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江呈景怎么可能睡过?她孩子都那么大了!

是不是前几天的事儿你觉得我给的教训还不够,那我就让项目继续停着……”

把车停下后,慌慌张张解释的金宴之显然越急越说不清楚。他想过两个人过日子会有成千上万种起争执的借口,但从来没想过会是为了那个女人,忍不住重重的叹了口气。

“你俩就算睡过她也可以有那么大的孩子啊!

没事儿,都过去的事儿了,你照实说嘛,我不生气。”

新婚的妻子把手抱在了胸前,恶狠狠地瞪了自己一眼。嘴巴高高地撅起来,那双穿着白袜子的脚丫也第一次摆脱了偶像包袱,高高地翘在了副驾驶座上,似乎是要为主人增添几分无谓的气势。

就这样,她还说她不生气……

“过去就没事儿,你要我说什么!

不对…你该不会以为恒恒是我的孩子吧?”

眼见着金总百口莫辩急得抓耳挠腮,林祯儿却只觉得对方行迹可疑,怎么看怎么不对劲。恒恒来恒恒去,对方叫得倒是怪亲热的,想到这儿,她就更生气了:

“好!那你说说,她手上的纹身是怎么回事!那个太阳,咱家墙上有个放大版的!”

等着丈夫解释的人没想到,这句话一说完,对方反倒安静了起来。不仅没有解释,也没有任何的反应,只是回过身重新启动了车辆,不发一言地朝家里开过去。

那句关于纹身的问话,像盆兜头而下的冰水,让这位年轻的企业家忽然冷静了下来。

直到进了家门,对方的手才像往常那样轻轻拍了拍妻子的肩,伸手指了指餐桌,侧脸的人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有一条刚蒸好的黄唇鱼和两碟爽口的小菜正冒着热气。

“你先吃点东西,晚上应该没吃饱吧。”

拉开椅子的人忽然带着些不容辩驳的压迫感,他的嘴角还是带着笑意,眼底却有种更深的情绪藏在眸光后面。

鱼肉鲜甜,饭粒清香,被夹进碗里的茄子用咸蛋黄裹着蒸了,是西江最地道的家常菜。面前的所有都完美得不像话,如果不是刚刚在车里吵的那一架,林编剧觉得自己嫁进豪门的生活,简直比电视剧里的更加美好。

她低头把碗里的食物吃完,发觉身边的人除了给她搛菜,半点也没动过桌上的食物。

耐心等到妻子吃完,深吸了口气的金宴之才牵着对方的手,坐到了沙发上。他打开了办公的电脑,毫不避讳地露出了背景上那个与江呈影手上完全相同的纹身图案,柔声道:

“这个图案,不是我和她旧情未了的证据。

它代表着我少年时最好的朋友,那个人叫江呈旭,是她的弟弟。你之所以没有见过他,是因为十年前,他就在我们学校的登山活动里失踪了,过了整整四天才被警察找到,人早就凉透了。”

丈夫的声音里有极力克制的悲伤和竭尽全力的平静,林祯儿咬了咬嘴唇,这个答案是她怎么也没想到的,当然,现在想到也没用了,她尴尬地清了清嗓子,过了半晌,还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江呈景和那个女演员晚上的挑衅还历历在目,被偷拍扣屎盆子的愤怒也没能真的从心里过去。但关于这个太阳的真相传入耳中,她还是想为方才的不依不饶道歉。

“他们姐弟,都是江伯伯的外室生的,在我们圈子里,叫二房的子女。江家斗得厉害,像他们这样身份的孩子有七八个,正房的几个子女都出息又跋扈。

那年爬山,他们给我们指了条近路,十几岁的孩子满脑子都是要强不肯认输的劲儿,为了赢过那几个讨厌鬼,我们就偏离了队伍,走了那条小路,没怕多久江呈景就崴了脚。

因为我个子高体格也更壮,所以由我背着他姐姐下山,他留在原地等我保存体力,但等我从山下回来,天已经黑透了…他的电话也打不通,再见到他,就已经在殡仪馆了……这画,是呈旭念书的时候,画在课本上的,每本他都画……”

男人的话没有接着说下去,他的手点进了电脑的相册,似乎想打开以前的记忆,给新婚的妻子看看那位永远定格在少年时期的旧友,却又迟迟没有按下最后那个按键的勇气。

垂下眸子的人没有说话,只抬起手一下一下抚着爱人的背。她明白这种失去挚友的痛,过了好一会儿,身边的人终于点开了那段尘封已久的记忆,打开了加密的文件。

屏幕上有张与江呈景八成相似的脸,清秀地出现在了眼前,照片里的两个男孩看上去都不过十来岁,正穿着背心站在篮球场边,像说好了般笑出了满口的白牙。

“你以前喜欢打篮球?”

这句话是林祯儿脑子里转了又转,此刻能说出来的最合适的话了。她从未见过丈夫打球,除了日常见到他为了应酬,出门打高尔夫和骑马,剩下的空闲时间,对方都只泡在健身房里。

“小时候我父亲教我打,后来就跟呈旭打。

再后来他们都不在了,我也就没有再打过。”

如果这世上有比自己更蠢更不会说话的人在现场,表现得也不会比她更糟了。林编剧的指尖又扣紧了掌心,该死,平时敲着键盘天马行空的那个脑子今儿怎么也转不动了。

她的眼神在屋里转了又转,想打破这可怕的沉默,终于把眼神聚焦到了门口被巧姐拆好堆在一起的快递上,那里面有自己准备送给丈夫的生日礼物,再过几天对方就要生日了。

虽然现在气氛不对场景不对时机也不对,但闯祸的人管不了更多了。她一个箭步起身走向了门口,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那个小小的珠宝盒子,捧在手心里,嬉皮笑脸地朝沙发上的男人走了过去。

“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生日礼物,今天提前到了,你就提前打开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早拥有!早享受!”

小小的木盒子打开后,有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在深红色的天鹅绒内衬上格外夺目。

皱着眉看了半天也不敢确认的金总终于伸出手把那个东西拿了起来,仔细端详后,他哑然失笑地看着新婚的妻子,开始回忆起过往的人生里有没有比此刻更无语的时刻:

“这是个…纯金的挖耳勺?”

似乎意识到自己马屁拍到了马脸上,尴尬的人嘻嘻笑了几声后抓起对方空着的另一只手,用力击了个掌:

“经过我的观察,你经常会趁没人的时候,躲在角落里掏耳朵。

我们金总当然不能用那些普通的挖耳勺,得用纯金的啦!你别看这玩意儿小,它保值得很。”

这几句玩笑没有令现场的气氛更好一点,金总满头黑线地望着发现自己怪癖的妻子许久,直到对方在震耳欲聋的沉默里坚持不下去,起身跑上楼后,才回过神来。

他现在的心情极其复杂,喜欢掏耳朵的怪癖被发现令人有些颜面扫地和难堪,可另一方面,他又觉得那个新婚的女人能对自己有这样的关注度,实在是令人有些可喜可贺。

“祯儿,过几天的生日蛋糕你说要你来定。

那蛋糕,总不是挖耳勺形状的吧……”

浴室里的水声哗哗地涌进耳朵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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