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老先生比落尘本尊还急:“诸位,不要妄加揣测啊,帝女人很好的。要知道,她救了很多人,给灵韵国创造了很多财富啊。”

“可是她没救那个行乞的小女孩啊,人家已经很可怜了,靠乞讨为生。金履即便化为凡履,她可以重新制履呀。可是,小女孩的命只有一条啊!”

“对对,除非你能证明她还做过什么善事,否则这就是帝女的过错。”

“只救自己国家的人算什么神仙,这种人没准哪天会祸害他国。”

什么道理?

凌臣扯一扯落尘的手:“走吧?”

落尘僵硬在原地,赌气似的:“不走!”

“真相没那么重要!”凌臣拉拉她的手:“别跟他们置气!”

台上的老先生却更为义正词严:“我能证明!”

落尘:“……”

凌臣:“……”

围听者们,又按捺不住激动。

“不过,不是今日,等下次说书日,我需征得关键人同意。”乔老先生道。

落尘:“他有征得我的同意?”

众人倒不着急:“好,我们且等下回分解。”

人们四下散去,私下交头接耳:“我也该买双新鞋子了。若有一双帝女做的鞋,死了值得了。”

“今晚做个美梦吧!”

台上的乔老先生突然大声喊道:“喂,那位带小孩子的瘸子姑娘,你们等一下哈,故事不能白听的……”

凌臣:“特么的……谁是小孩子?”

落尘:“他叫我?瘸子……”

凌臣点点头:“他心问,让这瘸子做点什么好呢?”

落尘委屈道:“我是个守信用的人,没有要走。老先生,您叫我姑娘便好,‘瘸子’二字,不妨略掉……”

乔老先生惭愧道:“老朽考虑不周了,若喊不准确,担心姑娘跑了。”

落尘可怜巴巴道:“您知道的,我是瘸子,跑不快。”

凌臣:“……”

乔老先生老脸有点挂不住,落尘也没想叫他难堪:“那个,老先生故事讲得好。”

乔老先生神色一振:“那是自然,老朽不才,灵异阁说书第一人。”

落尘配合道:“一看便知。只是,为何别人能白听故事,我俩却不能?”

乔老先生立即正色:“姑娘放心,老朽绝对童叟无欺。你今天刚入村,应该是不知。我做的是一锤子买卖。你只需付一次费用,或者做一件事情,便可永久免费听我说书。这正是‘一劳永逸’!除了姑娘外的其他人,已经都付过费用了。”

最后一句话,乔老先生语气温柔起来。

落尘也表示理解,道:“老先生,我只是随口一问,故事自然是不能白听的。只是让您笑话了,我们出门出得急,望带钱了……您不是说出些力气也行吗?您看,要不我帮您扫扫院子?或者洗洗衣裳也行?”

凌臣:“……”

他从来没有看到过作为帝女的落尘扫院子或者洗衣服,更没有看到过高高在上的帝女这样乞求过别人!

老先生捋了捋胡须:“这倒不必……你有名牌吗?”

落尘诧异,名牌是什么?

凌臣悄声对她说:“临安国人的身份证明牌子。”

落尘不是临安人,无奈地摇摇头。

乔老先生却微笑点头:“没有就对了。来灵异阁的很少有本国人。”

原来,这位乔老先生也并非本国人,而是燕凤洲青芜国人。

燕凤洲是四面环海的一片陆地,整座州之上有五国。最东边,是灵韵国;往西走,接壤灵韵国,自北向南,分别有临安国、须眉国、青芜国;再往西,即燕凤洲的最东侧,是飞乐国的领土。

因须眉国是灵韵国的附属国,境内皆为男奴,存在感很弱,所以选择性地忽略不提。因此,人们只说燕凤洲四国。

十八年前,灵韵国进攻青芜国,百姓深受战乱之苦。乔老先生便逃离了青芜国,一路北行,到临安国落脚。

当时颠沛流离的人很多,临安国是难得一片可供落脚的太平之地。可是,临安国人似乎并不太好相处,他们时时警惕着这些外来者,生怕这些逃亡之人做出些伤害本国人的事情。一些地方明令禁止:非临安人禁止入内。

离临安王宫不远,有一处先朝废弃坟场,据说亡魂太多,极阴极煞,很多年来,本国人从不轻易入内。

乔老先生等人并无其他去处,便和一众逃亡的青芜人在此建树造房、安家立业。因此地常有奇异怪事的发生,遂将村名命为“灵异阁”。

虽然这里被临安人嫌弃,但是对于无处可去的人,灵异阁是个很好的落脚地。它广纳四方来客,不看名牌,民风自由。

落尘这才明白,灵婆为什么说灵异阁是个有趣的地方了。

落尘瞧见老先生脚上的鞋子,虽布料尚可,但做工粗糙,实在是不好看。于是,她便主动提及道:“老先生,其实我可以帮你做双鞋。”

乔老先生老眼冒星光,再一次打开了话匣子:“姑娘,我是最敬佩会做鞋子的人了。你不知道,我的女儿,她的偶像是个善做鞋的人。得了闲暇,她便不停地做鞋子,我和我老伴,还有四邻八舍,穿的都是她做的这类粗糙的鞋子。我劝她不要做了,我们又不是没钱买新的。她偏又不听!你说说看,她又没那份天赋,何必呢?”

落尘笑笑,别人的家务事她不好说什么。

她顿了顿,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您的女儿是‘惊天舞引凤筑巢,绣花履遍地生金’这个故事的第二个听众吧?”

她想起,乔老先生在讲之前说过,这个故事临安国内没有第三个人听过。

乔老先生只答了一个字:“错!”随即眼神复杂地看了落尘一眼:“姑娘记性可真好,若是旁人,根本不会在乎听到的是什么第二个还是第三个。”

落尘笑笑:“老先生讲得生动,容易记。”

乔老先生似乎不太想提及她女儿和这个故事的联系,直觉告诉落尘,他在刻意规避着什么。

那些围听者们陆陆续续地回到摊子前,买的、卖的,又换了一处地方去熙熙攘攘。

落尘看到那只刚才还悠闲踱步的大公鸡,此刻正睁着恐惧的眼睛。原来,一个胖妇人一手提溜着鸡冠,另一只手,额……拿着一把银光锃亮的菜刀,正大步流星地,沿着青石板路,朝着青砖红瓦处走去。

“嘻嘻,乔老先生,今晚炖鸡汤,等我给你送一碗啊……”胖妇人朝这边打着招呼。

乔老先生先是礼貌地表示感谢,后又严肃道:“我家不吃鸡的。”他又回头问落尘:“你吃鸡吗?”

落尘摇摇头,这个问题莫名其妙。不过她是真的不吃鸡,她爱她的金凤,连带着不会吃鸡。

乔老先生又乐了:“我喜欢不吃鸡的人。你若不嫌弃,可以去我家歇脚。”

落尘觉得好幸福。她会做鞋子,乔老先生敬佩;她不吃鸡,老先生喜欢。有种,又被上天爱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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