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夜衡也擅长骑射,他想着,若是他能猎来麋鹿,或许能让沈绾梨刮目相看,于是也快马追了上去。

隔着老远,瞧见麋鹿,他就拉弓搭箭。

眼看就要射中麋鹿,他射出去的箭矢却被另一只箭矢从中间破开。

那支染了粉色的羽箭贯穿了麋鹿的脑袋,一击毙命,麋鹿应声倒下。

众人一阵欢呼。

“县主好箭法!”

“不愧是襄平侯的女儿啊!这箭法也太准了!”

“之前就听说平宁县主的箭法比朱昇的还好,没想到竟然是真的!”

怀珠诗社的学子们本就景仰崇拜沈绾梨,这会儿看着她更是双眼发亮。

夏苗之时,每个人的箭矢都有特殊标记,有的甚至在箭矢上刻上了名字,只为认猎物时能分个清楚。

而他们这行人中,只有沈绾梨的箭羽是染了粉色的,那是沈敏差人给她打造的。

沈夜衡诧异地看向了沈绾梨,神情一时有些呆滞。

他没想到,沈绾梨的箭法竟然这么好。

他忍不住问沈朝谨:“大哥,沈绾梨以前不是流落乡野吗?她箭法怎么那么好?爹亲自教她了?”

沈朝谨早就见识过沈绾梨的箭法,倒是没沈夜衡那么大惊小怪,“爹没教妹妹。应该是她前世跟太子殿下学的。”

沈夜衡:“不是,这记忆能保留,手感也能?”

那他从小到大日复一日的训练算什么?

纸上谈兵如何射箭学来简单,可那跟上手完全不是一回事。

沈朝谨淡淡道:“那或许就是天赋了。夜衡,你应当庆幸妹妹不是男孩,不然黑虎骑少主可能要换人了。”

沈夜衡:“……”

沈夜衡无从反驳,却又不甘示弱:“我看崔廷礼和师焕云这两文坛死对头都对沈绾梨推崇备至,他们对你可都没那么服气。大哥,若她不是妹妹是弟弟,你这燕京第一才子的名号也得换人了。”

沈朝谨瞥了他一眼,“妹妹文韬武略,本就不输男儿。”

沈夜衡:“……”

行。

大哥清高,鲜少能从他口中听到如此高的评价。

便是从前对有才女之称的沈念娇,沈朝谨都不曾如此评价,对她所作的那些吟风赏月的闺中诗作,也都少有评价。

但沈夜衡清楚,沈念娇那些诗作,在沈朝谨看来与师焕云那些无病之呻吟并无差别。

朱昇去将麋鹿拖了过来,众人也鲜少见到麋鹿,便纷纷下马围了上去。

“这麋鹿倒是与寻常梅花鹿不同,鹿角跟树杈似的,像仙人骑的。”

“这么大的猎物,以往中箭也很难一击毙命,县主可真厉害,一箭过去就死透了。”

“绾梨,没想到你不仅骑术好,箭法也这么好。这若是个男儿上战场,也能靠军功封个千户万户!”裴灵熙惊叹道。

沈绾梨闻言有些意动。

她前世生于山野,死于后宅,倒是不曾见天地广阔。

萧韫玉也下了马,方才沈绾梨弯弓搭箭的时候,他便注意到了,她射箭的姿势,与他一模一样。

只是他已许久不曾射箭了。

没办法,每每他稍展现得生龙活虎些,造访宝蕴山别苑的刺客便会变多。

那些个刺客,挺烦人的。

杀又杀不死他,整天跑来给他的暗卫送人头,每次都把他的别苑弄得乱七八糟。

有一回他们想到了新花样,放火烧别苑,差点把他在后院培育多年的杂交水稻都给烧了,气得他把那几个刺客的魂魄都放火里烧了几天。

萧韫玉将麋鹿脑袋上的箭矢拔了下来,心底为这只生不逢时的国宝默哀了一瞬,然后用手帕将上面的血迹擦拭干净,递还给了坐在马上的沈绾梨。

沈绾梨眉眼弯弯:“谢谢太子。”

“沈绾梨,我让小厮把这只麋鹿拿去进献给皇帝舅舅了,你没意见吧?”

狩猎之时将猎来的珍稀猎物进献给天子,这是以往的惯例。

而燕帝每次也都会赏赐进献猎物的臣子。

但这麋鹿是沈绾梨猎得的,朱昇怕她不乐意,还是询问了下她的看法。

沈绾梨摇了摇头,她享受的是山野逐鹿的过程,有种天地广阔无拘无束的感觉,对于猎得的猎物如何处置倒不甚在意。

朱昇招呼来两个守在围场中的侍卫,“你们,去把这麋鹿献给皇帝舅舅。别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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