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种捏着卖身契,脑子还晃晃悠悠的,双脚像是踩在棉花堆里一样,非常的不真实感。

她愣愣的指着自己:“我自由了?我不是奴隶了?我、我现在是良籍了?不是奴籍了?”

沈自清淡定点头,又挑了口鱼肚子上的肉塞进嘴里,还没尝出个咸淡,一个人形炮弹就俯冲进自己的怀里,兴奋激动的声音在耳畔炸响!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自由了!我自由了!”

沈自清没跟活人这么亲密接触过,猛地被人冲进怀里抱着,下意识就想将人推开,手摁在肩膀上时却顿住了。

怀里的少女兴奋地脸蛋微红,一手扬着那张薄如蝉翼的卖身契,一手抱着沈自清,如果不是两只手都被占着,想必如今已经跟只窜天猴差不多了。

仔细想想,无论是她亲眼见到的,还是生活在裴年记忆力的露种都是一副强装稳重的样子,即使再害怕也会第一时间冲在裴年前面,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她真正褪去外壳,露出属于这个年纪的鲜活和天真。

抵住人肩膀的手微微松开。

算了,还是个小孩呢。

“对了小姐,昨天晚上我们昏迷以后都发生了什么啊?这里是哪?我们又是怎么出来的?”激动过后,露种这才想起正事,眼珠子一转想到什么,不怀好意地搓了搓手,试探着问道:“还有老夫人那群人,还活着吗?”

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很明显不想让人活,沈自清的回答也没辜负对方的期待。

“你昏迷不久后我也昏迷了,醒来的时候鬼婴已经消失不见,趁着天还没亮,我就带着你和你的卖身契离开了裴府。”

“至于他们,”沈自清的声音平静又冷漠:“死无全尸。”

露种听得下巴都要掉地上了。

额滴个老天,全死了!这鬼婴还真是......好鬼啊。

“那我们现在准备去哪?”

“青莲县,我娘的老家。”

这是裴年临走时唯一的心愿,偷偷凑到她耳边说的。她希望自己的母亲死后可以回到她一生期盼,却一生回不去的地方。

沈自清答应了。

“青莲县,青州的青莲县?!”露种的语调忽然高昂了好几个度,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指着自己的手都在颤抖:“我、我妹妹,我妹妹也在那!”

沈自清回想了下记忆里露种说过的话,狐疑道:“你不是说你老家在寿阳吗?怎么又跑到青莲县去了?”

露种不在意地挥了挥手,“嗐,我那死鬼老爹把我卖了后不久发了笔横财,寿阳又天高皇帝远,所幸就带着妹妹来了青莲县,毕竟是距离长安最近的州府,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要比寿阳好的。”

也对。沈自清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凡人来说,长安这种天子脚下的城池自是最安全不过的,离长安越近也就越安全,所以长安连带着周边房价越长越高,哪怕是最偏僻的坊都要大几百贯。

这么一看,青州恐怕是最好的选择了。

而作为一名天师,沈自清也赞同这个想法。

镇妖司有她当年设下的灵碑,妖魔鬼怪离长安越近,妖力被压制的也就越厉害,所以青州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是比较安全的地界了。

露种自是不知道沈自清想的这些,开心地转圈圈,但可能是乐极生悲,转圈的时候脚没跟上身子,整个人瞬间从两只脚的兔子变成了一只脚的单脚兔!

这一扭倒是让她瞬间想起被自己遗忘的事情,懊恼地拍了下自己的脑壳,反客为主握住沈自清的手腕,迎着她疑惑的眼神说道:“我说我好像忘了什么事情,小姐!我昨晚梦到夫人了?”

说起这事露种业觉得奇怪,语气上也带了些不确定:“夫人说她马上就要走了,临走前想着给小姐留个东西全当个念想,说东西就在......就在......在哪来着?”

她一拍手:“对了!就寄存在柜坊,夫人说不用信物,直接报小姐你的名字就行。”

沈自清挑眉,便宜娘给她留了纪念?

会是什么?

是支玉笛。

二尺三寸,通体白玉,笛身被揉搓把玩的十分光滑,偶有流光滑过。

它静静地躺在雕花漆盒里,没有任何多余的配饰,像是最标志的美人褪去所有华丽外壳,露出里面的、天然去雕饰的美意。

露种惊艳地哇了一声。

沈自清伸手拿起玉笛,触手温凉滑腻,应该是用最好的羊脂白玉做的,而且是一整块余料雕琢出的。指尖寸寸扫过笛身的每一处,滑到最末端的时候好像碰到了什么凸起的地方,是与其他地方完全不同的粗糙。

翻过来一看,是已经被人摩擦到看不清模样的两个字。

但从笔画来看,沈自清也能猜到是哪两个字。不过,既然主人都已经不在意了,她一个外人更是没资格说些什么。

这份好意,她收下了。

指尖一转,玉笛划了个漂亮的圈。

“走了露种。”

“哎?哎!”

*

青州不算远,但也说不上近,如果用两只脚去,那也绝对算得上是天涯海角。

两人租了两匹马来拉车,毕竟这年头土匪流寇也不在少数,沈自清倒是不怕,但露种一个没接触过什么东西的小孩,总不能当着人面直接开杀,至少也要做点表面功夫吧。

也是在这段日子,沈自清才有时间了解自己死得这十三年里都有什么新奇变化和新鲜事物。

然后发现,好像确实没多大的变化......

才怪。

沈自清津津有味看着手里第二十七本话本子,两只眼睛连带着左胸膛跳动的心脏全都是跌宕起伏、刺激味蕾的故事情节,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窝在马车里看话本子,就连露种都忍不住担心起她身子能不能吃得消。

沈自清表示自己的身体前所未有的好!

不是她说假话,十三年前的话本子还真没现在的刺激,尤其是她手里这本,无论从遣词造句还是情节流畅,在她看得这些本都是当之无愧的一流,除了反派叫沈自清。

说来也是奇怪,现在市面上最流行的话本子基本都是以她为反派的,无非是什么坚定勇敢的男女主经过不懈努力的奋斗终于打扮沈自清这个大反派,然后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多年以后再生两个胖娃娃回顾下自己当年的英勇事迹。

其实这本也是一样的套路,除了文笔情节更为上乘之外,最吸引沈自清的就是足够真实。

是的,真实。

真实到她都怀疑是不是当年的亲历者写的,故事讲得是早年一世家大族被沈自清暗算抄家,全族男的抄斩女的流放,年纪尚小的则被充入教坊司,女主崔静姝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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