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翘课,后来他们逛了一圈校园后就回了教室,毕竟是上课的第一天,还不至于招摇成这样。
只是……
李初尘开始后悔为什么非要今天来学校了,自己早知道就该请两天假的……
“呃,这节是班会哈,其他同学倒也没你们的什么事,就可以自己写着作业学着了。主要是要欢迎一下咱们班新转来的五位同学。”
“前三位同学可能比较热爱咱们这个班集体哈,所以来的也比较早,估计你们已经提早见过了,不过我还是得介绍一下。”
是刚刚那位班主任。
李初尘和赵风何苏林三人同时站了起来,很虚伪的对着周围人笑了一圈。
三人不禁肺腑,果然,如他们所料,抬头鼓掌的人一个人都没有。
那位班主任一看就是个老油条了,看见这幕只扶了下眼镜,镜片中透出几分精光来,简单介绍了一下他们的名字,就若无其事的请三人坐下了。
李初尘也在想,这都高二上学期了,班里还会转来新人?
要不就是跟他们一样财大气粗靠钱进来的,要不就是学习能力太突出,后起之辈。
呵,在看见那两人的那一刻,李初尘的表情也瞬间就不好了,要不怎么说变脸比翻书都快。
赵风与何苏林两人也是一脸的震惊,甚至连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首先,这两人都属于前者,其次,都跟他们三个人有不小的缘分,他们三个还都认识呢。
潇墨、叶予。
这算是老冤家凑头吗?
不知道。
赵风可能自己都没想到,明明自己眼通六路,耳听八方的,什么消息都能打听到,怎么偏偏就打听不到除了他们三个以外,还有两个人转进来。
而且……就是这两位天才?
李初尘呢?
他此刻正暗暗握紧了手中的笔,面上的表情越发看不出喜怒。
赵风知道,他这个哥,怕是得不高兴了。
“欢迎这两位新同学啊。一位是潇墨,而另一位,叫叶予。”
班主任带头鼓起了掌,那些尖子生不动倒是正常,但是李初尘他们三个居然也很沉默。
无他,李初尘不喜欢潇墨,其他两人就更没理由给好脸色了。
“两位同学,不好意思哈,你看咱们现在这个座位,只剩下两边各剩一个座位了。那两位同学肯定是没办法坐一起了,要不你们分开坐?”
“好,老师。”
叶予算是个会看人脸色的,平时在外面也会来事,索性在潇墨一看到李初尘就秒变冰块脸面无表情且沉默之后率先回过去话,也让这班主任不会再继续尴尬下去。
“好,那就这样。潇墨,你搬去跟李初尘一起坐,叶予同学,就麻烦你去另一边了。”
“哦豁。”
“看来得大事不好了。”
“别说,这老师真会安排。”
叶予、赵风、何苏林三人心中想法各异,但无疑都是在担心老师的这个结果会不会导致明天教室就爆炸。
不过也许,也没那么好,说不定今天就得爆炸。
潇墨不是个矫情的人,也懒得说话,索性在叶予还想求情问班主任能不能换个位置的时候就一把拉过了他,虽什么都没说,叶予却也读懂了他的言外之意。
这人宁可自己难受着,也不愿意低头。
李初尘那边倒也大差不差,怪不得两人这么有缘分,连心理路程都是一样的。
他也是不愿意唧唧歪歪,说自己不想跟他坐一起的那种人,只好认下这笔倒霉账了。
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冤家坐在了一起,这不剩下的这三个人得有福了。
不用多说,一坐到座位上,这两个人就恨不得跟对面人自动退避三舍,甚至都在空气中自动形成了一道三八线。
李初尘百无聊赖,也不愿意自己跟个神经病似的一直纠结于为什么要跟潇墨坐在一起,索性也就放宽心,一个人低着头玩起了手机。
潇墨半靠在椅子上,眯着眼睛,一副已睡着了的样子。
李初尘头一次坐的这么“放不开”,主要还是实在不想跟对面这人靠太近,也只好很滑稽似的把两只腿紧合在一起往空气那边靠。
就这样,两个人都用着这种非常别扭的姿势过完了一整节课。
下课之后,眼瞅着差不多就快放学了,李初尘也有了想提前离开学校的冲动,毕竟多待在这个座位上一刻,他都觉得是种十分的煎熬。
可偏偏李初尘在准备往外走时才发现自己犯了个低级错误。
他原是把自己的书包放在对面那个位置上的,但在拿过来的时候,书包带子就不小心勾在了椅背上,当时的他没在意。
可那根书包带子此时却已被萧墨完全给压住了。
不巧的是这潇墨又像是一副还没醒的样子,都打过铃了,虽教室里没声,可外面也早就乱哄哄的吵成了一团,这人却一点要醒的迹象都没有。
自己不会就因为一个书包袋子要僵死在这了吧?
放学时,最后一排早空了三个位置,唯一不同的就是其中一个椅子上摆了一个书包,就那么孤零零的立在那里,无人带走,却也没被丢掉。
潇墨直到放学后也才悠悠转醒,他打了声哈欠,睡眼惺忪,舒展开筋骨后,便就百无聊赖地把手杵在桌子上歪过头去看叶予。
叶予没叫他,只也睡在桌子上,睡姿稍微更慵懒些。
潇墨环视了一圈周围,人已经走的差不多了,他跟叶予也该回去了。
只是……
他习惯性地一站起身来就用手把椅子往后拉,就带翻了旁边的那个书包……
书包的主人看起来也是走得匆忙,甚至连书包拉链都忘了拉,于是这书包一被带到地上,就叮咣啷掉出来了不少东西。
一点吃的、耳机、充电线,还有……一个已经碎的乱七八糟的玻璃瓶。
其他东西装在书包里他都能理解,可是一个空的玻璃瓶,装在里面做什么?
况且还是一个看起来不论做工,还是材质都极为普通的玻璃瓶。
从两人见的第一面,潇墨其实就感觉到了这个李初尘不会是个缺钱的人,倒像是个喜欢一掷千金,吃喝玩乐的人。
甚至,还有点缺心眼和脾气不好。
所以他对这人的初印象倒也不算多好,只能说是不觉得他是个神经病,但觉得他脑子里面估计缺了根筋。
还是缺了根能让人变聪明的筋。
可现在好了,这个“缺了根筋的人”的东西,居然就被自己这样不偏不倚的给打烂了。
虽然普通,虽然不值钱,可能摆在这样一个富家子弟的书包里的普通件,估计也不会是什么不打紧的东西。
那怎么办?
潇墨不是一个爱逃避责任的人,他更不喜欢干事情扭扭捏捏,不断给自己找些无用的借口。
索性,他打算去一趟那天的医院。
因为只有那里,估计可以要到那个叫……李初尘的电话。
他虽然知道他妈冯薇荣可能也有,但他宁可多跑几十公里,也不愿去问,也懒得跟冯薇荣多说话。
“起来,走了。”
潇墨是个不喜欢把自己情绪外露的人,也很少能让别人感受到他的情绪变化。
可他一想到要多跑几十公里,就为了去医院拿到一个他不喜欢人的电话,实是感到有几分不舒服和烦躁。
“七水,这是怎么了?不高兴?”
叶予揉了揉眼睛,也顾不得这么多,只一把提起手边的包,把外套拿上,就风风火火的跟潇墨出了门。
坐到车上,潇墨又一言不发地做到了主驾驶室上。
“去哪啊?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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