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那年,她的指尖长了一根倒刺。

不疼,但很难受。

持续了很久,迟迟未能消退。

少年时,对待感情是迟钝的,又是敏感的。

会下意识靠近不同性格的人。

书上说:栗,惧也。

人如其名。

她太拘谨了,拼命地生活,只为冲淡骨子里的悲观。

她喜欢那种有蓬勃生命力的人,喜欢那种欣欣向荣的朝气,对一切都热情澎湃。

甚至,敢于犯错。

他就是这样的人。

她习惯否定,喜欢寻求安稳。

他习惯肯定,喜欢四处漂泊。

他们注定是两类人,她却被深深吸引,一次又一次,不由自主。

初二,对赵小栗而言是一个转折。

她发觉,自己学不懂物理。

原来,有些东西,不是努力了就会有结果的。

就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喜欢,就可以在一起的。

曾经,她信奉的那套准则,在那一年,全部都被打破了。

那日,她得知他要转学的消息。

一日未和他讲话。

她不是生他的气,而是在生自己的气。

她气自己为何不能以普通同学的身份祝福他,为何不能心平气和地和他度过最后一日,为何不能隐藏自己的情绪,为何不能管理自己的表情。

他是她的同桌,是她喜欢的人。

看到他有更好的未来,更广阔的天地,她理应祝福他。

可她就是说不出‘祝福’二字,连好好说一句告别的话都做不到。

赵小栗自我消化了一个上午,才终于勉强接受这个现实。

她牺牲了午餐时间,跑遍炅州市大大小小的文具店,才找到一个心仪的同学录。

小心翼翼地打开环扣,取下第一页。犹犹豫豫一个下午,直到放学,所有同学都走完了,还是没能送出。

他没有像往常那样早早离开,而是一直等到清校。

或许,他也有不舍吧。

只是这“不舍”,终究与她无关。

他走在她的身后,最后一个离校。

她终于有机会,将那张同学录交到他的手上。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怕他看透自己。

因为喜欢,所以在意。

因为喜欢,所以躲避。

她说,她不会去送他。

——是赌气。

送出了同学录,她当然要收回来,这样才有理由去见他。

离别那日,她紧赶慢赶,还是回去晚了,只看到了他的背影。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风光霁月。

好看得紧。

就像诗文里的贵公子。

他总是这般好看,总是这般从容,从初见到离别,没有什么人和事能够让他驻足。

他坐上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炅州。

她目送那抹白光渐渐远去,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她忽然想起那张同学录,匆匆爬上楼,迎面撞见了妈妈。她正拎着一个垃圾袋,袋子里塞满了花花绿绿的传单。

“妈,有同学来找我吗?”

“没有啊。”

他没有留下那张同学录,甚至连只言片语都没有留下。

或许他根本就没有填写,或许他根本不在意。

是啊,那些于他,并不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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