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吃饭,尤其是王菊花这样,一大家子围在一起的,那吃饭都是靠抢的。

不过秦妙妙显然适应良好。

小鸡炖蘑菇、小咸菜、大碴子粥以及还有一盘老南瓜。

小鸡炖蘑菇,根本不用多说,秦妙妙啃着鸡肉,吃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等肉吃完后,她又抱着对于美食的虔诚之心,夹起了一块老南瓜。

老南瓜放得时间长,变得又粉又糯,吃进嘴里的那一瞬间,秦妙妙又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这个也好好吃!

等到吃的差不多的时候,这会儿大家才有心情聊天。

就听见王菊花的二儿媳,一脸神神秘秘地开口:

“今天我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听到人白家又闹腾起来了。”

秦妙妙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南瓜真好吃……

王菊花听到这个消息,当即就露出一副感兴趣的神情来,恨不得现在手上就出现一把瓜子,好好唠唠闲嗑。

她半是感慨道:

“这老白家我看脑子多少有点毛病,是个拎不清的。白老二以前多疼自己的小闺女,家里几个儿子,当爹当妈的,恨不得把自家闺女捧在手心。”

“以前谁不知道,她家小闺女白宝珠是他们一大家子的心肝宝贝?”

“结果在白清清那丫头入水了以后,就跟换了一个人似的。看自家小闺女跟看仇人似的,反倒是捧起白清清那个大哥家的侄女起来。”

一直以来,都在饭桌上默不作声的顾根生作为一家之主,终于发话了:

“清清那丫头,我瞧着有点妖。”

一说到这个,王菊花的眼睛刷一下的,就亮了起来:

“可不是!那姑娘原先长得多磕碜,耷拉眼,蒜头鼻,香肠嘴的,结果现在愣是长得越来越俊了,要说女大十八变,那也不是这么变的……谁能长着长着,五官都变了?”

“再说了,人宝珠以前也是白白净净的一个小丫头,下河就有鱼,上山就有野鸡,那时候都说老白家出了个福气蛋。结果现在呢?愣是成了一个黑瘦黑瘦的倒霉蛋子。”

饭桌上唠起老白家的闲嗑时,那简直就是停不下来。

尤其是秦妙妙听着听着,等到把最后一块鸡骨头嚼碎吞下的时候,她就忍不住深思起来。

白宝珠……这名字咋就这么熟悉呢?

白清清……

还有眼前餐桌上,大房婶子的儿子,刚好又叫做顾成峰……

秦妙妙本身就作为精神力异能者,能够轻松做到过目不忘。

她在电光石火之间,搜索到了末世中,在清理图书馆丧尸的时候,翻阅到的闲书。

那本闲书她只是大略看了三分之一左右,书名也被烧毁,不过这也不打紧。

这其中的故事,其实就是一个很普通的七十年代爽甜文。

主角叫做白宝珠,是北三屯里,老白家二房的小闺女,上头还有六个哥哥,一大家子都把白宝珠当做心肝宝贝来养。

白宝珠作为女主角,自然是拥有金手指的。

她的金手指,就是一身的锦鲤运。

对于白宝珠来说,下河随手就能捞到鱼,上山到处捡野鸡,甚至有的时候,还能捡到陷阱里的野猪。

可以说白宝珠就是团宠加上好运的结合体。

而王菊花大嫂的儿子,也就是先前那个有些沉默,五官刚毅的男人,正是书中的男主。

男主父亲抛妻弃子,只剩下老娘病气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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