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格物之学
第六十五章格物之学
整个关中的救灾工作,就像一台精密的机器,在他的指挥下,井井有条,高效运转。
这份每日更新的、完全透明的“灾情简报”,也让那些随行监督的御史们,叹为观止。
在这样的制度下,任何地方官吏,想要**、冒领、克扣赈灾物资,都变得绝无可能。
太子李治,作为名义上的副总管,全程参与了这场史无前例的抗灾斗争。
他亲眼见证了,秦源是如何用一个个看似荒诞,却蕴含着深刻智慧的办法,将一场足以动摇国本的天灾,化解于无形。
他亲眼见证了,干裂的大地如何涌出清泉,绝望的灾民如何露出笑脸。
他的治国理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刻的洗礼。
他终于明白,秦源口中的“格物之学”,不仅仅是造些新奇玩意儿,打几场胜仗。
它,是真的可以,安邦定国,造福万民的,不世之学!
当最后一片蝗虫云,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消散。
当关中平原上,重新响起农人耕作的号子声。
秦源在关中的声望,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顶峰。
百姓们不再称呼他为“侯爷”或“郡公”。
他们用最质朴、也最崇高的称呼,来表达他们的敬意。
“秦公!”
“秦圣!”
民心所向,即为天命。
秦源用一场完美的抗灾胜利,向病榻上的李世民,向未来的储君李治,也向全天下人证明。
他,不仅能开疆拓土,打下这赫赫江山。
他,更能安邦定国,守护这万千黎民。
他,是足以托付整个帝国的,全能之臣。
关中大旱与蝗灾,在秦源匪夷所思的手段下,被硬生生地摁了下去。
这场胜利,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开疆拓土,却比任何一场军事大捷,都更能彰显秦源的价值。
他不仅能强国,更能安民。
贞观二十三年,春。
长安城里,杨柳依依,一片生机。
可太极宫的甘露殿内,却已是暮气沉沉,仿佛提前进入了寒冬。
李世民的生命,走到了最后的时光。
这位雄才大略的帝王,已经无法再上朝,甚至连下床,都变得无比艰难。
但他依旧是这个帝国的掌舵人。
他的头脑,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依旧保持着惊人的清醒。
他知道,他必须为自己那个仁厚的儿子,为秦源这个他最看重的臣子,也为整个大唐的未来,铺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段路。
在秦源和房玄龄等几位顾命大臣的协助下,太子李治,主导了对《贞观律》的最后一次增补。
这次增补,条目不多,却条条石破天惊。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秦源力主增设的《格物令》。
这道法.令,以国家根本**的形式,第一次,对一些闻所未闻的东西,进行了定义和保护。
比如,“新物独创之权”。
法.令规定,凡格物总院认证之新发明、新创造,其创造者,享有对此物独占的生产和销售之权,为期十年。
十年之内,任何人仿制、盗卖,皆属违法,将处以重罚。
这,便是后世“专利权”的雏形。
再比如,技术标准。
法.令规定,凡“蓝田标准”认证之商品,其度量、衡重、尺寸,皆为大唐官方标准。
任何行销于市的商品,若与标准不符,必须明确标注,否则便以欺诈论处。
法.令还详细规定了工匠的权益。
明确了格物总院“院士”的官方品级和待遇,并规定,凡工厂之主,必须与工人签订契约,明确工时、薪酬,不得随意克扣、打骂。
这薄薄的几页《格物令》,其分量,却重如泰山。
它意味着,秦源所开创的“格物之学”,他所建立的工业体系,已经不再仅仅是靠他个人的威望和皇帝的恩宠来维系。
它,被正式地,刻入了帝国的法律基石之中。
万世,不移。
这,远比任何官爵封赏,都更加重要。
然而,就在新法推行,大唐权力核心平稳过渡之际,一股最后的暗流,正在疯狂地涌动。
吴王李恪,在被“发配”去南方种甘蔗之后,并未死心。
他以身体不适为由,滞留在封地,暗中,却从未停止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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