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马牌

崇祯十年,我五十一岁,终于走到了西南万里行的途中。也是在这一年,我拿到了那块马牌。

事情要从广西太平府说起。我在壶关的映霞庵偶然遇到了儒生滕肯堂父子。映霞庵是座小庵,只有三间破屋,一个老尼姑。老尼姑煮了茶,端出来的时候手抖得厉害,茶洒了半盏。滕肯堂坐在对面,翻看我的游历笔记,看得很仔细,偶尔点点头,偶尔皱皱眉。

他看完之后,忽然对我说:“先生若要在广西行走,须得参戎一马符方妙。明晨何不同小儿一叩之乎?”

马符。马牌。我听了这两个字,心里咯噔一下。我当然知道马牌是什么——明代军事人员向驿站出示的信物,只要出示马牌,沿途驿站就要接待,主要是派人挑行李和管吃住。明初朱元璋严令“非军国重事不许给驿”,开国将领陆仲亨就曾因违规使用驿站马匹被降职处罚。但我徐霞客不是官员,不是军人,没有任何资格使用公家的驿传系统。这是违制的。

我连忙推辞,说“谢不敏”。不是因为客气,是真的心虚。

但滕肯堂太热心了。他说:“无已,作一书可乎?”

我没有再推辞。

为什么呢?这个问题我问了自己很多遍。是因为在广西的山里走了太久,腿已经吃不消了?是因为老陈的背越来越驼,我不忍心再让他一个人挑所有的行李?还是因为——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习惯了被当作“老爷”?在这个世界里,有人替你挑担、替你抬轿、替你开道,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我用了三十年来抗拒这个事实,然后在广西的某个秋天,我放弃了。

四天后的十月初十,马牌送到了。

那是一块巴掌大的木牌,上面刻着字,盖着朱红的印章。木牌是枣木的,打磨得很光滑,边缘磨圆了,像是被人握过很多次。印章是篆字,我一个都认不全,但那朱红色——那是一种很深很沉的红,像凝固的血。

唐玉屏的手下人把马牌递给我的时候,我接过来,翻来覆去地看。木牌很轻,但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老陈在旁边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

十月十八日,“站骑已至”。我持马牌上路了。

从这一天起,到十二月初十抵达南宁,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享受了沿途抬肩舆、挑行李和吃住的无偿服务。近两个月。两个月的白吃白喝,两个月的人力征用,两个月光明正大的特权。

明末的驿站制度已经彻底烂掉了。按照明初的规定,马牌只能用于军国重事,但到了崇祯年间,“法当入驿者,十无二三;法不当入驿者,十每□□”。马牌成了地方官员做人情的工具,驿站的负担全部转嫁到当地百姓头上。崇祯皇帝后来裁撤了数万驿卒,其中一个叫李自成的驿卒就这样下了岗,没几年就造反了。这是史话。

而我,徐霞客,一个布衣,一个没有任何官职的普通人,手里握着一块马牌,堂而皇之地征用民夫。

然后,地狱开始了。

不是对我是地狱,是对那些被我征用的民夫是地狱。而我是那个制造地狱的人。

徐霞客在日记里事无巨细地记下了这些事,语气平淡,像是在记流水账。十月二十一日,“上午始得夫”。二十五日,“馆人才取牌聚夫,复不成行”。三十日,“夫终不来,盖此处铺司奸甚,唯恐余往归顺,屡以安南彝人满道恐吓余”。下午夫至,止八名。

八名。我要去的地方山路崎岖,八名挑夫根本不够。但我已经等了太久,不能再等了。

十一月初二日。

这天早晨,我坐在客栈里等夫。饭已经吃过了,老陈把行李打包好,放在门口。等了很久,夫终于来了。我数了数——少了两名。更让我震惊的是,驿丞带来了两名妇女。

“以妇人代担。”

我在日记里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没有加任何评论。没有说“这很过分”,没有说“我于心不忍”。就五个字:以妇人代担。像是记一笔天气,或者记录今天吃了什么。

但那两个妇人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看见了她们的眼睛。一个女人三十来岁,脸上有常年风吹日晒留下的粗糙纹路,手背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凸起。她穿着一件打了补丁的蓝布衫,补丁的颜色比原来的布深,东一块西一块的,像打了许多疤。她的手上全是老茧,手指粗短,指甲缝里塞着泥。她大概在田里干了一辈子的活。另一个年轻些,二十出头,怀里还抱着一个吃奶的孩子。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迅速低下头,把孩子递给旁边的一个老妇人,蹲下身去扛行李。

行李很重。里面有我的书、我的纸、我的墨、我的换洗衣裳、老陈的换洗衣裳、路上要吃的干粮。那年轻妇人蹲下去扛的时候,我看见她的膝盖在发抖。她的孩子在不远处哭,哭得声嘶力竭,小脸憋得通红。老妇人抱着孩子哄,一边哄一边往这边看。

我想说“不用了,我自己来”。

但我没说。老陈在旁边等着,驿丞在旁边等着,那两个妇人也在等着。我是老爷。老爷不能自己扛行李。老爷必须被伺候。

我坐上肩舆,被抬起来,往山里去。肩舆是一把竹椅绑在两根长竹竿上,椅子上面铺了一层薄薄的棉垫。四个轿夫把竹竿扛在肩上,喊着号子,一摇一晃地往前走。经过那个抱孩子的年轻妇人身边时,我看见孩子在她婆婆怀里哭,她没回头。她的背上压着我的行李,一步一步往前走。

候夫甚久,以二妇人代舆。

第二天,十一月初三日。更离谱的事情发生了。

我们到了一个更小的村子,驿丞摊手说村小夫少,实在凑不够人。然后他带来了三个童子。最大的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嘴唇上刚刚冒出一点绒毛。最小的那个大概十二岁,瘦得像一根竹竿,锁骨从领口凸出来,眼睛又大又黑,看着我,没有恨意,只有恐惧。他们的衣裳都不合身,大的穿着大人的衣服,袖口挽了好几道;小的穿着哥哥穿剩下的,裤腿拖在地上,磨出了毛边。

“半以童子代舆。”

我又把这五个字写进了日记。语气依然平淡如水。

童子抬舆是抬不动的。他们的肩膀太窄,骨头太嫩,扁担压上去就往下滑。那十二岁的孩子试了两次,扁担都从肩膀上滑下来,第三次才勉强稳住。他咬着嘴唇,嘴唇发白,额头上冒出一层细汗。扁担压在他的肩膀上,我看见他肩胛骨之间的皮肤凹下去一道印子。

我坐在肩舆上,被四个大人和三个孩子抬着,在广西的山路上摇摇晃晃地往前走。

老陈走在我旁边,低着头,不说话。

我知道他在想什么。跟了我三十年的老陈,他大概从来没见过我这样。不是没见过我走路,是没见过我变成这个样子。我也没见过自己变成这个样子。

林晓舟,二十六岁,历史地理学硕士,轻微洁癖,重度现代生活依赖。她曾经在课堂上跟同学争论过“徐霞客是否欺压百姓”这个话题。她当时说:“要放在历史语境里看,不能以今天的标准苛责古人。”

现在她坐在肩舆上,底下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在抬她。

十一月二十一日。

夫哄然散去。行李被丢在路边的草丛里,天色已经薄暮,山里的风冷得像刀子。我追上去,抓住一个人,用绳子缚住,牵着他进了村子。那绳子是老陈捆行李用的麻绳,粗糙得扎手。被缚的人没有挣扎,只是低着头,像一头认了命的牛。

“执一人絷之。”我在日记里写。

村里的人跑了大半。男人都躲了,只有几个老人和妇女。我缚着那个人的时候,一个老人走了出来,满脸堆着讨好的笑,说:“先生息怒,先生息怒,老夫当代为催夫。”他说话的时候,手在抖。他的胡须已经全白了,乱蓬蓬的,上面沾着几粒饭渣。

然后我发现行李里少了两只鸡。

是的,两只鸡。那是老陈在上一站买的,用草绳拴着脚,挂在行李外面,准备路上杀了吃。现在草绳还在,鸡没了。我让村民赔了两只鸡来,比之前那两只小一圈。我把鸡收下了。那个被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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