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出场
“大人……附近都被兰德里柯的领主封锁上了……”
副官低声道:“看那些人身上盔甲徽章的标志,应该都是银甲圣队的侍卫官。”
“……”
霍索恩闭了闭眼,又睁开,那双水绿色的瞳仁含着刺骨的寒冰,再不复人前彬彬有礼的那副绅士模样,反倒冷酷的和地狱里的罗刹鬼似的。副官从来没见过主人动过这么大的气,一时间诚惶诚恐的低下了头。
“意料之中,”他声音冰冷:“我本也没指望能进去。”
克尔维斯封锁的哪里是森林,分明是他最后的理智。
以他的性格,恐怕此刻已经要开始发疯了吧。
霍索恩拉着马鞍,曲起指节在另一只手上敲了几下,才忍下此刻闯进去的冲动,问起另一件事来:
“血食鹭不生活在这,更不该出现莫格里斯附近,查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了吗?”
“查了,半个月前有人献给了白石城城主一窝血食鹭的蛋……现在又正是血食鹭的繁衍期……”
所以那只血食鹭才会发了疯的跨越了近百公里来到莫格里斯森林附近,因为嗅到了雏鸟的气味。
合情合理,他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控制着自己极力慢慢吐出,但他从来没这么讨厌过合情合理四个字,因为合情合理就意味着无法反驳的现实,他倒宁愿是自己被愚弄了,这一切不过是某个人挣扎出的谎言。
副官接着低声汇报:“白石城的城主已经死了,我们的人说现在城内一片混乱,献礼人的通缉令已经贴的到处都是了,兰德里柯的怒火还没有消停……听说,他还在找百年前就已经销声匿迹的大占卜师……伊索斯。”
伊索斯……
霍索恩蹙了蹙眉:“找他做什么?”
副官摇了摇头:“……这个,没有查到,只知道克尔维斯.兰德里柯要他的行踪。”
“……”
“……走吧。”
“但是……我们就这样……?”
用上魔晶马,再日夜不停,也要七八天才能抵达目的地,这样辛苦的行程,就这样毫无所获轻易的离开了吗?
“再待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反而可能会被克尔维斯的怒火牵连,”他拉紧马鞍,深深地再回首望了眼拉起警戒线的边界处:“……丽塔在我手里,她要是活着,就一定会来找她。”
“还有,传令下去,即刻起,约华亚所有城门严查黑发蓝眼女性……不,还有身形纤细的男人,一旦发现符合特征者,一律记录在案,上报给我。”
“所以说,你们是妖精?”
雾溪新奇的拿手指戳了戳南瓜:“我还以为妖精都是尖耳朵精灵呢。”
怎么还有蔬菜形状的啊?
“哼哼,“南瓜顿时虚张声势的叉起了不存在的腰,挺着圆滚滚的肚子,凶神恶煞的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像我们这样保持最本质形状的妖精才是最厉害的,人类,还不跪地求饶!”
雾溪低头看着这个还没她手掌高的小胖墩,嘴角抽了抽:"......"
绿倭瓜立刻有学有样,叉着腰在蹦哒:“嘿!知不知道我们老大是——”
“——哎呦!”
话还没说完,脑袋上的叶子就已经被比他们身体还大的手拽住提起来了,小短腿顿时悬在空中扑腾起来,两个小妖精怕的嗷嗷嗷的尖叫,但可恶的人类不仅不怕,还伸手弹了它们一人一个脑瓜崩,脸上露出了那种阴暗的笑容:“什么?你们很厉害?那一定是大补之物吧?……烤南瓜和倭瓜听起来就不错,不知道妖精会不会比鱼好吃。”
要吃妖精?
“等等等等——!”南瓜吓得叶子都焉了:“其实我们一点也不厉害,我知道有厉害的妖精,你去吃他吧!他厉害的都有人形了!”
“弱也可以吃呀,反正我现在饿了。”
“不好吃的不好吃的,鱼更好吃!我们会烤鱼!”
“可我看你们刚刚在溪流边转半天了,一条鱼都没抓住,抓都抓不住,怎么会烤呢?”
两个小妖精急得直冒汗:“我们老大会烤,我们老大也好吃,我们带你去找老大,你可以让他帮你烤完鱼再把他吃掉!物尽其用!”
哟,还会成语呢。
“这样就把你们老大卖了?”雾溪不怀好意的笑了一下:“但是去找你们老大一定要很久吧?我不,我现在就饿了,现在就要吃小妖精。”
南瓜绝望的蹬了两下小短腿,努力转着身体,对倭瓜深情的说:“兄弟,下辈子见!”
倭瓜也含泪了:“可以先吃南瓜吗?我还想多活一会。”
雾溪:“……”
南瓜:“…………”
南瓜转头道:“请你务必把我们一起烤掉。”
倭瓜急了:“万一你吃完南瓜就饱了呢,别浪费食物呀。”
“你个不要脸的死倭瓜!”
“你才不要脸,你黄的流脓!”
“——停停停停停!”
雾溪赶紧做出打住的手势:“别吵架,我给你们一个都能活下来的机会,怎么样?”
两个妖精顿时都安静了下来,齐齐仰头看向这个可恶的人类。
“你们生活在这,对这一片很熟吧?”
南瓜当即道:“熟,熟,没我不认识的!”
雾溪拎着两个小妖精,对它们温温柔柔甜甜蜜蜜一笑:“那,知道森林湖最近的路怎么走吗?”
一路上除了睡觉几乎没有休息,但即使这样,也是一直到第三天傍晚,森林湖才慢慢出现在视线里。
金色的湖水在黄昏的光下泛着暖色的涟漪,水面上像是被撒把碎金,浮金闪烁,与森林里的阴沉相比,这里像是换了另一个新天地。
但雾溪累的已经没力气去欣赏什么美景了。
她踉跄着走到湖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捧起水就往脸上泼,冰凉的湖水扑到脸上时,疲惫到涣散的神志才稍微清醒一点。
然后对着湖水里的乞丐沉默了。
衣服已经脏的不像样子,昨天路上遇到了一只魔狼,杀它的身上衣服上溅上了血,现在已经凝固成了暗褐色,皱巴巴的扒着深色的布料,今早没注意脚下,被树根绊倒后在泥地里滚了好几圈,现在浑身上下都裹着一层泥浆,连发尾都结成了块。
最难受的是靴子里的水,从早上踩进水坑后就一直没干,每走一步都发出"咕叽咕叽"的声响。连脚底都因为长时间的行走奔波而磨出了水泡,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本来沿着溪流走也是可以洗澡的,但两个小妖精说沿着那条小溪走至少要走一个星期才能到森林湖,雾溪立刻就放弃了这个打算,从森林中间走固然快,但没有水源,要不是她之前备了水,恐怕今天还到不了森林湖。
经过三天磨合,妖精们也不怕她了,在她身边蹲着啃才来的浆果,雾溪洗了把脸,斜睨了它们一眼,道:“还不走吗?”
“不走呀,”倭瓜说:“我们大本营在这!”
南瓜嘿嘿一笑:“我们本来就是从这出来的!”
她诧异的环顾了一圈四周:“大本营,我没看到其他妖精呀,这就你们两个吗?”
森林湖周边只有树和灌木丛,还有纷飞的蝴蝶和蜜蜂,看不到一点大型动物生存的痕迹,因为临近傍晚,少许的星光从湖中飘了出来,雾溪伸手轻轻的抵住一粒,看它极轻盈的消散在指腹上,不禁怔了一下。
……这个,她见过的。
霍索恩送的提灯。
这时候突然想起他来,倒不由得令雾溪神思顿了几秒,随后就是克制不住的幸灾乐祸。
她一死,霍索恩关于联姻的所有计划都要泡汤了,只怕此刻懊恼着呢。
活该,谁让他在宴会上算计她。
心情稍微好了一点,她不由侧头笑道:“你们怎么不说话,不是说——”
“——!”
水声!
极细微,但她听见了,猛地后仰测滚,胳膊在草叶上划出细长的伤痕,这反应已经是惊人的快,但依旧晚了,那不知何处伸来的藤蔓迅猛的拽住她的脚踝,然后用力往后一拽。
“——靠!”
指甲用力的抓住泥土,想以此来拖缓被拽下水的速度,但很快雾溪又意识到再抵抗下去不仅脚踝可能会断,她的手指也会骨折,于是又干脆利落的松了手。
松手的一霎那她手中长刀划出,狠狠砍向那条藤蔓。
“——噗通!”
落入水中。
湖水瞬间吞没了雾溪的身影。刺骨的寒意像无数细针扎进皮肤,她本能地张开嘴想呼吸,却灌进满口冰冷的湖水,越挣扎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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