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带着我从寨子里跑出来后,再也没有抛下我,一直把我带着身边,不论到了哪里。

我就这样跟着他,走走停停,一路漂泊。

我问过他,我们到底要去哪里。

他回答我,他不知道,被我问得烦了,干脆直接敷衍我,说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里会有绵延无尽的大海。

大概又是大半年后,我们终于到了那个很远的地方。

是一处临海的小县城,没有名气,甚至在地图上的位置也很不起眼,但是这里的产业形成极大的规模,数年之间,厂房、高楼、商场平地而起。

在这里,房地产也相应地跟随着产业的发展而发展,自然而然成为了我们定居下来的地方。

6岁那年我闹着离家出走,他面上不显,但肯定是吓得不轻。因为我很快就发现,我稍微消失一会儿,他就恨不得满世界找我。

更有一次我因为贪玩,跟同学约定在她家看动画片,看得十分入迷,以至于忘记了回家的时间。

等看得差不多了,我一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钟。我抄起书包,慌不择路地就往家里跑,正好在半路碰见找我找得快要发疯的他。

那是我离挨打最近的一次。不过,还好还好,最后他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我又逃过一劫。

说来奇怪,他总是这样,明明很担心我,却害怕我知道。但凡察觉到我有一丝亲近依赖他的迹象,他就对我避之不及,好像我是什么可怕的传染病。

就像那次我离家出走一样,只不过是忍不住喊了他一声“爸爸”,他就勃然大怒,气急败坏。

这样刻意回避我的态度,他坚持了十三年,直到他死的那一天。

我也不逞多让,从那次他拒绝我脱口而出的称呼之后,我也和他赌气了十三年。

十三年来,无论他怎么待我好,无论我们如何自然和谐地相处,无论他如何无意中表现得像我真正的爸爸,我刻骨铭心地记住了那次的教训,再也没有“不小心”地将那两个字脱口而出,一直到他死都没有忘记过。

那时候我正在上高三。

估计是临海的缘故,虽然已经接近六月,这座小城市却并不炎热。至少和我小时候待过的几个地方相比,这里的温度显得十分善意。

年轻的班主任跑进教室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忙着整理数学错题。

距离高考的时间还剩不到一个月,大多数的习题早已经烂熟于心,只是心里焦虑,习惯性地翻一翻才能安下心来。

可是,当她把我叫出教室之后,我的心却再也安顿不下来。

“许姝,你爸爸出了车祸,现在正在医院……”

她话音未落,我只觉得一阵头晕目眩,但是脚下却率先做出反应,奋力地跑了出去。

一路上,我六神无主地跑着跑着,眼睛突然一片模糊,泛起来一股湿意,氤氲在我的眼镜镜片上,更加看不清楚前路。

我一边跑,一边抬手,想用衣服袖子擦干净眼泪,但是那天偏偏穿了一件短袖。

等我终于跑到医院的时候,我的眼泪被我沾得满脸都是,样子十分狼狈可笑。

但不管我怎么紧赶慢赶,还是晚了。

我和他的缘分,结束在我十八岁那年的夏天。

他死了,死在替我求完符回家的路上,因为车祸导致肝脏出血过多,送到医院时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

他本来是不信这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儿的,至少我以为他不信。

“大佑啊,你闺女都快要高考了,你怎么不去城郊的文昌庙拜一拜?很灵的。”一周前,邻家阿婆晚间散步回家,拦住了同样回家的我和他。

他正接我下晚自习,闻言,傻傻地笑了笑,摸了摸他的寸头,没说话。

却在关门的一瞬间,小声地嘀咕了几句,像是在说给他自己听,又像是在说给我听。

“求谁也不如求自己。”

他一如过去的十三年,别扭又心软,口是又心非。

他还是去了。

急救室外,两个警察一个劲地跟我道歉。

说他们看错了人,也追错了人。

说他实在长得太像他们正在追踪的一个毒贩,一米七左右的身高,干瘦结实的个头,一张黝黑的脸,最主要的,他们两人的额头上都有一块比一般人更突出的骨头,正是因为那颇具特色的额头,他们才不小心认错了人。

还略有抱怨地说他也是奇怪,既然没有犯法,为什么要害怕警察。如果知道他们把自己错认成了毒贩,大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他们,而不是慌不择路地横穿马路,以至于被一辆疾驰的货车撞上,最后连累他们酿成这样的祸事。

我看着他们的嘴巴一张一合,仅仅几句话,就给一个人的生命在生死簿上画了一把叉。

几息之后,他们就能从他的死亡中抽身,该工作工作,该生活生活,只有我,只有我要留在他们酿成的祸事中,永远难以解脱。

他被推出来时,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他给我求来的符。

黄色的符纸被鲜红的血液沾满、浸透,只有零星几点透出些许的纸张本色,皱皱巴巴地躺在他的手里。

到那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这一次,他真的不要我了。

短短几天,他从一个陪伴了我十三年的活生生的人,变成罐子里的几抔骨灰。

他的丧事很快办完了,非常仓促,因为我和他在这个小县城里并不认识太多人,因为我们的根不在这里。

到这一刻我才知道,虽然我已经在这个小县城里住了十几年,但我们的状况和定居在这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和我四岁时同他一路辗转的生活是一样的,我们仍然是水上的漂萍,是没有根的存在。

两周后,我带着他给我求来的符上了高考考场。

又过了两个月,我带着我为数不多的行李,也带着他,去了安城,彻底离开了这座我居住了十几年的滨海小县城。

至于为什么放弃去沿海大城市的机会,而是选择去了安城这个西南地区的小地方,可能……可能是因为那里是他的根吧。

我四岁的时候,他就带着我到处跑,一直到我十八岁,这些年来我从不知道他是哪里人,自然也不知道我从何而来。

我只知道他叫余大佑,和明朝历史上十分骁勇的抗倭名将俞大猷谐音。

俞大猷的名号在那座滨海小县城十分有名,所以从我小学一直到高中,每次班上要是有人知道了他的名字,总会调侃我是抗倭名将的女儿。

我最初总觉得尴尬,最后却渐渐地学会接受他们的调侃,总归是没有坏心的。

但是现在,在他死掉之后,在他再也不能亲口告诉我他的来处的时候,我却奇迹般地知道了。

并非是我有了什么特殊际遇,突然灵光乍现,想起了以前的事情,而是我整理他的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封信。

这封信被他放在衣柜最里面,用一个小小的、旧旧的木盒子锁了。

里面除了一封信,还有一个被红布包裹着的金镯子。

那个金镯子我曾经看到过,在我十岁生日的那一年,他把它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了我。我那时候只喜欢各种毛茸茸的玩偶和一些花花绿绿的漫画,对他送我的金镯子非常不满意。

但是他不管,哪怕是看出了我不喜欢,仍然用一根红色的绸带绑着,放在了我的床头柜里。他一边绑绸带,一边告诉我:“你还不懂,以后长大了就会喜欢了。而且,按照我们老家的风俗,我给你绑上红色的带子,以后它就可以保佑你了。”

“我们?我们的老家在哪里?”我第一次听到他提起老家,不由得瞪大眼珠子,好奇地问他。

他便抿紧了嘴巴,谨慎地不说话了,以后也再也没有提到过什么家乡之类的话语。

虽然他按照家乡的习俗,将这个绑着红绸带的桌子放在了我的床头,但是我们家乡的习俗好像不怎么灵,因为不出一个月,我就生了一场大病。

本来是一场小小的风寒,不过买点药吃了就算了,再不济,去医院打上几针或者输液也就治好了。

但是那次,我的风寒却演变成一场凶险的事故,高烧不退,一直到了四十多度,浑身抽搐,直至被送往医院抢救。

从医院回家之后,我接着又休息了两天才彻底痊愈。

自那以后,我床头柜里的镯子就被他收了起来,我再也没见到过那个镯子,直到他死后。

我拿过那个镯子,上面还绑着当初的那根红色绸带,好像我十岁的生日就在昨天。

那封信就放在木盒子底部,被镯子压着。

与其说是一封信,倒不

【当前章节不完整……】

【阅读完整章节请前往……】

【nmxs8.cc】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