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于岁月深处辗转,镌刻自己的似水流年。
沉浸在梦境里一直不曾醒来的人,带着一颗痛苦的心无边无际且无尽的沉沦。
夏恪一沉沦在繁复而沉重的梦里的时候,夏云霏的梦境也同样凌乱,凌乱而不安。
她们都沉浸在不同的痛苦的时空中,她们的梦境不同,但是痛苦永远相通。
血脉相连,痛苦也相连。
连绵的痛苦就像连绵的群山,遮天蔽日隔绝灿烂烟花一片,永远止步不前。
这一刻,天空也未曾明亮,所以我们都还是淹没于黑暗,在现实的黑暗与故去的记忆里反复纠缠。
纠缠在心上在眉间,看得见的看不见的悲惨,是你执迷的回忆永远。
夏恪一被梦所控制,痉挛了一下,双手扑了个空,整个人就骤然清醒。
她大脑凌乱,头痛欲裂,于是乎就有一瞬间的迷茫。
迷茫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迷茫到不知今夕是何夕。
直到她突然看见了,放在床头上的那个白色包包,它在暗夜里寂然盛放。
月光渐渐被麻痹的凌晨,心也被挥之不去的记忆一起麻痹。
冷色月光洒进来一些细微的光线,在雕花的褐色窗户上,映照着那白色包包更加的灵动。
白色牛皮叠加的层次里,是叠加的设计与美丽。
不同于时尚的灵动,它是更雅致高级的古典美,沉淀于岁月而来。
夏恪一看着这个包包,想起了洛琛熠,这才在终于想起来,自己是在哪里了。
在自己家里~
在名义上的,自己的,基本没有怎么待过的家里…
这里是北城夏家,也是她的家。
她看了一下时间,凌晨四点,还很早,她无力且心有余悸的摸着自己很是沉重的脑袋,坐在床边轻声的喘着气,头里像一千根针在反复的扎一样,有无数的裂缝,也有无数的空洞。
这个时间,她自然是不打算再睡觉了,于是一边给自己做按摩缓解,一边心里无力的发着呆。
天色雾气蒙蒙,心绪也雾气蒙蒙。
隔壁的房间里,夏云霏还没醒。
她还沉浸在自己的梦里,梦里与现实里都是泪流成河。
黑夜与光明皆是有无限的力量,能够将人间被墨色彻底覆盖,也能够让一切瞬间就明亮起来。
天色改变世界,也影响心情。
夜色弥漫于心涧,光明即将在眼前翩跹。
周而复始的岁月里有人出生,有人长大,也有人死去。
交错的光线笼罩着深深的庭院,窗外有一些白色兰花浅笑嫣然。
洛琛熠从梦中醒来后,就没心情再睡觉了,于是就干脆爬起来工作了。
他是一个工作狂,毕竟,钱很重要。
他的肩上,不仅有自己,有自己的家。
自然是还有别人,他的员工,他的合作商,都与他息息相关。
当无尽的天光从黑色弥漫成灰色的时候,他洗了个澡,穿上睡衣去了厨房。
他准备做些早餐吃。
十六岁以前的洛琛熠,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
洛家于家傅家这边,其实都是有认真的去教每一个孩子做饭的,并且还都是专门让孩子们去自己家经营的饭店里学习的,有专业的厨师们手把手的,做一条龙的指导。
不过洛琛熠不喜欢做饭,他觉得特别麻烦。
洗菜淘米炒菜,怎么看怎么烦。
那时候的他,对于美食的兴趣不大,所以就更觉得麻烦了。
因为他不喜欢做饭,以及做饭的天赋也实在是一般,所以他做饭做的,是非常的一塌糊涂。
所以当家里其他的人做饭都做的都很好吃的时候,洛琛熠愣是还没有丝毫的进步~
他甚至还在炖猪蹄汤的时候,把油扑到了自己脸上,在调整火力的时候,干出了烧到自己头发的这种事儿~
洛琛凝没有见过这两个场面,她一开始甚至还怀疑洛琛熠是故意的,因为在她的眼里,自己的弟弟干什么都厉害,几乎是无所不能的,怎么会这么蠢!
不过后来,等到她看见洛琛熠白皙的脸上粉红色的几颗伤口,和狗啃似的刘海的时候,就终于是被迫相信了这个事实~
毕竟,那伤口太自然了,而且,洛琛熠特别的在意他的那张脸。
虽然他从来都不自恋,但是他一直都很在意自己的形象。
因为从小到大,有太多的人夸他帅,夸他好看,被夸的久了,就成了一个习惯,所以他就更加的注意形象了,毕竟,要保持自己处处出色的这种水平,千万不能给他洛家丢脸。
那时候,傅文姝心疼儿子,就干脆放弃了,也不让他学做饭了。
那时候,洛嘉林也无奈的摇头说:算了,我的宝贝儿子就是适合做生意或者搞学术,压根儿就不是做饭的料,算了,不逼他了,也不大材小用了。
后来,休假回家的洛琛凝亲眼看着洛琛熠还没恢复好的脸,以及消失了的头发的时候,只觉得可怜又可笑。
那时候的她有些无奈的说:弟啊,咱们不怕哈,你多多挣钱,有的是人给你做饭,实在不行,你让姐给你做饭也
行,只要给钱就可以,再或者啊,以后娶个厨艺好的老婆也行啊~
那时候的洛琛熠十六岁,他顶着受伤的脸和新的发型,听闻此话后,冷淡的脸上溢不屑的笑容,嗤之以鼻的说:切~
少年时候不懂感情,尤其是没有爱情的时候,对于这种事情,总是觉得可笑的。
我们总是在看别人的时候眼神清明从不迷茫,却总是在看自己的时候陷入深度的仿徨。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只有自己亲身经历了,才会明白其中的辛苦。
于是乎,仅仅几个月以后,他就在无涯海滩上遇见了独自散步的夏恪一。
后来,当他慢慢发现夏恪一是个贪吃鬼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他要好好的学习学习做饭,要练就一副好的厨艺,以后好靠着这些,去拿捏她的心。
一想到夏恪一能吃上自己做的饭,他就觉得开心。
女朋友就是要拿来爱拿来宠的,要把她喜欢的东西全部都拿到她的眼前,让她吃让她看,让她玩儿。
于是,洛琛熠卸下了曾经的不喜欢,惧怕,不耐烦,全心全意的拿出了自己的精力和精神,各种学习和钻研做饭,研究各种美食。
后来的他,终于是练就出来了一副好的厨艺,非常的游刃有余,还给自己家的饭店提供了许多新的思路。
可是这么多年来,他想要去宠的爱的,想要拥进怀里的那个人,她什么都不知道,也始终对他,有着格外遥远的距离。
明明总是近在咫尺,却仿佛遥远的始终如同有一百个光年的样子。
变换的晨光迅速的渲染了古老而厚重的北城,也渲染了沉浸中的四合院的梦。
过于安静的空间里,与远处的车水马龙,形成了格外强烈的一种对比。
此时此刻的洛琛熠,正系着白色的围裙,在厨房里,认真的做着鸡蛋饼。
金黄色的鸡蛋,被煎成了薄薄的饼,在里面裹上薄薄的豆腐干和大葱段,放上酱料,重口味的调配,是清香,也是美味。
没有发酵的面,裹着绿油油的韭菜鸡蛋,在电饼铛里,被做成生煎韭菜盒子。
当煎的焦黄的面饼粘着菜籽油的熟透清香的时候,天边的色彩也从灰蒙蒙的感觉慢慢的变得金黄。
霞光初升,像是谁年幼时候眉心的那一颗朱砂痣。
它跳跃出无边无际的地平线,把这座城市从黑色变成明亮的七彩颜色。
一切都浮现出来,露出自己本来的样子。
人们的眼神,也从沉睡中的迷蒙变得彻底清明。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深爱的色彩。
锅里煮着他刚刚包好的鲜肉馄饨,豆浆机里还有灰色的五谷豆浆,散发着食物最原始的清香。
洛锦书穿着一套白色套装,抱着小花,带着一丝玩味的笑容站在厨房门口的时候,洛琛熠刚好盛出来一碗馄饨,在里面放上了紫菜,葱花,还有鸡蛋饼丝,小虾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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