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去县城
杨周氏见她那样,叹了口气,这事就这么巧,这边刚订亲不到半年,李有山就出事了。
偏自家姐姐在那个时候说镇上有家杂货铺东家的儿子要说亲,她当然想让女儿嫁的好些,地里刨食能有什么出息。
又怕人家刚出事就退亲另找,被村里人的唾沫淹死,这才犹豫不决。
眼下是个好机会,订亲一年了没下聘,谁家女孩等的起?
李晚月被休,李家又背了债,李母外表温和内里凶悍,提退亲谁都说不出什么。
等当家的回来,让当家的也劝劝,错过这个机会,以后可就不好找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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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余晖,安静的小村庄升起袅袅炊烟。
在外忙碌的人都回了家。
李晚月坐在院子里,眼前不是高楼大厦,而是层层叠翠的青山,薄薄的雾气萦绕,如一幅水墨画。
李大川,李二湖,李三栋和几个孩子带着欢快的笑声跑进院子,她也不自觉笑了笑。
忽略生活条件和物质方面,这田园生活还是很舒心的。
她没有多宏大的理想,只想着生活的舒适些,家人健康,有足够无忧的存款就可以了。
可眼下的生活离她的目标还很远。
李安抱着一根枯木似的东西跑到李晚月面前:“姑姑,你看这是什么?三叔在山上砍柴时捡到的。”
李晚月看了看,答:“这是鹿角,鹿角老化后自然脱落下来的。”
李三栋惊讶:“鹿的角还能自己掉下来?”
“是啊。”
李大川道:“那不就是骨头吗?我说这个没什么用,三栋非说拿回来给孩子玩,这有什么可玩的。”
李晚月:“大哥,这鹿角也是好东西,它可以熬胶,鹿胶能用在很多地方,等什么时候去镇上或者县城,到药铺或者杂货铺问问,或许他们收。”
“小妹你咋知道的?以前也见到过这鹿角,你也没说啊。”李大川惊讶。
这东西虽然少见,可偶尔也能看到,早知道能卖钱,以前遇到的时候他就捡回来了。
李晚月咳了一声:“这不是高志远告诉我的嘛,不然我也不懂,在他们家这几年唯一的好处就是学会了很多字,看了一些书。”
“小妹你认识字?”李大川差点惊出鸡叫。
李晚月被他的惊叫声吓的一颤,然后就感觉面前好几道探照灯般的眼睛看着她。
连在厨房里忙活的赵素英和大嫂二嫂都伸出脑袋看。
李晚月暗想,这个年代,这种山村,会认字都能获得一片崇拜。
“嗯。明儿个我去县城迁户的时候转转,看看书的价格,以后先教教小兰他们几个识字,等挣了银子,再送他们去学堂。”
李晚月记忆里,好像高志远那些书的文字就是繁体字,记的不是很清了,如果是繁体字,她就不担心。
她前世对繁体字也很感兴趣,六岁开始学书法,十几年练习,对她来说不是问题,只是还是要买本书,毕竟教学要严谨些。
李晓兰李安几个孩子兴奋的跳起来,太好了,他们也能识字了。
厨房内,大嫂王桂香笑着道:“小妹真是出息了,都能识字看书了。”
赵素英高兴之余又心酸,让她女儿用三年被磋磨的年华,去换这看书识字,太亏了。
想到这,心里又把高志远全家问候了一遍。
农家没几个舍得点油灯的,更别说蜡烛了,基本都是趁着天黑前,吃完饭收拾好,天黑了就直接睡觉了。
一家人吃过晚饭,几个孩子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象着他们读书识字的场景。
老宅二爷爷家的小儿子,大柱叔前年去了镇上读书,夫子给改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李祥宇,每个月能回来两日。
看他穿着书生长衫,能时不时说两句书上的内容,村里的孩子全都羡慕的不行,可他却从不理会他们,说他们是泥腿子。
姑姑说要教他们读书识字,以后他们也会书本上的句子了。
李晚月同样睡不着,没有洗漱用品,想刷牙,只有柳枝,想洗澡,只能端盆水去房间简单擦洗。
看着怎么洗都仿佛糊了层油脂的手,想了想,抓了把草木灰洗,才觉得油腻感少了点。
用梳子梳头发,头发毛燥的,梳了半天才梳开。
不行,明天必须去镇上看看有没有挣钱的路子,再这样下去,她得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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