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了最重要的两件事,林蕤带着她家美人跑路了,对外就是国师闭关了。
她这个国师,当的十分潇洒。俸禄照拿,赏赐不断,一年有十一个月都在闭关,清修,其实就是她跟邓允俩人不知道去哪玩去了,若是玩累了,就回小相山研究双修,半点不亏待自己。
王令嬴摄政期间,大刀阔斧地改革官员选拔制度,增设殿试与武举,广纳天下英才。贫寒士子、习武之人皆有机会入朝为官,为国家效力。一时间,朝堂之上人才济济,风气为之一新。
而且她重视农业生产,派遣大司农司卿到各地劝课农桑,指导农民改进种植技术,兴修水利工程,确保农田灌溉无忧。
在她的倡导下,百姓积极开垦荒地,粮食产量稳步增长,百姓生活逐渐富足。
同时她减轻商税,鼓励贸易往来,如此大燕愈发繁荣,平稳的度过了龙脉之危。
当年,林蕤选择扶持王令嬴上位,除却对方已经暴露在宗室面前,没有退身路了,也是希望朝堂之上,可以出现女性领导者。
人们尊崇强者,并非男女。
男尊女卑从不是天经地义的规则,而是漫长历史里,层层叠加的束缚。
凭什么女性要相夫教子,更多的资源机会要向男性倾斜?
天地分阴阳,有日月,女娲补天造人,嫘祖始蚕缫丝,教民育蚕。
无数先辈一直在为女性的平等而奔走,目的就是让女性不再被性别标签定义,能像男性一样,自由的选择职业、追求理想,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林蕤扬首道:“女性不是争抢,而是要拿回本就属于女性的、平等选择人生的权利。”
“男性对女性的贬低,本质上是对女性的畏惧。”
“如今有了宇文妙瑜第一个女皇帝,以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会有更多女子走向高处,为更多弱小的女性争取生存空间。”
这便是,林蕤选择扶持王令嬴母女的缘故,只有女子,才能理解女子,为她们争取到更多的生存空间!
从修士,到神棍,再到国师,林蕤觉得,这些称呼,没有什么区别。
她最近,还多了一个新的称呼,“臭鳜鱼小姐”!
林姑娘一进徽州差点没出来,差点想在徽州买房。
那里的景色美,建筑好看,东西也好吃!尤其是那道臭鳜鱼,林姑娘一个人就能干掉一条!
林蕤觉得,神棍——国师——臭鳜鱼小姐,没有区别,她现在更喜欢臭鳜鱼小姐。
毕竟,但凡听见这个称呼,只要还有旁人在,臭鳜鱼是不是得点两条?!不然你好意思跟她抢么!!!
每次回京城,主要是去拜祭萧景恒,从一月到十二月,不固定的时间,想起来就去了,随性而行。
然后再见见故人,处理一下不太着急的事情,待上不到一个月,然后带着她家阿允,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闭关!
洞明说她活的通透,想的明白,这辈子没白活!
邓允说她是功成身退,及时跑路,享受人生!
王令嬴每次见到林蕤都十分开心,分开的时候恋恋不舍,还时常给林蕤写信,催她回京。
林姑娘可以和江南的王寡妇,同床共枕,在一个浴桶里泡澡;也可以带着江米小枣招猫逗狗,放狗咬那些长舌妇……
可人家现在,是摄政太后和宇文妙瑜,是天底下最有权势的一对母女。
林蕤道:“有恩于人,忘掉它……”
“尤其对于皇帝而言!”
“皇帝自称天子,受命于天,你说有恩与他,难道我要比天还高么?!”
……
“我可没这个本事!”
林蕤抱着邓允不肯撒手,寻思着,这山清水秀,适合双修,他们还没在这里试过呢。
邓允还在感慨林蕤聪慧,活的通透,最重要的是不贪!
林蕤成为国师以后,身价上涨,去年,他们在徽州碰见了杨昭,三人好吃好喝的玩了几天。
杨昭十分感慨。
经过朝堂多番洗牌,他的舅舅和兄长也不是每一次都能站队成功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杨昭自然也受到了牵连。
后来,王令嬴成了摄政太后,宇文妙瑜登基为帝,国库空虚,杨昭一咬牙,捐了一大笔钱,可以说的上是他半数身家了……
有了杨昭带头,以奉元为首的商贾纷纷响应号召,自愿充盈国库。后来,王令嬴把皇商的差事交给了杨昭。
杨昭笑道:“林小姐,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些年若是遇上拿不定主意的事,我便忍不住想起林小姐来……”
邓允看了他一眼。
林蕤抬眼,不解道:“想我?”
杨昭点头,眼底清明,朗声道:“是,我会想,若是换作林小姐,站在哪一边,会怎么选,再想想,你选的路……后果,我能不能担得起,若是能,我便放手去做!”
林蕤也没想到,还有这一出。
杨昭举起酒盏,敬道:“这一杯,我敬林小姐。”
林蕤端起酒盏,和他碰了一下,随后仰首饮尽杯中酒。
杨昭还不知道,他的福气还在后头了,再过不到十年,燕朝的第一位女首辅元尚乐,如今正在文华殿,为女帝伴读呢……
元尚乐:杨叔叔,人到中年,正是闯的时候!
林蕤成为国师以后,身价倍涨,不过……敢找她的人,多是熟人。毕竟,她现在这个身份,容易牵扯政治,花的起银子的,不愿意招惹麻烦。
这也难不倒林姑娘!
大号养成了,她又开始养小号,奇门遁甲,风水堪舆,本就是她喜欢的,她要活到老,学到老。
青山绿水,山岚缭绕。
林蕤的手指轻软抚过邓允的脸颊,掌心贴着肩线慢慢滑下,掠过胸膛,一路垂至腰侧,最后纤指勾住了他的腰带,轻轻一勾,将人拉了过来!
彼此之间,呼吸可闻。
“奇门遁甲,包罗万象,也包含你我,小郎君可愿随我回师门看大门?”
“乐意至极——”
*
整个大燕,敢在萧景恒的墓前吃火锅的,除却林蕤外,应该也没有别人了。
守陵人还帮林蕤支起了锅子,往里面放了许多蜀地带来的蜀椒和番椒,全辣加辣,看着就辣。
林蕤觉得吧,好朋友就是要一起,吃很多顿饭,她每回过来看望萧景恒,便会在他的墓前摆上一桌,然后摆上两副碗筷。
林蕤涮的是兔肉和鱼肉,这些都被厨子提前切成了薄片,蘸料什么的,都是提前调好的。
林蕤时不时地往萧景恒的碗里夹肉,堆的像小山一样高。她一边吃着锅子,嘴里还唠唠叨叨,念叨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忽然,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林蕤的动作顿住,竹筷悬在锅沿,她没有立刻回头,直到那脚步声停在她身后不远处,她这才缓缓转了头。
塬上的光斜斜落着,映着来人的身影。一身锦袍,腰束玉扣,眉目清隽,鼻梁挺直,唇角微抿着,带着几分惯有的沉静,正是邓景祁。
他手里提着一方素色食盒,站在那,目光落在那方铜锅上,复又抬眼看向林蕤,目光沉沉:“有时候,我挺羡慕萧景恒的,一年到头,总有几天,你会过来看望他,他能独占你几日时光!”
林蕤闻言挑了挑眉,不以为意,抬手又夹了一筷蔬菜涮进红汤,她道:“这有什么好羡慕的,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好好生活,才是最实在的。”
邓景祁不请自来。
在林蕤身旁找了个地方坐下,看她吃的正香,寻思着凑个热闹。
林蕤道:“没有富裕的筷子了……”
然后,邓景祁自个儿伸手,折了两根树枝,磨去枝尖的糙刺,又顺了顺木纹,如此,便成了一双木筷。
林蕤:???
邓景祁垂眸看向“咕嘟”“咕嘟”滚着的铜锅,林蕤准备的食材很多,里面还有不少肉,他自个儿夹肉吃。
前些年,楚欢又出了一本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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