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望是什么?

是世界的无序性与你所认定的思想产生毁灭性冲击、打破你所有幻想的时候。

残酷的真相与现实毫无征兆地呈现在面前,叫人头脑发昏。

奇怪的是,在如此剧烈的打击下,林挽竟哭不出来。

伸手覆上眼睛,没有泪。

她终于明白,当一个人绝望至极的时候,反而不会感觉难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看淡凡尘的平静。

世事难料,昨天还好端端的人,今天就离开了。

外婆是这世上唯一疼她的人。

可她永远失去了外婆。

她究竟做错了什么,需要被这样对待?她从小坚信善恶有报,没做过一件坏事,换来的却是被孤立,被抛弃,被羞辱。

无论她做什么,好像都改变不了悲哀的本质。

她要如何去爱别人?她连自己都拯救不了。

摧毁一个人很简单,首先在黑暗中给予她一点希望,然后再毫不留情地收回,这会比从未拥有过痛苦得多。

……

三天后是外婆的葬礼,来的人不多。

林挽和朱咏涵在小县城住了几日,一直呆到葬礼结束。

红肿的眼眶惊扰雨季,灵魂随雨滴坠落砸出涟漪。

是朱咏涵的自私刻薄害死了外婆。

如果没有她那些刺激性话语,没有她干的破事,外婆怎么可能会自杀呢?

林挽没有将这些霸占内心的想法告诉朱咏涵,因为这样只会让她在陈家呆不下去。

她现在没有钱,也没有能力重新找个房子。就算搬出去也要等毕业之后。

可如果真的犯下那样的罪……她还能活下去吗?

林挽曾以为,朱咏涵是真心爱她。

朱咏涵说,她和父亲是和平离婚。直到后来她才知道,是朱咏涵嫌父亲平庸,干不成大事,才抛弃了他。

之后的几年,朱咏涵跟三四个男的好过,但最后都无疾而终。

那时,朱咏涵还会悉心照料她,为她花钱,所以林挽相信母亲只是为了给自己更好的生活条件。

爱之深,恨之切。如今她已无法欺骗自己,对母亲这个名词不再抱有幻想,甚至想要亲手了结这一切。

前些年拥有的美好,哪怕是带有欺骗性的,皆成为她喉咙里咽下帕罗西汀。

到头来才发现,爱只不过是一个虚伪的假命题,构建一个无法抵达的乌托邦,让你盲目地相信未来会更好。

从外婆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刻。

她,林挽,再无牵挂。

*

逢春忆冬,旧雪难忘。

为了备战期中考试,林挽决定将先前的琐事暂时放一放,全身心投入到紧张的学习氛围中。

考试前两天,不知哪位同学组织了一场大规模ktv狂欢,美名其曰放松心情。

当云清乐问林挽要不要去时,她犹豫了。

“你不会是要复习吧?”他抱怨,“你这么努力,让我们怎么办?”

“没有,人多的场所不太适合我。”

“怎么会,咱们年级第一在升旗台上自信脱稿演讲的时候多勇敢啊!把我看得热血沸腾!”

“……”林挽发现了,云清乐好像不太会讲话。

云清乐突然握住她冰凉的手,拔高音量:“你一定要去!”

林挽疑惑:“为什么我一定要去?”

问到这里,他明显卡壳了一下:“呃……因为我们都去了,你不能缺席!”

虽然觉得奇怪,但她还是答应了:“行吧,回头把地址发我。”

云清乐性格单纯,有点呆,也很好说话,今天却一再强调让她去参加ktv活动。

不止是他,这几天连续三四个人问她去不去ktv,而且都是些不太熟的同学,有三个还是别的班的。

按道理说,这种学校的集体活动,应该不会有人邀请她才对,更别提陌生人了。

林挽总感觉有端倪,又问了一遍云清乐:“你们为什么都问我去不去?”

又不是少了她办不成。

云清乐灵光一闪:“可能是因为……他们怕你孤独,希望你融入集体。”

狗屁融入集体。

一年了,也没见有谁这么好心过。

她换了个问法:“这次活动的举办者是谁?”

“七班的黄斯赫。”

完全陌生的名字。

林挽想到了一种阴暗的可能:“他这段时间有没有什么讨厌的人?”

“讨厌的人……”云清乐转了转眼珠,答得十分认真,“他跟年级里很多人都认识,讨厌的你也不认识。”

跟云清乐做同桌这么久,林挽没发现他有什么问题,人品也不错,她相信他不会害自己。

“他认识我吗?”

问到这儿时,云清乐肉眼可见地卡壳了一下:“……不知道,你是年级第一,他应该认识吧。”

林挽这么问是有目的的。

很多陌生人同时邀请她去某个地方玩,大概率是个陷阱。多半是对方看不惯她,或者受人之托,把她骗过去施暴。

林挽单刀直入地问:“最后一个问题,他让你喊我去的?”

“好聪明。你的思路太清晰了,而且完全往正确的方向走。”

惊讶之余,云清乐鼓起了掌,坦白:

“确实是他要求的,他叮嘱我们一定把你带到,但我能保证他不会伤害你。”

“至于做什么,你到了就知道了。”

-

ktv内烟雾缭绕,霓虹灯闪烁的诡谲光芒映照在盛满啤酒的玻璃杯上,觥筹交错的暧昧色调迷惑人心。

这家ktv融合了酒吧设计,外边是大厅和舞池,往里有个走廊,进去能看见很多包厢。

酒水和包厢基本是黄斯赫个人出费,为了方便一中的人活动,他干脆把ktv里所有包厢包场。

林挽不知道往哪呆,只好去找云清乐:“哪个是黄斯赫?”

他站在走廊回消息,闻言往右侧一指:“第五个包厢门口,中间那个。”

顺着手指的方向望去,林挽看到一个黄头发的人,个子挺高。

看见对方的脸,部分记忆被唤醒。

黄斯赫是年级里有名的富二代,中考分数很低,被父母花重金塞来的借读生。虽然没有陈炙越那么富,但也算开得起豪车,住得起豪宅。

平时有不少人巴结他,以至于林挽每次看见他,身边都围了一圈人。

黄斯赫和时尧谈过一个月。听时尧说,对方是个渣男,跟学校里好几个女生都开过房,职高那片也覆盖着他的女朋友,渣得明明白白。

他爱玩,天天跟住在酒吧夜店一样。这次要不是因为人员基数大,活动地点恐怕就设在酒吧了。

差生、渣男、纨绔子弟,种种因素叠加,导致林挽对他印象并不好。

与此同时,那头的人似乎注意到了她,抛下同伴径直走来,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

“你知道林挽在哪吗?”

林挽:?

“……”云清乐语塞,“我说,你个睿智到底认不认识林挽啊?”

“认识啊,怎么不认识了。我不是正在找她吗?”黄斯赫说得一本正经,就差把“不靠谱”写脸上了。

人就在你面前。

好不容易逮到空隙,林挽弱弱地举手:“那个,我就是林挽。”

空气一瞬间安静下来了。

与包厢内震耳欲聋的音乐声相反,三人所处的那块地方寂静得要命。

黄斯赫表情切换得很快,仗着离得近,肆无忌惮地打量林挽:“不好意思,你今天打扮得太漂亮了,我没认出来。”

眼前的人一改平常厚重的校服,换成奶蓝色的马甲针织外套,内搭杏色衬衫,下身是一件不规则的黑色钻链半身裙,掐得腰身极细。头发挽了起来,用一根漂亮的发簪固定在脑后。

配上她巴掌大的小脸和明媚大气的五官,美得让人心悸。

因为是去ktv,林挽化了妆。她肤质好,不需要擦粉,就抹了点口红和扫了层眼影。如果技术允许的话,她还想贴个假睫毛,结果贴出来跟苍蝇腿一样,就放弃了。

黄斯赫邀请林挽去他们包厢,她没拒绝,跟着他过去。

人家都专门来喊她了,她还真不好意思不去。反正包厢里有很多同学,不会出现危险。

黄斯赫包厢里男生居多,但林挽都不认识。那群人倒是很开朗,有好几个跟她搭话。

放在两年以前,她肯定是不怕社交的。可太久没跟人打交道,她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随便应付了两句。

对着那群陌生的面孔,她被打量得有些不自在。唇角拘束地内抿着,给人似有似无的距离感。

有人问林挽:“你会唱歌吗?”

“不会,我没唱过歌。”

另一人将话筒递给她:“要不要试试?”

林挽实在不会唱歌,正犹豫着接不接,视野内一双手忽然拿走了话筒。

“不会唱就算了。”手的主人竟然是黄斯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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