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朗昭的笼子里多了一个兔毛垫子,雪白雪白,柔软得像是踩在云上。

朗昭面无表情地踩了两脚,然后面无表情地趴了下去,然后——

她没忍住,把脸埋了进去,轻轻蹭了一下。

舒服。

“你看!”姜致躲在门后,激动地掐沈确的胳膊,“它喜欢!它蹭了!”

“我也看见了!”沈确龇牙咧嘴地把胳膊抽出来,“我就说嘛,岱医生根本不会养小动物。”

沈确还保持着一丝理智,有点担心地问:“要是它真不是流浪狗怎么办?”

姜致琢磨了几秒:“盗窃宠物罪判多久?人类平均寿命是多久?那一百年只是你五百多年里的一个小插曲,更何况要是你活到九百岁一千岁呢?那仅仅一百年就更算不得绝望了!能和小灰比吗?”

沈确思索着点点头:“确实算不上太绝望”。

第二天,垫子从一个变成了三个,铺满了整个笼子。

第三天,笼子被搬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间改造过的储物间,墙上刷了淡蓝色的漆,地上铺了厚厚的软垫,角落里摆着一排小篮子,里面放着各种颜色的磨牙玩具。

朗昭站在门口,尾巴尖不自觉地翘了一下,又迅速压下去。

她是银狼战神,天枢星系最年轻的少将,星际联邦执政官,她不应该为了一间狗窝感动。

“这边这边!”姜致抱着她往里走,兴奋地展示自己的杰作,“你看这个——”

朗昭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

一个大大的垫子,旁边放着一个玻璃衣橱,里面整整齐齐挂着一柜子宠物衣服。

姜致叹了口气:“岱医生非要给你买这些衣服,就知道他不会养宠物,我们说只有寒冷地带的宠物才穿这些,咱这太热了你穿上非得中暑不可,有这些钱还不如给你多买些吃的,他非不听,还是在其他星球托运来的。”

“还有这边。”姜致转身。

靠墙的位置摆着一排透明罐子,整整齐齐,每个罐子上都贴着标签。

“雷鸟爱吃的闪电浆果,在岱医生仓库里拿的。”姜致指着第一个罐子,里面是一些泛着淡蓝色微光的果实。

“麒麟喜欢的火灵芝,这个超贵的,我们拿的时候被岱医生发现了,沈确还贡献了他半个月工资。”

“应龙爱吃的风凝露,这个好难买,岱医生托人才搞到一点点,不过他也不喜欢吃,我们全拿来给你。”

“还有这个,”姜致的声音低下来,有点不好意思,“我也不确定你是什么品种,但是听岱医生说你不喜欢狗粮,就把各种宠物零食和瓜果蔬菜……都买了点。”

朗昭的视线扫过那些标签:烛龙喜欢的熔岩果、白泽爱吃的智慧果、凤凰喜欢的梧桐籽……

她盯着那排罐子,尾巴尖不受控制地卷了起来,这些名字都在山海遗迹的文献里看过。

这些零食,她一样都没吃过。

在天枢星系的时候,她大多时间都在战场上,每天吃的都是配给制的高能量压缩块,味道像在嚼水泥,偶尔改善伙食,也不过是多加一份维生素凝胶。

那时候她就想,等打完仗,一定要去古地球遗迹星,尝尝传说中月光凝结成的银霜露。

不过仗打不完,她也没去成。

“要不要尝尝?”姜致已经打开了闪电浆果的罐子,捏着一颗递到她嘴边,“我听人说,所有生物都喜欢吃这个。”

朗昭别过头。

不。她是执政官,她不会为了一颗浆果——

姜致把浆果往前凑了凑,一股清甜的香气飘过来,带着细微的电流感,像是咬破一颗星星。

浆果实在太好吃了。

第二天,她偷偷把罐子里的闪电浆果数了一遍,十七颗。

第三天,变成十六颗。

第四天,十五颗。

她每次只吃一颗,吃完就舔舔爪子,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但岱麓显然注意到了,那天晚上他来检查她的恢复情况时,目光在那排罐子上停了一下,然后淡淡地说了句:“闪电浆果吃多了会上火,一天最多两颗。”

朗昭的耳朵竖了起来。

“火灵芝也是,”岱麓翻看她的爪子,“你现在内伤还没好全,吃这些东西反而不好。”

朗昭把耳朵压回去,假装没听见。

岱麓没再说什么,只是第二天,那排罐子旁边多了一个小本子,上面是岱麓的字迹:“每日零食配额登记表。”

下面列着日期、零食名称、数量,以及一栏备注。

备注栏里写了一行小字:“偷吃也要记得登记。”

朗昭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然后她把本子翻到第一页,用爪子在“备注”栏里按了一个爪印。

旁边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字。

是帮她写的:“知道了。”

朗昭趴在新窝里,尾巴搭在垫子边缘,不自觉地轻轻晃着,既然这样,在这里待到力量完全恢复也不是什么坏事。

但真正让她绷不住的,是这只兔子和两个人类的本性。

岱麓最先暴露。

那天下午他在诊疗室整理病例,朗昭被放在一旁的诊台上,她正闭目养神,忽然感觉到一只手落在了自己背上。

岱麓的手,修长,微凉,带着草药的气味。

他一边翻病例,一边漫不经心地顺着她的脊背往下捋,指腹划过毛发的触感轻柔又绵长,一下,一下,又一下。

朗昭的耳朵动了动,没理他。

然后岱麓的手开始不老实了,直接把她捞起来放在膝盖上,下巴搁在她头顶,一边看病例一边用脸颊蹭她的耳朵。

朗昭僵硬地趴在他腿上,尾巴炸成一个球。

姜致和沈确老在朗昭面前说些吓唬人的话,说岱麓是个冷面阎王,杀伐果断,不苟言笑,随手就能杀死变异失控的生物。

现在这个冷面阎王正用鼻尖蹭她的后脑勺,嘴里含含糊糊地说了句:“慢点养,会好的。”

朗昭:“……”

姜致就更夸张了。

她第一次光明正大地“吸狗”是在一个午后,朗昭正在垫子上打盹,姜致蹑手蹑脚地溜进来,蹲在她面前,深吸一口气,然后整个人趴了下来,把脸埋进朗昭的侧腹,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

“你真的是流浪狗!不过别担心,以后你就是我的狗了。”姜致的声音闷在毛里,瓮瓮的,“小灰你好香啊,你是不是用了岱医生的香草浴液?不对,这个味道比他那个好闻一百倍。”

朗昭被吓醒了,四只爪子在空中胡乱蹬了两下,但姜致抱得太紧了,她根本挣不脱。

“别动别动别动,”姜致把脸埋得更深了,疯狂地蹭,“我的天哪,难怪那些有钱人都养宠物,要是换成我我得养一千只。”

朗昭用后腿蹬她的脸。

姜致不依不饶地把脸凑上来,鼻尖拱进她的颈窝,发出“呜呜呜”的声音:“你怎么这么软啊,你是不是棉花糖成精了。”

朗昭绝望地看向门口。

沈确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根磨牙棒,表情复杂。

“姜医生,”沈确说,“你把它勒窒息了。”

“我没有!”姜致这才松开一点,但手还搭在朗昭背上,恋恋不舍地摸,“你看它多舒服,我算是明白了古人类为什么人手一只毛茸茸了。”

朗昭翻了个白眼。

沈确比他们两个含蓄一点。

他不敢像岱麓那样理直气壮地顺毛,也不好意思像姜致那样扑上来就吸、抱。

趁岱麓不注意的时候,趁姜致去倒水的时候,趁所有人都不在的时候。

他会把朗昭从垫子上端起来,像端一碗汤一样郑重,然后揣进怀里,坐在角落里,打开新闻,下巴抵着她的头顶,安安静静地看新闻。

有时候看着看着就开始笑,傻乎乎的:“小灰,你身上好暖。”

朗昭趴在他怀里,尾巴不自觉地卷了卷。

她应该挣扎的,她应该一爪子拍开他的脸,然后跳下去,维持自己的尊严。

但是沈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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