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瑜给阿拉斯加取名叫大银。
他解释了自己这么起名的理由:
是银灰色,比小白大,所以叫大银。
阮知遥和陆承渊都不知道该夸他辨认颜色很准确,还是该说他起名有点太草率。
不过这终究是鱼的狗狗,而且大银自己看起来也很能接受这个名字,便就这样定下来了。
考虑到大银多带着病痛一天,就多受一天的折磨,一回到家,阮知遥就对它使用了治愈术。
感受到自己的肢体渐渐回到了从前那种有力,却对如今的它来说有些陌生的状态,大银眼角滚落一滴泪水。
它慢慢踱步到阮知遥面前,俯首蹭了蹭他的裤腿。
阮知遥温柔地揉了揉它的脑袋:“你也才是个刚满一岁的小宝贝呢。”
大银的东西都是从宠物店带回来的,没有的必需品他们也都买了,玩具之类的则可以等日后再置办。
陆承渊网购了一些材料,打算把一楼一间闲置的客房改造成半开放式的狗屋。
东西被运送到家里时,大大小小都忙活了起来。
陆承渊负责把材料分门别类,再标记好位置,方便阮知遥可以躺在椅子里轻轻松松地用妖力安装。
阮瑜则负责把陆承渊整理好的东西弄乱。
没一会,陆承渊受不了了,把鱼抱起来,团吧团吧塞到了阮知遥怀里。
阮知遥一手揽着软绵绵的崽,一手拿着陆承渊洗净切好的水果,要多舒服有多舒服。
大银看看这边,再看看那边,没发现有自己的用武之地,摇了摇尾巴,安静地趴在了一边。
一家“四口”齐心协力,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安装好了狗屋。
陆承渊喊了大银一声:“大银,看看对你的窝还满意吗?”
大银在狗屋里巡视了一圈,留下自己的味道后,低低地叫了两声。
陆承渊又带着它楼上楼下转了一圈,包括后花园和阳台,让它确定了自己的活动范围。
最后陆承渊拿出了相机,记录下了大银到这个家的第一天。
把洗出来的照片贴在墙上的瞬间,两大一小齐声说:“欢迎大银!”
大银:“汪!”
就这样,大银在别墅成功落户了。
……
任何一段关系的发展都需要磨合期,主宠同样。
鱼和阿拉斯加没办法交流,但纯靠肢体动作,他们也产生了一些默契。
比如阮瑜拖着大大的狗粮袋来给大银喂食的时候。
阮瑜倒了满满一盆。
刚要收袋离开,大银突然咬住狗粮袋,往狗盆的方向扯了扯。
阮瑜顺着它的力道又倒了一点出来,让狗盆隆起了一个小山包,它才满意地松开了嘴。
阮瑜震惊地看着大银的肚子。
好厉害!
吃过饭,四肢已健全的大银自己叼着狗绳,看着阮瑜,朝大门撇了撇脑袋。
要遛狗了。
大型犬需要大量的活动来消耗精力,不然会拆家。
大银感受到了自己蠢蠢欲动的血液。
阮瑜笨拙地穿好小跑鞋,爬到大银背上打开了门。
正要出门,大银一脑袋把他顶了回来。
鱼:“?”
狗抬起爪子,拍了下他松松垮垮的鞋带。
阮瑜不会系鞋带,又跑回家里找爸爸帮忙。
终于成功出门。
大银早在出来遛弯的第一天,就闻过了四周邻居的味道。
不知道它是通过什么方式确定隔壁的龙和对面的凤和阮知遥是同一物种的。
总之,凡是只有阮瑜带它出来跑的情况,它从来不会跑出这三栋别墅的范围。
鱼要是自己跑远了一点,还会被它叼住领子带回来。
也是确认了这一点,阮知遥和陆承渊才放心让他俩单独出来。
阮瑜和大银走到了厉恒家门口。
大银还想继续往前,阮瑜却拉住了它。
“大银,等一等~”
大银:“汪?”
只见阮瑜抓着院子栏杆,冲厉恒卧室所在的方向喊道:“哥哥,一个星期到了嘛?”
养狗之后,阮瑜的日常从跟爸爸到公司上班,找凤熙一起玩,和凤熙孔翊梵一起玩,和家人朋友打视频,和爸爸们在家,和爸爸们出门玩,找厉恒……到带着大银做以上所有活动。
然而在第一次带着大银找厉恒的时候,却出现了一个问题。
他没办法把大银带到龙住的别墅里面去。
哪怕阮瑜用尽全力拉,也只能把大银拉进院子,离别墅近一点都不行。
阮瑜便去找厉恒帮忙。
结果厉恒告诉他拉不了,因为屋子里都是龙味,大银闻到会吓死。
可阮瑜并没有闻到任何味道。
他问厉恒。
厉恒就说:“是你鼻子不行。”
阮瑜坚定维护自己的小鼻子:“宝宝鼻子,行!宝宝知道香,臭~”
他说着,便要趴在厉恒身上闻。
厉恒推开他:“那是人类鼻子的功能,不是妖的。”
阮瑜这下有点委屈了:“宝宝是小妖怪,不是人类~”
所以鱼的小鼻子,就是妖鼻子!
厉恒啧了一声。
怎么听不懂妖话?
他问:“如果没有龙味,你的大银为什么不愿意进来?凤熙为什么一见我和我爸就跑?”
一个一个铁一般的证据砸下来。
阮瑜呆呆地站住,不再出声。
难道鱼的鼻子,真的有问题?
厉恒说完就没再看他,直到几分钟过去,一转头,看见了鱼似乎很受打击的样子,眼圈也红红的,像是要哭。
他皱眉:“怎么了?”
阮瑜含着泪花,伤心地说:“宝宝的鼻子是坏的,宝宝跟哥哥,跟爸爸,不一样~”
厉恒不明白:“本来就不一样啊,跟鼻子坏不坏有什么关系?”
他是龙,阮瑜的爸爸是银色人鱼,阮瑜是蓝色人鱼。
一个种族不一样,一个颜色不一样。
阮瑜眼泪瞬间就落下来了。
“呜呜呜……”
厉恒:“你哭什么?”
阮瑜不说话,抱着小手越哭越大声。
厉恒冷下脸:“我说过没有,哭可以,但要说为什么,不能干闹。”
阮瑜也想说话,但他控制不住自己,只能不停抽噎,同时抓住厉恒的衣角,用盛满了泪水的眼睛看着他:“呜呜……呜……”
厉恒与鱼僵持许久,还是不得不把他抱进怀里,语气冷硬地做出退让:“我只哄你五分钟。”
阮瑜一扭脸,把眼泪鼻涕全抹在了厉恒的衣服上:“呜唔……”
厉恒嫌弃地闭了闭眼。
五分钟后,被哄到勉强能开口说话的阮瑜面对面坐在厉恒腿上,泪眼婆娑,嗓音颤抖:“哥哥爸爸闻得见,宝宝闻不见呜呜呜~~~”
厉恒:“闻不见就闻不见了,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阮瑜:“呜呜呜……”
厉恒不耐烦:“行了我知道了,回去把你那个金龙珠拿给我……”
那之后三天,阮瑜就拿回了自己的金龙珠。
不过不是厉恒给的,而是厉云澜转交的。
厉云澜说厉恒马上要考试,需要在家学习,让鱼一个星期后再来。
一个星期后再来的原话是厉恒说的。
要考试的借口是厉云澜自己找的。
借口是没什么问题。
问题出在鱼身上:鱼根本不会数一个星期。
于是每天晚上,阮瑜遛狗的时候都会跑过来喊一声,问有没有一个星期。
这条鱼的家里,难道就没有一个能告诉他一个星期是几天的人吗?
厉恒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别墅里传来:“明天才到!”
阮瑜甜甜地哦了一声,就接着去遛狗了。
鱼的精力一直都很旺盛,他的体力当然也很好,跟大银一起跑上两个小时,也只是呼吸急促,小脸发红,微微出汗。
按理说很适合遛狗。
偏偏他有一双致命的小短腿。
已知,阮瑜的速度是两公里每小时,而大银每超过阮瑜二十米,就不得不掉头回到他身边,然后再往前跑……如此往复,大银的速度是四十公里每小时。
问:两小时中,大银一共跑了多少公里?
幸好鱼离学数学还很早。
幸好他们离家也很近。
在外面跑完两个小时,大银吐着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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