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第 17 章
天色越来越黑,雨势也越来越急,漉漉的地面倒映出街道两旁林立的店铺。
地面上积水蜿蜒流淌,霓虹交替闪烁的光影摇曳扭曲的投在上面。
路上不时有汽车从本就不宽的街道上飞驰而过。有辆车碾过水坑,污水瞬间溅起,泼了孟秦书一身。她早已湿身,本就无所谓,继续朝着学校方向走去。
五颜六色的伞群下,有人悄悄投来打量的目光;有人以手掩唇,眼中透着怜悯;亦有人为她驻足,却终究不敢上前。
耳边急促的落雨声噼里啪啦炸响,旁边书店投出来的白光打亮地面,借着这大片刺眼的光,孟秦书止步,眼帘整个掀起,便看见暴雨如箭阵般倾泻而下。
难怪脸颊、脖子、手臂……都有些疼。
可她似乎还听到另一种声音夹在雨声之中,“咚——咚——咚”,来自身后。
她倏然转过身,险些与那迎面而来的高大身影相撞,几乎同一时间,头顶的雨停了,一把大伞笼在她的上方。
她缓缓抬起湿漉漉的眼,视线从下往上:蓝色运动短裤,一条腿笔直站着,另一侧裤管空空荡荡。深色拐杖握在筋脉微凸的手中。再往上,灰色T恤,精瘦腰身,细长脖颈,挂着水珠的下颌。最后定格在他这双狭长温柔的琥珀色的眼眸上。
浅黄色光点分布在瞳仁上,里面没有一丝她熟悉的算计或怜悯,只有令人为之心颤的平静。
书店的光在他身后洇开大片金黄的光,雨珠在他发梢跳跃。这一刻,他像一尊周身沐着金光、却沉默行走于人间的神祇。
“伞拿好。”
他不由分说地将伞塞进她手里,转身便走。
落荒而逃似的,拐杖点地,一声一声,叩进噼里啪啦的雨夜里。
身上那件灰色T恤湿透了,变成了深灰色,紧贴出他略有些单薄的身线,而笼罩在他身上的金色光辉尽数散去后,那背影多少有些仓促的狼狈。
但谁又比谁好呢。
低眸那一瞥,她瞥见地上那张属于宜大的校园卡正在反光。于是她弯下腰拾起,拿在手里打量。
宜平大学
靳子煜
她简单直接地念出他的名字:“靳子煜。”
雨停后的第三天,孟秦书带着那把伞去找靳子煜。
以前她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原来校园里随便抓个同学来问,都能听到关于他的一长串描述。
——靳子煜,二十二岁,本地人,生医工博士生。年纪轻轻,Nature子刊一作都发了……后面那些拗口的论文标题和专业术语,她就听不懂了。
没想到他们同在一个校区。只是她在舞蹈系,他在生医工,距离不近,得坐两站校园巴士才能到。
孟秦书在生医工学院楼下站台下车。旁边是一大片露天篮球场,隔着铁丝网,她一眼就看见了那个拄拐的瘦长身影。
他竟在打球。
左手运球,拐杖如同长在身体的另一侧,成了他平衡与转向的支点。左闪,右避,跑动,跃起,投篮——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般自然流畅。
球空心入网。
欢呼的人群里有人吹了声口哨:“靳博,好球!”
天空本是沉郁的灰,可他咧开嘴畅快一笑的刹那,云层缝隙里仿佛真的漏下了一线金光,不偏不倚,落在他汗湿的额发与飞扬的眉眼。
原来一个人,是真的会发光的。
而这一束光,恰恰好,照进了她这口黑暗阴冷已久的枯井里。
一个念头野蛮生长:她想认识这束光。
后来,还伞和校园卡成了正当理由。
一切顺理成章。
她道谢请他喝饮料,他礼貌回请,偶然聊起常去的图书馆,说起食堂某道口碑不错的菜,他下一句便是“那现在去尝尝?”
这个男人单纯好接近得超出她预料。那时她不禁暗想:他是不是对谁都这么温柔?
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她大四第一学期,靳子煜抢到了小特里的音乐会门票,邀请她一同前往。
小特里是她非常喜欢的天才钢琴演奏家,他的演奏细腻而有层次,情感丰沛,极具感染力。之前她和靳子煜偶然聊起过小特里的演奏,没想到这位平日里埋首研究的“科学家”,对年轻一辈的钢琴家竟有如此深的了解。
再聊下去,他坦言早年学过钢琴和吉他,对音乐圈也算略知一二。她觉得他谦虚了——学霸嘛,往往样样都通。
一周后的晚上,靳子煜发来短信,请她到小河边去,说有东西要给她。
孟秦书看了眼手机屏幕左上角——19:15。
这个时间点,一男一女约在校园某个角落,总免不了被蒙上一层暧昧的意味。何况那条小河两岸绿荫葱茏,素有“校园情侣圣地”之称,时常回荡着令人脸红心跳的喃语,或是朦胧夜色中亲密依偎的身影。
认识靳子煜快一年了。他这人——孟秦书只想到“规规矩矩”这个词。他们的交集,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食堂,偶尔在暮色渐沉的篮球场边。
他和他们这些人真的不一样,尽管身体残缺,可他浑身却充满了一种温暖向上的正能量,与他在一起哪怕只是聊聊天,她都觉得心里暖暖的,像被晒过的棉被轻轻捂着。
孟秦书换了身衣服,匆匆忙忙地跑过去见他。
沿着蜿蜒的小路跑到湖边,那晚天上月儿正圆,微起波澜的湖水中清晰地倒映着天边的明月,水天相映,竟仿佛有了两个月亮。拄着拐杖的靳子煜就站在那轮圆月中央,波光粼粼的水面在他身后铺开,皎洁、宁静,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神圣感。
“靳子煜。”她跑得急了,有些气喘吁吁,初秋的风拂过发烫的后颈,泛起微微的凉意。
刚才只顾着看那月光,这时才注意到他另一只手里拎着一个米白色的方形礼盒。盒子是磨砂质地,上面缠绕着黑色缎带,缎带中央印着烫金的品牌标志。夜风里,那缎带轻轻飘动,偶尔擦过他的裤腿。
“送.....送你。”他像是有些紧张,眼神闪闪烁烁,声调也是不稳。
为了后天的音乐会,靳子煜送了她一条浅黄色的蓬蓬袖连衣裙。她没忍住,回宿舍就拿着去了卫生间试穿。布料上乘,挺括有型,在灯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点,和撒了一层碎钻似的。裙子穿在她身上格外合衬,纤秾合度,简直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
小特里的演奏会在隔壁的M市体育馆举办,他们坐大巴过去,下午三点到达了那里,去得早很顺利地找到了内场位置。因还未开场,两人交耳闲聊,聊着聊着,聊到了晚上住哪里。
靳子煜微笑说:“九点半结束,打车回去,四十分钟到学校,赶得上宿舍门禁。”
可是,他算好了时间,也计划好了返程的交通工具,却唯独漏算了音乐会散场后的交通状况:两条主干道被私家车堵得水泄不通,出租车根本挤不进来,就连最近的地铁站也早已人满为患。
那天他们走了很长的路,才远离乱哄哄的广场附近,拦到一辆出租车。可即便如此,当车子停在校门口时,时间早已过了午夜十二点。
大学的正门虽二十四小时敞开,但宿舍楼却有严格的门禁。这个时间回去,不仅会惊扰早已休息的宿管阿姨,更重要的是她一个女孩子,深更半夜独自回宿舍,传出去总是不太好听,会比不回去更易惹来闲话。
“靳子煜,你进去吧。”她不愿往学校里走,停在原地,攥了攥斜挎包的带子:“我自己去开......开房。”
靳子煜看着她,沉默良久,才道:“这附近的酒店房间都小而且不干净.....凤凰路那边有家星级酒店,我送你过去。”
他眼帘颤了颤,补上一句:“是我约你出来的,房费我来。等你安顿好,我就回去。”
孟秦书几脱口而出:“你……经常去?”
他眼睫又颤了颤,脸颊上浮起显而易见的薄红:“是听……听朋友说的。他们之前住过,在我旁边抱怨,我就记住了。”
孟秦书注视着这个比她大两岁的少年害羞的模样,越看越觉得可爱,也越看越……移不开眼。
这份腼腆里透出的干净气息,像磁石般吸引着她,让她心头莫名一动,甚至生出了想要凑近些、轻轻碰一碰他脸颊的念头。
这已不是第一次了。早在半年前那个傍晚他们坐在操场高台上看初升的月亮时,他微微仰起的侧脸,深邃专注的眼眸,还有晚霞下显得格外温润的下颌线,就曾让她心底出现过相似的震动。。
两人无声的并肩走在路上,她习惯走在他的左手边,孟秦书垂眼,看见两人手臂之间只剩下一两公分的空隙,像一条蜿蜒的线,恍然发觉,相识一年来,他们之间的距离不知不觉地越来越近了。
她悄悄抬眸,却是猝不及防地撞进他漆黑的瞳仁里,无法判断他在想什么,只是感觉自己快被吸尽这道墨黑色的瞳孔里。
忽地,他们裸露的手臂轻轻碰了下,滚烫的。
两人皆是一颤,陡然止步。
他们停在路灯下,橘黄的灯光如水般铺开,像一个温暖的罩子,将两人的影子收拢在脚边。
靳子煜:“小书……”他音量很低,像是怕吓到她。
他忽然低下头,拉开斜挎包的拉链,从里面取出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本子约莫一两厘米厚。
“半年前……我开始在上面写,”他声线有些打紧,夹着微微颤意,“一共写了三百五十六件,我能……我能和你一起完成的事。”
孟秦书接过他递来的本子,翻开封面。小本子一页也就七八行,每一页都工工整整地写满了。
字迹清隽,笔画圆润却透着力度,很有个人风格。
1.「先到图书馆占座位。」
(注:西馆三楼E区,上午阳光最好,下午不晒。周二、周五08:20到。)
2.「陪你打篮球。」
(注:可以一对一。你攻我守,赌一杯奶茶。)
3.「坐公交,转遍全城。」
(注:已提取全市公交线路图,可优化出三条风景最优环形路线,单日可完成。)
……
100「去环游世界。」
(注:长期项目,余生慢慢实现)
101「我会弹琴、弹吉他、吹笛子,可以陪你一起,也可以教你。」
(注:钢琴(业余十级)、吉他(指弹尚可)、笛子(入门)。可根据你的兴趣定制课程。)
102「合写一首歌。你写词,我谱曲并弹吉他。」
(注:已准备C大调与G大调两个基础和弦进行模板,供你选择情绪基调。)
……
356「把你每次获奖时的样子,做成3D动作小人。」
(注:需亲临现场录制视频。)
357「申请成为以上所有项目的唯一合伙人。期限:一生一世。」
这……活像一份严谨的实验报告。
孟秦书忍不住扑哧笑出声,一步上前,仰起脸认真地看他不是很平静的眼睛,那里犹如那晚飘在水里的月,因微风而起了波澜。
他微凸的喉结缓缓滑动了一下,她甚至能听见他吞咽时细微的声响。
“写不下了……还能做很多。”他说。
他的嗓音自带磁性,却仍有丝丝缕缕少年气,很有质感,它比小提琴低沉、但比大提琴清亮、年轻。
孟秦书微微垫脚,一下勾住他的脖子,少年身体瞬间紧紧绷住,仿佛拉到极致的琴弦。
他握住拐杖手把的那条手臂却是抖得厉害。
“靳子煜……”她轻轻唤他,莹润的红唇几乎贴上他的下巴,声音里带着笑意,语气却是极认真的:
“申请通过。”
第二天,靳子煜又把她约了出来,依旧是夜里,依旧是湖边。
他从包里取出一个深红色丝绒盒子,右臂夹紧拐杖,用双手郑重地将它打开。里面躺着一只精巧的黄金镯子,镯身上还嵌着一颗颗细小的、五彩的水晶。
很别致。
今晚的月光不那么亮,纯金反射出的光都透出一股久远的稳重。
“我……下午路过商场金店买的。”他说。
目光专注认真,吐吸加快,可见又是紧张了。
她真的很喜欢看他害羞又认真的模样。
“导购和我说,这上面的五彩水晶,每一种颜色都代表一个祝福。绿色的智慧,粉色的浪漫,蓝色的安宁,绿色的生机,还有……黄色的永恒。”
“其实我没太记住那些复杂的说法。我只是觉得……”他抬起眼,眼底映着水晶流转的斑斓彩色,“金子很实在,不会褪色,也不会骗人。虽然……它有些老气——”
“一点儿也不老气。”孟秦书一把将盒子拿过来,盒盖“啪嗒”一声合上,“我很喜欢。”
他郑重地问:“孟秦书,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愿意。”她高声答。
在她这里,她喜欢上的从来不是一个“残疾人”,而是一个恰好身体留有缺憾,灵魂却比绝大多数人都更完整、更明亮、也更坚韧的男人。
却也在这段关系里,一边沉溺于他毫无保留的好,一边进行着一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任性。
以及怀着“过一天是一天”的自私。
终于,那天还是到来了。
大四第二学期刚开学没多久,孟博清因顺路过来看看她,结果被他看见她和靳子煜在食堂相互喂菜。
她和靳子煜谈恋爱这件事在宜大是公开的,毕竟这里离家里有两百多公里,所以她放心大胆地与靳子煜在一起。
孟博清稍一打听,就得知了他们在恋爱。在学校里他还勉强能顾及颜面维持住情绪,到了周末她回到家,孟博清便失了往日的耐心,勃然大怒。
“孟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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