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种高傲的人,应该不会给别人拒绝他的机会吧。

或者说,他这一生可能根本就不会有机会面临被拒绝这件事。

齐牧自带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压迫感,温寻承认,他确实会让人有种想把他拉下神坛的冲动。

可也就是想想罢了,要是真出现在面前,她怕是跑得比谁都快。

那么那么帅的外形,却是一个面瘫、无聊、又爱教育人的性格。

她以前怎么没发现齐牧竟然是这样的。

温寻觉得自己可能是着了魔,这么放松又愉快的好时候,竟然不合时宜地想到他。

一想到他,上次的不愉快又浮现出来了。

温寻狠狠吃了一大口肉,把这种无名火压了下去。

叶念希却以为她是心情不好。

“怎么了?不高兴。”叶念希问。

听到叶念希这样问,许浚尧原本在微笑说话,也停下来看温寻。

“抱歉,没有啦,影响你们了,我没事。”温寻道歉。

她并没有想大家都把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的意思,但因为她刚刚经历了离婚这件大事,所以叶念希和许浚尧不可避免地把她的样子和她遭遇的事情联系起来。

但他们俩都很默契地没有拆穿。

因为他们觉得,这种私事不该外人提,应该是温寻自己想提的时候才提。

温寻看他们表情奇怪,只好先自己自嘲开场。

看她终于开始像没事人一样说自己的事情,叶念希也就明白,其实温寻并没有把离婚这件事情当成大事,心里也没有多难过,于是松了一口气,也笑了:“我发现你真是看得挺开呀!”

“没办法,不是我想看开,是只能看开。”温寻回答。

过了几分钟,叶念希又问:“那你现在是怎么想的?”

很微妙的问题,温寻听出来了,叶念希应该是在帮许浚尧问。

她看得出来,虽然许浚尧正在一边吃东西一边看手机,假装对这边她们聊的问题并不敢兴趣,但实际上正竖着耳朵听。

许浚尧毕竟是叶念希的同学,她不想把话说得太难听,或者表现得太无礼。

“其实好多人问过我离婚是什么感觉,我有点答不上来。比起离婚我倒更想聊结婚到底是什么感觉。”温寻说。

叶念希问:“是互相依靠彼此扶持的感觉吗?”

“我不知道别人是什么样。但对我而言在爱情里,激情是很重要的东西。我不太认同爱人最后变成家人,爱人就该是爱人。我也不喜欢把男朋友叫队友、朋友,或是室友。我这个人,缺了激情是真的不行。”

叶念希重重点头:“同意同意!”

温寻用余光看了许浚尧一眼:“当然激情也不能一概而论啦,都是可遇不可求的。”

她想许浚尧应该听得明白自己是什么意思。

等她说完,许浚尧收起手机:“你说得没错。但有时候,你得多和别人相处才能知道会不会有激情。”

看温寻始终都是毫不遮掩的状态,很坦荡地承认过去又洒脱地活在当下,并没有一点自怨自艾,许浚尧对她的好感又深了几分。

等三人从玻璃房子出来,太阳已经落山了。

海风吹在身上十分舒服,令人不忍心就这样结束这一天。

许浚尧询问面前的两人:“今晚我朋友的场地有个Livehouse,去不去?”

叶念希问:“是谁唱啊?”

许浚尧划开手机屏幕递过去。

温寻只扫了一眼,竟然是她喜欢了很久的Moth。

Moth是一支在2015年成立的本土小众摇滚乐队,音乐风格涵盖重金属、迷幻摇滚、前卫摇滚、舞台摇滚等。

乐队的特点是,主唱穿白衬衫外面整套机能束身绑带,手上搭配黑色皮质分指手套,其余成员舞台着装高度统一为黑衬衫,形成黑白对冲。

而且,所有人都是覆面系,带着金属面具。

暴烈的音乐、禁欲的身体、近乎疯狂的表演,在将面部表情封存之后,他们赤裸的身体语言反而更能让人血脉贲张。

“他们居然也开始跑线下了?”温寻喜欢他们好几年了,这个乐队之前一直只在线上发歌,没想到现在也转到线下。

“没错,在我朋友的场子首秀。”许浚尧收起手机,没想到温寻会这样兴奋,“你们想去吗?”

叶念希好像不太感冒:“sorry……我好像没听过这个乐队,要不你们去?我就先回去了。”

许浚尧点头:“可以,那下次约。”

走之前,叶念希把许浚尧拉到一边,悄悄问他:“你们俩什么情况啊?”

许浚尧有些不好意思:“怎么说呢,你这个朋友,有点难追。”

“哇!果然。”叶念希给他加油打气,“作为你的老同学,我支持你,希望你早日达到温寻的要求啊!”

说完,叶念希和两人道别,转身往另一个方向去开车。

告别了叶念希,许浚尧回到温寻身边,两人一起顺着晚风慢慢往车的方向走。

许浚尧说起朋友开的小酒馆,温寻就同他聊这个乐队,两人之间的氛围像一对无话不谈的好友。

全然没有发现背后不远处一道沉敛的视线。

街边停靠的黑色轿车里,车窗半降。

司机从一旁的玻璃房子里走出,提着几份打包好的精致高级法餐,快步上车。

刚靠近,便注意到后座的齐牧面色微沉,目光望向前方,表情晦暗不明。

见他许久没有出声,司机低声询问:“齐先生,还有其他地方要去吗?”

“不急。”

齐牧嗓音淡淡,敛尽锋芒,饶有兴致地注视着前方并肩行走又谈笑风生的一男一女。

又是她。

维城还是太小了。

不仅是她,连身边那个男人也是上次那个。

没记错的话,当时她在露台上是推开他了的吧?

所以她其实并没有明确拒绝,说她欲擒故纵,果然准确。

齐牧盯着女人的脸,想从她脸上找出什么破绽。

可以是无聊、疲惫、应付、为难、强颜欢笑等等。

但他此时此刻找不出任何破绽。

她就是散发魅力散发得无比从容,毫无破绽。

很奇怪。

太奇怪了,齐牧甚至无法理解自己。

他到底为什么要期待这个女人的毫无长进呢?

他为什么一定要找这个女人和以前她在自己面前,一样笨、一样迟钝、一样唯唯诺诺的证据呢?

他到底为什么接受不了,这些年来她进步神速、游刃有余呢。

“出发吧。”齐牧推起车窗,不再去想。

此刻,温寻因为要去看喜欢的摇滚乐队的演出,而神经兴奋。

但是她脑子里第一反应不是自己,而是远在意大利的沈令仪。

因为沈令仪和她一样,都对Moth十分着迷。

不同的是,温寻喜欢的是乐队整体的风格和编曲,而沈令仪喜欢的是其中的贝斯手。

想到前不久,沈令仪远在意大利还给她解决了住房问题,她觉得自己应该要好好感谢她。

温寻问:“浚尧,我想问问,到时候……能带我去后台吗?我有个朋友超级喜欢贝斯手,但她最近都不在维城,我想帮她要个签名。”

许浚尧答应得爽快:“小问题,等我给我朋友发个消息,节目结束带你去见。”

温寻高兴得立刻掏出手机,告诉沈令仪这个好消息:【!!今晚我可能要见到Moth的贝斯手了!准备好接收签名照了吗!】

对面秒回了一连串尖叫的表情包,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沈令仪的激动。

温寻收起手机上了车,十分期待今晚的一切。

*

走山酒馆的位置在维城老城区最陡峭的一条斜坡顶端。

这条街很窄,走进来才会发现,两侧都是纸醉金迷的洞天。

空气中混杂着烟酒、香水、交谈声和音乐声,是维城夜晚特有的,令人上瘾的味道。

酒馆的入口是个半开放式的结构,有个露天的庭院。

往里走空间也不小,一楼最中央有一个下沉式舞台。

只不过,现在主角暂未登场,只有几束光正在到处扫射,渲染气氛。

距离开场还有一小时左右,人群已经按捺不住躁动。

舞台后方红色紧急出口门拉开一条缝,偶尔可以看到穿着黑衬衫的乐手身影晃过,有时传来几声调试乐器的声音。

对于现场正在等待的观众来说,那感觉太微妙了。

他们心里知道乐手们就在那扇门后面,可能在聊天、调弦、喝水擦汗。

门缝里泄露出的每一个小小的动静,都能把人的期待感拉到顶峰。

有种隔门窥探的暧昧。

车停好后,齐牧提着刚刚打包的法餐下了车。

他穿一身黑色,但看起来并不单调。

因为他的领口处别了一枚金色胸针,在加上金丝眼镜和腕表,极冷中透露出一丝锐利。

他的出现很扎眼,路人频频回头,不过他并未察觉,径直往里走。

就在即将开门进去时,他的视线不经意往远处扫去。

一辆花里胡哨的轿车刚刚停稳,驾驶座的车门打开,许浚尧先下了车,接着绕到另一边,拉开了副驾驶的车门。

隔着喧闹的人群,齐牧看见温寻跳下车,期间不断地和许浚尧说话,毫无防备,笑容雀跃明亮。

齐牧原本舒展的眉头猛地皱起,周身冷冽的气压瞬间变得更沉。

竟然是来同一个地方。

齐牧头也不回,一言不发地转身朝酒馆最深处走去。

许浚尧刚推门,吧台后面手上正忙着擦杯子的男人就看到了他,扬扬下巴给他打招呼。

许浚尧偏过头贴在温寻耳边:“老板叫Jasper,以前跑帆船的,退役之后开了这家走山。他这里跟几家酒厂签的是优先授权,别人还没拿到的东西他这儿已经有了,所以很多人专门跑来喝。”

Jasper看起来四十出头,下巴和两颊蓄着修剪齐整的络腮胡。

他把擦好的杯子挂回架上,问温寻:“第一次来?”

温寻点头:“有什么推荐?”

Jasper转身从身后的冰柜里抽出一支细长的小瓶,往一个矮口杯里倒了大半杯,推过杯子,手掌摊开朝温寻比了一下。

这杯是WelcomeShot,第一次来的客人都会有一杯。

温寻拿起来一饮而尽,许浚尧在旁边看着,问:“怎么样?”

“……感觉有点辣。”温寻放下杯子,吐了吐舌头。

“以你的酒量,这个应该是小意思吧?”许浚尧揶揄她。

温寻说:“那肯定啊,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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