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之后,郑相宜和陈果一起留在了江城,两人默契地都没有回南省。

午夜时分两人躺在床上也曾聊起南省的雪山。

“小宜你不好奇我为什么留在江城吗?”

“还记得高中时你过生日,有人送你一张印有大海的明信片吗?那个时候大家都闹着以后要去看大海...我觉得,来自大山的孩子,想要的不就是一次向东部走的机会吗?”

“对啊,我们都在江城扎根了,还回去做什么啊!而且自打你毕业决定留在江城之后,人都变活泼了!”

妈妈袁娟身体恢复之后,郑相宜就回了学校。之后除了过春节,郑相宜再也没有回去过。

她按照正常的道路毕业找工作,经济独立,和陈果住在小出租屋里,以在江城上班的名义斩断了自己和妈妈之间那根看不见的脐带。

陶时安在她刚升大二的时候出国了。短短四年时间,陶时安带着他组建乐队渐露头角,在国内外已经积攒了不小的人气。

到现在郑相宜上班了,连她的同事都在讨论他的乐队。

“小宜,组长他知道我喜欢闪星乐队之后,特意请我们去看现场演出哦!你和我们一起去好不好?我们买了三张票。”

闪星。

陶时安的乐队已经在国内巡演过很多场。

同事琳琳有次看到了郑相宜手机里存的陶时安的照片,以为她也是陶时安的颜粉。自此一遇到乐队的事情就跑来跟她聊天。

“闪星从没有在自己的江城演出过,据说是主唱陶时安想要把自己的家乡放到巡演的最后一场。”

琳琳和组长一路上都在聊天,不知道怎么就又聊到了闪星。

郑相宜想,或许因为陶时安不想回来吧。

检票入场后,琳琳第一时间就冲到了第一排。和她这个演出常客相比,郑相宜稍显局促。

她跟在两人身后,目光游离在唯一发光的高台上。

台上,工作人员在搬动乐器。

没看到乐队的人。

郑相宜倏然移开视线,撞进身旁女孩的手机屏幕里。

女孩似乎是在拍摄vlog,活力满满。

她悄悄挪开了腿。

大家都在聊天拍照,琳琳的声音更清楚了点:

“我就说要提前来吧?这次我们可是抢到了好位置,在livehouse就必须站在最前排!”琳琳激动地说。

“是呀,就是灯光有点闪。”郑相宜说完,耳鸣般的一道尖音忽然响起。

是台上的工作人员在试音。黑匣子般的房间里开始播放乐队的歌。

郑相宜微微皱起眉,只觉得自己的耳鼓膜都在震动。

果然前排不适合她。

她想往后站,可身边很快涌上一群人。

郑相宜不禁扭头看向他们被灯光照亮的脸庞。

年轻的男女脸上无不洋溢着激动。

郑相宜很喜欢观察别人的眼睛。在昏暗的地方,她很容易就被亮晶晶的眼睛吸引。

忽然间,她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郑相宜回头一看,一个涂着红唇的漂亮小女孩脸上挂着两个梨涡,弯起的唇角也在目光触及郑相宜脸上一角后忽然僵住。

“怎么了?”郑相宜问他。

女孩回过神说:“哦哦,这是我们自己做的周边礼物,送给你们。”

郑相宜低下头,女孩给她塞了三个盲文铭牌,这熟悉的铭牌让郑相宜想到了她和陈果做过的礼物。

曾经她也做过,不过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郑相宜将铭牌分给琳琳和组长。

高大的组长将其他男性挡在两个女生之外,低头笑着感慨一句:“虽然闪星人人都是帅哥,但当之无愧的颜王果然是陶时安啊!几乎有百分之八十的粉丝是为他而来的。就像我我妹妹,小小年纪的,才上初一就开始粉他了。”

郑相宜听着听着,竟有些有荣与焉。

身后已经形成了堵堵人墙,郑相宜打消了往后挪的心思。马上就要开场,后排站满了人,一旦她出去了,恐怕就进不来了。

好在台上很快就熄了音,郑相宜的耳朵得到了片刻的解放。

工作人员在台上来来往往,最后搬着一架大提琴上了台。

郑相宜看过闪星每一个录播视频,她知道陶时安新出的专辑里有首歌叫做《入梦池沼》,只有这首歌里有大提琴独奏。

灯光骤然熄灭了。

一排风格迥异的男人依次走上了舞台,领头的贝斯手握起了话筒说:“喂喂?”

郑相宜目光移开,落在最后一位上台的那抹高大身影上…

陶时安身穿一件纯白色西装,捏着根细细的盲杖缓缓跟在其他人身后,轻而易举就点燃了整个场馆的导火线。

尖叫声压过了人声。

灯光刷的一下打在陶时安身上。

他优雅地收起盲杖,向台下鞠了个躬。脸上那半截蝴蝶面具遮不住他眼中的璀璨星光,反倒是令他精致的、骨相完美的下半张脸更加立体。

所有人都在喊着他的名字。尖叫声也淹没了郑相宜。

陶时安。

他终于以自己的身份走到了万人瞩目的舞台。

很快,前奏响起。

陶时安握住话筒,整个人气场都变了。

他的脸被照得熠熠生辉。尽管灯光时不时会给到其他成员,郑相宜仍有种错觉——

陶时安是唯一的主角。

唱过高潮部分,陶时安坐到了大提琴后的椅子上,脱掉了他那件外套。

贴身的白衬衫和西装马甲紧紧包裹住他宽阔的肩膀和紧致的腰身,令无数粉丝痴狂尖叫。

而他呢。

仍是那副温柔到极致的完美面孔,眼神空洞地平视前方。

“如果不是因为我知道他是盲人,还差点以为他在看我们!”女孩们略带哭腔的话此起彼伏。

郑相宜默默注视着陶时安,轻轻扬起了唇。

她喜欢的男孩真的变成人人都爱的大明星了。

以前她或许会有点生气,现在却只有淡淡的欣喜。

陶时安太值得了。

贝斯手在台上佯装哭泣:“每次到这里大家都很激动呢?今天照例挑选一位幸运观众上台来唱。”

郑相宜目光从陶时安脸上移到贝斯手的脸上,直接和他对视上了。

若是几年前的她恐怕都想立马躲在组长和琳琳背后去了。

可现在的她只是略微挑了挑眉。

心中莫名有了不祥的预感。

贝斯手的目光仿佛是黏在了她的身上,烫得人脸热。

“这位穿白裙子的女生,会唱《入梦池沼》吗?”贝斯手目光灼灼盯着郑相宜。

组长推了把她的背,琳琳也用羡慕的表情说:“小宜,问的是你耶!”

一时间,话筒被传递到她嘴边,无数的目光刺向她,令她有种回到大学里的错觉。

郑相宜没有沉默太久,很快就笑着回了句:“抱歉,我不会。”

贝斯手的表情一下子变得很失望,他张开口似乎是想要将场子扯回去,可巨大的音响里却突然传来了“铮铮”的声音。

像是裂帛的嘶鸣。

琴弦拉断了。

灯光照亮了一张惨白的脸。

陶时安修长的脖子藏在纽扣下,短发一丝不苟梳在脑后。他忽然摘下面具,露出深邃的眼窝和高挺的鼻梁。

她顺着他的目光看向他高举的手。

又是几道咔嚓的响声。

面具上的蝴蝶化为一地残渣。

他居然捏碎了面具!

这在乐队其他人眼中俨然是场事故。

鼓手站起身,贝斯手往前走了几步,纷纷想要上去关掉他的话筒。

下一秒,琴声继续,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陶时安没有停,就像是刚刚拉断琴弦、捏碎面具的人不是他一样。

可台下的所有人都看到了他滴血的手指。

郑相宜抿紧唇,下意识握住了手上热乎乎的物体。

旁边的琳琳吃痛地甩开她的手,神色莫名:“小宜,你怎么了?”

郑相宜这才回过神自己差点不小心抓伤了她,连忙哄她:“不好意思,我刚刚在想事情...”

琳琳疑惑的目光从郑相宜脸上转到陶时安身上,有点纳闷:“太不对劲了!”

演出结束,郑相宜跟着人潮慢慢涌出门外,紧皱的眉头一直没有松开。

组长去开车了。

郑相宜和琳琳站在路边等待,琳琳好奇地说:“你今天怪怪的哦!”

郑相宜有点紧张,怕她看出来什么。

可琳琳下一秒就说:“陶神也很怪。”

郑相宜心中微动,低声问:“他,他哪里奇怪了?”

“他的现场从未失误过,可刚刚他不仅弹错了音,琴弦还断了。”

“人都会出错的。”郑相宜硬着头皮说。

琳琳觉得不对,还想说什么反驳她,突然看到一群人朝这边走来,可不是她心心念念的闪星乐队吗!

她激动地拉住郑相宜的袖子,“小宜小宜快看!他们朝我们走过来了!!”

“谁啊?”郑相宜轻声问了句。

“闪星啊!!”

郑相宜瞬间不动弹了。

高跟鞋的声音率先逼近,女人是乐队里唯一的女鼓手,有一头海藻般的长发和国内顶尖的架子鼓技术。

郑相宜不自觉拿自己和她对比,只觉得脸上发烫,怕真撞上陶时安了,不想再留在这儿。

她拉着同事就往外走,“我还想要他们的签名呢!”

琳琳不肯走。

郑相宜只好安慰自己,乐队的人又不认识她,肯定是路过而已。

不巧的是,女鼓手还真是冲着她来的。

“你们好,我们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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