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换爹
因为若星餐馆限制了每日客流量,导致很多离得远的客人都哀嚎长叹。
若星餐馆这么抢手,本来就很难抢到位置。再加上距离问题,机会就更是渺茫。
唉,这对他们实在是太残忍,太不公平了。只要一想到今天吃不到若星餐馆,就感觉一天都无精打采。
没办法,他们只能流窜在各个平台,给餐馆的账号发消息,希望老板可怜可怜他们,给他们一口吃的吧。
在这些人日也盼夜也盼中,若星餐馆终于宣布,上新了外卖服务。
消息一出,大家狂喜,纷纷欢呼:
“老板大气!今天就点一单给老板充业绩!”
“终于能吃顿好的了。”
“你们这群畜生点单慢点,我手速渣,给我留点啊喂!”
“能一次性点三份吗?抱歉我比较能吃。”
“我的真实身份是猪崽,我可以点五份吗?”
“能点七份吗?我囤冰箱里慢慢吃……”
但紧接着,食客们就发现了不对——虽然上线了外卖服务,但是却没有缓解抢饭压力,大家抢得依旧激烈啊。
因为外卖更方便快捷,不用必须到达现场实地。所以有更多人在网上点单,和他们抢的人似乎更多了。
坑爹啊,想吃一份饭怎么这么难啊。
食客们欲哭无泪,但依然坚定地加入了抢饭队伍。
每天,还没接近饭点时,就有人已拿出手机,准备好抢饭了。那架势,真是好比军训完在食堂集合的大学生,稍微慢一点饭就被抢光了。
还有很多外地人见此情状,都催促着让若星餐馆快开分店,下一个店铺就开到他们所在地,让他们也品味一番。
见若星餐馆越开越红火,林仲之更愤怒了。
继经受了被人从门口赶出来的奇耻大辱后,林仲之自此对这个餐馆非常痛恨。
他想向身边朋友抱怨,但是身边的人早已叛变,一个个都化身为了若星餐馆的忠实客户。听到他说若星餐馆坏话,差点要和他干架。
林仲之:……
更愤怒了。
好在,他最好的朋友还没有背叛他,他们两人是为数不多的若星餐馆黑粉了。两人经常聚在一起,盯着若星餐馆的一举一动,然后找茬吐槽。
因为吐槽得太多,他对这个餐馆已经熟悉得无以复加。
所以,在一起又去找好友时,林仲之的视线一晃而过时。他一顿,感觉垃圾桶里似乎有个熟悉的包装。
林仲之迷糊道:“奇怪,我怎么好像看到了若星餐馆的包装袋?”
直把好友吓一激灵,身体一哆嗦,就把垃圾桶踹到桌子底下了。
好友不悦道:“别在我面前提这个名字,我听了就讨厌。你胡说什么啊,是不是在侮辱我,我怎么能订这家餐馆的外卖。”
林仲之连忙道歉。两人痛斥了一番后,感觉抒发了心中郁气,林仲之才离开。
等他走后,好友赶紧从抽屉里拿出了完好无损的外卖。
一边打开,一边长叹了一口气——没想到这都能被发现,下次得小心点,直接把包装袋扔外面。
等尝到熟悉的滋味后,好友发出了满足的喟叹。就是这股味,勾得他馋虫都犯了,一天不吃就想念。
唉……但怎么就这么火呢,总是抢不到,真是愁死他了。
好友摸摸肚子,十分不舍地将最后一点点饭渣放入了口中。
想想自己吃一顿要这么费事,再想想林仲之从前吃过那么多顿,甚至还能天天挑菜,好友就妒忌地恨不能踢林仲之。
卑劣的心发作,就天天在林仲之面前说坏话,在林仲之和李若甜间挑矛盾。
他在暗中推动林仲之去当那个搅和精,把生意搅黄。反正他吃不到,别人也别想吃到。
还真别说,他这个策略还真奏效过一次。
某天,李若甜和林仲之又吵一架后。李若甜心烦气躁,于是宣布关业三天,调整心情。
把弹幕看得都无语了:
【这个林仲之有毛病吧,怎么天天一副怨夫相,看得太败坏心情了,一人血书让他下线。】
【同求下线,要不然让李若甜和林仲之离婚吧。】
【谁懂啊,这剧最近真的很合我心意。那饭看起来喷香,食客们的表情也都很享受,我在屏幕前被馋得斯哈斯哈,都把这剧当美食剧来看了,就是有个人老碍眼。】
【同感,我每天都在饭点看这剧,不想让林仲之破坏我心情。】
歇业消息一出,若星餐馆的食客们都仿佛听闻了什么噩耗般,在各个评论区冲锋陷阵:
“不要闭店啊,吃不到饭我连觉都睡不香了。”
“老板老板夫请和好,加上我们这群食客,咱们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每天就吃饭时还有点活下去的欲望了,这店关了我比失恋还痛苦。”
还有人专程来给林仲之施压。
当林仲之接待这号人物时,吓得腿肚子都在打颤。这位可了不得,辈分比他妈还高。
林仲之小时候,也是听过这位威名的。等林仲之长大后,这位大佬早已隐退,过上了闲云野鹤的生活。
本以为这辈子都没机会见面,没想到有朝一日,这位大佬竟然会亲自来找他。
林仲之这才想起来,大佬似乎有个广为人知的爱好,特别爱吃,外号就叫做饕餮。听说为了一口吃的,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大佬开门见山,让林仲之处理好家事,不要破坏李若甜的心情。做饭是一名艺术,高级的厨师是需要小心对待的。
林仲之:……
他想过未来自己有幸,或许能见大佬一面。但是他一直以为,那是因为他工作做出成绩。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因为他没哄老婆。
真是人生处处是意外啊。
他很想说这都什么事啊,两夫妻吵个架都不行,这种家事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关心啊。
但他不敢,他卑微,他只敢当着大佬面,立马打电话给李若甜道歉。
见大佬满意走了,林仲之抬手擦擦额上的汗。真是没想到,若甜不过是有个做饭的手艺而已,竟然招来了大佬。
他这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老婆,这么多年都默默无闻,怎么忽然产生了这么大的能量?
林仲之第一次觉得之前错了,他或许应该学着正视自己的老婆。
……
在开办餐馆期间,孟长星和李若甜还认识了一位餐馆的忠实vip客户。
这位女士珠光宝气,手上的大钻戒光彩照人,看起来就很财大气粗,整个人装扮得仿佛一棵圣诞树。
听女子介绍自己名叫金多多后,孟长星觉得有点耳熟。仔细一想后,恍然大悟。
原来就是被林季南嫌弃的暴发户未婚妻啊……果然豪奢,浑身都散发着迷人的金钱气息。
如果按照原剧情,金多多此时已和林季南结婚了。婚后,由于和丈夫不睦,整个人心灰意冷。
但由于林季南没回四房,所以他没有遇到金多多,两个人也没有了婚约。金多多仍然是黄金单身富婆,过着潇洒快乐的日子。
整天自由自在,到处跑。听闻京都新开一家爆火的餐馆后,她立马就来了兴趣,前来报道品尝。
来的次数多了,她就认识了两位老板,聊起来也觉颇为投契。三人互换了联系方式,也算有了交情。
……
可能是剧情的难以避免性,虽然由于孟长星的干扰,导致安寻春和林叔秋没有按照剧情重逢。
但在那之后,很偶然的一天,安寻春和林叔秋又见面了。这次,林叔秋一下子就认出了安寻春。
两人旧情复燃。
林叔秋非常激动,发誓再也不让安寻春离开自己身边。跪地挽回,痛哭流涕,央求安寻春给自己一个机会。
他甚至赌咒发誓,说一定会对安寻春好一辈子。从此以后,不会让安寻春有半点伤心。
等发现安寻春身边,竟然出现了一个和他有几分像的小孩后,林叔秋更是高兴得快发癫了。
见林叔秋一改从前花花大少作风,变得深情而专一,安寻春的态度也有些转变。毕竟是初恋,安寻春的心里还是有一点悸动的。
但还没等安寻春完全回心转意,她就又一次体会到了被暴击的伤害。
正如剧情里那样,安寻春并不被林家所喜欢。
林三姑并不喜欢这个儿媳,觉得这个儿媳太过普通,配不上他们林家尊贵的身份。听说安寻春有一个小孩后,把安寻春当成了那种想靠小孩上位的女人,就更不喜了。
强忍着见过一面后,发现这个儿媳太过木讷,一点也不懂得礼貌,连长辈都不会招待,林三姑就直接冷脸拒绝了。
如果真让她进门,岂不是丢他们三房的脸?不行,她林三姑绝对不同意。
她希望林叔秋的妻子,是一个能帮得上叔秋的人。像这样木楞的人,能顶什么用?
林叔秋无奈。他改变不了妈妈,只好向安寻春施压道:“寻春,你别在一心扑在试验上面了。你出了学校,总得学着如何和别人打交道。”
“你看看和你一样岁数的,哪个不是很会说话。要做我林叔秋的妻子,不是那么简单的事。”
见安寻春抿唇不语,林叔秋加重了语气:“你好好改改你的性子吧,我替你向我妈妈说说好话。这阵子,就先别见面了。”
接着,林叔秋就消失不见了。哪怕安寻春拨打联系方式,也无法收到回音。
她整个人空落落的,连做试验都有些患得患失。
就在这个时候,孟长星出现了。
孟长星本来只是来查验进度,看看安寻春什么时候能成功研发延寿药。
结果一来,就发现了安寻春状态不对。孟长星心头一跳,立刻问了情况。
她这才知道,原来安寻春和林叔秋竟然已经见过面了。
孟长星痛心疾首。看吧,她就说了,林叔秋这个衰命的男人,多克安寻春啊!就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竟然拖慢了安寻春的研发进度,真是罪无可恕!
安寻春神情迷茫,流露出几分自卑:“孟总,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应该改改自己的性格?”
连林叔秋这样爱她的人,都无法忍受,说明她的性格实在太糟糕了吧。也许她确实应该放弃试验,回归家庭……
就在安寻春产生退意时,一个高亢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路。
孟长星用力地按住她的肩,目光坚定而诚恳:“当然不是,寻春,你可是天才!天才有些小脾气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更何况,安寻春又不是真的性格古怪,她只是有些不爱打交道罢了。但这才说明她一心钻研啊!
如果不是把全部的精力与时间都拿去搞科研,哪里能得到成绩,攀登人类智慧的巅峰?那么多科学家废寝忘食,将终身献给了科学,只为帮助人类社会进步。
天才的大脑是人类的瑰宝,她的大脑就该去做一些划时代的产物,而不是思考这些污糟的事。
应该要给安寻春一个更好的试验环境!
孟长星当即决定,最近要跟在安寻春身边,鼓励她安慰她,直到安寻春做好实验。
反正若星餐馆已经步入正轨,让若甜一个人处理也可以。对了,可以派何不凡去打下手。正好,何不凡手头没事,证需要去历练历练。
她要给安寻春创造一个完全舒适的试验环境,让安寻春不被任何烦恼所困扰,最重要的是,斩断她和林叔秋的联系!
绝不让林叔秋有任何接近的机会!
但是系统任务又要求一家三口团圆美满……就在孟长星有些纠结时,她突然灵光一闪。
等等!
不就是一家团圆吗?但谁当爹不是爹呢。
她完全可以给崽换个更好的小爹呀!
林叔秋个基因劣质拖后腿的,可千万别来打扰她们天才一家。
系统连忙跳出来阻止:“宿主你的想法危险,最好不要!你应该为林家人考虑,要站在林叔秋的角度想问题啊。”
孟长星道:“安知夏也是林家人吧?比起爱护那个渣爹,我觉得更应该关爱儿童,让儿童生活在更有爱家庭里。再说了,安知夏可是天才崽啊,多有潜力,比林叔秋更有维护的价值。”
系统干巴巴道:“可是安寻春性格古怪,林叔秋已经是她能找到的最优伴侣了……”
“那你可就想错了。”孟长星笑笑。
这世界上有一类人是智性恋群体,对高智商人无比的崇拜与迷恋。安寻春是货真价实的天才,是这些人心中最完美的伴侣。
孟长星兴冲冲道:“要不然送一个和林叔秋长得像的,给安寻春当替身吧。莞莞类卿,或许就把她对林叔秋的感情转移了……不,不行,万一寻春看见替身后,更喜欢原型了怎么办?”
孟长星一锤定音道:“再送个长得不一样的吧,送两个。”
她想了想后,又补充道:“……仔细想想我这个计划还是有不足。”
系统:……啊?这还不完善吗?
孟长星幽幽道:“不如多个女生吧?女爸爸也是爸爸嘛。”
据她所知,有一类群体,连交往都要查学历,是智性恋高发人群。
可惜计划到一半,就被系统哭爹喊娘地投诉掉了。
系统表示坚决无法接受。
孟长星叹息道:“统啊,你有点封建了,还得再包容豁达一点。”
作为高科技产物,怎么活得都没古人开放。
系统大怒:“我们只是ai,在xp奇怪这方面怎么可能比得上人类。”
宿主坏,逗弄良家统!
说完,011单方面把自己封进小黑屋,它要整整10分钟不理宿主!
“喂喂喂?统?”孟长星呼唤道,“真不出现了?那这任务我就按照我自己的心意做了哦。”
她真的给安寻春找了一个很合心意的男朋友。新男友很温柔很体贴,看安寻春的目光像是在发光。给安寻春做饭,接送安知夏,不让安寻春操任何心。
安寻春很愧疚地表示,自己正处于试验的关键期,恐怕很难照顾家庭。
但是新男友无怨无悔:“寻春你不要说这样的话,伴侣不就是要这样相互体贴吗,我怎么会怪你呢。”
新男友戴着厚重的眼睛,长相不似林叔秋那样花花公子,是清秀稳重的款,浑身透着股学术气息。两个人都像那种科学怪人,站在一起时,比林叔秋更般配。
新男友智商也不错,最起码比林叔秋高。因为也走学术道路,知晓天才有多珍贵,所以格外崇拜天才。
安寻春是在做有益全体人类的事,他无法在学术方面跟随她的步伐,但是会照顾好她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想到如果安寻春实验成功,会引起世界范围内多大的轰动,甚至还会在教科书上留下名字,男朋友自己作为配偶,就觉与有荣焉。
和三岁崽崽安知夏接触后,男朋友更是高兴地见牙不见眼的,这也是个天才,是还没长大的小天才!
诶呦喂,前夫哥也太客气了,可真是大方啊,把两座宝藏拱手让给他。
新男友很快就制定了科学培养方案,做好一个合格慈父该做的一切。
安知夏从前没有感受过父爱,对父爱还是有几分希冀的。之前林叔秋来时,知道这个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看他和自己有几分相似,安知夏对他还是挺亲近的。
但是,当发现亲父指责她的妈妈后,安知夏就单方面在心里把他拉黑,从此不再惦记了。
而现在,又来了位新爸爸。新爸爸对她更好,她更喜欢新爸爸。
新爸爸还是计算机专业,安知夏正好在这方面天赋点满,所以特别喜欢和新爸爸聊天。
照顾小孩是一件很耗费心力的事情。有赖于有人帮忙,安寻春也能少耗费些精力,可以更投入地做试验,试验进度刷刷上涨。
安寻春第一次体会到,原来生活也可以如此的美好。孟长星和新男友两人联手,让她生活顺遂无忧,每天只需要投入研究就好。
这才是她喜欢、她该拥有的生活。
她现在都已经不再想起林叔秋了,并且开始觉得和林叔秋分手真是再正确不过的事情。
想到万一嫁进林家,会过上怎样不幸的生活,每天要操心于各种家务,还不能碰试验,安寻春就吓出了冷汗。
孟总说得对,林叔秋就是个灾星,应该早点远离的。
——因为孟长星常常在她面前念叨,说林叔秋克她,安寻春也逐渐接受了这个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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