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瑛犟,但她不傻。大公子都把梯子递到她跟前来了,再不顺不下驴也太不知好歹了。大公子抱住她说软话,她也顺势服软了,可怜巴巴道:

“我还饿,没吃饱。”

大公子抚着她的脑袋失笑,“螃蟹性寒,不能多吃,我带你去吃面。”

她抵着他的胸口抬头,眼泪汪汪的,“我没钱。”

他抬手嫌弃的用手背擦她的眼泪,“先记账上,发了月前还我。”

高瑛噙着泪差点笑出来,吸鼻子哼哼。左手倒右手,大公子可真有兴致。

“那你一个月付我多少月银?”她问,大公子想了想道:“一个月二钱,包你吃住,怎么样?”

“我扛一个月沙袋能挣一两银子。”

“不许再去扛沙袋。”

大公子凶巴巴道,想起她扛沙袋卖力气的样子就心疼。

“喔。”

这天晚上高瑛又在小摊上吃了碗肉丝面,加了满满的一大碗肉丝。一起记在大公子账上,那个时候她兜里还有二两银子付得起银子的,但是她没拿出来。

大公子当她的债主很开心,他开心,她也就开心。吃饱了送他回酒楼,第二天就收拾包袱上大公子的新宅子当差了。约定好了半个月让她回水寨一次,其余时间都住在府上小厢房里。

大公子现在不比当年的张家家财万贯了,置个一进的小宅就花光了积蓄,请不起太多仆人,府上只有她一个下人。

伺候人,讨人开心,高瑛最会了。一会儿夸郑湘灵脸色红润皮肤好,当家主母气度非凡。一会儿夸薛兴邦见识远有谋略,丝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夫妻俩还在她的帮助下在江陵看到心仪的宅子,付了银子后就打算带薛珞珞回正安看老太太,趁着这现下还太平,陆陆续续搬家来。

他们北上的那天,天气好得不得了。深秋天高气爽,艳阳高照。上船前高星还是被薛兴邦单独叫去说话了,高瑛看见特别的紧张偷偷跟着。

大公子瞧见她鬼鬼祟祟的样子也跟着,然后薛璎璎瞧见了也跟了一起,后面薛珞珞挽着郑湘灵一群人跟着她一起挤到茶肆后偷听。

“小星,有些事情到了今天,伯父再不说就回正安了。你和洛洛的事,她姐姐和张先生都同伯父提过了。这次我们来主要也还是想看看你,你同珞珞年纪相当,又是情窦初开懵懂的年纪,彼此倾慕很正常。但是……”

“伯父,我和洛洛她从没有越规,我们只是一起读书了,张先生和大小姐都看着的。”

“我知道,这件事,我不是责怪你。我也不是嫌贫爱富之人,你虽是孤儿家境清贫,但少年有凌云志岂非池中物。珞珞是我的掌上明珠,才是十二岁年纪还小,我给你三年的时间。你考上半纸功名,珞珞及笄我便将她许配给你。”

“伯父我……”

高星紧张起来,他现在只是一个穷小子,读了些四书五经连八股文都不会做。三年,三年要考上功名。不知道为什么他又些怕,心里发虚。紧张得手心冒汗,脑袋空白发懵,一这样就连话都不会说了。

高瑛躲在茶肆后偷看,听着有些难过。

对比薛璎璎,大公子把薛家姐妹一个教成了远近闻名的小才女。连她这不读书的人也知道,有个读书很厉害的小姑娘,会用蜡烛摆弄天狗食日。一个活泼好动,落落大方,练得一手好马术,能弯弓猎兔。

高星呢,好像真的被她养得很差劲。十岁了才开蒙,没有银子请先生,自己识半吊子字教他认字,闹了好多笑话。后来是他自己跑到人家学堂外偷学,老先生看他可怜才一起收入学堂。

他从小就不像其他的孩子那么开朗活波,闷闷的只知道的看书读书。都不怎么爱说话,有时候高瑛都会觉得他是不是哑巴。

这样的他,很难不在人前露怯,叫她也跟着一起担心,只听得薛兴邦的声音又响起来。

“小星应该明白,老夫不是故意刁难你。我薛家虽无子,却有万贯家财,一双千金举世无双。来薛家求亲的人能从正安薛府排到京城,这其中不乏王公子弟,才子俊杰。在这些男儿面前,你怎么让老夫放心吧女儿交给你。我要求不高,只要你能在三年内考中秀才功名,老夫就同意这桩婚事。”

“伯父,我……我会努力的,将来一定会给珞珞挣一个诰命夫人回来。”

高星激动的热泪盈眶,想着秀才也不是很好,等他努力三年考中了秀才就可娶薛珞珞。他还会再努力读书考状元做大官,直到能够配得上她。

薛兴邦却淡淡道:“那你努力吧,珞珞先跟我回家了,有机会的话去正安玩。”

高瑛看见他回身,脸色严肃,神情对高星似并不抱很高期望。像是搪塞敷衍,用三年一个承诺来维持体面。

她有点担心,不知道高星能不能考得上。考上了是不是有要考举人,去京城做大官,会不会遇到江兆封。

可考不上,他就会放弃薛珞珞吗?

回头看身后的人,大公子和薛璎璎神色晦暗不明,不知道在想什么,师徒俩脸色一模一样。薛珞珞挽着郑湘灵耳根微红,眼睛亮晶晶的充满希冀、欢喜。郑湘灵弯嘴角笑,伸手给她理被河风吹乱的碎发,瞧不出对这婚事的态度。

——

薛兴邦和郑湘灵带着女儿回家了,元安只剩大公子和薛璎璎。人少之后,高瑛觉得大公子的宅子反倒越来越小显得挤了,走哪儿都会遇到薛璎璎。

那丫头片子是个大魔王,比她妹妹还刁蛮任性难伺候。屋里一日要还十几次茶水,不能冷了不能烫。

她有好多茶叶,各种各样的茶馆摆得跟茶铺子一样。每一种茶都有不同的煮茶方式,写在册子上高瑛每次都要去翻了,先一个字一个字去认,认完读通顺了才能泡上茶。

但是薛璎璎不喝,嫌她泡的茶像泔水,糟蹋了上好的茶叶。骂她笨,连茶都泡不好做什么丫鬟还要领月钱。

总之高瑛挺不爱往她跟前凑的,听得最多的就是骂她笨了,弄有时候她都会怀疑自己脑子是不是真的有毛病。

吃饭的时候,大户人家用公筷公勺的习惯了。高瑛总用不惯,用自己的筷子去夹菜,她特别的嫌弃冷着脸撂下了碗。

“脏死了,筷子上都是你的口水,我不吃了!”

高瑛尴尬得不知所错,筷子叨着块五花肉,进退两难,脸轰得一热。

薛家夫妇在的时候,她就特别小心,吃饭的时候只敢吃跟前的一盘菜,谨记着用公筷夹,陪着吃三分饱偷偷的回厨房再吃。

但是薛家夫妇走了,她一下放松了忘记了这事,一双筷子把桌子上的菜夹了遍,还去汤里夹香覃了。

现在薛璎璎终于忍不住发飙了,她感觉日子好难过。缩回手又萌生了退意,她不想当丫鬟了,觉得还是去码头扛沙袋好。没有人会关心她穿得干不干净,走路姿势好不好看,主要把沙袋抗到坝上就可以了。

一旁大公子见状,放下筷子打圆场道:“大小姐,瑛瑛在民间久了还没适应,给她些时间慢慢教就会好了。这样让她在去厨房给你煮碗面,好不好,不许闹脾气使小性子了。”

“先生,连您也偏袒她,真的不知道她有什么好的。我才不要吃她的面,谁知道她上茅房后做饭洗不洗手。哼,我不吃了。以后不许她上桌吃饭,她是个丫鬟,哪儿来的资格跟主子做一桌。”

薛璎璎气呼呼的走了,高瑛如坐针毡,又难过又尴尬,不好意思的看大公子。

“大公子,我上茅房后洗手了。饭菜我都做的特别干净,洗了三遍才下锅。”

“嗯,我知道。吃吧,大小姐是任性了些,但本性不坏的。等你了解她了,你就知道了。”

薛璎璎不吃了,大公子就用自己的筷子给她夹了好几块肉堆满小碗,高瑛惆怅的叹气。

“大公子,以后我还是自己在厨房吃吧,这样大家都自在些。”

她本来想说不想做丫鬟了,但是想想又忍了。

大公子道:“现在躲到厨房去,以后也躲吗?总归要适应的,慢慢学就好了。”

高瑛:“可是我吃不饱。”

大公子失笑,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乞丐总算是被人拿捏住了,故意噎她。

“你也有怕的人啊?”

高瑛不想说,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挺怕薛璎璎。

“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她面前总觉得自己像笨蛋,特别的没脑子。”

反正大公子管,还是要求高瑛上桌吃饭,薛璎璎不喜欢她。那段日子鸡飞狗跳的,倒有些别的乐趣。

大公子不帮她,也不帮薛璎璎,头一遭看见天不怕地不怕的小乞丐被气哭了。

那天晚上,薛璎璎让高瑛去房里帮磨墨,整理书稿。有一本她自己编的十二气历要刻印,请书局帮刻模,书稿要赶着定稿送刻。

高瑛很不想去,想躲没躲掉被抓到房间里。她一只觉得自己身手矫健灵活,但一到了书桌面前就会变得笨手笨脚。看见薛璎璎摊开的书,密密麻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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