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阁楼的信

女贞路4号的阁楼在七月末的夜晚闷热得像一个烤箱。

艾登跪在低矮的斜屋顶下,手电筒的光束切开黑暗,扬起细密的灰尘。它们像微型星系,在光束中缓慢旋转、坠落。

达力在楼下客厅里——艾登能听见电视的声音,BBC晚间新闻的播音员正在用平静的语调报道股票市场下跌,仿佛世界仍然按照某种可预测的规律运转。

阁楼里堆放着德思礼家三十年的生活残余:婴儿床的零件、圣诞装饰的纸箱、一捆捆从未打开的《国家地理》杂志、还有佩妮·德思礼的缝纫机,罩着白布,像一座小型纪念碑。

艾登不是来找什么的。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父亲从废弃加油站回家后,径直走向酒柜,给自己倒了双份威士忌。他没再说一句话,只是坐在扶手椅里,盯着壁炉上方的空白墙壁——那里曾经挂着一幅海边度假村的油画,几年前佩妮坚持要换成全家福照片。照片上,达力、佩妮和六岁的艾登站在迪斯尼乐园的城堡前,三个人都笑得很用力,像在证明什么。

“去睡觉,”达力终于说,眼睛没离开墙壁,“明天……明天再说。”

但艾登睡不着。他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街灯透过窗帘投下的光影。那些针又在皮肤下游走,这次它们聚集在掌心,形成一种温暖的、脉动的感觉,像握着一颗微型的心脏。

然后他想起了阁楼。

佩妮去世前一年,阿尔茨海默症已经开始侵蚀她的记忆。

她会把艾登叫成“达达”,把盐当成糖放进茶里。

在午夜走进他的房间,抚摸他的头发说:“莉莉,亲爱的,该起床了,今天有变形术考试。”

但有些时刻,她是清醒的。那些时刻,她会抓住艾登的手,指甲深深陷进他皮肤里。

“阁楼东墙,”她在一次清醒时刻低声说,眼睛异常明亮,“第三块松动的砖。左边数。记住节奏:短、长、短、短、长。”

第二天她就忘了自己说过什么。

六个月后,她在睡梦中平静离世。葬礼上,达力一滴眼泪都没流,只是紧紧抓着艾登的肩膀,紧到留下淤青。

现在,跪在阁楼里,艾登用手电筒扫过东墙。砖墙裸露着,没有粉刷,砖缝里的灰浆已经风化剥落。他伸出左手,指尖沿着砖块边缘摸索。

第一块,牢固。

第二块,牢固。

第三块——

他的指尖感觉到了微小的活动。不是松动,是某种……缝隙。他稍微用力推,砖块向里滑动了一厘米,发出轻微的、干燥的摩擦声。

艾登屏住呼吸,把砖块完全抽出来。

后面的空洞里没有蜘蛛网,没有老鼠屎,只有一个小小的、裹着油布的包裹。油布是军绿色的,边缘磨损,用细绳仔细捆着。他把它拿出来,砖块空洞里飘出一股气味:薰衣草干花,混合着旧纸张和陈年墨水。

楼下电视的声音停了。接着传来脚步声——达力沉重的、缓慢的脚步声走上楼梯,停在艾登的卧室门外。停顿。然后脚步声又远去,回到客厅。酒柜打开的声音,冰块落入玻璃杯的脆响。

艾登解开细绳,展开油布。

里面是三样东西:

一本硬皮笔记本,封面是深蓝色,烫金的字已经磨损到几乎看不见。

艾登辨认出“日记”这个词,下面是日期:1963-1965。

一根羽毛。棕褐色,尾端有金色的斑点,即使在这昏暗光线下也微微发光。

一封信。信封是厚重的奶油色纸张,封口用红色火漆封着,火漆上的印记是一个字母“P”。

信封正面写着:

致我可能的魔法孙辈——

若你读到这封信,请原谅一个老人的自私。

艾登的手开始颤抖。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那种温暖脉动的感觉突然变得强烈,从掌心蔓延到手腕、前臂,像一条温暖的河流在他血管里流淌。他触碰信封的瞬间,火漆自动裂开,整齐地分成两半,露出里面折叠的信纸。

他展开信纸。佩妮的笔迹——不是她晚年颤抖的字迹,而是流畅、优雅、每个字母都精心书写的笔迹。这封信写于很久以前。

亲爱的孩子,

如果你在读这封信,那么两件事是真的:第一,你拥有魔法;第二,我已经不在了。请不必为我难过,我活了足够久,久到明白有些话必须说出来,有些秘密不该带进坟墓。

我的名字是佩妮·伊万斯——是的,在你认识我之前。

在我成为佩妮·德思礼之前。在我学会修剪玫瑰、熨烫衬衫、用吸尘器清理每一寸地毯之前。

我有一个妹妹,叫莉莉。

她有一头和你一样的红发,眼睛是那种你在颜料盒里找不到的绿色。她四岁时就能让枯萎的花重新开放,七岁时能让摔碎的茶杯自己拼合。

大人们说她有“天赋”。我花了很多年才明白,那不是天赋,是诅咒——一种让你永远与其他人不同的诅咒。

十一岁那年夏天,猫头鹰来了。

一只巨大的、威严的褐色猫头鹰,它在早餐时间敲打厨房窗户,嘴里叼着一封盖着蜡封的信。

信是写给莉莉的,来自一所叫霍格沃茨的学校。一个穿翡翠绿长袍的女人从壁炉里走出来——是的,从壁炉里,浑身是灰但丝毫不显狼狈——她叫米勒娃·麦格。

她向莉莉解释什么是巫师,什么是魔法,什么是命运。

我躲在楼梯转角偷听。当麦格教授离开后,我在客厅地毯上发现了这个。

艾登的目光落到那根羽毛上。它在手电筒光下似乎微微颤动。

一根羽毛。棕褐色,带金色斑点。我捡起它,就在我的掌心,它变成了玻璃珠。只有一秒钟,但我清楚地看见了:羽毛的每一根绒毛都化作流光,凝结成一枚完美的、透明的珠子,里面有一朵微小的雪花。

然后它又变回了羽毛。

我什么也没说。我把羽毛藏进我的日记本里,就像我现在把它藏进这个包裹里。

莉莉去了霍格沃茨,我去了本地的综合中学。她写信告诉我城堡里的楼梯会自己移动,画像会说话,圣诞节有大餐和舞会。

我回信告诉她我代数考了A,参加了网球俱乐部,第一次涂了口红。

但我偷偷做了别的事。

假期时,当莉莉睡着,我会溜进她的房间,翻开她的课本。

《标准咒语,初级》、《魔法理论》、《初学变形指南》。

我记不住咒语——它们在我舌尖没有重量,我的魔杖(如果我有的话)不会响应。

但我记住了原理。每一个咒语都需要三样东西:意愿、清晰的意象、以及某种内在的推力。我有意愿,我能想象,但我缺少那最后的推力——那种让魔法从可能性变为现实的东西。

于是我学会了观察。

真正地观察。

水从龙头滴落时,不是连续的水流,而是无数离散的水珠,每一颗都在空气中短暂地保持完整,表面张力与重力搏斗,最后屈服。

如果你看得足够仔细,你能看见投降的瞬间——那微微的、几乎不可见的颤动。

老房子的墙壁会呼吸。不是比喻。

木材在夜间冷却收缩,发出细微的呻吟;白天的热量储存其中,在日落时分缓慢释放。

如果你把耳朵贴在墙上,你能听见房子记得的事:

五十年前的脚步声,三十年前的争吵,十年前的笑声。

树叶不是绿色的。是成千上万种绿色的集合:新生的黄绿,成熟的翠绿,将死的灰绿。

叶脉是生命的公路网,把阳光转化为存在的指令。

我写下这些观察。起初是为了理解莉莉的世界,后来是为了证明:即使没有魔法,我也能看见她看不见的东西。

然后我遇见了弗农。

他强壮、踏实、正常。他讨厌所有非常规的事物。

我爱上他,因为在他身边,我可以假装那些观察只是想象,那些瞬间只是巧合。

我们结婚,生下达力,搬到女贞路。我成为了佩妮·德思礼——一个完美的、正常的家庭主妇。

但每个夜晚,当全家睡着,我会打开这本日记,添上新的观察。

这是我唯一的背叛,也是我唯一的诚实。

亲爱的孩子,如果有一天你站在九又四分之三站台,请替我多看一眼。不是用眼睛,是用这里——

信纸上画了一个简笔的心脏,下面有一行小字:

(是的,就是字面意思。魔法始于心脏的搏动,终于世界的回响。)

你不需要成为英雄。你不需要拯救世界。你只需要看见它真实的样子,然后选择如何回应。

达力是个好父亲,但他太像他父亲了。

弗农教他恐惧一切非常规的事物,我教他……好吧,我什么都没教。

我忙着假装。原谅他需要时间,也原谅我从未有勇气告诉他真相:他的母亲曾经多么渴望碰触那个世界,又多么恐惧被它吞噬。

带着这根羽毛。它是我唯一真实的魔法瞬间的证明。

你素未谋面的,

佩妮·德思礼(曾经的伊万斯)

信到这里结束了。

但艾登的手指触碰到最后一个句点时,纸张突然变得温暖。

那些墨水字迹开始流动,像有生命的黑色溪流,在纸张表面重新排列、组合。

艾登感觉到那是一种奇迹。

仿佛一个导师在循循善诱。

新的段落从旧的字里行间浮现出来,颜色是银色的,微微发光。

【观察者笔记·启动】

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读到了这隐藏的部分,说明你真的在观察——不仅用眼睛,还用那些针。

是的,我知道那种感觉。皮肤下的针,血液里的低语。那不是疾病,是觉醒。

真正的魔法不在于你挥动魔杖的方式,而在于你如何看待世界。

魔杖只是放大器,咒语只是语言,但观察是基础。

试试这些练习,在你去霍格沃茨之前:

1. 静止之水

找一碗水,放在无风的房间。盯着水面,直到你能看见水分子在振动。不是想象,是真的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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