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东拼西凑小乐队(二)
你问我吗?
托马斯冷静地想,有一瞬间很想点一支烟。
那我问谁?
总不能你和我一样失忆了吧。
“Huh……不管了,这么邋遢的男人估计是以前混黑的时候遇到的小混混吧。”凯蒂一挥手洒脱地决定放下这件事,上下打量托马斯,然后一拍手,“噢等等,我知道我为什么觉得眼熟了!你长得好像我以前混黑时候的大哥!”
她说着自己乐呵起来:“要是你的黑发换成银发就好了,琴酒这幅样子肯定很好玩。”
琴酒。
这不就是攻略对象2吗。
托马斯不动声色询问:“难道混黑也会遇到烂人上司吗?”
他装出一个好奇“道上”是什么样的普通人的模样。
反正根据他的印象,纽约贫民窟大多不觉得混黑的和FBI有什么区别,甚至前者要更通人性一些。
“琴酒当上司还不错,”凯蒂“啧”了一声,“但是再不错的上司,能看到他丑照的话,员工还是会很乐意的吧?”
托马斯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金色短发的身影——那个人的话,就算有丑照他的下属也不敢看吧?
那个人是谁?
……想不起来了。
凯蒂皱起眉:“我们要让这家伙进浴室吗?收拾起来想想就麻烦得要命。”
“但是他的脸绝对能为我们招来很多粉丝!”艾迪夸张地比划了一下,“能找到这种还没有被挖掘的纯天然帅哥的机会可遇不可求!”
凯蒂整张脸皱了起来。
托马斯的大脑自动做出判断。
——她不希望艾迪的乐队拥有很多粉丝。这个女人不希望自己被太多人注意到。
都选择当乐队了自然不可能是因为社恐。她的身份有问题?
啊,这是理所当然的吧。还是那句话,哪个好人把酒名当名字?
最终凯蒂还是说:“随便你,反正吃住的钱不是我付。”
停顿片刻之后她强调:“水电费也归你!”
艾迪举起双手作投降状:“Yes, Ma'am!”
于是托马斯跟着艾迪还有凯蒂走了。
艾迪家在纽约东区一个不起眼的小街边,六十平米左右的小公寓挤了四个人,两女两男。
现在加上托马斯就是五个。
艾迪的身高不够,衣服太短,凯蒂就翻了这里居住的另一位男性的衣服给托马斯。托马斯活动了一下身子,总体而言觉得挺合适,身高也差不多。话说他这个身高的人应该不算多吧。
科恩的衣服?
科恩是谁?
怎么又是一个酒名?难道用酒名当名字是什么新时尚吗?
托马斯觉得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毕竟他没有记忆,不知道新时尚是什么。
他洗完澡出来时头发还向下滴着水,晕湿了衣服。他的头发不短,大概到肩膀向下一些。这让他有点不习惯,总觉得自己的头发应该比这个更短,或是更长。
抬头就看到艾迪满眼惊叹,双手一拍:“我就说我眼光准吧!”
混血的样貌集合了欧美人与亚洲人双方的优点,眉眼深邃,骨架优越。
那双绿色的眼像盛夏的森林,又像蛰伏的头狼。瞧上一眼似乎就会被吸进去。
他沉默时,眉眼透露着几分攻击性,显得生人勿近;但他说话时却能很好地收敛这种气质。
往那一站,和一晚上挣五十八万美金的模特似的。
别问艾迪为什么是五十八万,问就是那是他这辈子见过最多的钱,是他曾经一起搞乐团的小伙伴刮了彩票赢的。
小伙伴拿到奖金第二天就跑路了,一分没给他,生怕他抢走。好在留下了这么一个住处,又留下了一把贝斯和一架键盘。
好帅。
艾迪惊叹地想,要是他喜欢男人,现在说不定已经抛下一切矜持上去当舔狗了。
凯蒂已经不在房子里了,听艾迪说是出去工作了。
“我们轮流看家,不在家的人就是去工作了。不介意的话明天你和我一起去工作吧?”艾迪双手合十,“Please——我们资金挺紧张的。”
不看家的话可能早上刚走晚上就被偷了个彻底。
托马斯不知道为什么脑子里无比具象化地浮现出了公寓被洗劫一空警察也懒得调查的情况,就像他真的见过一样。
至于介不介意工作……
难道还能说介意吗?
托马斯还是挺想在这儿待下去的,主要是想搞明白凯蒂带给自己的熟悉感究竟从何而来。
这乐队要是能挣钱就不会让他加入了,需要白天工作补贴家用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他非常顺从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没意见。
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出去工作的三个人就回来了。
那个在托马斯印象里应该叫科恩的男人刚照面时显然也对他展现出了某种熟悉感,略微皱了皱眉,和凯蒂交换了一个眼神。
橘红色短发的女人摊开双手,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托马斯是谁。
动作很隐蔽,两个人似乎还用唇语交流了什么暗号。但是托马斯还是注意到了。
也许是因为他的五感比常人更敏锐的原因?
晚饭是凯蒂带回来的快餐,八十美分一个的汉堡。咬下一口之后,刺鼻的芥末酱和辣酱味几乎可以盖过合成芝士和劣质肉排的塑料味。
艾迪说平时他们不会吃那么贵,是为了迎接新成员。
托马斯看着被称为贵的八十美分的汉堡,眨了眨眼。
不过他不挑。起码这汉堡确实味道不错还不会食物中毒。
虽然他不记得了,但是印象里他一直不是什么在意口味的人。
“今晚是排练时间,”凯蒂边喝最便宜的临期劣质啤酒边说,“那家伙要来吗?”
“你会什么乐器吗?”最小的小姑娘名叫爱丽,眨着大眼睛看他。
托马斯思索半秒,选择了记忆里第一个出现的乐器:“手风琴。”
“我明天中午去琴行看看能不能搞来。”爱丽摇头晃脑地说,“正好明天我看家。”
托马斯的潜意识还挺熟悉街头儿童的这类术语,“搞”的意思大概率就是偷。
但他还是点点头,看着小姑娘的眼神挺温和:“好。”
他总觉得自己以前大概有个妹妹,因为看到小女孩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感到温暖。
“那今晚让他先睡吧!”凯蒂又喝了口酒,笑得很大声,“反正也帮不上什么忙……明天让这小子感受一下我们的硬核工作。”
五个人围坐着恍惚间竟也能算得上其乐融融。
窄小的屋子大概不会猜到自己都装了些什么不得了的人物。
托马斯在凯蒂的推荐下尝了口她手里那罐啤酒,又涩又苦但总体口感还算爽快。女人眼角那只蝴蝶在很肆意地飞扬。
他对这一切感到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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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诺克(Nork)——就是那位“科恩”,说实话他的名字更加佐证了他就是科恩(Korn)的事实——来叫托马斯起来,带他去工作的地方。
托马斯其实早就有心理准备了……但他还是没想到所谓的工作是要靠抢的。
加油站背后有一群从肤色就能看出血统的墨西哥裔挤成一团。
机油的气味、汗和饭菜的气味扑面而来。
正巧有一辆车开来,司机吼一句“十二个小伙,要搬砖头!”,转头就把车开走。
然后就会有一群人蜂拥而上去抢位置,打着架把竞争对手推下去,一阵兵荒马乱之后车上只剩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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