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请赐给我智慧,让我茅塞顿开……”

托芙·石焰跪在地上,低着头,双手十指交握,虔诚地祈祷着。

矮人族自古以来崇拜火焰与岩石,怀疑世上是否真有人格化的神灵。假如有个矮人宣称他皈依了某个宗教,绝对会遭到大伙儿的嘲笑,或者被视为行为叛逆、哗众取宠。

但是这一次,托芙不得不向神祈祷了。因为依靠她凡庸的力量,实在无法解决问题啊!

不管世界上有没有神,先祈祷了再说!不管是神还是人,大概都爱听好话吧!

她重复了好几遍祈祷词,却什么动静也没有。

唉,从人类那边流传来的小说里,总爱写什么天使在人前显圣之类的桥段,看来那只是人类无聊的幻想吧。

矮人少女叹了口气,正要起身,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白色的物体。

那是个飘浮在半空中的小动物,浑身雪白,长得既像兔子又像猫,一双圆溜溜的红色小眼睛机警地东张西望。

“好奇怪的玩意儿!”

托芙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去寻找她的斧头,却听见白色小动物用尖细的声音说:“刚刚祈求神赐下智慧的就是你吗?”

托芙无声地夸耀起了她的嘴巴大。

——真、真的出现了?世界上真的有神,而且回应了她的祈祷?!

这是多么令人吃惊的现象啊!托芙好想仔细研究一下其中的原理——这个白色小动物是如何远程听见她的祈祷,又是如何跨越时空出现在她眼前的——然后写一篇洋洋洒洒的论文,发表在《地火学刊》上,那她的“年度最佳工匠”评选就有戏了!

“你……您就是神?”她的态度变得非常谦卑。

作为神,眼前这个生物未免也太……可爱了?

白色小动物清了清嗓子:“我的主人在漫游时无意中听见了你的祈祷,于是派遣我前来查看。”

这和人类小说中写的一模一样!人类的那些神,个个架子都大得不得了,对信徒爱答不理的,总是由天使啦、先知啦代替祂们出面。

“没错,刚才祈祷的就是我。”托芙毕恭毕敬地回答,“我叫托芙·石焰,如你所见,是个平凡的矮人。请问您的尊姓大名?”

“呃,你叫我小可……这个不行,叫我丘比,呃这个也不行。对了,既然你觉得我长得奇怪,那就叫我‘小奇’好了!”

不必说,“小奇”正是莱曼捏的新马甲。

他一边扮演着“可爱”的白色小动物,一边观察矮人少女的神情。

奇妙的是,对方似乎也在观察他。不过她的目光并没有恶意,而是抱着格物致知般的探究心态,就像生物学家在大森林里发现了新物种一样。

嘶,矮人族不愧是奇幻世界的科学家。他们这种心态比笃信神明的有神论者可难搞多了。

幸好莱曼拥有“精湛演技”,即使在扮演小奇时,超凡能力也能发动。

“好的小奇!”托芙点点头,“那请问你侍奉的神应该怎么称呼?”

莱曼操控小奇昂起头,忠实地扮演一个趾高气扬的神仆。

“我的主人有许多尊号,等你取得了祂的信任,你自然会知道。”

“噢……”托芙抓抓一头凌乱的红棕色头发,“那你的主人是从远古存活至今的神明呢,还是通过‘星轨交汇’从其他世界来的神明呢?”

嗯?什么意思?神还分土著神和外来神吗?“星轨交汇”又是什么?他还是头一次听说这个概念。

莱曼很想问问,但自己扮演的可是一位神明的仆人,代表无所不知的神发言。要是小奇连“星轨交汇”都不知道,岂不是露馅了?

思索片刻,莱曼决定以万能的谜语人风格来应对。

“矮人少女哟,我可以回答你,但是你打算为答案付出怎样的代价呢?”

托芙大吃一惊,旋即意识到自己失言了。她怎么能对一位神仆随便发问呢?世界上可没有平白无故得来的知识!

幸好小奇没有直接回答。万一它回答了,并且索取高昂的代价,那自己的小命搞不好都得搭进去!

“不不不,我不想知道。”她连忙说,“我只是祈求神明赐给我一点智慧。那些不该我知道的东西,我绝对不会乱打听的。”

“这就对了。现在由我来提问。”莱曼说,“你为何需要智慧?你卷入了什么麻烦吗?”

托芙不安地绞动手指:“如果请求你和你的主人帮忙,我要付出什么代价呢?”

“你必须成为主人的信徒。”

托芙紧张了:“那我是不是得献上祭品什么的,比如献祭自己的头生子,或者挖掉自己的眼睛……”

我要你的孩子和眼睛有什么用?我要的是你成为使徒后的奖励。莱曼无语地想。

“这个嘛,”他说,“主人会赐给你一些任务,你好好完成就行了。至于是什么任务,那是伟大主人要考虑的事,你问我我也不知道。”

《邪神之书》会给使徒发布什么任务,莱曼的确一无所知。他这个邪神当的呀……

“这听起来还行……”托芙略微松了口气,如果只是给神明跑腿办事,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我们地火城一年一度的‘工艺评选大会’要开始了,每个矮人都可以向大会提交一件作品,由十二位‘大师’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选。其中评分最高的,不但能获得不菲的奖励,制作者还有机会被大师收为弟子呢!”

“你也参加了工艺评选大会?”

矮人少女点头如捣蒜:“我的作品可是前所未有的新发明,我有信心得到高分,可是在制作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

她走到岩洞的一角,那里摆着一件覆盖了白布的物体。

她一把掀开白布。

莱曼好奇地凑上去。

“请看!”托芙骄傲地说,“这就是我的发明——双轮链条传动人体动力自走代步机!”

——一辆自行车。

实际上,说这东西是“自行车”,还为时尚早,它更像是由钢铁支架连接起来的两枚车轮,只能说是自行车的雏形。

托芙唯恐小奇不懂她发明的伟大之处,决定亲自演示。她搬来一只小板凳,踩着它爬上自行车座,做出蹬踏板的动作。

“你瞧,这样链条就会带动车轮运动,只要保持好平衡就可以前进了!比起走路,这样更快更省力,能给大伙儿带来更大的方便!”矮人少女说得头头是道。

“这……这个发明有点太超越时代了吧!”莱曼围着自行车飞了一圈,“这链条……这轴承……怎么造出来的?!”

自行车在地球已经是再司空见惯不过的交通工具,可它实际上是在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才发明的。它最重要的两个部件——链条和轴承,需要极高的工业技术力才能制造,绝非中世纪能点出的科技点。

托芙惊讶:“不愧是神的仆人,眼光不错嘛!这链条和轴承是我们矮人族独有的发明、绝不外传的秘密,专门用在采矿中。”

“你们的技术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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