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临嘴里嚼着糖块儿,将糖纸揉成一小团,扔到路边。

他扭了扭脖子,眼神轻轻一撇,正巧看到叶清安那张脸。

叶清安他认得,不就是当初他那位逃跑的夫人心心念念的男人吗?

这才过去多久?他就要娶妻了?看他这表情,似乎很开心嘛。

“这小子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不知道是怎样的女子会嫁给他?”

他从周围路人闲谈中得知,叶清安要娶的是侯府四小姐。

四小姐?他那“老爹”什么时候有个四女儿啊?

印象里永宁侯对外称只有三个子嗣。

难道说,这是哪个受宠的外室有了名分?或是使了些什么手段,才让自己的女儿成为堂堂正正的侯府四小姐。

哼,他还真是四处留情啊。

眼下明面上的子嗣是四个,背地里像他这样的私生子,还不知道有多少。

既然来都来了,他若不做点什么,岂不是对不起这个给他生命的父亲。

沈默临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嘴里还残留着糖的甜味,到底是富贵人家,这是他吃过滋味最好的糖块儿。

用料上一定是极讲究的。

这种糖在京城最有名了,他倒不是买不起,只是价格有些高,每次都只能买一两块尝尝。

在这些富家公子眼里,糖就跟不要钱似的,一把一把往外送,只为了让大家沾点喜气。

“东离真是富贵,就算是寻常人家,也能吃饱穿暖,感觉这儿比京城都好。”

沈默临感叹,他对东离没什么印象,只有一些零散片段。

记得五岁以前,他曾在永宁侯府住过一阵子,后来他父亲将他托付给了一个老佣人,给了一笔钱,打发走了。

老佣人待他一点都不好,连饭都不让他吃饱,每次喝醉酒就打他出气。

没两年,老佣人因为喝太多酒,醉倒在雪地里,被活活冻死。

那年他七岁,他被师父捡到。

师傅传授他武艺,就像亲生父亲一样,他也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家人。

但他师父天生是个逍遥的人,待他出师以后,就云游四方去了,已经许久没有见面。

偶尔他能在江湖上师父的事迹,确认他老人家没事就好。

沈默临是跟着叶清安的队伍走的,这条队伍,他都看不到尽头。

估计随便从箱子里头掏出一样东西来,都够他滋润的过一阵子。

沈默临摇摇头,心里感慨万分。

有钱真是好,他在最穷的时候,可是连续三天都没有一口饭吃。

还好他有这一身武艺,敢想敢干,不然早就饿死街头了。

他动起了偷点东西的心思,身血液都亢奋起来。

况且这么多箱子,少几样东西,他们短时间内也发现不了,神不知鬼不觉。

既然是送去永宁侯府的聘礼,他与永宁侯又有血缘关系,这就是自家的东西,拿点自家的东西怎么了?不是天经地义吗?

永宁侯府前,叶清安下马,沈默临站在人群中,继续看着还未结束的送聘仪式。

身边的小厮,声音洪亮这侯府大开的门喊道:“叶府公子叶清安,行纳征之礼,聘永宁侯府四小姐沈琼澜!礼车已至,吉时临门,良缘天定,喜结连理!”

紧接着,就听到一长串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从侯府里面响起。

这便是应允的意思。

周围围观的百姓纷纷鼓掌叫好,永宁侯深受百姓爱戴,他家有喜事,大家都爱来凑一下热闹。

很快,大门口就围得水泄不通,几个小厮出来维持秩序。

百姓们也非常自觉,不给侯府添麻烦,纷纷站到一边,不再往里挤。

给聘礼队伍让出了一条宽阔的道。

叶清安对着身后百姓俯身拱手行了一礼,以此来感谢百姓们前来捧场。

这种场合,人来的越多,就越喜庆,会收到更多祝福。

得知前方所发生的事,喜儿立马兴冲冲地跑到楚听忆屋中。

“小姐小姐!”

楚听忆正在书房练字,喜儿两声小姐,吓到她,墨点子不慎落在一个写得满意的字上。

楚听忆蹙了蹙眉,将笔搁上。

“有没有规矩?”

喜儿调整好呼吸,对楚听忆行了一礼。

声音不再像刚才那样激动:“小姐,前院哄哄的,似乎是叶家前来送聘礼啦。”

“送聘礼?怎么没人提前通知我呀?”

“小姐,东离的习俗,送聘礼是无需提前通知的,只要确认家中主母主君在即可。”

“那宴席可有备上?”

喜儿摇摇头:“宴席过两日才备呢。”

“好吧,那我出去看看。”

楚听忆正要出去瞧瞧外面到底是怎样一番景象时,喜儿连忙将她拦住。

“小姐,您现在可不能出去,要是被人瞧见了,可是会笑话你的。”

居然不能出去,不出去怎么去瞧那些聘礼啊?

楚听忆嘴里喃喃道:“想不到两地之间习俗相差如此之大。”

幸好,她给自己的嫁妆已经备的差不多了。

侯府嫁女,需要准备的东西极多,订婚过后,便要集中准备。

楚听忆想想都觉得麻烦,要是能省去那些繁琐礼节,直接成亲就好了。

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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