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还是犹豫。

“怎么?舍不得王府的富贵?”余元筝真是无语。

她不知道的是,哪怕是通房丫头也比一般的丫鬟身份高,要是能为主子生个一儿半女,她们的身份更加水涨船高。

而嫁给府里的小厮,永远都是奴仆,这是天差地别的区别。

两人又膝行到王妃面前:“王妃,请为我们做主吧。”

她们拿不定主意,只得求王妃。

“哎,世子已经无望,你们还是嫁人吧。”王妃一声长叹,为她们做出选择。

余元筝很想说:就算世子醒了,也未必会收下她们,如果真会收下她们,那她就要想办法离开王府了。

但这个想法不可能让王妃知道,她毕竟是完全古人。

这事主要看男人。

两个丫鬟又一通哭,不得不接受王妃的安排。

“念在你们伺候世子一场,本妃给你们自己选择适婚的对象。回去让你们的娘帮你们选吧。回头报给本妃。本妃再给你们每人一百两的嫁妆。”

得到这样的承诺,两个丫鬟才告辞离去。

“母妃真是宽和。”余元筝笑着夸赞。

“你这孩子,好了,我们一起吃饭吧。”

今天的早餐还是粥,但是却没有藏红花的味道,真是奇怪,怎么前天吃到有,今天却吃到没有。

饭后。

“母妃,您有没有认识的好夫子,儿媳想给父亲打听打听。他想继续读书参加科考。”余元筝想到自己的娘家终于离开了伯府,一切都要重新打算。

她父亲之所以能下定决心分家,最主要就是这个原因。就是他不参加,以后弟弟也要参加。

“哦?这是好事。我想想。”

秦雨烟认识的人,当然比她爹认识的肯定更有威望。

“我听王爷说上个月翰林院大学士金老大人告老,而实际他只有五十多岁,但因为身体的原因,已经不能再为朝廷办差,三十年前,他可是那科的状元,学识渊博,也有不少门生。

如果他身子还好的话,拜到他门下是最好的。可惜了。”王妃想到一个人,却又摇了摇头。

一个快要死了的人,也不可能再收弟子。

“母妃知道他得了什么病吗?”余元

筝听了也有些惋惜,但这样的人,就算身体好的,也看不上她父亲。

“听说是咳症。”

“咳症?这种病太医都治不了吗?”余元筝很奇怪。

“呃,咳症有多种,他这个咳症应该是劳嗽。所以治不了。”

“什么?劳嗽?”余元筝一下就听懂了。

劳嗽就是肺痨,这个病在古代就是绝症。

“嗯,真是可惜了。他才五十几岁,就不得不从朝堂退出。”

“还有别的好夫子吗?”

“晚上等王爷回来,母妃再问问他吧,这些事,男人知道得多些。其他母妃知道的都不如金老大人。”

回到棋雅院,余元筝看到远山和近水正在给世子换衣。

“远山,今早世子吃的什么?”余元筝关心问道。

“回世子妃,今早是百合肉坭粥。”

“嗯,辛苦了。你们伺候好就可以出去了,我留在这儿守着。”

她昨天回门试了试原主的技艺:绣花。

没想到她居然这个也能继承过来,她觉得很新鲜,让姜花把她的绣崩子拿来,她想再试试。

刺绣在现代已经被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她可不想把这门手艺丢了,绣些自己喜欢的艺术品也是一种高雅的娱乐。

前世,她小时候学过古筝,还考过了十级,但因为她喜欢医学就没走音乐这条路。但在大学里,她还是凭借小时候的那点技艺参加了几次校文娱活动,赢得了不少掌声。

所以有一项娱乐本领多么重要。

她一边下针一边慢慢思考一些问题。

如果能请到金老大人给父亲做夫子,肯定能让父亲在学业上事半功倍。

他已经不年轻,不走点捷径,很难在科考中脱颖而出。

突然,她想到了个办法。

“姜花。”

“小姐。”门口候着的丫鬟应声进来。

“把我的嫁妆单子拿来我看看。”余元筝这几天都没心思整理她的嫁妆。

“是。”姜花从墙角柜子里拿出来一个锦盒打开。

余元筝一项项看过去。

值钱的东西不多。

“我居然有一个小别院,三个铺子,还有一个百亩的庄子?”她有些惊讶。

“小姐,你忘了?二夫人出生商家,一个铺子是伯府给的,另两个铺子是夫人的嫁妆。那个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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