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儿啊,我的女儿啊,呜呜呜......”

呜呜咽咽的哭声,吵得祝馨脑瓜子嗡嗡疼。

睁开沉重的眼皮,印入眼帘的,是缠满蜘蛛网的陈旧房梁,满是泥灰稻草、茅草的房顶。

祝馨楞了一下,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环顾四周。

她处在一个狭窄逼仄,不足八平方米的房间里。

房间是土坯墙,墙面上糊着密密麻麻的发黄报纸,贴着许多伟人、领导的画像,还挂着一本发黄的日历,翻到了1966年的十一月。

日历下有张陈旧发灰的木桌子,上面放着一个脱漆的搪瓷水盅,水盅上印着朱红醒目的‘劳动最光荣’五个大字,旁边是几个同样灰白陈旧的四方木头柜子,看样子应该是装衣物的柜子。

在她床对面,有一扇窗户,是木头做得,连玻璃都没有,就用一层发黄的薄纸糊着,最下方的纸还破了一个洞,冷风从那个洞里吹进来,屋里冷的让祝馨如坠冰窖。

祝馨看到屋里破旧又复古的环境摆设,楞了好一会儿,昏沉的脑袋,渐渐清醒过来。

她是一个现代社畜,为了一点温饱窝囊费,在工作岗位熬夜加班,谁知道身体熬不住,晕了过去,醒来就到了缺吃少穿的六零年代,成为跟她同名同姓的祝馨。

原主今年刚满十八岁,有个从小订婚的未婚夫,跟未婚夫一直情投意合,双方商量着,再过两月,两人就结婚。

谁知道一个星期前,原主未婚夫胡鑫凯忽然变了心,要跟原主退婚。

原主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变心,不喜欢她,不跟她结婚了,再三逼问胡鑫凯缘由,对方都无情的将她拒之门外。

原主又气又怒,拉着父母上门讨要说法无果,又去对方村里闹,对方一直避而不见。

最终一个大姐看不过,跟她说了缘由,原主这才知道,她的未婚夫,半个月前跟一群小红兵去首都串联闹革命的时候,攀上了京都某位大领导的白富美大小姐,跟那大小姐处上了对象,很快就要去首都某单位吃单位饭,未婚夫自然就抛弃她这个乡下对象。

这事儿,未婚夫村里的人都知道,全村人都瞒着她,原主又怒又委屈,自觉没脸活在这个世上了,一气之下,就在未婚夫所在的村里跳了河。

原主跳河之后,她的父母哭喊着叫救命,下水去救她,结果夫妻俩都不会游泳,两人都在水里扑腾。

跟原主说话的大姐见状不妙,赶紧回村里喊了一群人过来救人。

等把原主救起来,她已经停止呼吸多时。

再次有心跳,芯子换成了祝馨。

**

屋外,祝馨的母亲叶素兰,正跟丈夫祝二山吵架:“胡鑫凯那个混蛋!他害我女儿成这样,难道我们就这么放过他?”

“胡老大带了两只鸡,一包白糖,一块腊肉,两张帕子,五斤富强粉上门来赔礼,你还想怎么着?”祝二山叼着一杆叶子烟,蹲在门槛上,瓮声瓮气的说。

胡老大是胡鑫凯的父亲,前天祝馨跳河之后,方圆几个村的人都知道他儿子攀上了富家大小姐,抛弃自小订婚的对象,成了当代陈世美的事情。

为了避免儿子的丑事闹大,搅合了儿子的好事,胡老大昨天不惜下血本,买了乡下人眼中的金贵肉糖啥的,带着胡鑫凯上门赔礼,想两家人好好的和解退婚。

叶素兰和二女儿祝月,三儿子祝和平坚决不要胡家的东西,也不要胡鑫凯惺惺作态的道歉,只要他们给个说法。

奈何祝家穷,祝家四代同堂,祝家三房都没分家住在一起,祝家现在是祝老太太当家,祝老太太一看胡家送来了那么多好东西,二话不说就把东西收下了,还擅自替二房叶素兰夫妻俩做主,替祝馨原谅了胡鑫凯,退了婚。

祝二山是个愚孝之人,打小就听自己老娘的话,自己女儿吃了这么大的亏,他老娘给他做主,他也不敢反抗,不敢反驳。

叶素兰也是个软性子,祝老太太做主之时,她反驳了两句,被祝老太太一顿骂,她也不敢吭声了。

反倒是祝馨的妹妹和弟弟护着她,要给她讨公道,结果不出所料的被祝老太太和大房一家人打骂,又被自己父母拉着劝架,事情就这么压了下来。

如今祝馨昏迷了三天都还没醒,叶素兰心疼女儿的同时,又不敢去跟她那彪悍的婆婆吵架,拿回胡家的东西,让胡家人给个公道,只能找祝二山吵吵。

祝二山和他大哥都继承了他爸妈重男轻女的思想,在他的眼里,女儿给碗饭吃,给衣穿,养大嫁人,他就算尽了当爹的责任了,别的东西,他可不会为女儿多想半分。

他妈已经做主收下了胡家的赔礼,那些东西也值不少钱,这婚退就退,也不知道他老妻儿女闹个什么劲儿。

自家丈夫是指望不上了,叶素兰把目光看向自己的二女儿和小儿子,低声询问他们该怎么办?

祝月说:“妈,我们在这干着急也没用,还是等大姐醒来再说。”

祝和平是个脾气大的主儿,撸起袖子往外走:“妈,这事儿爸要是不管,我就去找我的红兵小将同学,到那胡家狠狠斗一番!那胡鑫凯的作为,就是典型的地主狗崽子行径,把我那根正苗红的无产阶级姐姐往死逼,我要不狠狠批判他胡家人,对不起我姐!”

如今是1966年十一月,正是十年大动乱的头一年。

祝家三代赤农,是根正苗红的无产阶级,上面的政策一下来,家里几个孩子都参加了红小兵队伍。

祝家二房的三个孩子都没读书了,除了老二没参加红小兵队伍,四处批资修苏等份以外,老大祝馨和她三弟祝和平,都是红兵小将,没事儿就跟一帮同样不再读书的半大孩子,四处斗人。

不过祝馨只是去凑热闹,并不喜欢把人斗得死去活来,她大多时候喜欢跟着红小兵四处串联,旅旅游,吃吃别的地方特色美食,日子过得十分萧遥。

祝和平跟她不同,他才十五岁,正是叛逆又混不吝的年纪,三观还没有完全成熟,就喜欢跟一群红小兵干一些冲动无脑的事情,弄得天怒人怨。

祝和平前几天一直跟着一帮红小兵在城里斗人,直到今天早上从一个同学的嘴里听说他大姐跳河了,这才匆匆忙忙地赶回来。

看到他大姐昏迷不醒,面若金纸的模样,他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要不是祝月拦着他,他早杀上胡家了。

叶素兰是一直不赞同自己儿子去当什么红小兵的,主要她觉得红小兵干的事情都很缺德,一人一旦做多了缺德的事情,迟早会报应在自己头上,她怕自己儿子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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