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球馆,一场酣畅淋漓的壁球打完,边遥直接回家了。
她现在住的地方是在中环边缘的一个巷子里,正是延庆巷,烟火气很足。
其实边遥在申城内环江古路有一处上亿的豪华别墅,是当年边遥从清大毕业时,舅舅边荀送的毕业礼物。
虽然边荀嘴上一直不赞成她来申城工作,想要她回深城接手嘉意珠宝。
边荀今年才42岁,但想提前退休,已经想了很久了。
抵不住边遥坚持,边荀哪怕再反对,也还是嘴硬心软地给边遥在申城置办了一个宽敞舒适的住处。
之前在找创世融资碰壁3次时,边遥不是没想过服个软让边荀帮忙,但是除去本身边遥就不是会低头的人,再加上一旦自家涉足,很多事情就变了。
边遥自己也想看看,没有家族助力,她到底能走到哪儿,说到底,有点酷的边遥是带着理想主义的。
一方面,她觉得自己一定能做成这份事业,另一方面,嘴硬、不支持她的舅舅,其实一直都是她的后盾。
很重要、很亲近的家人。
边遥收起思绪,还是断了找边荀这条路。
边遥不知不觉快走到巷子口的钱奶奶面馆,迎面走过来一个长相出色、行色匆匆、异常兴奋的年轻男人。
边遥并未正视,余光扫了一眼,突然顿住了脚步,转过身,盯着男人匆匆离开的背影怔神。
怎么有点眼熟?怎么那么像那天坐在阿斯顿·马丁One-77驾驶座的男人?
边遥晃了晃头,嗳?哪会有那么巧。
边遥收回了视线,继续往前走了。
而被盯了一眼的沈天书,现在别提多快乐了,刚刚,他再次用一个定制工具箱换了一辆顶级跑车布加迪,满足得要死。
虽然还是没拿到那辆最想要的阿斯顿·马丁One-77,也没搞懂沈至到底为什么独独喜欢One-77,但是他拿到了布加迪耶,赛场上有着辉煌战绩的超级跑车布加迪。
此刻,在沈天书心里,已经将那个只有一面之缘,名叫“边遥”的陌生女人奉为——财神爷。
称之为“神”。
这边,边遥什么都不知道,她走到钱奶奶面馆门前停了下来。
当初她就是因为这家面馆,才买了房子搬到这里的,因为这家店的肠粉,有她母亲生前做过的味道,一种她很想念又很温暖的味道。
而且因为她常来,早就和店老板钱奶奶混熟了,钱奶奶也是深城人,和她是老乡,当初第一次见面时,边遥就和钱奶奶有种一见如故的亲切感,更何况钱奶奶亲手做得肠粉真的非常好吃、地道。
每次路过这里,边遥总是会进去吃一碗肠粉,尤其在心情不好时,一碗热腾腾熟悉味道的肠粉总是会让边遥立马回血。
边遥正准备进面馆,谁知从里面走出来一个年轻男人,拉上面馆的玻璃门,正在上锁。
边遥望向男人的背影,失神了很久,一股熟稔感涌上心头。
除此之外,还觉得格外好看,白衣黑裤,肩宽腿长,干净又优越。
可是这不是钱奶奶的面馆吗?钱奶奶呢?怎么会有个男人在关门?
边遥疑惑出声:“你好,这家店的老板不在吗?”
男人转身。
边遥在看清男人那张脸时,顿了下,好看的凤眼睁大,惊讶道:“哦?你是那天江景餐厅......”
有男朋友的那个帅哥。
沈至眸光触及到边遥,黑瞳颤了下,显然是意外的,甚至——惊喜。
不过这些全然隐匿在那张惯常波澜不惊的清绝骨相之下,只是语气与刚刚和沈天书交谈相比,不自觉地就浸染了温润:
“这家店的老板不在,由我代运营。”
钱奶奶不在,想吃的肠粉就吃不到了,肠粉是面馆的隐藏菜单,只有熟客才知道。
边遥有些失落地应了声,但她刚刚运动消耗完,其实挺饿的,还是不确定地问:“面也是你来做?”
边遥盯着面前的男人,脸还是那个当时在江景餐厅看到的那张惊艳的脸。
但气质完全不一样,那时的他更多的是一种沉着淡然的年上感,融入了稳操胜券的侵略性,自带一种来自威慑的距离感,让人丝毫看不透。
而此刻,眼前的人更多是一种温淡散漫的年下感,还带着融于市井的烟火气。
在这样的夜晚,似乎能让不顺心的人们感受到一丝温暖。
男人开口,清声应下:“嗯,是我来做。”
边遥意外,又莫名地觉得他真的会做面,味道应该不差,只是她望向他上锁的动作,“是打烊了?”
沈至很自然地收回锁门的手,神色平静,“还没。”
边遥不疑有它,进店点了一碗牛肉面,在沈至进后厨间隙,又改了主意,不死心地问:“肠粉你也会做吗?”
沈至听到“肠粉”二字,怔了下,肠粉作为深城的特色小吃,在申城这家地点偏僻又作为隐藏菜单的面馆,平时点的人并不多。
乍一听,似乎在他脑海里一并翻出了一些陈年旧忆。
“要什么口味的。”沈至脑海里已经浮现了几个字,眼神却紧紧锁住了她,似问非问道。
“鲜虾肠粉。”
“好。”
边遥秀眉轻挑,这下是真的蛮惊讶的,没想到他真的会做。
她慵懒地靠在椅子上,透过玻璃看着男人有条不紊的动作,并不生疏,一看在做饭上就是老手。
边遥顺着他做饭修长分明的手,移到男人的脸上,眉骨硬朗却又柔和,五官立体清俊,高挺的鼻梁上有一颗小痣,本就惊艳人眼的男人,配上这副认真的姿态,似乎更加引人注目。
边遥不知不觉看得出神,直到沈至突然转过身拿后面的食材,不经意抬头间,那双深邃的黑眸突然撞上她专注的视线。
边遥不知道为什么,心口突地跳了下,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
她并不是一个容易害羞的人,尤其对于好看的男人,她看一向是大大方方地看,但是刚刚她竟然有一丝慌乱。
边遥安慰自己,肯定是自己最近工作太忙、太累,太久没有接触这么鲜活好看的男人了。
后面,边遥没再看沈至,毕竟这可是一个有男朋友的男人,再看就不礼貌了。
边遥拿出手机在刷,但又什么也没进脑子,直到一个陌生号码的来电,她接起,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
“边遥,你竟然把我拉黑了。”
边遥没想到是梁承均,讥讽出声:“怎么,不把你拉黑,留着过年啊。”
“行,拉黑就拉黑,但是你得把我之前送你的黄金都还回来,恋人都当不成了,还是得算得清清楚楚。”
边遥没想到都过了一个月了,前男友突然诈尸,还能再恶心她一把,她之前谈得是个什么玩意儿?除了那张脸,简直一无是处,不过现在,那张脸她想起来,都恶心。
她压着火,讽刺道:“行啊,那你先把我送你的东西,给我还过来。”
“你送的那些东西,又不值钱,你还要?”
边遥骂了句:“滚。”
就撂下了电话。
“不值钱?”边遥送的东西里面,有一些是定制款或者收藏款,没有logo,从价钱上讲,肯定比梁承均送的黄金高。
边遥看了眼暗掉的手机屏,都被气笑了,“哼,不识货的东西。”
边遥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些恋爱的甜蜜过往,那时的梁承均还是温柔、体贴、有风度的英俊模样,再到最近他出轨、强词夺理、吝啬的狰狞模样。
边遥生气的同时,心里涌起了一股刺痛感,在工作连轴转忙了一个月后,疲惫精疲力竭下,这样的夜晚,似乎放大了情绪的沼泽。
边遥竟然有点难过。
边遥呼了一口气,起身从面馆的冰箱中,拿了一堆酒。
边遥家里有两个“酒罐子”特别喜欢喝酒,但是他们的喜好并没有感染到她,边遥对酒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觉得不太好喝,但后来生意场上有些场合又必须喝酒,所以这么些年,锻炼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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