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道目光下,卢璘提笔,饱蘸浓墨。

手腕悬空,身形笔挺。

宣纸铺开,笔锋直动。

沈春芳站在一旁,目光紧随笔锋,口中下意识地轻声念出。

“《与柳权别》。”

“昭宁三十年,送少爷柳权赴镇北城有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北疆五十州。”

前两句一出,沈夫子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忍不住击掌叫好。

“好!”

“好一个‘带吴钩,收五十州’!”

“开篇便有吞吐山河之气,将少年人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写得淋漓尽致!”

沈夫子激动的胡须都在颤抖。

这两句诗,简直是为即将奔赴沙场的权哥儿量身定做。

没有半分离愁别绪,只有金戈铁马的豪迈与一往无前的气概。

这等气魄,寻常读书人如何写得出来。

也不知道璘哥儿这脑袋怎么长的,难不成真去战场上走过一遭不成?

郑宁双手抱胸,但她的视线没有停留在诗句上,而是直勾勾地盯着字迹。

尽管不是第一次见卢璘的字迹。

但每一次见到这种字体,郑宁都大有感触。

笔画之间,既有端正庄严,又有飘逸灵动。

尤其是这首《与柳权别》,更是写出了锋锐之气。

气韵超然,隐隐有自成一派的迹象。

大夏书法名家她尽皆知晓,可没有一家的路数,与眼前的字迹相符。

卢璘这手字,究竟是师从何人?

原本还愁眉苦脸的少爷,在听到这两句诗的瞬间,只觉得一股热血从脚底直冲头顶。

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杆,双拳紧握。

此刻心中已没了半点离愁,和对前路的畏惧。

卢璘的笔并未停下,手腕继续平稳地移动。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落笔,收锋。

整首诗,一挥而就。

沈夫子看着最后两句,口中反复吟诵,脸上的赞叹之色更浓。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妙啊,当真是妙不可言!”

夫子长长地叹了口气

,满是感慨地看向卢璘:

“璘哥儿,你这当真是素有急智。”

“如此短的时间内,竟能写出这等级别的佳作。”

“这首《与柳权别》,气魄宏大,意境高远,至少也是一首达府之作。假以时日,待其传唱开来,鸣州亦可期!”

大夏亦有凌烟阁,阁中供奉着随太祖皇帝开疆拓土的二十四位功臣画像。

只是大夏读书人地位超然。

圣院的地位,远远超过了凌烟阁,天下读书人无不以在圣院留名为毕生追求。

而璘哥儿却反其道而行之,以凌烟阁功臣激励柳权,劝慰普通人同样可以立下不世之功,封万户侯。

这份巧思,这份气魄,确实别出心裁。

少爷还愣在原地,怔怔地看着那宣纸上的四句诗。

沈夫子拍了拍他的肩膀,神情严肃地叮嘱道:

“权哥儿,这幅原稿,你一定要好生保管。”

“到了镇北城,关键时刻,说不定真能救你一命。”

少爷闻言,身子一颤,这才猛地反应过来。

瞬间明白了璘哥儿为自己写诗的深意。

不仅仅是一首送别诗,更是一份护身保障。

少爷的眼眶瞬间就红了。

他小心翼翼地走上前,将宣纸拿起,郑重地折叠好,再小心翼翼地放进自己最贴身的衣襟里,轻轻拍了拍。

“璘哥儿,谢了。”

郑宁歪着小脑袋,若有所思地看了卢璘一眼,什么也没说,转身默默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卢璘瞥了郑宁一眼,没多想,走上前重重地拍了拍少爷的肩膀,沉声道:

“大丈夫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少爷,好好干。”

“让柳阁老,让所有人都看看,咱们少爷,不比任何人差。”

少爷重重地点了点头,再没有了先前的半分颓丧。

对着卢璘,对着沈夫子,对着李氏和卢厚,深深地鞠了一躬。

而后,转身大步离去。

李氏看着少爷远去的背影,忍不住感叹了一声。

“少爷,也长大了啊。”

自从少爷辞行后,卢璘日子彻底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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