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一半真一半假。

主要是谢恒自己记得虞朝的这段历史,模模糊糊的记得,自己亲身上阵一番,立刻就勾起了回忆。

正是三伏天酷暑之际,军营里的人热的受不了,大多对这场必赢的战役感到无趣,埋怨声越来越大。

当时的谢逊犯了个极大的错误,他轻敌了,因为连日的连胜而失了手,骄兵必败,夜晚,一场大火从侧面燃起。

匈奴人熟悉地理位置,预测了当晚刮起了极大的东南风,稍一火攻,一瞬间火烧连营,惨败归朝。

但当时的历史走向并不是与如今一模一样的,至少宫乱事起,便不应该发生在这个时候,当时的谢逊只是单纯地带兵平叛,剿些起义军,而这些起义军里,就混入了些匈奴人。

有时历史的齿轮总会在相似的场景里发生契合,最终归于同一条长河之中。

其实谢恒大可以试着冲锋冲锋,大不了死了再重来一回,但每当他这么想时,脑子里就总有一个声音告诫他,不能反复地依赖这个能力,至少得在某一时某一刻,尝试着依赖自己骨子里的直觉。

“孔瞻,我问你。”谢恒忽然说。

孔瞻本还因着谢恒谨小慎微的打法而感到憋屈,脸色绷紧,直直地说:“殿下请讲。”

“你家养老鼠的吗?”

“老鼠?洞里四处乱钻的那种?”

“不,不是,我是指那种毛茸茸的,浅金色的,譬如有个别称叫‘金丝熊’一类的鼠类。”

“熊?”孔瞻更加疑惑了,“我们家不养熊。”

“不是熊。”谢恒想了想,换了个比喻,“猫呢?养吗?”

孔瞻这才说:“家母养了只,从西域商人手中拿的。”

“如果你家的猫哪天挠伤你,你会想着杀了还是扔了?”

“这也谈不上杀了或是扔了……”孔瞻挠头,“顶多打一顿,给些教训吃便罢了,自家的小宠,伤了总比跑了好。”

“我也说呢。”谢恒哈哈笑,“是我的问题,怎么能拿畜牲跟……比。”

孔瞻:“殿下,你说什么?”

“我说准备准备。”谢恒伸长手臂,活络活络了四肢,“别忘了和我说的那样,别提我的名字。”

“是。”孔瞻又说,“可悠悠众口……”

“我自有重来的办法。”谢恒笑道,“更何况这些都是我日日精挑细选下来的,今日这个功,你必领走不可。”

“殿下为何这么做?”

谢恒回身瞥了他一眼,说:“给你壮壮威势,好让你得空了替我跑腿。”

出了营帐,一些止不住调笑的兵卒围在一起,对必定能拿下的胜利胸有成竹,三三两两圈了一支吊锅,煮了水往里面扔肉,熟了就往里捞,吃得十分起劲。

谢恒路过时,看着那坨没经过纯天然无雕琢的亮晶晶的肥肉从锅中出炉,胃里的食欲消失得干干净净。

“三殿下!”有人瞧出了他,趴着坐着躺着的人一个激灵,悉数站了起来,“属下们在打锅子吃,您可要来吃些?”

“自己留着吃吧。”谢恒婉拒,“我还不饿。”

“是。”

谢恒打量了一圈,又说:“可得见了二哥?”

“回殿下。”有人说,“太子殿下回东边自己的营帐里去了。”

谢恒点首:“不用说我找过他,孔瞻,再挑几个合适的,入了夜之后陪我去探探。”

孔瞻说:“是,殿下。”

一旁静待着的兵卒们挺直了腰背,就等着被选上。

这些时日他们早就看出了谢恒的本事,这个深宫里养大的皇子,从前每日除了流连花街柳巷就是打马遛街,众人一开始觉得他哪里会懂得什么领兵打仗。

跟着太子混个军功,好名正言顺地分封继承藩王之位就不错了,大多的人皆是面上恭敬心中鄙夷。

但事实并非如此。

从谢恒近乎单枪匹马无伤拿下敌方副将的头颅带回来,这犹如神兵天降的一招轰动三军,众人一时间既惊愕又语塞,心中齐齐只有一个想法:

扮猪吃老虎!

如说巧合,未免也太巧了,只要有谢恒在的场合,那便是必赢的场面,虽说都是些小战役,因为他压根就不参与大的,多数时候就跟混一混般,叫人记住他的名字了就行。

事实上他也做到了。

军营里不仅传的神乎其神,甚至还有可惜谢恒不是中军统帅的诸类声音,威望可能比他自己想的还要高的高。

*

中军营帐里,谢逊查看完手里的最后一封信,眉宇间阴沉似水。

谢逊一直以来,都是以温良俭让的形象示人,他本是长兄,学识也不错,太子之位坐的应该是谁,自然是毋庸置疑。

名声、威望简直唾手可得,姜束还从未见过他如此模样,说不上纯粹的愠怒,掺杂着似乎有某种心爱之物脱手了般的怃然。

“用药都制不住他。”谢逊好似自语,“他竟然将孤的死士给杀了。”

姜束瞬间明白他说的是谁了。

他看着谢逊烧毁手中的信,提议说:“殿下,此时战事吃紧,绝不能将这次功绩让给三殿下,他已今非昔比,绝不能草率对待——”

“孤知道。”谢逊冷冷地说,“他不就是料准了这一点,料准了孤拿他没办法,所以才动的手……真是安分不了。上次分明已经让他吃尽了苦头,这两个月没有解药也够他受一段时间了,却还是不知收敛。真该,斩了他的双手双脚,折断了翅膀才肯顺从——!”

最后两个字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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