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所有该学的课程都已经结束。
出发实习前的这一个月,无非就是让大四学生们在自习室内自习,练练“无生上课”,再打发打发时间。
自习室晚上九点以后熄灯关门。
八点半,除了陈澜一,自习室内已经空无一人了。
“滋滋滋······”
叫不出名字的秋虫,在自习室外的灌木丛中枯燥地鸣叫,陈澜一收拾好东西,背着自己洗得发白的帆布包,也准备出门,离开教室。
刚从座位上站起来,远远的,她就看见一个头发颀长,脸色又有些惨白的女人,正站在自习室门口,朝着她招手。
那人穿一条颜色不大清晰的碎花裙子,伸手招揽的同时,嘴中仿佛还在呼唤:“过来······过来啊······”
这是啥玩意儿???
陈澜一的第一反应是站着不敢动,紧紧握住手机,随时准备打电话报警。
她以为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都市怪谈,直到那人喊出她的名字:“陈澜一,你过来,我有事找你。”
她这才认出来,来人好像是隔壁英语师范系一班的导员。
大晚上,无缘无故的,她找她干什么?
陈澜一疑惑着,保持警惕,做好随时半路撤退的准备,慢慢往教室前面门口走去。
出了教室门,她才看到英语师范系一班导员身旁,还站着一个娇小的女孩子。
这人看起来年纪不大,皮肤白得像刚剥壳的鸡蛋。脸蛋圆嘟嘟的,笑容盈盈,乍一看,给人一种天真无邪、人畜无害的感觉。
她穿一身黑色得体的连衣裙,左肩上,背着一个香奈儿包。这样的穿着打扮,除了马克思学院的那位富婆老师,陈澜一还是第一次见。
“你好,我叫顾时月。你就是陈澜一,是吧?很高兴认识你。”
这人向前伸出玉葱般的右手,陈澜一看到她长长的粉色指甲上,布满闪闪亮亮的水钻。
她虽然看起来很友好,但出于直觉,陈澜一觉得眼前这人,完全来者不善。
所以她没有伸手去和她握手。
也没有回应她的任何话语。
自习室门口的走廊稍有些窄小,顾时月和隔壁班导员并排站着,挤占了许多空间。
为了离开这里,陈澜一这么瘦小的人,也得稍稍侧过身,才能从她们身旁挤过去,向着走廊前面走去。
她不想和她们产生任何一点交集,只想快点离开这里。
见陈澜一不仅不搭理自己,还一声不吭快步离开,顾时月先是有些震惊,后才强压住愤怒,高跟鞋“踢踏踢踏”,赶紧快步跟上去,拉住对方胳膊:“难道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忽然找到你吗?”
陈澜一果然停了下来,冷漠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变化,开口就是:“不想知道。”
顾时月完全呆愣住了。
怎么回事?!这个女人怎么完全不按照套路出牌啊?!
陈澜一挣脱了她手臂上的束缚,又要走。
顾时月没办法了,也不管对错,不管后果,直接说了出来:“你在和一个叫陈慕阳的男人谈恋爱对不对?!我是他的未婚妻,刚刚留学回来。姑娘!你被三了!”
这一招果然有效,而且效果完全立竿见影,原先走在前面的陈澜一,马上停下了脚步。
顾时月勾起唇角,阴险地笑:“我们找一家咖啡店聊一聊吧。你放心,我不是那种蛮不讲理的人。今天找到你,实在是因为我不忍心看到你这么好的女孩子,被陈慕阳那种渣男欺骗啊!”
说完,她定定地站在原地,双臂抱在胸前,好整以暇地等待陈澜一的反应。
就像一个猎人,布置好陷阱以后,就躲在暗处,等待猎物自己坠入其中。
“可以。”陈澜一松了口,顾时月得意地扬起嘴角,表示很满意她的这种反应。
“但是今天太晚了,再不回宿舍,就到门禁时间了。你还是下次找一个早一点的时间,再和我聊吧。”
······
顾时月感觉自己好像被耍了。
眼前这个女孩子,简直强到可怕。
强大到······她在脑海中提前编排好的那些胡话,此时此刻,连一个音节都蹦不出来了。
夜色茫茫,只有教学楼走廊顶上的灯,发出些许惨淡的光亮。
陈澜一不惧黑暗,继续往前走。
顾时月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才能蛊惑到意志力如此强大的对方。
在白晃晃的灯光下,她忽然注意到,陈澜一穿的上衣领子后方,有一根线头,正晃晃悠悠地左右摇摆。
她心中忽然有了一计。
“喂!陈澜一!”
高跟鞋继续“踢踏踢踏”,顾时月跑上前去:“你知道吗?陈慕阳家里超级有钱的!”
为配合陈澜一快速的步伐,她只好加快自己的语速。
“新阳集团你知道吗?他是新阳集团的二公子,他姐姐是新阳集团的实际控股人!”
这些信息,陈澜一早就知道了,所以并没有引起她内心太大的波澜。
直到——顾时月说:“你知道吗?你的衣服领子后面有一个特别明显的线头!陈慕阳这么有实力,却不舍得为你置办一些好一点的行头,你觉得他是真的喜欢你吗?姑娘,别再傻下去了!”
***
洗漱完毕,陈澜一坐在书桌前,借着台灯的光,仔细端详着上衣后领处的这根线头。
线头并不长,大约只有两三厘米。但它联系着整个衣领附近所有丝线的走向和脉络。如果狠下心把它拽掉,势必会导致整个衣领分崩离析。
这件衣服,是她去年夏天的时候买的,很贵,整整两百块钱——夏天的衣服,陈澜一一般只敢买五六十的。
陈澜一记得她刚买到它时,它看起来是崭新崭新的,布料光滑柔软,没有一丝线头。
而现在,它不仅有了线头,经常接触胳肢窝的部分,也硬生生多出了很多褶皱。
种种迹象表明,这件在陈澜一看来异常昂贵的衣服,如今已经不体面了。
任何人都是先敬罗衫后敬人。要想尽可能获得他人的尊重,周身需得整洁,穿衣务必体面,是陈澜一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感悟到的真理。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则是曹美德为了省钱,向来要求陈澜一、澜二姐弟俩务必贯彻的穿衣准则。
小时候,她很少给姐弟俩买新衣服。姐弟俩所得的衣服,大多靠街坊邻居和亲戚好友们的“赞助”。
陈澜一清楚地记得,大约是在她读三年级时,大概是秋天,曹美德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一件崭新的红毛衣。
据她所说,是哪位街坊买给自己家小孩的,但那个小孩,不知为何,见了毛衣就狂躁不止,死活不肯穿。
未免浪费,街坊就把红毛衣送给了曹美德。
曹美德又把红毛衣给了陈澜一。
那时的陈澜二,已经有了粗劣的性别意识。认为一切带红色的东西,都是女孩子使用的,所以对这件毛衣,特别嗤之以鼻。
这才让陈澜一捡了漏。
周一早上,陈澜一高高兴兴地穿上这件红毛衣,又高高兴兴地带着陈澜二往学校走。
因为有了新衣服穿,那天早上,她整个人都有点趾高气昂的。
直到放学前,她都开开心心的。
放学铃声打响以后,一个平常和她相处还算不错的女孩子,忽然指出了这件毛衣的问题。
“陈澜一!你穿的这件毛衣,好像是男孩子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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