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台边,霍文山以花式动作抛接酒瓶,冰块的碰撞声清脆,酒液混合,最后用帅气动作结尾,将调好的经典三等分橙红色尼格罗尼往前一推:“嗯哼,所以呢,他怎么回答的?”

顶级的金酒、金巴利和甜味美思混合在一起,风味复杂深邃,简年咽下这口酒,沉默了几秒回答:“他说,除了我,他不会爱上任何人,更不可能和除我外的任何人结婚。”

说的倒是好听。

简年摸索着浮雕酒杯上面刻意做出来的锤纹,指尖被冰了一下,心里并不相信庄煜说的话,但当时自己确实被震住了,以至于庄煜说完,突然亲了他一口他都没反应过来。

霍文山放下摇酒瓶,刻意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挑眉道:“哇哦,庄煜可真是对你一往情深!不过你这个问题也太危险了,万一他想起来他真正的初恋——林清婉怎么办?”

林清婉。

这个名字已经很久没有被人提起过了,简年恍惚了一下,他抿住唇又松开,再喝了一口酒,这才缓缓回复:“我当时没想那么多。”

林清婉就是庄煜喜欢的那个女生,庄煜的初恋,也算是……自己的初恋吧。

时间仿佛被骤然拉回高中那段时光,是他和庄煜几乎每天都能见面的时候,也是他和庄煜关系最差,针锋相对到整个学校都知道他们俩不合的时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校里逐渐有了庄煜和林清婉是一对的流言,哪怕林清婉红着脸否认过很多次,庄煜也从没承认,但还是有人觉得他们很配。

简年起初没有把这些话放在心上,甚至冷冷地笑了几声,他那时觉得,以自己对庄煜的了解,庄煜是不可能和林清婉谈恋爱的,这些人都在胡扯。

首先,像庄煜那样的三好学生绝对不可能早恋,其次,以庄煜的性格,如果他真的和林清婉在一起了,一定会坦荡地承认,最后,林清婉为什么会喜欢庄煜那种性格冷漠的书呆子?庄煜有哪点值得她喜欢吗?

他一直这么想——直到研学那天。

研学那天,他去的很晚,却误打误撞和庄煜坐了同一辆车,等到农庄的时候,轻松的任务都被抢完了,简年在亲自下地体验种菜和采摘之中犹豫了一下,还是臭着脸拿起篮子,准备去摘蓝莓。

他装作不经意地看了庄煜一眼,以为这位好学生会选更累但学分更高的下地种菜,没想到庄煜同样也拿起了篮子,走在他旁边。

简年立刻转过头,跟着工作人员进了蓝莓园,选了几棵看着还算顺眼的蓝莓树,戴着手套慢吞吞采摘。

等他摘完两棵树再抬头,庄煜已经不见了,简年愣了一下,随即心里有些古怪地想,庄煜速度这么快?庄煜不会没完成任务就跑了吧?

终于能够抓到好学生的小辫子,简年有些兴奋,已经想好了怎么让庄煜出丑,他环视了一圈,趁工作人员不在,带着篮子溜了出去,思索几秒后,选择去离蓝莓园最近的小山坡。

他本来只是想碰碰运气,没觉得自己会这么快就找到庄煜,但上天似乎有意要让他看见那一幕,非常巧合的,他在小山坡的树后,看到了站在树林中的庄煜和林清婉。

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立刻上前去质问庄煜偷懒,而是下意识地把自己藏进了树后,屏住呼吸,盯着两人。

他想听听他们说了什么,可两人似乎刚刚结束交谈,林清婉的脸上有一抹错愕,而庄煜一直是平时那副冷漠平静的样子,看不出来什么情绪。

简年低头停顿了几秒,在走出去吓他们一跳和转身离开,等找到机会再用这个把柄威胁庄煜之间犹豫,但还没等他想好到底该怎么选,两人就一前一后也准备离开这里。

“啊!”

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摩擦,刚好掩盖住了林清婉发出的小声惊呼,她被脚底下的石子硌了一下,脚踝一拧,不受控制地往前倒去,庄煜听到声音回头,反应迅速地伸出手,接住了林清婉。

他抓着林清婉的手臂,等林清婉站直后又很快松开,淡淡开口:“我先走了。”

而简年闻声抬头,只看到了庄煜背对着自己,和林清婉似乎在拥抱的画面。

风声停了,简年静静地站着,那一瞬间,他好像想了很多,但种种纷乱的念头,最后也只终归为一句话:

庄煜和林清婉真的在谈恋爱。

庄煜真的喜欢林清婉,他们互相喜欢。

那些人说的对,是自己想错了。是啊,他们怎么会不配呢?庄煜和林清婉总是在年级前十的表彰墙上一起出现,俊男靓女的照片养眼,还经常一起参加活动,一起参加比赛,一起主持各种大会,一起念演讲稿……

他们俩光是站在那里,就有好多人觉得他们应该是一对。

那次研学,简年因为没能完成采摘蓝莓的任务,还中途跑出去偷懒而遭到了老师的点名批评,简年头一次没有露出不在乎的表情,而是沉默地接受,惹得庄煜多看了他好几眼,简年也罕见地没有和庄煜拌嘴,挑衅地问他看什么看。

“你这酒有苦味,不好喝,你手艺退步了。”简年灌下最后一口酒,嫌弃地将空酒杯推给霍文山。

霍文山:?

他可是按照简年的口味,特意往里面多加了半勺糖,苦在哪?

霍文山无语地看了眼简年离开的背影,又看了一眼手中的两张请柬,默默叹了口气。

简年今天来找他,不光是为了诉说心事,更重要的是来当面送请柬。这是简年和庄煜的结婚请柬,外表黑色加烫金,应该是按照简年的审美设计的,不然应该是喜庆的大红或者是甜蜜的粉红色。

打开后,里面倒是浅粉色的手写信,看字迹也是庄煜写的,工整大气,有种收敛的锋芒,不促不漫,不像简年的鬼画符。

没想到啊没想到,简年居然是他们三个好兄弟中最先结婚的,霍文山“啧啧啧”了几声,真是人算不如天算,放在一个月之前,如果有人告诉他简年会和庄煜结婚,他一定觉得那人疯了。

程朔最近在打比赛,这一张请柬就由自己带过去吧,顺便给兄弟加油助威一下,争取拿个冠军回来。

“紧张吗?”

简年扯了一下白色西装的袖口,第七次看向门口,嘴硬道:“不紧张。”

穿着伴郎服的霍文山手里拿着小捧花,他拨弄了一下上面的粉红色丝带,挑眉笑了笑,没拆穿简年的心口不一。

今天就是庄煜和简年的婚期,按照婚礼流程,准确来说按照接亲流程,简年要先待在自己的家里,等到了吉时,庄煜就该坐车来接简年去结婚场地,庄煜的私人庄园了。

就连布偶猫花花和管家机器人都被绑上了粉红色的蝴蝶结,作为简年的“陪嫁”,伴郎本来是两个,霍文山和程朔作为简年的好兄弟是绝不会缺席的,但他们这边有个说法,当了伴郎的人一定不会在短时间内结婚,程朔为了他亲爱的小男友,再加上打比赛确实很忙,就把伴郎的艰巨任务交给了霍文山,自己则是作为宾客来参加。

于是庄煜那边的伴郎也只请了一个,是宋温书。

由于国内同性婚姻还没有合法,他们的婚礼只是一个形式,真正的结婚证要到国外去领,这种先结婚后领证的模式,反而让简年松了口气。

他们的婚礼没有请太多人,只是请了双方家长、亲戚和好朋友,这也是简年的意见,他不想闹的太大,甚至觉得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最后被揭穿谎言,庄煜知道真相的时候,也不至于太难收场。

哪怕已经给自己做了很多遍心理准备,但看到庄煜进门的那一刻,简年的心跳还是停了一秒,又重新加速跳动。

他不自觉地攥住双拳,抓皱了西装裤,眼睛紧张地盯着庄煜,看对方游刃有余地应付霍文山的刁难,看着对方含笑温柔的眼睛,被毫不掩饰的爱意围绕。

等庄煜牵起他的手,要带他走的时候,简年才发现自己的手心出了一层薄汗。身体骤然腾空,简年下意识地搂住了庄煜的脖子,在霍文山善意的笑声中红着脸,被庄煜公主抱出了房门。

头顶大红花的智慧树喜滋滋地抱着猫跟在后面,屏幕上播放着《上花轿》的dj版歌曲,被简年瞪了一眼之后,又换成了《咱们结婚吧》,还用电子音跟着唱起来:

“咱们结婚吧就在今天

我不想再等了

我害怕你会改变

害怕你突然不见……”

豪车本来就足够惹眼,现在变成婚车,上面又装满了娇艳欲滴的玫瑰,更加惹得路人频频侧目。

在看到穿着白西装的两位男人出来时,路人震撼地张大了嘴巴,呆愣愣地看着更高的那一位笑着哄人,抱着脸红透的另一位上了车。

“宝宝,吃点东西垫肚子吧。”庄煜拉开车上的小冰箱,将早就准备好的甜点端出来,“焦糖杏仁咸奶油蛋糕,新出的款。”

简年不知道庄煜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嗜甜的,自己明明一直都装的很好,经常喝冰美式咖啡,也很少吃甜的,但他没有开口问,毫无抵抗力地拿起了叉子。

奶油绵密,甜味和咸味组合的非常棒,脆脆的杏仁片和榛子带着坚果的烘烤香气,里面还是栗子和巧克力的混合夹心,蛋糕胚松软,每一口都是对味蕾的冲击。

甜品可以让人心情愉悦,也能让人放松,简年捏着勺子转了一圈,将自己没吃过的那一块挖下一勺,送到庄煜嘴边:“……吃不吃?”

庄煜看着简年依旧红透的耳朵笑起来:“谢谢年年。”

即将下车之前,简年吃完了这块四寸小蛋糕,他正想找一找车里有没有镜子,想整理一下头发,就被庄煜捏住了脸颊。

他莫名“嗯?”了一声,随即被庄煜用修长的手指托住下巴转过来,愣愣地看着庄煜俯身,吻走了他嘴角留下的一点奶油。

于是,来迎接两人的程朔眨眼挑眉,看着又一次脸红透的兄弟,还有对方可疑的抿唇角动作,心下了然地露出了一个暧昧的微笑:“新婚快乐啊二位。”

宋温书略微有些心虚,他避开简年的视线,他也没有想到简年和庄总真的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真的步入婚姻殿堂,控制住自己的表情,正经开口:“都准备好了庄总。”

霍文山从后面那辆车上下来,将手里保存完好的小捧花递给简年,扯了扯自己的领带,清清嗓子:“两位新人快进去吧,大家都等着见证你们人生当中最重要、最幸福的画面呢。”

阳光透过礼堂的彩绘玻璃,在红毯上洒下流动的光斑,宾客席两边已经坐满了人,双方父母坐在第一排,听到大门打开的声音,众人全都转过头,笑着注视两位新人一步一步走向前方。

空气中是玫瑰和铃兰的清香,简年每走一步都觉得自己踩着空气,但身边人的手温热有力,稳稳地抓着他,让他有了继续往前走的勇气。

这场婚礼没有司仪,没有主持,只有两位新郎和观众席的每一位见证者,霍文山牢牢把控着节奏,低声提醒两位应该交换誓言。

简年深吸了一口气,他别开脸,侧脸通红,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手心:“我这人嘴硬,脾气臭,你都知道,我不会说那么多好听的话,但是……”

他抬起眼,目光坚定而认真,仿佛庄煜真的是他认定的爱人,这不是一场报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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