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那年,她的指尖长了一根倒刺。
不疼,但很难受。
持续了很久,迟迟未能消退。
少年时,对待感情是迟钝的,又是敏感的。
会下意识靠近不同性格的人。
书上说:栗,惧也。
人如其名。
她太拘谨了,拼命地生活,只为冲淡骨子里的悲观。
她喜欢那种有蓬勃生命力的人,喜欢那种欣欣向荣的朝气,对一切都热情澎湃。
甚至,敢于犯错。
他就是这样的人。
她习惯否定,喜欢寻求安稳。
他习惯肯定,喜欢四处漂泊。
他们注定是两类人,她却被深深吸引,一次又一次,不由自主。
初二,对赵小栗而言是一个转折。
她发觉,自己学不懂物理。
原来,有些东西,不是努力了就会有结果的。
就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喜欢,就可以在一起的。
曾经,她信奉的那套准则,在那一年,全部都被打破了。
那日,她得知他要转学的消息。
一日未和他讲话。
她不是生他的气,而是在生自己的气。
她气自己为何不能以普通同学的身份祝福他,为何不能心平气和地和他度过最后一日,为何不能隐藏自己的情绪,为何不能管理自己的表情。
他是她的同桌,是她喜欢的人。
看到他有更好的未来,更广阔的天地,她理应祝福他。
可她就是说不出‘祝福’二字,连好好说一句告别的话都做不到。
赵小栗自我消化了一个上午,才终于勉强接受这个现实。
她牺牲了午餐时间,跑遍炅州市大大小小的文具店,才找到一个心仪的同学录。
小心翼翼地打开环扣,取下第一页。犹犹豫豫一个下午,直到放学,所有同学都走完了,还是没能送出。
他没有像往常那样早早离开,而是一直等到清校。
或许,他也有不舍吧。
只是这“不舍”,终究与她无关。
他走在她的身后,最后一个离校。
她终于有机会,将那张同学录交到他的手上。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怕他看透自己。
因为喜欢,所以在意。
因为喜欢,所以躲避。
她说,她不会去送他。
——是赌气。
送出了同学录,她当然要收回来,这样才有理由去见他。
离别那日,她紧赶慢赶,还是回去晚了,只看到了他的背影。
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服,风光霁月。
好看得紧。
就像诗文里的贵公子。
他总是这般好看,总是这般从容,从初见到离别,没有什么人和事能够让他驻足。
他坐上车,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炅州。
她目送那抹白光渐渐远去,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她忽然想起那张同学录,匆匆爬上楼,迎面撞见了妈妈。她正拎着一个垃圾袋,袋子里塞满了花花绿绿的传单。
“妈,有同学来找我吗?”
“没有啊。”
他没有留下那张同学录,甚至连只言片语都没有留下。
或许他根本就没有填写,或许他根本不在意。
是啊,那些于他,并不那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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