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了吗?”我对面的男人问我,说话时嘴巴里直呼白气,一边把竹筷子搁在桌上,用手背擦了擦嘴,往椅背上一靠,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他面前的大碗油光锃亮,只剩下几粒没刮干净的米饭。
“吃饱了。”我听到自己机械的回答,同样的白气也从我嘴里冒出来,因为这小饭馆里简直冷得能把人鼻子冻掉。
我低下头,看到自己身上厚厚的棉衣,抓着筷子的手被冻得通红。我跟前的碗也基本空了,但刮得不如对面干净,米饭混着油腻腻的菜汤,仿佛横遭泥石流的鹅卵石滩。
“那我来结账。”男人说,目光里似乎闪过一丝揶揄的笑意。
“嗯。”我点点头,相比起来,Siri可能都更有活力。
我发现自己正处于一种奇怪的镇定状态,像是超级玛丽吃到了闪光的五角星,因此短暂地拥有了“金刚不坏之身”,明明我既不认识眼前的人,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坐到这个完全陌生的饭馆里,却还没有尖叫着逃跑。
这里是又一个噩梦,毫无疑问,但它看起来……好真实。
男人挥手招来店家,结付饭钱后又要了两间房,不、不要通铺,大小无所谓,但房间一定要挨着,临街吗?不临街最好,背后的院子里养着畜生?不、不,那不碍事的。
这些对话声传进我的耳朵里,施施然溜过脑子,又从另一边钻出去了。
我在想地铁里那个被高尔夫球杆敲碎脑袋的男人,我一直以为除了小胖和我其他人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活人,可现在又不那么确定了,对我来说现实世界仍然模糊,如同裹在厚厚塑料膜里的玫瑰花,你知晓它的存在,却看不清花瓣,也闻不到花香。
但至少有一点,我在现实里也见到了那位死人先生,而且,他又一次死在了我眼前。
“路小姐?路小姐?”男人叫了好几声,我才反应过来他是在叫我。这人不知啥时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肩膀上挎着个帆布包裹,两手揣在袖子里,姿态悠闲,但目光却锐利得像鹰一样。
这家伙是“活人”吗?是“队友”吗?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我茫然地思索着,却毫无结论。
“怎么了?”我抬起头,这次我认真打量着男人,比起我一身笨重的棉衣棉裤,他穿着要利落得多,头上戴一顶棉帽,夹棉黑外套上手工缝了很多口袋,看着粗糙得很,但每个口袋里都装着东西,左胸口的位置还倒插着一把匕首。
等等……匕首?匕首?
估计是我盯着那把小刀看太久了,男人直接伸手过来抓住我的肩膀,我明明看清了他的动作,却偏偏没躲开,被他像提小鸡一样从座位上提了起来。
“吃饱了就回房间休息吧,路小姐,天色不早了。”这个没礼貌却力气大的家伙如是说道。
“放开!”我拍开他的手,努力不让恐惧从我的声音和表情里泄露出去,“我自己会走。”
“哦?”男人面露微笑,目光闪烁着嘲弄,“那你肯定也会自己提行李了。”说完不再理我,径自向楼梯走去。
这饭馆还有个小二楼,估计是客房,但就算是旅游到偏远地区住青旅,我也没见过这么简陋的地方,一切东西都是木头做的,还渍着油腻,灯泡的光又黄又暗,跟从上个世纪薪火传递而来似的。
我倒是不用琢磨那个讨厌鬼说的“提行李”是什么意思,我座位旁边搁着个老大的手提箱,要说小饭馆是上个世纪的配置,那这手提箱就该算是晚清余孽了,深棕色的皮子磨损得连纹路都看不出来,手提的部分断开了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二也是苟延残喘,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撂挑子不干,只有左右两个精钢卡扣还是锃光瓦亮,好像两张金属嘴巴,紧紧把皮箱咬合在一起。
“喂,等等我!”我翻了个白眼,把箱子从地上拎起来,比我想象得要重一点,但还拿得动。
我小跑了两步,想了想,决定还是双手齐上稳妥些,于是把皮箱半抱在怀里,快步奔上楼梯,跟在男人后边。
“你住这间房,我在隔壁。”男人指着一道门,语气平板,“别随便出门,有危险就大声叫,明白吗?”
“有危险?”我不去理会他颐指气使的语气,和那副压根懒得掩饰的不屑,有了先前几次噩梦的经验,我明白轻蔑和无礼都杀不了人,但危险会。
那男人嗤笑一声:“不明白?”他忽然上前一步,吓得我差点叫出声来,他比我足足高出一个半头,压迫感十足,那双黑溜溜的眼睛盯着我,似乎在确认我有没有认真听他说话,然后才开口:“听好了,如果有人进你的门,你就叫,如果房间里有怪动静,你也叫,明白了吗?”
我僵硬地点点头,想到半夜有可能会有人闯进来,我手臂上不由得窜起一层鸡皮疙瘩。
男人看到我噤若寒蝉,似乎很满意,微笑着问:“那如果外边响枪,你怎么办?”
响枪?这难道是什么□□地盘?我咽了口唾沫:“我、我会叫的。”
“错!”男人伸手一指我的鼻子,吓得我后退一步撞在了门上,他冷笑着说,“外边响枪,你就翻个身继续睡,要是敢因为这种事吵醒我。”他压低声音,嘴角的狞笑活像是从小丑海报上撕下来的,森然道,“老子把你的脑袋砸开花。”
我觉得他有虚张声势之嫌,但这种时候还是闭紧嘴巴为妙。
“明白了吗?”那男人收起狰狞的表情,又变得轻蔑疏离起来。
“嗯。”我点点头,不打算跟他叫板,这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
“那就进屋休息吧,路小姐。”男人伸手推开板门,一股灰尘顿时荡了起来,这屋子上次打扫也不知道是几个月前。
“喂,等等!”就在那男人转身放过我时,我开口叫住他,他扭头看过来的样子让我后脑勺头皮直发麻,但我还是壮起胆子,问他,“大哥,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这是实话,但谁知道“路小姐”算不算明知故问呢,眼下这种情况,我也只能破罐破摔,反正凭我们俩人现在的关系,估计不能更糟糕了。
好吧,我承认,在最后这一点上,我推断得过于草率了。
“你不知道我叫什么?”那男人足足盯了三秒钟,感觉上更像是三分钟,盯得我冷汗都出来了,他才咧嘴一笑,说道:“我叫李四。”
李四,我他妈信你个大头鬼。
尽管客房条件差劲得我不忍直视,但十分钟后,我还是在硬板床上躺下了,棉衣棉裤都没脱,一来是因为这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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