下手机开始掰,没过多久,孟尧支突然欸了声,“你这撕得太大了,小点儿的泡汤里才入味。”

艾礼愣神半秒,低头观察自己碗里比硬币还大上一圈的馍块。

又抬头望向对方的那一碗。

半晌后说,“我就爱这么吃。”

孟尧支把自己的碗递给老板,艾礼还在磨磨蹭蹭地掰,半小时过去,这人终于上交成品,坐在他对面的那碗都快被吃完了。

没多久老板便把艾礼那份也煮好端到方桌上,大小不一的馍浮在汤中,有的比月亮还大,有的比蚂蚁更小,也不知到底怎么掰出来的,粉丝缠绕着黑木耳趴在碗壁,羊肉切得很厚,不能说是肉片了,已经算得上是肉块。

艾礼放下手机,去拿放在桌沿的辣椒油。

五指刚捏住调料瓶,又被人从手里抢走了,孟尧支笑着说,“病号还是老老实实吃清淡的。”

孟尧支继续有滋有味地吃起来,艾礼低头看向自己碗里的东西,不仅颜色无聊,食材似乎也不如对方碗里的好,总有一种感觉,就是自己的馍少了一块,或者自己的肉切薄了一点。

即便这两碗馍和肉一模一样。

艾礼怀疑地搅拌几下,慢慢品尝起来,鲜美浓稠的汤底顺着舌头滚进喉咙,倏然在胃里烫出一个窟窿,阴霾天在体内积出的凉气就顺着那个窟窿流出体外,羊肉的膻味并不重,被藏在汤中的香料盖去了大部分。

孟尧支坐在对面无所事事,就看艾礼慢吞吞地吃东西,一小勺馍能吃上五口,五口能嚼出一百下,又是半小时过去,这人竟连三分之一碗都没吃完。

玻璃窗外的天暗了下来,乌云被黑暗笼罩,大雨迟迟未下,孟尧支看了眼时间,问,“你不爱吃羊肉汤吗,那我们换一家?”

艾礼仍在慢吞吞地咀嚼,孟尧支继续盯着他,吃到半碗,一道响亮的电话铃声炸穿空气,艾礼回神片刻,看向躺在自己手边那块未发出丝毫动静的纯黑砖头,四指一碰,冰冰凉。

孟尧支不知跟电话那边的人说了些什么,脸上那点儿笑转瞬灰飞烟灭,挂断电话,这人突然站起来,看向艾礼,“我经纪人找我有点儿事,你慢慢吃,回头我再联系你,那什么,你手机给我一下,我把号码存进去。”

艾礼埋头吃着泡馍,眼睛都没抬一下。

这人估计是真有什么急事,见此情形也没扯皮,直接丢下艾礼一个人跑单,步子迈得飞快,乘着一阵虚弱的微风,两秒就消失在店外。

艾礼继续吃那碗泡馍。

两分钟吃完。

走到门口,老板说,不用结,请你的。

远方的天际线被黑夜吞噬,滚滚乌云如燎山的浓烟,声势浩大,顷刻便将那些高楼吞噬,而纵火者无从知晓,艾礼笑了一下,说,谢谢。

雨尚未落下,洗礼前是一场漫长且难熬的等待,艾礼从小区的栅栏门里钻出来,马路早已空无一物,奔腾于街道之间的,有细长的轿车,也有墩圆的面包车,还有炫酷的跑车,艾礼猛然惊醒,忆起自己原来还有一辆摩托车。

可他竟忘了这么久,究竟为什么会忘,他似乎也忘了。

他忘了很多东西,忘了钢琴,忘了长笛,忘了回国的原因,又忘了回巴黎的理由,他是无法诠释的存在,由周遭的万物构成他存在的定义,夜幕包罗万象,摩登都市距离废墟只差天灾一场,艾礼开始思考。

这人思考了很久,也回忆了很久,可他没办法想起以前的事,想要条理清晰地层层剥开,就意味着必须撕破那道早已愈合的伤口,可是他花了很久才让它们愈合,怎么可能再次主动揭开那道疤,去看里面到底藏了什么东西呢?

无非就是密密麻麻的纤维组织,疯狂新生的血管,数不清的炎症细胞……艾礼一激灵,从地上站起来。不能再想下去了。

艾礼给刘夷曼打去电话,报了个地方,让对方把自己的摩托骑回来,暂时放她手里保管,又给何闻珉打去电话,让他把屋子收拾出来,说自己想去他家借住一段时间。

两通电话挂断,这人如释重负,但他身上仍然背负着不可承受的重量,这份重量短期内无法放下,他需要一段时间,一段时间后,他才能把那个东西从身上彻底卸下来。

这段时间具体需要多久,是个未知。

艾礼顺着这条路直行。

一辆又一辆出租从他身边滑过,短暂停留后,又飞速驶入漫漫黑夜,艾礼走着走着,确定身侧的楼宇和房屋全部被夜色笼罩,才蹲下去,把手机掏出来。

电话等待音持续了很久,艾礼蹲在路边,不停地抬头确认,现在确实不是白天,因为四周都黑漆漆的,路灯扫下来的暖黄和太阳同色,可这两个事物却相差了太多,一个通过自身能量转换便能永恒地发光,一个却要靠电力的供给才能持续地发热。

电话终于接通,却没有人说话,艾礼也不说话,就这样握着手机蹲在地上。

白噪在听筒里蒸出沙沙的声响,艾礼突然说,“我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猫头鹰。”

董明台那边安静挺久,艾礼接着说,“而且我不知道怎么让自己变回人了,你知道怎么变回去吗?”

又过了一分钟,电话那头终于传来回应,“礼礼?”一道女声。

心脏猛然一震,“砰!”

艾礼挂断电话。

手机变成从岩浆里滚过一圈后出来的石头,冷却百年,那阵能把皮肤烫伤的温度还是未能消散,艾礼蹲在地上,心脏突突地跳,机关枪扫射似的,子弹将这具躯体打得千疮百孔,连带灵魂一并湮灭,最终变成死气沉沉的遗骸躺在地上。

凉风呜呜地吹,仿若哀嚎,很久后,艾礼又把手机拿起来,翻刚才的通话记录。

这十一位号码非常熟悉,甚至倒背如流,艾礼仔仔细细地观摩好几遍,终于发现自己拨错了。

可他分明记得自己拨的是董明台的电话,不是彭媛的,但按动数字键盘时,未参与思考的大脑竟莫名其妙牵动手指拨出了这串号码。

狂风呼啸,厚实的云层在头顶翻涌,艾礼握住手机,蹲在地上琢磨起来。

拨错电话的原因尚未拨云见雾,又一通电话打了进来,艾礼盯着那串数字,晾了会儿才接。

一道男声,“怎么还不回家?”

艾礼停顿挺久,“你在姑海?”

董明台说,在首都出差。

十有八九是有奸人告上朝堂,艾礼挺有意思地笑了两声,“我发现一件特别神奇的事,你想不想听?”

董明台问,什么。

艾礼说,“我发现你只会在晚上给我打电话,白天的时候你去哪了,死了?晚上再复活?”

董明台那边没了动静,艾礼接着道,“我准备把你这个破戒指给卖了,现在金子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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