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暮的到来,于她的房间而言,如同台风过境。
木板子散了一地,电脑砸得稀烂,床单子皱巴巴一片,床脚下本来坐在地毯上的大玩偶,现在被池暮抓在怀里好奇地扯来扯去……房间里一片狼藉。
沈榆咬着下唇焦躁地走来走去,时不时地瞥上一眼手机,亮着的屏幕赫然是小说网站的实时热搜榜。
她的新章节真是捅了读者窝了,除了她这个作者以外,大家都像过年一样喜庆。
#木鱼终于更新了#
#榆木脑袋,一款很新的相爱相杀CP,入股不亏!#
#有奖竞猜木鱼的初始大纲#
#当你喜欢的角色来到现实世界#
#男女主复活#
……
《限时沉沦》一书的最新章节已经登了上去,实时话题热度在小说网站上持续攀升。
在长达一年的交锋里,沈榆的小说男主早已沦为了隐形人,大反派池暮倒是备受读者追捧,热门帖子的评论区平地起高楼,现在仍在不断堆叠。
【最新章节看得人太爽了吧?!反派反杀男主突破游戏最终关卡,闯关成功来到现实?好新颖的设定!】
点评型读者。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作者大大终于听劝了!!!早就该踹掉那个废物男主了!!!么么么么么作者大大!!!】
尖叫型读者。
【呜呜呜我们美强惨的池暮宝宝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心疼反派型读者。
【简单分析一波,男主这么废物,女主救自己都救不过来,早就该杀了,明明只需要和反派拉扯就足够精彩,拖到现在毫不怀疑作者是在水剧情(看到别杠,杠就是我对,若要证明,请让作者先上交所有存稿)】
心机型读者。
【女主和反派能不能为了我谈一个啊?!好配已经说累了!池暮这样的美男子,能不能行?就问作者能不能行?】
拉郎型读者。
【不然换个CP名算了,榆木脑袋不吉利,一个两个都不开窍,这打的时候都TM要亲上了,还扯什么杀不杀的?】
急躁型读者。
【要什么谈恋爱?!反派继续搞事业才香!女主滚粗!】
【+1!赞同池暮大人继续搞事业!在现代世界里搅动风云!!!】
男频型读者。
【这走向越来越离谱了,男女主都被反派杀了?反派穿越了?作者变女主了?这精神状态是不是有点太超前了?】
反问型读者。
沈榆挨个看完,忍不住感慨一声,连载两年以来,她从未见过如此热闹的评论区。
太爱了。
*
沈榆的小说投稿在一个刚刚起步的小平台上,和多家大站都有一些合作,分发渠道多。
沈榆的这本小说能有一定基础的粉丝,也多亏于此。
故事情节发展到这里,有人说,小说写崩了,崩得没边儿了——好好的无限流恐怖题材一个大拐弯,未来科技变现代都市,恐怖爱情变大男主爽文。
作者木鱼也被骂惨了。
而这会儿,看热闹的读者纷纷涌入,小平台已经被这天大的流量给砸晕了。
沈榆手机里作者群的□□消息弹了几百条,她一条也没敢打开。
因为,沈榆收不了场了。
她指尖颤抖,拿出自己的手机,点进了一个APP,名字叫鱼阅。
APP的图标是一张金鱼状的白色面具,叠加着黑色面具的阴影,看起来颇为怪异。
APP页面简洁,点进去时稍有卡顿,这在以往是从未有过的情况。
沈榆点进了《限时沉沦》,阅读最新一章。
她翻看的速度极快,越往后翻,眼底的冷意便愈发凝结……
【擦干净的刀刃一分为二,钉在沈青辞的肩膀上,将人挂在刻满符文的墙壁上。】
【红色的液体沿着墙壁流下,尽情地舒展开来,填充着坑坑洼洼的地面,沾湿了池暮的裤脚。】
【“真是碍眼。”池暮四指并拢,轻轻一勾,面无表情地收回了插在沈青辞肩膀上的刀刃。】
【继续擦拭干净,刀刃被珍宝一样妥帖地放在了池暮的胸口处,他看向了角落里新鲜的尸体。】
【“阿榆,我们很快就要见面了。”他嘴角微扬,脚步一转,朝着古朴的大门走去。】
【银蓝色的字体浮现在空中,科技感与年代感相互割裂——】
【『游戏已通关,现实世界通道已打开,祝您好运。』】
【大门向两侧移开,阳光争先恐后地挤进来,浇灌着池暮的灵魂。】
【灼烧感逐渐褪去,他缓缓睁开眼睛,昏暗的光线里,站着熟悉的身影。】
【池暮眼睛一亮,从背后拥住沈榆。沈榆身体僵硬,似乎不敢转头看他。】
【池暮不满,掐着她的下巴与她在四分五裂的电脑屏幕中对视,“阿榆?”】
【沈榆似乎刚刚回过神来,惊愕地看着他的脸,泪花子瞬间失控地涌出。】
【恐怖游戏中人人追捧的天才武器研究员,此刻,在他面前像个待宰的羔羊一般,收起了所有的锋芒,恐惧地发抖。】
【副本游戏结束了,现实游戏才刚刚开始。】
【池暮笑了。】
【“阿榆,总算抓到你了。”】
【(第520章完)】
……
几个字猝不及防地截断了所有的故事,不算结局的结局让沈榆一个头两个大,这是要开启第二卷的节奏啊。
第二卷,卷进了她这个作者本人,像是两个平行世界交错,沈榆从作者变成了主角之一。
现实世界和小说世界的边界,因为闯关成功的游戏奖励变得模糊不清。
她要来动动脑筋……这个设定是不是可以更改?是不是继续纠缠下去,她还可以把人送回去?
这样的念头只是如流星般划过大脑,沈榆已经被折磨到想要弃坑的地步,完全不想再动笔。
沈榆的愤怒急需要一个宣泄出口,当忍无可忍时,她一把扯住了池暮的领口,气势嚣张:“你——”
“我怎么了?”
理所当然的语气,将沈榆的质问统统堵了回去。
“阿榆刚刚才说不会偏心,现在,对待沈青辞就是那样温声细语,对我,就这么凶?”
“不然,我还是杀掉他好了。”
沈榆被气得脸色涨红,指骨泛白,血痂不知何时绷开,染红了池暮的衣领,池暮的目光被红色吸引了去。
感受着她手指的温度,鲜血的湿润,池暮做出一副愈发愉悦的表情。
沈榆真想扇他。
“不许你动他!”
“嗯?”池暮撩起眼皮子与她对视,“如果我动他的话,又如何?”
又如何?!
血气上涌,沈榆的拳头便不想再忍耐,立马砸向池暮。
池暮却是侧头躲了躲,按着她扣进了自己的怀里,像是听不懂人话一样垂眸问她。
“阿榆这是投怀送抱?”
“不然,你也叫我一声哥哥好了。”
“至于另一个哥哥,阿榆,等我杀了他,你再对我动手也不迟。”
池暮的手臂虚虚环着她的腰,一句一句,不知道是试探还是预告。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他想留在这里。可他没有身份,没有背景,甚至不懂这里的任何规矩。
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短时间内,他可是要好好讨好沈榆。
沈榆显然也明白这一点。
她动不了池暮。
池暮同样动不了她。
可在小说里也一样,她最是讨厌他这动手动脚的臭毛病还有这张吐不出象牙的狗嘴。
沈榆冷笑一声,随手抄起桌子上的泡面桶就扣在了他的头上。
“别碰我。”
淅沥沥的番茄汤汁顺着柔顺的黑发淌下,沿着半边脸颊,从下巴,一滴一滴地落进精致的锁骨,沾湿了他来时早已灰扑扑的白衬衫,粘腻又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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