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晚学之后,雨渐渐地停了。

看了一眼天边露出的夕阳的金光,周晴有些暗暗庆幸。这雨要是不停的话,自己就得迟些回家,或者等家人给她送雨伞来。

自从上次那场淋雨引起的肺炎痊愈之后,汤兰英就经常念叨:“哎呀,这肺炎的高烧可不得了啊,我家二丫原来那么爱说爱笑的一个孩子,肺炎好了之后,就变得不爱说话了。”

开始的时候,汤兰英还严重怀疑她的智力有了问题。可是,经过一段日子的观察之后,她发现女儿不但没变傻,反而比以前更聪明了,只是话少了而已。

她这才彻底放下了心,只是,从那以后,无论是周根民还是汤兰英,都绝不许几个孩子再淋雨了。

他们被周晴的那场病吓破了胆。

从学校回到村里,也就一两里路远。

因为下了一天雨的缘故,路上很是泥泞。

八十年代,这一带还没有修公路,连去县城的班车,都得走这些土路。

周晴的蓝布鞋沾满了烂泥,好不容易才走到了家。

汤兰英一见女儿回来了,立刻从墙角拿起一双布拖鞋:“二丫,快,妈已经烧好了热水,你赶紧去洗脚,换上干袜子,干拖鞋,省得又冻着了!”

接过拖鞋,周晴认真打量了一眼母亲。

汤兰英今年四十六了,可是因为常年操劳的缘故,头发有些花白,脸上的皱纹也很多,看起来像是五十多岁。

不过,即便如此,还是能看出来她年轻的时候是个俊俏的姑娘。

她的三个女儿,生得都有些像她。

经过半年多的朝夕相处,周晴早已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也融入了这个家庭。

作为父母,周根民和汤兰英都是合格的。

首先,这对夫妻并不重男轻女,这一点,从他们家里那么穷,她却能一直念到初中毕业,就看出来了。

这对夫妻对自己的五个儿女,都是一样的疼爱。他们的脾气性格都很温和,很少有发火的时候,孩子哪里做错了,他们会很有耐心地跟他们讲道理。

周晴的大哥周风,四年前娶了大嫂才陈巧霞,生了个儿子周天天,现在已经跟他们分家单过了。

周风各方面条件都很一般,却娶到了长相漂亮的陈巧霞,他因此而对陈巧霞言听计从,自从结婚以后,就是典型的娶了媳妇忘了娘。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分家的事。

陈巧霞一看周家穷成这样,下面还有三个念书的小叔子小姑子,就天天吵嚷着要分家。

周风拗不过媳妇,周根民和汤兰英也不想儿子为难天天被媳妇百般折磨,就成全了儿子分了家。

分家单过之后,周风在镇上的窑厂里找了个活干,每月拿固定工资四十块钱,陈巧霞在家种那几亩责任田,日子倒也过得不错。

只是,周晴知道,以她大哥那怕媳妇的怂样,别说他们只是过得稍微不错,就是家财万贯,估计也不会花到父母弟妹身上。

至于大姐周月,更是让周根民两口子提起来就生气。

周月十五岁那年,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和同学邱超好上了。

这是一门让周根民和汤兰英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的婚事。

不光是因为邱超家里太穷了,父母又懒又笨,还有兄弟四个。

更主要的原因是邱超那小子一副花花肠子,做人做事不稳重,不踏实。

可是周月却跟鬼迷了心窍一样,哭着喊着非邱超不嫁,还在人家家里过了夜。

这种事情,在农村传得多快啊,这下,周根民两口子不答应也得答应了。

于是,他们只好咬牙答应。

如今,结婚还不到两年,邱超就露了原型。

他每天早上一觉睡到十点钟,邻居们给他送的外号就叫“老十点!”

庄户人家,这么睡下去,地里的庄稼活可怎么干!

周月没办法,只好自己硬着头皮去干。

哪怕是怀孕了,大着肚子,周月也要挑水浇菜地,就这样,她怀的那个孩子流产了。

可邱超还是不知道心疼她,依然天天睡到老十点,导致地里的庄稼欠收。周月不得不跑回娘家借粮食度日。

没办法,婆家太穷了,周家虽然穷,可总比邱家要强些。

周晴觉得,自己家里那么穷,跟她大姐不停地拖累娘家有一定的关系。

现在,她大姐倒是真后悔了,一回娘家就抹眼泪哭诉丈夫的不好。

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世上哪有卖后悔药的?也只好将就着过下去了。

至于底下的二弟周雷和最小的妹妹周星,一个是十五岁,才念初一,一个十三岁,读五年级,倒都是活泼开朗的性子。

实际上,周家五兄妹在父母的呵护下,虽然穷了些,可是性格都很阳光。

用上辈子的心理学理论来说,那就是她们兄弟姐妹五个,打小都不缺爱。

只不过,他们太缺钱了。

洗好脚,换上干袜子,穿上拖鞋之后,汤兰英就说:“饭晚做好了,来吃饭吧!”

说完,她又扭头对堂屋喊道:“周雷,周星,他爸,都来吃饭了!”

一时,那爷三个就纷纷从堂屋来到了锅屋。

这里的人把客厅叫堂屋,把厨房叫锅屋,周晴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称谓。

周根民是第一个进来的,他虽然很瘦,可是身板却很高大,皮肤也不像一般农民那么黑,而是有点苍白。

周根民在他们村的中年男人那里,也算得美男子,两个儿子却不像他,都长得普普通通。

见周晴把小板凳一个一个往饭桌前搬,周根民就问:“二丫,你今天没淋雨吧?”

周晴摇了摇头。

汤兰英就把红薯稀饭一碗一碗地端上桌。

桌子中间,放着满满一大盆切碎的萝卜干。

这就是他们全家的晚餐!

眼看弟妹也来坐下了,周晴就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红薯稀饭里,加了一点玉米面,味道不好不坏。

周晴又夹了一块萝卜干放进嘴里,入口虽然咸,却吃不到一点油香味。

她这才意识到,她妈根本没有在萝卜干里放油。

哎,一定是为了省点麻油吧!

这年头,麻油是个好东西,家里虽然种了二分芝麻地,可是收上来的芝麻都卖掉去换柴米油盐了,一年也就留几斤芝麻自己打点麻油,吃的时候就很节约。

所以,周晴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吃到玉米面饼子里夹着泛着麻油香的咸菜,就感受到了妈妈对自己爱。

这样的贫穷,是她上辈子无论如何都没有经历过的。

上辈子的家,虽然买不起奢侈品,可是平时吃饭穿衣是不愁的,起码能吃饱,隔三差五也能吃到便宜的猪肉,还有市场上卖的青鱼冻肉鸡之类的。

至于穿的,夜市上多的是十几块乃至几块钱一件的T恤裤子,还有几十元一件的棉衣外套,毛衣啥的,总之,只要不追求品牌和精致,是不会为生存发愁的,因为家里最低限度,还有十几亩地。

“妈,明天逢集,你能不能上街给我买双球鞋啊!”饭桌上,周雷突然问汤兰英。

汤兰英一楞:“你去年不才买过一双么?现在怎么又要买?”

“我现在这双太挤脚了!”周雷嘀咕道。

周晴看了弟弟一眼,发现这半年来,他的个子又长高了不少,饭量也明显增加了,他面前的那碗红薯稀饭已经被他扒了个底朝天。

关键他的碗还是那种粗瓷的大海碗,不是她和周星用的小平碗。

个子长了,脚必然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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