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铮到了延庆巷的家,站在门口看了看对面,灯光大亮,摇曳的光影下,似乎能看到那道倩影。
沈云铮低头笑了笑,才走进家门,放下装网球拍的健身包,进了浴室,热气腾腾的水流过薄而结实的肌肉纹理,热气氤氲到浴室朦胧的玻璃上,隐隐约约勾勒出高大优越的身形。
等到完全洗去运动后的汗水,沈云铮穿着件浅灰色的真丝浴袍,白毛巾搭在潮湿的黑发上,一边随意清漫地擦着头,一边从热气氤氲的浴室走了出来。
沈云铮打开衣柜惯性地准备拿白色休闲毛衣的手顿住了,想到边遥叮嘱的那句,穿得好看点?手又转了个方向去拿衬衫、西装了。
虽然上次边遥说穿正装让她想起股东,但她也夸过,他穿西装很帅。
沈云铮换好衣服,单手正了正领带,之后坐在沙发上,姿态悠散中带着几分隐约的急切,等待夜幕降临,他一支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在沙发扶手上有节奏地敲击着,等待一个落点,就抬起左臂,看下腕表上的时间。
5点50分时间还是很早,还有40分钟。
沈云铮从来没觉得如此的度日如年。
下一个落点,6点钟,沈云铮的手机响了,是边遥:【沈云铮,你可以过来了,我已经准备好了。】
比二次修改的时间再次提前半小时,也不知道到底有哪些人都在着急。
沈云铮嘴角轻勾,长腿迈开,大步往对面走去。
门铃声响亮,在黑色寂静的巷子响彻,像是锋利的刀锋上闪过一道激流勇进的暗光,有些人的心也像是收着鞘的剑,紧张而期待地等待利光出刃。
边遥来开门时,望着门口的人,这是她第一次见沈云铮穿完整的正装,上次看电影时,因为是夏天,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相对还休闲清隽一点,这次外面是穿着黑色的西装外套的,立体挺括,领带很规整地打着。
也许是严肃的正装的衬托,又或者是暗夜的衬托,边遥觉得这样的沈云铮有股莫名的气势,夹杂着一丝带着侵略性的危险气息。
但不得不说,确实很好看,沈云铮187的身高本身就是天然的衣架子,哪怕是平日随意穿着圆领休闲T,羽绒服,依旧是在人群中很出众的存在,更别说是一身黑色西装了,是别样的利落凌厉气质。
边遥忽略到他周身不同寻常的气度,没细想询问,因为穿正装的沈云铮恰巧更适配她准备的烛光晚餐。
她笑着迎他进门,“你来啦。”
沈云铮也注意到边遥的穿着,是一件火红色抹胸短礼服,白皙修长的颈间还带着他送的那块火欧泊,两相红色相衬,边遥露出的肌肤更是显现出肤若凝脂的效果,整个人像是在发光,明媚艳丽得不像话。
沈云铮眸光深了一分,凸起的喉结莫名地动了下,才克制着转移了视线,但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手下意识攥紧成拳。
从进门开始视野就陷入了一片黑暗,沈云铮怀着一颗期待而活跃的心,在边遥的牵引下往里走,气氛暧昧却又神圣,因为不管其他,这是边遥一个人的住所。
两个互通心意的单身男女,暗夜里一起牵手前行,有的人,再想当正人君子,也早已心猿意马,沈云铮下意识地松了松领带。
伴随着点点火光,一声明亮欢快的“Surprise~”,沈云铮看清眼前的景象,立在原地,迟迟动不了一步。
一张布置成法式风格的餐桌,两个烛台,牛排红酒,一捧艳丽的红玫瑰,很明显一顿精心设计下的烛光晚餐。
边遥歪头看迟迟没有动作的人,神色充满了笑意,还颇有些炫耀得意,心里隐隐期待他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是不是惊喜到说不出话了?没想到我还会做饭吧。”
虽然和预想的南辕北辙,但是沈云铮是不可能扫边遥的兴的,他脸上挂着丝温柔而宠溺的笑:“确实没想到,很惊喜。”
也不算是假话。
边遥满意地笑了笑,拉开椅子,让他落座。
一个名利场上男人对女人做的惯常绅士动作,边遥信手拈来,很娴熟自然。
沈云铮眉梢轻挑,要笑不笑的,倒是没拒绝她,有些清漫地走过去,落了座,同时在边遥转身去他桌子对面的位子时,默默地慢条斯理地把刚刚松下的领带又紧了紧,规整成它原本一丝不苟端正的样子。
待边遥也落座后,沈云铮垂眸看了眼桌面摆盘精致的牛排,清利的眼尾带着点笑意问她:“怎么突然请我吃饭,还自己亲自做?”
“吃了你那么多顿饭,让你也尝尝我的手艺。”边遥本意是为了感谢他之前在医院照顾她,但她知道他不喜她与他客气,便没直说,而且她确实也想自己亲手做一顿饭,体验体验沈云铮给她做饭时的心境,其实过程还蛮幸福的,但是在做废了七八块牛排,勉强做出这么两份无功无过的牛排,边遥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做饭。
边遥自己已经提前尝过了牛排的味道,挺一般,但好看的凤眼明亮,还是很期待地看着他,下颌轻抬桌面的牛排,“我第一次做,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沈云铮听见她说是第一次做,心微浮,嗓音清朗,带着温度微微上扬,“那看来我很荣幸。”
边遥懂他的意思,心里轻轻颤了下,嘴角勾出个弧度,半开玩笑地说:“拿你当小白鼠,还荣幸啊?”
沈云铮但笑不语,垂眸看着摆盘精致的牛排,显然做的人在这点上很用心,也不忘夸上一句,“色彩和布局搭配得和谐而深刻,摆盘很好看,看起来像是玉盘珍馐。”
这话说的,甚得边遥的心,她的准则是,虽然东西不一定好吃,但一定得好看,所以她翻箱倒柜地找出了八百年不用的精美瓷盘,又尽量将食物兼顾点味道的同时煎出好看有食欲的颜色,总之,得看上去就令人赏心悦目、食欲大开,至于味道嘛,两说。
“沈云铮,你很有眼光。”边遥开心明媚,见他这么上道的份上,还是打上一份预防针,“不过,我还是提前跟你说一下,味道可能没有它看起来得那么好吃。”
沈云铮修长的手动了动刀叉,慢条斯理地切了一块,尝了一下,黑眸凝凝,很有说服力:“很好吃。”
边遥语塞:“......”
过了会,嘴角轻勾了下,才直言道:“沈云铮,我早就尝过味道了,挺一般的,你可不能因为我是你的心上人,就睁眼说瞎话。”
听到那句“心上人”沈云铮眼眸里漾起清然的笑意,倒是有自知之名,只是,他并不是睁眼说瞎话,“有时候一件事做得好不好,得看做它的人是谁。”
所以,对沈云铮来说,边遥做的,那就是最好的。
黑暗中,摇曳的烛光下,因为这句隐秘的情话,乍然的四目相对,似乎碰撞出火光四溅的暗流,旖旎而热烈。
边遥嗓子突然有些痒,她先移开了视线,端着高脚杯,喝了口红酒,也不知道是转移话题,还是顺口,“沈云铮,你还记得上次看电影前我们去餐厅吃的那顿饭吗,你点的菜,恰好每一道都是我喜欢的,现在突然再想起来,我都有点怀疑你是不是提前就知道我的喜好了。”
沈云铮眸光温柔又像是藏着她所不知道的暗涌,“如果是呢?”
边遥心跳漏了半拍,那他怎么知道的?他们以前真的见过吗?不可能,边遥摇了摇头,那么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你从钱奶奶那听到的?”
沈云铮心平静下来,嘴角含着一抹似是而非的笑:“边遥,也许真的就是我和你的缘分。”
那就是真的碰巧,边遥当时聊起,还挺信这个答案,但她现在再细细回想起来,不管是上次,还是这次,沈云铮好像都有点很不明显的顾左右而言他,对劲中有丝她说不上来的不对劲。
边遥歪了下头,算了。
她看向半昏半暗的烛光下,一身黑西装的男人姿态莫名得有股矜贵,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捏着高脚杯,轻轻摇晃,有种危险而运筹帷幄的气势,尤其再配着那张绝顶的脸,有一种很神秘而强烈的吸引力。
边遥秀眉轻挑,看得赏心悦目。
“沈云铮,在延庆巷遇到你,的确是一份令人意外而惊喜的缘分。”
很明确的一句回答。
沈云铮清薄的眼皮猛然掀起,直直地看向她,很深邃,像是一个浓深的漩涡。
两人间的情意再次像是来势汹汹的暴风雨一样卷土重来,由着黑暗的环境,愈演愈烈,快要倾泻而出。
边遥心像是跳到了嗓子眼,很干涩,她第一次有种控制不住的冲动,但是手心里的汗告诉她,还是不行。
边遥深呼了一口气,按了灯的开关,瞬间,有种天光大亮的感觉。
情意的浪潮不得不退下,明亮的光照下,气氛变得有些意味不明的唐突感。
边遥对上男人的眼神,嗓子紧了下,莫名得心虚,她把桌上的一捧玫瑰花抱起,站起身绕到沈云铮跟前,向他递了递,理直气壮地解释,隐着一丝尴尬,“就是想给你看看这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也是我为你准备的,送给你的。”
沈云铮审视的目光在边遥身上绕了一圈,边遥头一次看到他露出这种睿智而凌厉的眼神,仿佛一切在他面前都是昭然若揭的,无处可藏。
但是边遥心轻轻地抖了一下,也就一下,她一向遇强则强,这样反而让她镇定而坦然起来,昂首挺胸的,也有种卓然稳厉的气势。
再搭着一束红玫瑰,妥妥地像是一个霸道女总裁。
边遥好像总是能给人出其不意的感觉。
沈云铮注意到边遥周身的变化,嘴角挑起一个兴味盎然的弧度,倒是乐意配合她,垂眸正准备接下那束红玫瑰,却注意到她白皙的手上虎口处起了一片大小不一的水泡,皮肤表层全红了,看着像是烫伤,他一下子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蹙起了眉,声音微沉,“手是不是做饭的时候烫的?”
边遥单手抱着花,抬起左手看了眼,不以为然,“哦,对,不小心烫到的,不是什么大事。”
“都起了那么多水泡,还没事?”沈云铮语气略显严厉,又问:“药箱在哪?”
“我们家没有这个东西。”边遥自己觉得没什么,却知道他是关心她,不想让他担心,“等会我点个外卖买个烫伤药,会自己擦上药的。”
沈云铮并不能确定她之后是不是真的会买,鼻息稍重,她真的和之前高烧肺炎一模一样,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但是看到伤得狰狞的手,一句重话都说不出口,嗓音低沉中含着心疼:“边遥,不疼吗?”
边遥笑着实话实说,“也就一点点,还好。”
沈云铮对于她伤病总是不及时就诊这点,无奈地呼了口气,边遥就是嫌麻烦,想到这,他不忘吓上一句,像是捏准了她的命脉:“留疤也不怕?”
边遥眼睛睁大,又抬起左手看了眼,嘀咕道:“不算太严重,应该不会留疤吧。”
话是这么说,边遥把红玫瑰往沈云铮怀里一塞,拿起桌上的手机立马开始点药了。
可以疼,但绝不能留疤。
沈云铮看着她的动作,嗓音清冷地说:“现在知道怕了?”
话音落下,单手抱着那束红玫瑰,一手牵过边遥,带着她往外走。
边遥嗓子跳脚响亮:“沈云铮你干嘛,带我去哪,我还要等药。”
“去我家。”
“去你家干嘛。”边遥骤然把药忘了,想起刚刚烛光晚餐的暗潮涌动,一下子有些心猿意马,想歪了。
沈云铮似乎察觉到某人的异常,停下脚步,语气似笑非笑中有点意味不明,“你说干嘛?”
边遥有一点和沈云铮很不一样,虽然心里有些慌乱,但神色上不会有明显特征显露出来,她貌似淡定地说:“我管你干嘛,我不去,我还要等外卖。”
话落,甩了甩沈云铮的手,只是没甩开,沈云铮牵得很牢,清深的黑眸里有戏谑:“去我家给你上药,边遥,你想的是什么?”
边遥没反应过来地“嗯?”了声,之后强装着振振有词道:“没想什么,我本来就是准备点药在家等的,是你不说清楚,就拉着我往外走。”
反正全是你的错。
“好,是我没说清楚,很巧,我家正好就有药箱,可以立马上药,你就不用点外卖了。”沈云铮也不戳穿她,只是黑眸里的戏谑更重了一分,说着很配合地先放下牵她的手,等边遥矜傲地抬手让他牵时,他才嘴角勾了下,重新牵上拉着她往外走。
沈云铮带着她去了对面,直接上了二楼,让她先坐在沙发上:“你先坐一下,我拿下药箱。”
边遥点了下头,坐在沙发上,目光好奇地四处转悠,这是她第一次来二楼,哪怕屋子本身是木质的陈旧,但从一些黑白简约的陈设上来看,很显然,是沈云铮的房间。
果然,一个人房间的风格,有时候和这个人的风格是相似的,干净简洁,清越稳淡。
除了书桌上一件橙红的手串,在白炽光的折射下发出明亮耀眼的光,是橙红到艳丽的色调,跟整个房子冷淡的风格,并不相符。
边遥想起那条被沈云铮从她这里要走的金太阳手串,但是也许是边遥视力太好,她觉得桌面上的这条,和沈云铮从她那要走的那条成色不一样,它们并不是同一条。
边遥站起身,狐疑地走了过去。
沈云铮从柜子抽屉拿到药箱,转身看到边遥的动作,一颗心陡然到了嗓子口,他声音稳淡中含着一丝微不可查的惊慌,他叫住了她,故作强硬,“边遥,过来擦药。”
见她没动,沈云铮大步走了过去,挡在边遥面前,手不经意地拂过桌面,把桌上的那条金太阳手串顺手放在裤袋里,又从桌面的一个盒子里,漫不经心拿出那条他从边遥那要的手串放回原位。
边遥视线受阻,蹙着秀眉说,“沈云铮,你让一下,我好像在你这,看到一个很熟悉的东西。”
沈云铮拿过桌面那条手串递给她看:“就是上次从你那要的金太阳手串。”
边遥垂眸,没接,她能看出来确实是她的那条,她刚刚看错了?
“你以为是什么?”沈云铮眉眼深深地问。
边遥走回去,坐下,淡淡地说:“没什么。”
沈云铮垂眸,掩下里面的晦涩,指尖隔着衣物捏了下裤袋里的手串,他也没想到,时隔14年,边遥还能认出来当年的那条金太阳手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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